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时间:2015-10-12 10:59:06 来源: 点击: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630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杨想森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启华,副主任吴永佩,秘书长张立杰参加视察。市政府副市长张尚贵陪同视察。视察组实地察看了钱河、沙滩河、龙王滩水质情况和马河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听取了市环保局、漳河工程管理局关于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市交通局、市环保局,漳河工程管理局,东宝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漳河新区人大联络组、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提出了视察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措施得力,漳河水资源保护成效明显

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创新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机制体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认真办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漳河水资源保护的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推进漳河水资源保护。监测数据表明,漳河水库水质各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水质良好,整体水质达到地面水二类标准以上,水库中心水质达到一类标准,透明度达到7米,符合水体功能要求,已连续8年出现被誉为“水中大熊猫”的桃花水母。

(一)建章立制,为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奠定基础。一是制定漳河水资源保护相关政策措施。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漳河水源保护的决定》、《荆门市漳河水源环境保护规定》,编制了《漳河水库“三圈”范围线规划》、《荆门市漳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等一系列规定、规划,为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争取上级环保部门支持。市环保局报请省环保厅建立了荆襄宜三地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会议,总结推广各地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的经验和作法,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成立了漳河水库流域环境保护监管协调小组,建立“信息联享、案件联办、项目联审”的区域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协调开展漳河水库环境监管工作,加强信息互通,组织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建立漳河水库周边乡村环境管理网络。将漳河水库周边41个村委会主任聘为漳河水库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的义务监督员,组建漳河水库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监管网络,形成一网(河水库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监管网)、二级(市区二级环保部门的共同管理)、三片区(总干渠输水片区、道子河应急片区、漳河水库饮用水源片区)的格局,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在保护漳河水源工作中宣讲员、示范员、监督员和联络员的作用。

(二)强化监管,漳河水资源得到较好保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 “两不增、一提高”(不得增加新的污染源和排污口,提高现有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原则,严格项目审批,从源头上控制污染项目建设。在此基础上,市环保局实施了漳河水库勘界立标工程项目和荆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项目,修建了漳河水源数据管理中心,安装视频监控探头66个,对漳河水库周边重点污染源、重点水域陆域、饮用水源取水点等敏感区域实行全天候视频监控。组建了漳河水库环境监察支队,及时对漳河水库及其周边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今年以来,先后对重点水域、陆域及辖区内16家企业制作现场监管笔录28份,对西马矿业有限公司货场煤粉尘和噪音污染周边环境,影响居民生活进行立案调查,并实施行政处罚。对生态农业开发、煤场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份。对洋丰佳源、中天荆化公司恢复雨水排放系统、实施生态修复下达《督办通知》,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同时,及时将其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2014年至今,共向漳河新区管委会、东宝区政府、漳河工程管理局移交了违章建筑、投药钓鱼、烧结煤矸石、河床采砂10起环境违法案件,均依法进行了查处。会同南漳县、当阳市、远安县环保局联合查处了扶莲塔电站塑料厂、槽车违法排污、页岩气开发项目等环境违法行为。漳河工程管理局依法拆除了漳河水库所有的养殖网箱和泰山水域、观音岛水域、肖家沟水域的网箱养殖,仅剩的一处罗河拦网养殖基地已进入仲裁程序,也将于今年依法进行拆除。市交通局严格控制船舶污染,将旅游船舶控制在45艘以内,所有旅游船都加装了油水分离器和污油盘,并逐步淘汰老旧船舶,提倡使用电动和液化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作为船舶动力,鼓励企业采用绿色环保标准船型,选用节能降耗设备。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志牌设置安装工作和漳河湿地保护界桩工程;市环保局完成了漳河流域界碑安装和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水域、陆域隔离,严禁各类游船、渔船等船只和人类活动进入水源保护范围内,防止污染水源。

(三)保护修复并举,漳河库区生态环境建设得到改善。一是积极争取将漳河水库纳入了国家良好湖泊试点,累计获得中央资金10700万元,先后安排马河镇、栗溪镇、宏图社区、安团社区生活污水治理和东宝区、漳河新区漳河流域农村连片整治项目等工程,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二是对漳河库区边缘及其支流流域区的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全部实行封山管护,将库区21.37万亩林地划为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进行保护。三是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漳河工程管理局利用漳河水库良好湖泊试点中央资金,投资800多万元对库区观音岛、常青岛进行生态修复。投入500万元在黄集岛、宏图、渠首闸等地建设绿化基地5处,种植芦苇、池杉等耐水挺水植物700余亩,截止目前,水库消落区及岛屿生态修复面积1092万平方米,实际绿化率达91%,库区环境面貌逐步改善。渔政部门每年通过增殖放流活动向水库投放鱼苗,保证水库的生态平衡。同时,投资1523万元,实施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可有效保护生态公益林3.2万亩,每年减排二氧化碳总量达到4.19万吨;投资7000万元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减少发电用水1亿立方米。沿库周边的漳河、栗溪、马河等镇、村积极开展退耕还林、退渔塘还湿地、公益林保护和清洁家园行动,引导农民实施有机种植和清洁生产,坚决制止沿库周边农家乐燎原之势,确保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染逐年减少,逐步修复和改善库区生态环境。

二、污染漳河水资源隐忧仍在,保护漳河水资源任重道远

在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不懈的跟踪监督和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艰辛努力下,漳河水资源保护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与贯彻实施《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相比,与建设生态荆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需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一定差距。漳河水资源保护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执法监管合力尚未有效形成。一是荆襄宜三地的执法监管合力尚未有效形成。漳河水库是跨流域水库,涉及荆门、襄阳、宜昌三地五县(市、区),保护漳河水资源需要荆襄宜三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尽管荆襄宜三地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已召开9次联席会议,因其仅限于环保部门,还没有上升到政府层面,各地各部门保护漳河水资源的认识不统一,执法监管的措施及成效存在差异;三地环保部门间的跨界环境违法行为监管、移送、查处机制尚未有效建立,查处违法行为程序多、周期长,查处难度大。二是我市相关部门的执法监管合力尚未有效形成。漳河水资源保护涉及环保、水务、林业、水产、港航、旅游、文体、住建、国土、漳河工程管理局等多个部门和单位,由于执法监管职责不明晰,导致有些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管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如漳河水库现有旅游船、渔船、渡船、农民自用船和工作用船、体育用船等各类船舶300多艘,分属交通局、文体新局、漳河工程管理局等单位管理。现行管理体制下,交通局、漳河工程管理局仅对核发了合格证照的45艘旅游船、175艘渔船进行监管,大量无证旅游船、渔船、农民自用船等船舶无序发展,且无主管部门监管,既污染漳河水资源,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二)污染隐患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一是生活污水治理进展较慢。漳河水库2013年即被纳入国家良好湖泊试点,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建设马河镇、栗溪镇、宏图社区、安团社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截止目前,时间已过去近2年,安团社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还在规划设计阶段,马河镇、栗溪镇、宏图社区的污水处理厂也还尚未建成,同时漳河库区周边30余家农庄的生活污水,大多也没有经过有效处理,沿库镇、社区及农庄的大量生活污水直排漳河。二是农业面源污染监管乏力。沿库农民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大量的农药、化肥以及农民大规模的畜禽养殖,相关部门监管措施不强,手段不多,效果不明显,农业面源污染有加重趋势。三是筑坝拦汊整治不力。由于近年来漳河水库流域持续干旱,水库水位降低,库区部分群众擅自筑坝拦汊的问题仍有发生,并呈上升趋势,今年以来,在漳河水库苏院村、迎接村、仙女村、罗河村、肖岗村等水域又连续发生11起筑坝拦汊案件,占用水域面积近100多亩。相关部门虽然进行了查处,但大多只做了表面工作,未依法彻底拆除所筑坝堤,未恢复工程原貌,也未予行政处罚,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

(三)库区生态环境亟待恢复。一是由于前些年无序的乱砍滥伐,导致漳河流域森林覆盖率持续下降,已由20世纪50年代末期的65%下降至不足40%。近10年来,虽然保护森林资源的措施得到加强,并开展了公益林建设,但建设力度不大,生态系统恢复效果不明显,流域多年平均含沙量、侵蚀模数的变化趋势增加。二是由于库中岛屿、岸边林地3000多亩的土地证和林权证两证长期分离,相关部门受工作体制的限制,难以实施有效监管,导致毁林开荒、种茶、种果,砍伐水源林的现象屡禁不止。三是苏院、苏集、仙女、迎接、京河等村的村民以低丘林改造为名,大肆砍伐水源涵养林改种经济林,造成水土流失,水体净化能力下降。四是由于流域内的煤矿废弃坑口未封闭、渣场未进行生态恢复,这些矿井涌水直接进入河流,废渣淤塞河道,污染漳河水库水源。

三、强化执法监管举措,让母亲河清流永在

漳河是荆门中心城区及沿库群众生产、生活的唯一水源,是荆门人民的母亲河。保护漳河水资源对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具有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亟需引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执法监管,让母亲河清流永在。

  (一)统筹推进漳河水资源保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漳河水资源保护,切实将保护漳河水资源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并细化船舶管理、农庄整治、违法建设、面源污染、生态修复等涉及漳河水资源保护各方面工作中,各地各部门所应承担的工作职责和任务,防止相互推诿,存有执法真空地带。要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东宝区和漳河新区要将保护漳河水资源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问责和考核机制,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督促相关问题整改落实。要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学校、社区、家庭,宣传保护漳河水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保护漳河水资源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形成全社会保护漳河水资源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争取省及相关部门支持。要加强向省政府及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的汇报,仿效梁子湖管理经验,力争将漳河水库环境监察支队纳入省环保厅下属单位,统一实施漳河流域环境违法案件的执法监管。要强化“荆襄宜”三地联席会议作用,强化漳河流域项目环评工作,进一步加强漳河流域联合执法,不断完善信息联享、案件联办、项目联审的区域联合执法工作制度,简化案件查处程序,提高查处时效。

(三)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漳河工程管理局要积极争取省水利厅的支持,确保库容存水规模,严格控制水电规模,并实行漳河水库118米水位线以下严禁水利发电措施。要大力发展光伏发电项目,逐步以光伏发电取代水电项目,以保护漳河流域生态环境。要加强渔业资源保护,每年通过增殖放流向水库投放鱼苗,并严厉打击违法电鱼、毒鱼、无序捕鱼的现象,保证水库的生态平衡。要在减少库区岛屿开发,恢复岛屿良好生态的同时,加强库岸线的保护,坚决打击和查处筑坝拦汊行为,对筑坝拦汊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恢复原貌,决不姑息迁就。市林业局要着力推进林业恢复体系建设,大力开展退耕还林、退渔还林和公益林建设,审慎改造低丘林,严禁砍伐森林资源和水源涵养林,推进湿地公园建设和森林生态系统恢复。

(四)加大船舶管理力度。市交通局要严厉打击非法船务活动,加强和规范各种船舶管理,对所有燃油船只加装油水分离器或污油盘,并严格进行回收和处理。要逐步淘汰老旧船舶,大力推广电瓶船及液化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船舶,防止船舶污染。

(五)加大农庄整治力度。东宝区和漳河新区要在严格按照 “两不增、一提高”的原则和《漳河水库“三圈”范围线规划》,严格审批和管控漳河水库周边建设项目,确保流域范围没有可能形成污染的工业项目的同时,严格控制库区周边的农庄建设,并对现有农庄进行集中整治,全部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不达标的坚决进行关停和拆除。

(六)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东宝区和漳河新区要鼓励和引导农民切实转变生产生活方式,立足漳河库区的自然优势和资源优势,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实施清洁生产,科学施肥,不断降低农村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控制和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要严格控制畜禽养殖规模,严格禁止以水库河汊为水源放养大量禽类,加强养殖大户环保设施建设和污水处理,严禁养殖污水直接排放库区。要加强漳河水库水质跟踪监测力度,实行长期监测,长期预警,及时发现并处理水污染情况。

(七)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东宝区和漳河新区要按照良好湖泊试点建设项目的要求,科学规划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漳河镇、马河镇、栗溪镇、宏图社区、安团社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确保验收合格并有效运行,以发挥效益。环保部门要加强良好湖泊项目建设,确保试点验收合格,并继续争取良好湖泊建设项目和资金。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