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建设不容放松――b365官网常委会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的调查
时间:2012-04-27 16:22:13 来源: 点击:

    3月下旬,市人大农村工作委员会组成调查组,对全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从调查情况看,近几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其水务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抓住国家加大水利投入的政策机遇,积极向上申报项目,争取国家建设资金,加快小型水利工程的更新、改造和扩建,全市水利设施条件得到有效改善。但从调研情况看,在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年久失修,灌溉能力萎缩


  一些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全市大部分水利工程设施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由于当时田间工程基础设施标准低,大多数小型水利工程自建成至今没有更新改造过,相当数量的小型水利工程年久失修,灌渠淤塞,建筑物老化损坏,设施完好率低,造成有效灌溉面积锐减,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薄弱。
  据调查,京山县有小(一)型水库36座、小(二)型水库109座,塘堰3.7万余口,总蓄水能力12.64亿立方米,有效蓄水8.35亿立方米,单机55kW以上泵站235处,配套小型水库干渠193条770千米,有效灌溉面积79万亩。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特别是税费改革后,取消农民对水利工程的投工,加上公共财政投入不足,致使水利设施老化失修,功能衰减,塘堰大都成了“碟子堰”,管道成了“筛子渠”,全县有效灌溉面积一度降至58.9万亩。


                   投入不足,资金缺口较大


  “国家投入资金有限。虽然国家对水利建设资金投入逐年增加,但主要集中于大型骨干工程和防洪保安工程,对农民直接受益的小型水利工程依然投入不足。”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说。
  据京山县水务部门反映,京山是国家第一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每年项目资金1600万元,可硬化沟渠110公里。但全县有8000多公里需要整治,按这速度,全部整治一遍需要70多年。
  县级财政投入困难。为加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从去年开始,京山县将小农水建设奖励资金从25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加上10%土地出让净收入600万元。尽管如此,与巨大的需求相比,也显然资金不足。
  农民投入锐减。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对农民筹资、筹劳都有硬性规定,每个劳力每年最多出10个工,每个工按8元代劳;“一事一议”每年人均不超过15元。如今农民外出打工每天至少能挣80―100元,8元钱很难请到工,“一事一议”难起作用。


                    改革滞后,运行维护举步维艰


  记者调查发现,各地普遍存在小型水利工程“重建轻管”、“重大轻小”的现象。重争投资建设,轻已建工程管理,不少小型水利工程设施基本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
  究其原因:一是县(市、区)乡镇水利服务机构弱化,专业技术人员少、年龄大。二是水利工程权责不明。管护工作缺乏完整、规范的制度,致使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农民等责任不明确,管理混乱。群众存在“等、靠、要”的思想,主人翁意识淡薄。三是管理不力。由于主体权责不明确,公益性小型水利设施无人员、无经费,日常维护不能落实,长期无人管理,致使部分设施年久失修和被盗。


                    多元化投入新机制亟须“登台”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加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对推进我市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市水务局有关专家认为,进一步加大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投入。要继续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利用国家大幅度增加农村小型水利建设投入的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要充分调动和引导社会资金建设小型水利的积极性。采取政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方式,积极引导企业、个人、民间组织(用水协会)、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小型水利工程建设。
  要积极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机制,建立起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主体的小型水利建设管护新模式。还要进一步加强县、乡(镇)、村基层水利队伍建设,制定出台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张恒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