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是市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组织和指导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
3、承办市人大代表和我市的省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补选、罢免的有关工作和市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具体工作。
4、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有关视察和执法检查。
5、承担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
6、督促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意见和建议。
7、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