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市八届人大工作的开局之年,更是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年。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要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突出工作重点,讲求工作实效,为全面落实市第七届党代会确立的“高举‘中国农谷’旗帜,推进‘三化同步’发展,建设实力文化生态幸福新荆门”的战略部署做出积极贡献。
一、关于监督工作
1.提请常委会组织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
二、关于调查研究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按期完成常委会会议有关议题的专题调研,为常委会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3.围绕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台湾事务和旅游工作,重点对全市旅游企业管理、旅游重点景区景点建设和散居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常委会提供监督依据,促进有关部门改进工作。
三、关于督办工作
4.协助督办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关于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台湾事务和旅游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
5.加强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的督办。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审议意见,并及时向主任会议报告整改情况。
6.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涉及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台湾事务和旅游等方面工作的来信来访工作,适时开展专题调研、检查等活动,切实维护和保障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关于工作联系
7.积极争取上级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的指导和支持。参加上级人大组织的有关会议及活动,完成其交办的有关法律法规检查和立法调研工作。
8.加强同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系。坚持与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工作交流和沟通,上下联动,共同做好新形势下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台湾事务和旅游等方面的工作。
9.密切同民宗侨外网络人大代表的联系。主动邀请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工作视察和专题调研等活动。及时为代表提供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台湾事务和旅游等方面工作的资料和信息,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
10.加强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的联系和工作交流。
11.加强与外地省、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的联系和工作交流。
五、关于自身建设
12.加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国家法律法规和荆门市第七次党代会及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本工作委员会人员政治理论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
13.加强作风建设。从更新思想理念入手,不断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坚持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14.加强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增进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对本委员会的认识和理解,广泛听取民声、吸纳民意,集中民智,促进委员会各项工作更加求真务实,更能反映民意,更加富有实效。
六、认真办理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领导等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