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收征收管理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2-09-25 14:52:59 来源: 点击:

市人民政府:
    2012年6月25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宣传、完善制度、强化征管、改善服务,我市税收收入大幅增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财力支撑。同时指出,税收征收管理法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税法宣传缺乏针对性;税收征管仍有一些漏洞;纳税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协税护税体系亟需完善等等。
为进一步促进税收征收管理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要把《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纳入全民普法计划,大力营造依法纳税、自觉纳税、纳税光荣、护税有责的良好氛围。继续抓好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开展纳税人学校、纳税人之家创建工作,开辟税法宣传新渠道,增强税法宣传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二、进一步改进纳税服务,努力改善征纳关系。要深入推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逐步实现业务流程、服务内容、服务规范、管理制度的统一。全面实施“一站式”服务,切实解决纳税人多次跑、多头找的问题。完善办税服务厅功能,逐步把办税服务厅建设成集办税服务、税法宣传、咨询辅导、权益保护以及征纳沟通等多种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场所。加强“12366”纳税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切实提高座席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注重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有针对性地对企业进行辅导服务,帮助企业规避税收风险。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逐步解决乡镇税干不足的问题。严格税务经费预算管理,降低税收征收成本。
    三、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水平。要严格执行帐簿、凭证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税务代理机构和代理记帐公司的监管,严厉打击做假帐、报假帐的行为。正确处理实行税源专业化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的关系,加强对集中征管行业的税收入库的管理,避免税收收入混库及人为调整地区间税收收入的情况发生。切实处理好总部税收与本地税收的关系,努力增加地方可用财力。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提高对家庭装饰、物流运输、房屋租赁、药品零售等行业的税收征管水平。加大打击伪造、变造、贩卖假发票及利用假发票进行犯罪的力度,依法查处偷税、逃税、抗税等违法违纪行为,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严格依法依率计征,既要应收尽收,也要防止收“过头税”。充分利用税收杠杆作用,加大税源培植力度,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四、进一步完善协税护税体系,努力实现社会治税。要严格执行《湖北省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办法》,尽快出台《荆门市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实施办法》,建立税费保障电子政务平台,开通地方税费征收保障网,以此为依托,以涉税信息传递和联合控管为重点,逐步建立起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支撑为主要内容的税费征收保障新机制,以实现社会治税、信息管税的新突破。
    对本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请于2012年11月30日前报市人大常委会。

                   b365官网常委会
                          201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