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雷涌泉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时间:2016-12-28 16:53:52 来源: 点击:

  (2016年12月26日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雷涌泉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