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365官网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3-08-15 00:00:00 来源: 点击:

                 b365官网常委会副主任  吴永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7月25日至8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和沙洋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汇报,与市直部分大型运输企业和驾校负责人进行了座谈,深入市车管所、市驾驶员考试中心、市机动车安全驾驶协会调研座谈,实地查看了违停车辆拖移、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沙洋县高阳镇至沈集镇和钟祥市旧口镇至柴湖镇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限速测速情况。还随机抽查了事故处理大队和东宝大队部分行政、刑事执法卷宗,向部分过路货车、城区货运出租、的士和市直机关小车司机开展了问卷调查,征求了意见和建议。8月5日,执法检查组向市人民政府反馈了执法检查情况。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检查组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机制,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管理,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格局,事故综合预防水平稳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主控指标逐年下降,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市民守法意识逐渐增强,为“中国农谷”和“四个荆门”建设创造了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
    (一)政府主导,部门配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已经形成。市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2011年以来,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4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交管工作。时任市长万勇同志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上升为民生工程,亲自部署“四查一防”专项行动,使荆门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攻坚战中抢得先机,连续三年考评在全省名列前茅。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均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成员单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形成了工作合力。全市先后建立健全了危险路段排查整改,校车管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管理等工作机制。增添了电子警察系统、路口监控系统等管理设施,配备了车载测速仪等科技设备。中心城区建成了32套的电子警察、65条道路视频监控、13处高清治安卡口,抓拍闯红灯违法行为24.7万起,提供侦察破案查询46次。在全省率先建成移动“警务通”系统,现场处罚纠违2.3万余起、强制措施纠违1764起、违法停车电子警察拍照6533起。
    (二)广泛宣传,强化培训,全民交通安全意识逐步提高。市公安局与市驾协、义工联等民间社团联动建立“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等专题宣传工作网络,不定期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市文明办联合市公安局每年评选表彰“文明交通单位”、“文明交通私家车”、“文明驾驶人”。市交警部门每年招募200多名交通安全志愿者劝阻交通陋习、引导文明出行。采取送电影下乡、培训等形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工厂、社区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在荆门广播电视台开办了“与你同行?交警在线”节目,与《荆门晚报》联办《交通安全周刊》483期。荆门电视台与市公安局联合制作了“中国式过马路”专项整治专题片。建立了“湖北荆门交警”官方微博。驾驶培训学校严格对学员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市驾驶员考试中心精心组织考生参加各科目的考试,每批考生考试合格后,组织宣誓仪式,发给驾证。市交警支队常年派员上门,为大中型客货运输企业和危化品企业驾驶员进行业务和法律知识讲座。
    (三)专项整治,积极预防,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净化交通环境、保障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提升城市形象为主要内容,先后开展了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重点管控“三车”、治理“三超一疲”和治酒驾、整治摩托车违法行为等专项整治活动。全市五个县市区均被省人民政府评为平安畅通县市区。荆门中心城区3个易拥堵路口由交警支队主要领导牵头治理,17条重要路段实行管段责任制,全交警实行“高峰站点、低峰巡线”勤务模式,每到上下班交通堵塞高峰,交警支队机关全员上路,疏导交通维护秩序。公安、安监、交通部门联合开展隐患排查,先后开展客运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安全大检查9次,共查涉及“三车”交通安全隐患85起,查处交通违法1246起。同时,加大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力度,提高了道路通行能力。
    (四)严格执法,树立形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认真整改市民反映强烈的捆绑收取驾驶员会费、暗箱测速、违停车辆拖移收费的问题。市驾协于7月19日召开了荆门市机动车安全驾驶协会第五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对协会名称、性质、宗旨、入会条件、会费缴纳、资产管理统一进行了规范,与交警支队在人、财、物、职能、办公场所“五脱钩”。现驾协原则上不收取个人会费,只收取团体会费,驾协运作经费由会长、副会长、理事单位共同承担。过去在部分路段存在的测速无标志、利用民房等隐蔽点进行测速的违法行为得到了纠正,目前在全市范围内严格执行公安部105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全市所有道路固定测速点和限速路段都通过报纸和网络向社会公布。固定测速主要在中心城区、各县市区城区交通路口和集镇路口使用,均按要求设置了测速警告标志。流动测速均在限速路段使用。使用流动测速的,由交通警察操作,使用车载移动测速设备的,一律使用制式警车。荆新线沈集至沙洋段设有四个限速路段,每天有2个流动测速点不定时不定点测速。216省道旧口至柴湖路段设有两个限速路段,每天有两个流动测速点进行测速。上述测速点均在限速路段显眼位置安装了限速标志、前方雷达测速告示牌和取消限速标志。统一规定了违停车辆拖移收费标准,凡拖移的违停车辆一律不收拖移费,违停车辆一律不扣分,只按《湖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处100元罚款。强化干警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积极开展争创活动。近三年来,全市交警系统共有67个集体和160余名个人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以上表彰。先后涌现了“全国公安机关执法标兵”李白扬、“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执法标兵”王东等一批执法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检查组发放的问卷调查显示,57名被调查者中,有52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表示满意;有49人对交警的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表示满意;3年来有11人先后接受过违章处罚,交警都出具了收款收据;在东宝大队和事故大队随机抽查的了50个行政、刑事执法卷宗,所抽查卷宗做到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责任划分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处理方法得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认识不足。
有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认识还不够深刻,有的单位认为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公安交警部门的事,与己无关,有不少单位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热情不高。法律法规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形式单调,少数干部和群众的交通安全和自觉守法意识依然不强,违章停车、随意掉头、酒后开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和翻护栏、横穿马路、向车外抛洒物品等现象依然存在,严重影响着道路交通安全。
    (二)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亟待完善。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规划与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一是中心城区道路结构不合理,环形道路少,中心城区主干道白云大道荆门桥、长宁大道荆门饭店桥、象山大道三眼桥桥面较窄,造成了交通流量相对集中,交通局部拥堵的状况。二是城区停车场严重不足,城区没有规划大型停车场,已按规划建有的地下停车场又改做他用。一些建设中的宾馆、酒店和商场等停车场较小或未建停车场,占人行道停车、随意停车现象随处可见。
    (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管控力度不够。一是机动车违停、违规调头的现象比较普遍,堵塞交通。二是摩托车尤其是农村摩托车无牌无照无保险。交通事故多,查处难度大。据统计,市交警事故处理大队查处的摩托车肇事占交通事故总数的40%以上。沙洋县2012年因摩托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占全县交通事故总数的72.8%,事故死亡人数占68%。三是上道路行驶的农机车辆违法载人、人货混装、不文明驾驶,且农机长年不检测,安全性能差,又无牌无照无保险。仅2012年全市就发生农机事故67起,死亡3人。其中因驾驶员操作失误发生事故55起,占事故总数83%。四是电动车、板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在干道上乱行乱窜,扰乱了市区交通秩序。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地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公众及交通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形成珍惜生命、注重安全、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对城市交通的规划与设计、投资与建设、运营与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坚持科学规划、超前规划、立体规划和优先建设、重点建设的原则,结合城市需求与发展前景,建成协调、统一、有效和可持续发展的城市交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道路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规划、住建、财政、安监、教育、交通、卫生等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依法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大道路建设投入力度,切实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加大中心城区公共停车泊位建设力度。恢复按规划建设的现有地下停车场,督促中商、东方百货、金帝广场等单位恢复停车场功能。鼓励单位、个人兴办停车场或者出租自有场地,供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停放车辆。
    (二)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以落实全国开展的“三大一严”专项整治活动为牵引,以客运、货运、危化品运输车辆和校车及驾驶人为重点,深化源头管理,扎实抓好重特大事故的预防工作。大力推进城市畅通工程,继续开展对停车不归位、随意调头、占道行驶、随意变更车道、不按规定道路行驶、逆向行驶、故意闯红灯等致堵性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校车、客运车、出租车、非机动车和农村摩托车的管理力度,确保城乡道路安全畅通。以路面管控为重点,加大对超速超载、酒驾醉驾、无牌无证、套牌遮牌、强行超车、疲劳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坚持专项整治与常态整治相结合,进一步抓好“四查一防”工作落实。向社会公告限速路段和测速点,在每个测速点按规定的距离放置测速警示牌,严格规范测速。落实重要时期、敏感节点管控措施,加强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预防和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应急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自身建设。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始终保持交通警察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三熟悉四会”的要求,重视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的培养,开展法律知识、交通管理业务的培训考核,争取执法管理的主动性,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继续开展热点岗位廉政风险预警工作,不断改进办法、创新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执法流程、执法环节和执法结果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防止和纠正道路安全交通执法中的错误或不当行为。管理好、使用好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和志愿者,充分发挥其作用,带动广大群众自觉树立文明出行的意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评机制,促进队伍爱岗敬业、勤政高效,让党和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