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下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别必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杨想森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启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永佩,秘书长张立杰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了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决定12月9日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汇报,并讨论了关于批准该方案的决议(草案);听取审议了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查意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查意见、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查意见、关于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查意见、关于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情况视察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查意见、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查意见、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决定》实施情况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查意见。会议讨论修改了《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会议讨论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草案)、关于修改《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及有关议案(草案)、关于评选表彰先进人大代表小组和优秀市人大代表建议的方案、关于接受辞职的决定(草案)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上述决议草案、决定草案、计划草案、议案草案、审查意见、有关方案及人事任免事项将提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