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0日在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光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报告检察机关2010年以来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
渎职侵权犯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行为。这类犯罪不仅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201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把反渎职侵权工作放在服务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和预防工作力度,在全省检察机关业务考核中连续两年排名前三位,实现了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跨越发展。2010年以来,全市共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7件67人,较之前三年立案人数上升123.3%。其中立办重特大案件25件49人,较前三年上升104.2%。目前已侦查终结34件62人,其中,法院已作有罪判决23件41人,其它案件正在审理中。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767.7万元。2011年3月,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今年6月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反渎职侵权局”。
(一)服务大局,突出重点,集中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近年来,我们坚持服从、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密切关注国家投入资金密集的行业和领域,对涉嫌渎职犯罪,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发展稳定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组织查办违法建设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活动。2011年下半年,我们根据市委、市政府集中开展中心城区查违控违工作的部署,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查办该领域涉嫌滥用职权等犯罪国家工作人员9人,发现涉嫌受贿犯罪1人并移送反贪部门查办。针对违法建设开发商采取行贿等手段,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以牟取暴利的情况,报省检察院同意对7名违法建设开发商以非法经营罪并案侦查,既惩治了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的国家工作人员,又打击了违法建设开发商,有效震慑了违法建设行为,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组织查办“家电下乡”补贴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活动。在“家电下乡”补贴惠农政策实施过程中,一些不法经销商利用虚假资料骗取国家补贴,而个别国家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审核职责,严重失职渎职,甚至与不法经销商勾结,致使大量国家补贴资金被骗取。针对这问题,我们在全省率先查办了该领域渎职犯罪案件1件2人,引起省检察院的高度重视,并将查办该领域渎职犯罪确定为2011年全省专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办该领域渎职犯罪案件4件13人,其中并案侦查诈骗犯罪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三是组织查办土地整理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活动。近年来,国家对土地整理投入大量资金,同时,社会对该领域渎职犯罪问题反映强烈。为此,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专项活动,共立案查处在土地整理中滥用职权犯罪案件3件3人,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四是组织查办涉农惠民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活动。省检察院决定从2012年3月起开展为期2年的查办涉农惠民领域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目前我市现已立办该领域渎职犯罪案件2件2人。
(二)立足职能,紧扣热点,着力查办影响民生和司法公正的渎职侵权犯罪。一是突出查办民生领域渎职犯罪。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高度关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突出查办发生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监管等民生领域的渎职犯罪,共立案查办该领域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案件9件23人,促进了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落实,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二是坚决查办司法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司法工作人员执法犯法,司法不公,社会影响非常恶劣,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我们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惩治司法腐败的要求,坚决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和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犯罪,共立案查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减刑、刑讯逼供、虐待被监管人员案7件9人,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公正。
(三)拓宽思路,标本兼治,预防工作成绩明显。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依法查办案件的同时,拓宽预防思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渎职侵权犯罪的发生。一是提出检察建议,抓好部门预防。结合已经查办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深入剖析个案发生的原因,有针对性的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35份,帮助相关单位完善制度,督促制定整改措施,起到了堵塞漏洞、规范管理的良好效果。二是开展宣传教育,抓好普遍预防。深入到执法部门开展预防讲座30余场次,教育警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000余人次;结合举报宣传周和12?4法制宣传日开展街头法制宣传45场次,向社会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册,与电台、报社联合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宣传活动10余次;2011年12月承办了“法治与责任――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市委王玲书记和“四大家”主要领导同志出席了开幕式并作了重要讲话,这次活动充分展示了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和积极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取得的成效,4800多人参观了展览。三是建立联系机制,抓好主动预防。与各重点行业、部门建立了渎职侵权预防工作联系机制,走访公安、税务、林业、土地、工商、安监等行政执法单位30多家,加强了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联系沟通,形成预防工作合力。
(四)探索创新,多措并举,机制和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将反渎职侵权机制和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反渎职侵权工作水平。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健全了举报机制,全市检察机关开通了统一的“12309”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系统;健全了线索管理机制,实行案件线索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和侦查指挥中心统一管理制度,规范线索管理;充分发挥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作用,以市院为主体,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发挥整体效能;健全办案考评机制,修订了反渎职侵权工作考评细则,对基层院的办案、预防、日常管理及宣传调研等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起到了良好的导向作用。二是探索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提出“系统抓、抓系统”的工作方法,使办案工作由点到面,整体推进,实现了由被动调查向主动核查、由孤立办案到系统突破的转变。省检察院连续两年在荆门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专项工作推进会,对我市工作给予肯定。先后有江苏扬州、贵州遵义以及省内咸宁、孝感、襄阳、宜昌、黄冈等地来我院学习和交流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经验。三是大力推进队伍建设。全市反渎职侵权部门干警积极参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执法理念;加强反渎职侵权部门班子建设,充实办案力量,反渎职侵权干警从三年前的20余人调整充实为41人;加强能力建设,狠抓学习培训和岗位练兵,组织优秀文书和调研文章评选,激发反渎职侵权部门干警学业务、练技能、强素质的积极性,促进了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四是自觉接受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制约,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反渎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要求。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格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防止侵害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实行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制度,加强对下级院的监督;严格执行执法办案内部监督、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两年多来,全市反渎职侵权部门干警没有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有较大发展,但与市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些差距。
(一)全市各地反渎职侵权工作开展不够平衡。有的基层院对反渎职侵权工作重视程度高,办案和预防力度大。有的地方重视不够,反渎职侵权力量严重不足,干警年龄老化,装备不齐全,影响了办案和预防的力度。
(二)案件线索来源不广,宣传力度不够,相关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线索发现移送机制不够健全,举报线索少,举报成案率偏低,线索来源渠道不广;宣传力度不够,在宣传发动群众举报、提高社会认知度、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相关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渎职侵权犯罪预防机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队伍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部分干警对新形势下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规律把握不准,对相关行业领域的知识研究不够,主动发现线索、收集固定证据、运用法律政策、排除阻力干扰的能力不强。
在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中,检察机关也面临着一些实际困难:一是部分群众对渎职侵权犯罪的严重危害性,以及惩治渎职侵权犯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对发展经济、鼓励创新与惩治渎职侵权犯罪的关系认识模糊,片面强调保护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对办案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甚至为犯罪嫌疑人开脱责任;个别地方和部门领导错误地认为只要不谋私利、不揣腰包,就不应以犯罪论处。二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没有真正得到落实。2011年2月,中办、国办转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2011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但有的行政单位执法活动不够透明,难以从中发现涉嫌犯罪线索。三是有关法律规定不够完善,造成司法机关认识不够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的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8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对201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调查。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届意见,指出了宣传力度不够、案件线索来源不广、工作开展不平衡等问题。对此,我院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
(一)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渎职侵权犯罪的危害性和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性,始终牢记职责和使命,认真履职。切实增强敢于办案、秉公办案、依法办案的信心和勇气。坚持把反渎职侵权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全面提高反渎职侵权工作水平。
(二)在突出工作重点和加大查办和预防力度上下功夫。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重点查办影响科学发展、损害民生民利、危害公平正义、破坏和谐稳定的渎职侵权案件,特别要突出查办危害国家投资安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以及违法建设、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的渎职犯罪。认真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涉农惠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坚决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纯洁司法队伍,促进司法公正。加大办案力度,实现办案力度、数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认真总结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经验,采取多种预防手段,推进预防机制建设,拓宽预防领域,提高预防水平,增强预防实效。
(三)在完善工作机制方法和拓宽案源渠道上下功夫。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进一步推动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机制,健全线索举报移送机制,完善举报的办理、督察、反馈机制,拓宽渎职侵权案件线索来源。探索侦查工作方法科学化,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工作方法,扩大办案规模,推动反渎职侵权工作全面均衡发展。
(四)在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上下功夫。深入推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增强干警素质和能力。配齐配强反渎职侵权领导班子和队伍。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解决群众不满意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反渎职侵权队伍。
(五)在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上下功夫。结合办案实际,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充分认识渎职侵权犯罪的危害性,提高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社会认知度。紧紧依靠党委、人大的支持,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排除办案中的干扰和阻力。加强与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理解和支持。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和监督制约,统一执法尺度,促进严格执法。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反渎职侵权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全市检察机关将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履行职能、服务大局,努力开创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新局面,为“中国农谷”建设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为推动荆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