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对“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领导,贯彻落实好省市人大意图,京山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谋划,精心部署,积极探索在“代表行动”活动代表小组中建立临时党支部,通过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的各项决策、主张和扶贫政策在基层得到落地落实。
一、摸清党员代表“家底”,与组织部门无缝对接。京山市人大常委会专门下发了《关于上报各代表小组党员代表信息的通知》,对全市14个镇和经济开发区、温泉新区81个代表小组人员信息进行再次核查,统计摸清了党员代表的人数为986人。同时,按照省市人大的有关要求,督促各镇(区)人大将履职能力较强的职务代表合理分配在各代表小组,切实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统一领导。在扎实做好前期基础工作后,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和对接,了解建立党支部的条件与党内法规依据,经两家单位认真磋商,初步确定在代表小组中建立临时党支部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向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
二、注重落细落小,规范临时党支部工作职责和建立程序。在“代表行动”中各级代表的各代表小组建立临时党支部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京山市人大常委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负责人,与活动办工作专班组成“智囊团”,群策群力研究讨论临时党支部的工作职责和建立临时党支部的工作程序,并充分征求各镇(区)党委和人大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吸收,注重落实好每一个细节,确保临时党支部建立既规范有序,又符合实际。一是明确了临时党支部三项职责。临时党支部由镇党委直接领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具体职责是:组织党员代表开展经常性政策理论和扶贫政策学习,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镇委脱贫攻坚的有关政策和工作部署,提升临时党支部党员履职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代表行动”活动始终;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走访群众,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重点围绕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社会保障、住房安全和脱贫质量,认真收集民意,反映民情,及时督促解决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充分发挥临时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明确了临时党支部的建立程序。即以“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代表活动小组的名义向镇党委提出设立临时党支部的申请,由镇党委研究决定并批复。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党员人数7人以上,需设支部委员会,一般支部委员的职数应是单数,以3-5人为宜。一般情况下,临时党支部的书记由镇党委直接指定,由镇机关干部、镇直单位负责人、优秀村支部书记担任。三是明确了临时党支部建立的时限和活动开展次数。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各代表小组临时党支部要在6月底前组建完毕,并将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同时,确定了临时党支部活动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
三、加强协调配合,做好临时党支部组建工作。京山市人大办公室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发函,要求市委组织部门按照省人大电视电话会议的有关精神,由市委组织部门对党支部建立情况,党支部书记、人员的选任情况进行统一集中安排,指导各镇党委探索在“代表行动”活动小组中建立临时党支部。市委组织部及时向各镇党委、温泉新区和经济开发区党委下发了《关于在“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小组探索建立临时党支部的通知》,内容包括建立临时党支部的重大意义、工作职责、建立程序等,对各地建立临时党支部工作进行指导和安排,确保临时党支部建立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推进落实。(京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