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2-09-25 14:47:01 来源: 点击:

市人民政府:
    2012年4月24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丁萍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几年来,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不断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法,着力提高城市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水平和能力,较好地稳定了低生育水平,保障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工作成效明显。同意这个报告。同时指出,我市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宣传教育深度不够,服务管理队伍力量还较薄弱,经费保障机制有待健全完善,服务管理措施落实力度不够,部门配合协调应当加强等。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继续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加宣传的力度和深度,使各级领导干部、计生工作人员和流动人员深刻认识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详细了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主要精神和基本要求,促进流动人口转变生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努力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和区域协作。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协调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统一思想认识,创新服务管理措施,制定奖惩制度并严格责任追究,真正形成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合力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要认真总结推广好的作法和经验,进一步创新完善、细化“以房管人”工作模式,切实落实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职责。要进一步扩大区域协作覆盖面,研究制定区域协作工作机制,加强流出地、流入地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实现资源共享,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一盘棋”格局的形成。
    三、进一步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按照《关于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探索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途径和措施,构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新机制。将流动人口纳入常住人口服务范围,免费开展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并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真正做到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县两级政府要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切实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的投入。要落实“以钱养事”经费,保障社区人口计生宣传、服务、管理等工作正常开展。要逐步提高社区计生工作人员的待遇,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五、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力度。要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夯实计生工作基础。要加强对计生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培训,不断提升政治业务素质和服务管理水平,逐步建立起一支较为精干、懂管理、善服务的计生工作队伍,以适应新时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需要。
    对本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请于2012年9月30日前报市人大常委会。


b365官网常委会
201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