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四次主任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别必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杨想森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珩,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启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永佩,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钱先发,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立杰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了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决定12月13日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柯昌军所作的关于将荆门华夏城市发展基金二期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2016至2023年年度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的说明,讨论了有关决议草案。会议还讨论了关于召开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查意见、关于《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查意见、关于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查意见、关于全市“六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查意见、关于接受辞职的决定草案,听取了关于补选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说明。
市人大各专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