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时间:2012-09-26 12:15:25 来源: 点击:

――2012年8月20日在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荆门市财政局副局长   邓士龙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报告关于201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2012年,国务院决定继续由财政部代理地方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其中财政部核定湖北省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103亿元。根据省人大十一届三十次常委会批准通过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省级转贷市、县使用额度,省财政厅核定荆门市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转贷额度39569万元(三年期、五年期各50%),其中市本级14271万元(含省单独下达东宝区4730万元)。年初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今年的市本级财政预算后,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需要调整2012年财政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12年中央、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有关要求及转贷湖北省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后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汇报如下:
 
   一、2012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有关要求
    (一)严格资金使用范围。按照中央、省有关规定,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突出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重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投资水利重点项目建设配套、文化繁荣发展、普通公路还贷及到期债券偿还等其他项目。同时,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在执行中,市、县根据实际下达的投资项目,如确需在投资项目大类之间调整的,必须先报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批准后实施。
    (二)及时纳入政府预算。转贷给市、县的地方政府债券,要严格按省下达的项目及资金,尽快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于8月底前上报省财政厅。其中市级财政部门统一负责编制市本级与债务相关的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和决算,负责组织实施,并定期向财政厅报告预算执行情况。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支出的部门和单位,要将支出纳入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并按照预算规定用途使用。
    (三)严格债券资金管理。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管理和使用债券资金,任何地方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债券资金。要建立完善债券项目审批、备案、绩效考核和监督等制度,提高资金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四)切实履行还款责任。各地要统筹安排本地区综合财力,提前制定偿债计划,建立本级政府还债准备金,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财政部代理发行我省地方政府债券完毕后,省财政厅将与市(州)、县(市)签定转贷协议,拨付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二、市本级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原则及方案
    根据中央、省关于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的原则及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本级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提出以下安排方案:
    (一)安排原则
    1、明确使用范围。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重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建设、普通公路还贷以及到期债券偿还等项目。根据省政府2012年42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2012年中央代理发行我省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市县资金可作为二级公路贷款债务的还本付息来源之一。
    2、实行分级负担。属于市级政府事权的项目按规定由市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属于区级政府事权的项目,市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转贷给区级政府,由区级政府安排。
    (二)分配办法东宝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按省核定数分配,剩余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按以下办法分配:1、保障性安居工程债券资金。市直安排2000万元用于偿还2009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剩余资金以2012年市政府与各区签订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依据分配。2、水利建设债券资金。以发改、财政部门下达的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地方配套数为依据,结合各地偿债能力分配。3、文化繁荣发展、到期债券偿还等其他项目债券资金。根据省政府2012年42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荆门市“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偿还方案的批复》(荆政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