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8-08-02 16:13:51 来源: 点击:
 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0日至31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畜牧兽医局局长武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四个最严”要求,坚持创新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全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明显。同意这个报告。同时指出,我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生产与市场监管衔接不够紧密等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为加快推进全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突出关键环节,坚持常态化,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信息化平台、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养殖基地、屠宰企业、农产品市场开展形式多样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政府、部门、社会,特别是生产经营者、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支持禽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要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入、准出、可追溯制度。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广应用生态、安全的生产模式和先进技术,大力提升畜禽标准化养殖水平。按照从生产地到销售地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畜禽产品和养殖投入品生产、经营记录档案登记制度,确保畜禽养殖质量安全监管全程可追溯。强化源头监管,加强对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及使用的监管。按照“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要求,进一步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进一步健全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监管和执法水平。要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加快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步伐,建立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紧密衔接的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网络,强化县市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厘清农业(畜牧)、卫计、食药监、工商等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部门联动、上下联动,探索建立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屠宰加工、运输及市场销售全过程监管力度,确保无缝对接。建立健全违法违规线索举报、联合办案等机制,加大执法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禽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倒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高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依法依规经营。
  (四)进一步强化措施,壮大基层执法力量。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破解基层执法人员青黄不接、待遇偏低、积极性不高等难题,确保乡镇执法人员队伍稳定、素质增强、责任落实、工作到位,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筑牢基层监管体系。
  对本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请于2018年5月31日前报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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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