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七次主任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别必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杨想森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启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永佩,秘书长张立杰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了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听取了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李涛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将东宝区工业园配套道路工程项目、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国农谷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的说明,关于将荆门华夏城市发展基金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2016至2023年年度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的说明及关于将2016年读书台片区等20个棚户区计划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的说明,并讨论有关审查报告和决议草案;听取了关于提请审议《荆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5-2025年)》的议案的说明,并讨论有关决议草案;听取了关于《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并讨论有关审议意见的报告。会议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评议实施方案草案,讨论了关于公务员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决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查意见。
会议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所作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讨论了关于接受辞职的决定草案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上述议案、决议草案及人事任免事项等将提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