――2012年4月24日在荆门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水务局局长曾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荆门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报告全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60多年建设,我市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已初具规模,防汛抗旱排涝体系基本形成。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小水库、小塘坝、小水渠、小涵闸、小泵站、小电站、小水窖、小水池等各类小型水利工程13.6万处。其中小型水库532座(小一型165座,小二型367座),总库容6.32亿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142.5万亩;小塘坝12.9万口,总蓄水能力近4.5亿立方米;灌溉小水渠18726条、长26480公里,涉及灌溉面积150万亩;排涝沟渠4072条、长4647公里,排涝面积133万亩;沿江、沿河引水涵闸13座,排水涵闸104座;小型固定泵站3713处,其中灌溉泵站3547处、排涝泵站163处,总装机141953千瓦;较大拦河引水工程65处,引水流量50.96立方米/秒,灌溉面积8.7万亩;小型水电站30座,总装机29655千瓦;集雨工程(含小水窖、小水池)3066处。目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控制有效灌溉面积148万亩,占全市有效灌溉面积的52%。数量庞大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为荆门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发挥了重大作用。
二、近三年来农村小型水利建设情况
近三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积极督导水务部门认真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现状调查,科学编制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努力探索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农田水利设施长效管理机制,使我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在组织方式、投入机制、管理体制、项目布局等方面不断健全、完善,基本形成基础牢固、旱涝兼筹、节水增效、管理完善的农田水利保障体系。
(一)领导重视,强力推进。“小农水”攸关“大农业”,加强农村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事关民生民利。对此,我市各级领导历来高度重视,把水利作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来抓。市委书记王玲、市长万勇多次跑省进京,争取中央、省对我市水利建设加大投资。市人大和各级人大代表通过专题视察、现场调研、建议议案等形式,对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提出了加强水利设施管理、保障工程质量、注重惠农政策研究等许多好的意见建议,为我们更好地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明了方向。面对近年来不断变化的水利建设环境和条件,市委、市政府站位全局,审时度势,出台了一系列兴水惠民的奖励扶持政策,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2009年5月,市政府与省水利厅签署共同推进荆门市水利事业发展合作备忘录,通过厅市合作平台,争取到了一大批水利项目在我市布点落户。尤其是去年市委出台一号文件,给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水利改革发展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从组织领导、战略布局、强化投入、能力建设等方面,对支持水务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了全局性、制度性安排。每年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我市都统筹推进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分管领导一线督查,水务部门驻点指导,以行政手段强力推进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去年,面对跨季连旱带来的“切肤之痛”,我市率先在全省开展以挖塘堰为主题的“新三万”活动。在秋冬水利建设的主战场上,全市上下抢季节、筹资金、集机械、备油料,投资9.5亿元,扩挖改造当家堰23547口,超额完成省定任务,新增蓄水能力4亿多立方米,进一步夯实了防汛抗旱基础。
(二)规划引领,科学谋划。市政府督导各级各相关部门,在与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统筹,与村容村貌整治、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林业工作相结合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编制完成《农田水利建设综合规划》,并通过政府审批、人大审议等形式赋予法定效力,使涉农部门的项目安排统筹在总体框架内。每年市、县两级均围绕综合规划编制年度农建方案,确保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以规划为总纲,逐步从单项分散治理发展到整体综合治理,达到“建网、连片、互通、利灌、易排、安全”的目的。依靠科学完善的规划体系,京山县、钟祥市、沙洋县相继被列为全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东宝区被列为全省小农水建设重点县,掇刀区、屈家岭管理区也基本实现了一年争取一个省级小型农村水利建设专项工程。“十二五”期间,我市规划建设570个水利项目,总投资185亿元,其中用于兴建小型水利工程项目的就达63亿元。
(三)多方筹资,加大投入。近年来,我市不断探索完善“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补充”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投入新机制,效果明显。一是政府主导。2006年,我市出台了《荆门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以奖代补管理办法》,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00万元,县级财政按1:2配套,对个人、协会组织或村集体利用自筹资金实施塘堰扩挖、渠道硬化等小型水利工程给予财政奖补。5年来,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资金约4000万元,带动农民投入近1亿元,有力推动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步伐。二是项目带动。抓住中央和省加大水利设施投入的机遇,争取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小农水重点县投资建设项目和“民办公助”项目,开展小型农村水利设施建设。2010年-2011年争取国家投资4.5亿元,完成全市165座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今年,我市又争取国家投资1.2亿元,对全市90座小(二)型水库进行整治,目前已完成50%的工程建设任务。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上,2009年全市争取小农水资金2798万元,2010年争取7425万元,2011年达到8789万元。京山县2009-2011年共利用各级财政资金7000万元,专项用于小农水项目的整治,通过整村整乡推进,县域农田水利条件得到有效改善。三是产权改革。近三年通过拍卖、租赁、股份合作改革,共吸纳社会资金1亿多元,硬化末级渠系750公里,疏挖沟渠6000公里,整修泵站413座,扩挖改造塘堰3.76万口,全市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面达到80%以上。东宝区落实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10600处,其中公开拍卖255处,承包358处,签订管护协议9987处,盘活水利固定资产存量2500万元。四是要素整合。通过规划整合、资源整合、资金整合,捆绑水务、农业、农发、国土等各类涉农资金,集中投向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我市整合各类项目资金近4.5亿元,用于塘堰扩挖等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其中财政“一事一议”资金2.1亿元、小农水资金8789万元、高产农田土地整理资金87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6300万元。掇刀区麻城镇蔡院村充分利用土地平整项目,鼓励农户投工投劳,筹措资金100余万元,改造扩挖塘堰36处,直接受益农田达800余亩。
(四)创新机制,建管并重。建是基础,管是根本。近年来,我市不断探索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管机制,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一是加强项目管理。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积极推行“四制”管理模式(即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按照《湖北省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资金分配办法》、《湖北省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和《湖北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验收办法》等,严把立项、建设、验收各环节,实行项目动态管理,奖优罚劣。二是加快体制改革。全市所有水管单位定性定编全部完成,人员经费和工程养护经费得到一定程度落实,水管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得到有效管护。积极探索小型水利设施管护机制,2010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的通知》(荆政办发[2010]81号),明确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行当地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为责任主体,并要求配备水库专管人员,管理经费由所在县、镇和使用单位统筹解决。三是各方参与共管。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干”,把小型水利工程的使用权、管理权、受益权交给农民,鼓励自发建立农民用水者协会、用水管水小组。目前,全市注册农民用水者协会98个,控制灌溉面积181万亩。同时,鼓励个人合股承包、租赁相关小型水利工程,负责使用管理和工程维护。去冬今春全市扩挖改造了一大批塘堰,为建立切实有效、统一有序的管护体系,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塘堰长效管护机制的通知》,着力推进“四型四制”管用模式(即自建自管自用型,实行责任制;自建自管共用型,实行合同制;共建共管共用型,实行协会制;公建公管共用型,实行股份制)。目前,2万多口塘堰已全部完成管护合同的签订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老化失修、问题仍然突出。现有小型水利工程大多修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已进入老化和功能衰减期,一些塘坝荒废、沟渠淤塞、泵站失修、窖池垮塌、灌区萎缩。严重影响了工程效益的发挥。
(二)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来源单一。一是农民投资投劳减少。税费改革之后,农民“坐、等、望”的观念变得浓厚起来。受农民的认识程度、承受能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实践中“一事一议”成功率不高,一些地方依靠农民投入所进行的生产公益事业处于停滞状态。二是地方配套压力大。由于市县财力有限,加之近年来水利建设项目多,配套资金不能得到很好落实。
(三)基层水利管理服务体系亟待建立。目前大部分乡镇水利服务中心功能缺失,多数中心只有两到三人,他们长期战斗在农田水利建设第一线,承担的工作有:参与组织协调辖区范围内的防汛、抗旱、灌溉、排涝工作,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负责农村基层水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工作;承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乡镇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村级水管员和农民用水户组织有关工作;协调基层水事矛盾纠纷等。但由于人少事多、待遇不高、后继乏人,造成由乡镇管理的小型水利工程普遍存在无人管理、无钱管理的“真空”状态,直接导致工程加速老化。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农村水利建设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规划为指导,以创新机制为动力,以加大投入为保障,以示范建设为突破,整体规划、规模推进,构建库、塘、池、渠配套,蓄、引、提、供结合,建、管、节、改并重的农田水利综合发展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全市农村地区防洪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需要,为“中国农谷”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水利基础保障。
(一)建立健全三大工程体系。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防洪安全体系,提高防洪减灾能力。加快汉江堤防建设和排涝设施建设,提高汉江防洪排涝保障能力。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及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推进防洪控制性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列入规划的13条中小河流和438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快实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提高山洪灾害监测能力和预警预报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体系,提高水资源保护能力。“十二五”期间解决70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加强农村饮水水源地管理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缓解水生态恶化的趋势,到2015年,全市水土保持预防保护面积达到3500平方公里。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水利排灌保障体系,提高水资源配置能力。全面完成已列入国家规划的4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全面启动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加快塘堰清淤扩容、渠道防渗等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抓紧提灌机泵的改造,提高蓄引提水能力,力争5~10年内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农村水利的保障需要。
(二)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明确各级投入的责任,市级财政确保按中央要求足额配套到位,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基金,保证土地出让金的10%用于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县市区同步设立专项基金,确保投入总量持续增长,投入比例稳步提高。将抗旱、节水灌溉等机械设备纳入补贴范畴,引导农民发展节水灌溉。同时,制订优惠政策,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注入小型水利建设市场,以存量换增量,以资源换资金,形成多方力量向小型水利建设聚集的强大合力。严格区分农民筹资投劳与加重农民负担的政策界限,用足用活“一事一议”政策,积极组织动员群众大力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建设。
(三)加强基层水利能力建设。加强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逐步理顺乡镇水管站管理体制,在定编、定员、定岗的基础上,将乡镇水管站编制内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稳定好队伍,发挥好作用,充分发挥其规划、组织、指导、协调、技术服务功能。继续深化水管体制改革,足额落实人员经费和工程管护经费,确保基础水管单位良性运行。建立健全中小河流、湖泊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主体、管理经费、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四)完善工程管护长效机制。继续以村、组或以支渠水文边界为单元,扶持建立农民用水者协会或用水管水小组,让农民参与管水用水,承担区域内水量分配、水费收取和工程维护工作;推行“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做法,凡未明确管护机制的小型水利工程不予开工建设;在现有干部职数内,每村设立至少两名水利员,为村内水利工程的管护负责人;因地制宜开展受益户共有制改革,直接将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和管护责任划归受益农户,受益户按农田受益面积确定份额,实行“谁受益,谁管理;谁破坏,谁赔偿”,将小农水建管情况与干部政绩挂钩,与受益农户责任挂钩,确保每一处工程建后都能形成管护长效机制。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是农民生活受益的平台,是农业生产的支撑,是建设“中国农谷”的基础。通过全市人民集体智慧和各方努力,我们一定能够补齐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的“短板”,医好农田水利建设滞后的“硬伤”,为“中国农谷”建设奠定坚实的水利基础,提供安全可靠的水要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