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实施农村土地整理项目的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4-10-26 00:00:00 来源: 点击:

                           荆门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炎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就赵金海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实施农村土地整理项目的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市围绕“中国农谷”建设,大力争取土地整治项目。截至目前,全市共争取土地整治项目159个,建设规模274万亩,总投资55亿元,其中,2013年争取70万亩,投资17.5亿元,居全省第一;2014年第一批次争取50万亩,居全省第二。目前全市已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10万亩,耕地质量提高1个等级。200多块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遍布全市各地。虽然全市土地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少数项目建设中,也存在如赵金海代表在建议中反映的项目设计不科学、施工质量不高、后期养护措施不完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在土地整理项目建设中进一步严格标准、加强监管、创新办法、保证质量,将好政策落实到位,将好事办好。
    一、严格标准,加强项目规划设计
    加强对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的管理,在项目可研期间,土地整治工作人员和项目规划设计单位必须深入项目区,逐村逐组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将项目管理规定、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告之村民,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在此基础上,由规划设计单位就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设计规范提出初步方案,再次提交项目区村民讨论,形成初步成果。在项目实测期间,要求测绘单位到项目实地将整治工程内容全部逐一实测到位,确保规划数据准确无误。规划设计单位必须根据测量成果,再次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反复论证、比较,形成设计成果提交市国土资源局,再次组织水利、交通、财政、农业、工程设计等专家进行评审论证。2014年3月,我局调整充实了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评审专家库成员,公开聘请22名省级和市级专家,组织了荆门市2014年第一批次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单位技术人员培训会。分别于5月13日―21日和6月3日―15日对27个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规划设计评审。做到土地整治项目每个环节都做到充分告知项目区群众,充分征求项目区群众的意见,充分发挥项目区群众的经验和智慧,保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因地制宜、科学合理。
    二、加强监管,不断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全面建立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管台帐,严格施工单位质量监管、监理单位现场监管、业主单位不定期抽查等办法,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标准施工建设,严格项目经理和“五大员”压证制度,严格单个项目考核制度。在项目选址、土地权属调整、规划设计等环节中,广泛征求乡村干部和农民群众意见,确保项目如期开工、顺利建设。在每一个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竣工后,各地都要组织监理单位、乡镇政府、村委会、专业测量机构对完工工程进行质量初步验收。我们对项目立项、验收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在日常质量巡视过程中,对不合格的工程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
    三、创新办法,全面加强项目后期管理
    探索土地整理项目后期管理长效模式。一是落实责任加强管护。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后均移交至村民委员会统一管护。各村委会制定相应的管护制度、建立管理组织、制定管理办法。二是探索模式加强管护。对村干部责任心强、威信高、集体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村,由村委会集中统一管理。对项目效益好、利用程度高、市场发育充分、经济较发达的村,将水利设施竞争承包给农民用水协会等自行管护的组织管理,实行承包管理模式。对排灌站、井房、沟渠、桥、涵、闸、配电设施指定给村民看护,集体出一部分费用,实行分散管理。三是落实资金加强管护。土地承包经营者自筹资金解决其受益工程的管护,项目所在地政府从有关经费中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后期管护经费,向当地受益群众农户筹集一定的管理资金,用于后期管护的开支,通过土地整治项目区内工程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取得的收入,优先用于后期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