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17-05-24 15:55:31 来源: 点击:

    b365官网教科文卫委员会

       一、调研背景
  根据2017年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会同省红十字会组成调研组于4月下旬对我省荆门市、随州市、荆州市贯彻落实《湖北省实施&lt;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gt;办法》(后简称《实施办法》)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4月26日至27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有旺率调研组来我市调研并召开座谈会。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军晶、张继年,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杨想森,省人大办公厅副巡视员张辉,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宋悦明等参加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道伦、市政府副市长李珩陪同调研。
  这次省人大调研组来荆调研的重点是,全面了解我市对《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及管理体制理顺情况、红十字会运行机制与社会需求的适应情况、红十字会职能履行和扩展情况、市委及政府对红十字会的支持情况,征求对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在实地察看了荆门市红十字会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荆门市红十字会志愿者之家、荆门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中心等机构组织运行情况后,对我市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工作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相关部门单位的积极支持之下,荆门市红十字会各项工作事业发展较快,组织机构比较健全,运行机制完善,履行职能有力,宣传教育深入,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解困解难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全市红十字会工作情况
  (一)红十字会组织及管理情况。2013年2月,市编委发文明确市红十字会为正处级群团组织,配备常务副会长(正处)职数1名,副会长(副处)职数1名;目前市红十字会现有工作人员4名。全市7个县(市、区)中有4个成立了红十字会,其中,沙洋县、京山县理顺了管理体制,分别落实了3名人员编制,配备了常务副会长。2012年市财政将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经费和专项工作经费5万元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二)红十字会运行基本情况。2014年5月,市红十字会发文成立“荆门市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落实了办公地点,建立了“志愿者之家”,先后组建了“赈灾救助”“救在身边”“荆楚热血”“关爱生命健康”和“健康卫士”等5支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全市登记注册红十字志愿者380人。2017年3月,在荆楚理工学院医学院成立了荆门市红十字会遗体捐献接收站,近期将在荆楚理工学院建立学校红十字会,逐步在高校开展红十字青年工作。
  (三)红十字会近几年工作情况。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近10年来筹集资金100多万元;面向贫困学子开展“红十字圆梦助学”活动,帮助90余名贫困学生圆了大学梦;争取省红十字会博爱家园项目3个、资金105万元,全部用于农村村卫生室建设;实施“关爱失智老人”项目,3年多来共为生活困难的失智老人送去护理用品5800多件,350多人受益;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组织红十字志愿者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我市连续8年被评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2010年以来,完成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入库资料3600人,成功配型15例,我市连续4年被评为全省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先进集体;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2010年以来,累计完成人体器官捐献83例,救助捐献困难家庭12户60万元,我市连续2年被评为全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先进集体;强化应急救护培训,开展重点行业培训,先后培训社区网格员482名,社区干部480名,特殊行业工作人员950名;开展社会大众培训,组织应急救护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先后培训社区群众5000余人,青年学生2000余人,发放家庭救护知识读本1000余册,大众应急救护知识普及10万余人次;开展应急救护有证培训,培训初级救护员3228名,培训救护师资40余人。
  三、关于改进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红十字会工作的重视。地方政府要充分认识红十字事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红十字事业是一项关爱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世界和平与人类进步的崇高事业。红十字会是当今世界历史最悠久、范围最广泛、影响力最大的人道救助团体。充分认识红十字事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发展红十字事业,有利于汇集各方资源,帮助解决群众生活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弘扬人道为本、博爱为怀、奉献为荣的良好社会道德风尚;有利于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有利于在对外开放中展示人道主义良好形象。因此,政府应高度重视红十字会事业,把红十字会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根据红十字人道事业发展需求增加红十字会财政拨款,定期听取红十字会的工作汇报。要帮助红十字会建立与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吸收红十字会参加相关协调议事机构和会议活动,充分发挥各级红十字会理事会、基层组织、会员和志愿者的作用,提高红十字人道救助事业的社会化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实施办法》的宣传,普及红十字会知识。载体上,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形式上,将常规方式与漫画宣传、数字化传播等新形式相结合;内容上,要将《实施办法》的重点要素与红十字会在公益事业中的突出贡献相结合;语言上,将专业语言与更接地气的民众语言相结合;时段上,将重大救助救援事件与日常宣传相结合,促进宣传常态化、系统化、多样化,吸引社会各有关方面和广大有识之士共同参与红十字会的公益事业。特别是要通过宣传,重塑红十字会的社会公信力,打破不实的谣言传播,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理顺地方管理体制。我市在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理顺方面的工作存在滞后,特别是部分县、区管理体制仍然没有充理顺,制约了我省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因此,要根据《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市、县红十字会是独立设置的社会团体,要设置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应建立红十字会,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以促进我省红十字会自身组织、基层组织、会员队伍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基层红十字会理事会、基层组织在创新社会管理、参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支持基层红十字会开展红十字精神宣传、募捐救助和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推进红十字人道关爱进社区、进农村活动。
  (四)进一步整合资源,拓展红十字工作空间。各级红十字会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为红十字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要进一步加强与卫生、教育、民政、财政、统战、组织人事、社会保障、地震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强化在备灾救灾、弱势群体救助、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初级救护培训、开展农民大病救助等方面的联动机制建设;要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文明办、老龄办、慈善、福彩等部门和单位的合作,探索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特色突出、共同发展的公益活动合作机制;要积极搭建国际组织和民间组织参与公益事业的平台,广泛动员和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发展人道救助事业。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把热爱红十字工作、综合素质好、年富力强并善于做社会工作的干部推荐选拔到红十字会工作岗位上来,把红十字会干部培养、轮岗、交流、调整纳入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管理,为红十字事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红十字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要认真履行职责,更多更好地参与红十字会实际工作。各级红十字会要注重干部队伍的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增强博爱情怀和服务意识,重点抓好创新型人才培养工作,建设一支积极有为、善于服务、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积极试行公益项目管理用人制度改革,公开招聘高级项目负责人,进一步提升项目执行力,确保公益项目实施效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知名度和影响力不高。目前我市乃至全国的红十字工作存在知名度不高、影响不广泛、群众不了解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几热几冷上。一是点上热面上冷,近几年红十字会开展了一些活动,活动开展的很热闹,但是活动影响力不够,开展范围不够大,所以呈现了点上有活动、社会层面上波澜不惊的局面;二是遇事热平时冷,在遇到大的灾难时,红十字会还是冲在前线开展了不少工作,例如2016年,我市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全市71万多人受灾,市红十字会募集捐款388.59万元,用于受灾群众,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是在平时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还是热度不够,缺乏相关的应急救援机制,在人民的“小灾小难”发生时给予人道救助不够;三是会内热社会冷,红十字会内部的同志,包括所有的志愿者对红十字工作的开展还是展现了充分的热情,但是社会整体认识不足、热情不足;四是上级热基层冷,从国家和省级层面对红十字会工作非常重视,机构经费编制都要求保障,但市县两级组织机构不健全,经费投入不足,越往基层工作越停滞不前,特别是县级以下,没能像妇联工作一样深入到乡镇一级建立乡村红十字会组织,发挥红会工作的毛细血管效益。
  (二)履职不充分应灾能力不强。如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湖北省实施&lt;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gt;办法》的要求自查我市红十字会工作,目前存在着履职能力不充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建立备灾救灾仓库,救灾物资储备不足,应急救援能力不能适应突发灾难事件处置要求,人道救助工作不能适应困难群众期待;二是举办与红十字会宗旨相关的公益事业活动较少;三是市红十字会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投入和社会捐助,由于没有建立起常态化的财政投入机制,加之社会捐助力量较弱,以及尚未组建相关应急救援队伍,遇到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亟需救援救助时,只能依靠上级红十字会和境内外红十字会机构援助,如发生重大的灾难可能会陷入非常被动的局面。
  (三)网络体系不完善。一是市红十字会工作力量薄弱,目前核定编制3个,仅有4名工作人员,县级红十字会大部分地方尚未理顺管理体制,钟祥市没有配备常务副会长,东宝区配备了专职副会长尚未落实人员编制,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尚未成立红十字会,乡镇(街道)红十字会组织普遍缺失,加之县、市、区红十字会发展不平衡,全市未能形成机构健全、体制顺畅、队伍精干、运转高效的红十字运行体系和工作格局;二是在全市范围内的应急救援体系中,红十字会所占的份额较少;三是基层基本建设不给力,主要体现在市、县两级红十字会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备灾救灾仓库缺乏,技术装备严重不足,现有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无法保障救灾、救助、救护培训以及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等核心业务的开展,服务能力十分有限。
  (四)贯彻实施法律力度不够。一是对法律法规的宣传不足,《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由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于1996年9月21日通过,目前已公布施行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自2017年5月8日起施行,但是社会群众和相关部门并不太了解,知晓的群众也不多;二是对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够,2014年,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曾组成以主任委员柳斌杰为组长,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汝鹏等为成员的调研组,来荆门调研《红十字会法》修订情况,今年省人大又来荆对《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可见从国家和省级层面对我市红十字会的工作还是非常重视的,但是这几年我们自身贯彻落实法律和办法的成效还是不够,在运用好法律、执行好法律的工作上还缺乏开拓和创新精神;三是对红十字会法贯彻落实情况没有纳入党委和政府的相关工作考评。
  (五)公信力营造不够。近年来,红十字会因受网络媒体炒作,公信力受到质疑,一些爱心人士的热情严重受挫。中国红十字会的公信力受到严重冲击,社会影响力出现滑坡是一个客观存在的、无法回避的事实,市一级的红十字会公信力也受到了一定影响,所以现在我市红十字会整体工作呈现了“冷板凳”更冷的态势。
  针对上述问题,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将适时组织开展延伸调研,促进有关问题解决,监督有关措施落实,推进全市红十字会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