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区干渠两岸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5-10-30 00:00:00 来源: 点击: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就熊奎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干渠两岸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的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流经中心城区的干渠包括总干渠、四干渠和三干渠,分别由漳河工程管理局和市水务局负责维护管理。由于干渠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不明确,根据市政府关于重点建议的分解交办要求,我委不等不靠、不推不拖,积极与漳河工程管理局等权属单位协商沟通,主动牵头推进干渠两岸安全防护设施建设。

一、先行先试,分步实施。为保证城区干渠两岸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的建议落到实处,我委提请市政府督查室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召开了专题协调会议,并拟定了先行先试、分步实施的工作方案。今年,我委主要负责干渠两岸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的试点,其他段面的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由漳河工程管理局和市水务局逐年配套完善,并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

二、现场踏勘,明确方案。经与人大代表沟通和现场踏勘,根据干渠各段面的危险程度,我委选择在四干渠的深圳大道与虎牙关大道交汇处、青山路至苏畈桥渡槽段、团结街桥南北侧3个段进行试点。其中深圳大道与虎牙关大道交汇处北侧未封盖段面采取钢丝绳网进行防护,按照15×15cm间距安装直径12mm的钢丝绳662米;青山路至苏畈桥渡槽段每隔50米安装一根不锈钢链,共22根,总长500米;团结街桥南北侧采取不锈钢链进行防护,每隔20米安装一根不锈钢链,共16根,桥南长120米,桥北长200米。

三、加快建设,确保安全。由于干渠段面形式不一样、地形地貌也不一致,为保证安装的设施既能满足救援需求,也不影响安全防汛,我委结合四干渠3处试点段面的地形、人流等情况,在以实用为主、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设计了2种防护设施建设方案,并送请漳河工程管理局进行审核。由于四干渠前段时间需要配合华能热电厂试运行,干渠内蓄水位较高,不具备施工条件。经与漳河工程管理局协商将水位降至1.9米常水位,我委抢抓时间,迅速组织施工队伍进行施工。截至目前,四干渠3个段面的安全防护设施已全部安装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漳河工程管理局和市水务局,在试点基础上,推动城区干渠两岸安全防护设施全覆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