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365官网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0-11-01 16:31:44 来源: 点击:

    根据b365官网常委会2010年执法检查计划,9月中旬至10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实施办法)在全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9月中旬,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及其行政部门(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水产局)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汇报,察看了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9月下旬,检查组赴各县(市、区)分别听取了当地政府的情况汇报;召开了座谈会;实地察看了京山县国宝桥米有限公司,沙洋县名优农资销售中心、沙洋中百仓储超市,钟祥市郢中农业科技示范园、中百仓储钟祥店,东宝区漳河镇金生柑桔专业合作社、牌楼镇泗水桥标准化日光温室大棚蔬菜基地,掇刀区金旭农牧有限公司蔬菜瓜果生产基地、车桥水产良种场;先后两次现场快速抽检了上市的蔬菜品种。现将这次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实施办法颁布施行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实施,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为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用安全农产品以及做好“三农”工作、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
    (一)领导重视,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实施。一是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今年6月,时任市委书记傅德辉、市长王玲分别致信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常委、副市长胡道银到会讲话,并代表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7月7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具体部署,决定出台《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7月13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松青,市委常委、副市长胡道银召集市编办、财政、质监等单位的负责人到市农业局现场办公,研究解决市农检中心装备不足等问题。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市农业部门结合实际,及时组织学习,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各地利用农技110网站传播信息、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京山县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册,小报5.5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300余人次,通过手机群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短信68次。三是完善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政府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层层抓落实。市农业局制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沙洋县、钟祥市制订完善了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管理的逐级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行政问责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快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障和支撑。市政府及其农业部门按照“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的法律规定要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人员配备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增加投入,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一是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经过几年的努力,市农业局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对实验室已投入资金200万元进行软硬件建设,配置了气相色谱仪等必备仪器50多台套,基本满足农产品中有机磷、有机氯等农药残留、重金属和硝酸盐、亚硝酸盐的检验分析要求。2009年3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通过省级“双认证”, 检测业务范围覆盖了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近几年来,市农检中心将市城区13个农贸市场、6个大型超市、2个配送中心和4个城郊大型蔬菜基地纳入农药残留例行监测范围。 2009年市农检中心全年抽检蔬菜样品1826个,柑橘、稻米产地样品41个,农田水土样品65个,制发综合性监测信息17期,有效控制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广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科技服务网络,拓宽多种科技服务渠道,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为农民科技致富提供技术指导。东宝区农业局在服务漳河镇柑橘种植中,大力推广绿色柑橘标准化生产和防治柑橘红蜘蛛等虫害技术,深受广大种植户欢迎。三是不断完善农产品标准体系。各级农业部门根据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内在质量要求,先后共组织制(修)订了农业地方标准36项。市农业局组织制订了京山国宝桥米,沙洋优质油菜、优质水稻,钟祥优质棉花、优质花生,东宝柑橘、茶叶、无公害蔬菜等主要特色农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农产品标准体系。
    (三)大力推行农业生产标准化,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各地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积极组织引导农民群众、各类经济组织按标准要求规范农产品生产。一是加快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全市共建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个,其中国家级1个、市县级9个,覆盖种植业面积24万多亩、畜禽6万余头(羽)。二是加大标准化技术推广力度。各地通过“送科技下乡”活动,新品种、新技术推介,开展农技人员培训等,积极推广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运用。钟祥市郢中镇在农业科技园建设中,注重标准化的宣传、培训工作,实行“标准宣传与高产优质生产相结合,课堂培训与现场示范指导相结合”。在发展无公害、绿色蔬菜产业中,采取统一品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分户种植的模式,由科技园统一配送种苗、肥料、农药等生产资料,带动周边12个村的农民发展标准化无公害蔬菜、瓜果生产,种植面积达到1.8万亩。三是加强管理,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沙洋县坚持源头管理,定期对全县种子、农药、肥料经营户、鼠药店、渔药经销店、兽药经营企业、饲料生产企业等进行拉网式检查,指导农业投入品经营店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购销台账和追溯制度,督促其规范、守法经营。今年以来,全县共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6份,查获过期渔药和三无渔药21瓶(袋),各类假劣兽药200盒(袋)、过期饲料及不合格饲料330公斤。四是加强农产品质量认证。各地把农产品品牌培育和经营作为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抓手,打造了一批农产品名优品牌。目前全市已通过国家认定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242个、绿色食品61个、有机农产品17个、地理标志产品1个;2个产品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2个产品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39个产品获湖北名牌农产品、湖北名牌产品和湖北省著名商标称号。
    (四)加强执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围绕优良种、放心药、放心肥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春雷行动计划”专项治理行动。全市工商、农业部门以生产源头、农资门店为重点,对其经营的农资门店采取登记备案、市场准入审查的管理方式,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采取拉网式方式检查农药、渔药、生产经营企业(门店),加大农药市场例行检查、监督抽查和违法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等禁用农药的行为。2009年以来,全市共出动30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6万余份,检查农资门店887家,检查农药标签700余份,收缴高度违禁农药421.5公斤,抽查农药样品28个。二是加强监管,严格实施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加大产地农产品的检测力度,严把产地准出关口,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目前全市21家农产品农贸市场、超市、配送中心全部纳入农业部门监管。有19家做到了有检测室、有检测设备、有检测人员、有检测制度、有检测记录,能开展农药残留自律性检测工作。东宝区以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监管、质量追溯和市场准入等环节为重点,从依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入手,对生产、经营主体的自检制度、取样规定、操作程序、台帐档案、结果公示等均实施了规范化监管指导,加强重点市场、重点产品(蔬菜和猪肉)的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有效查处和整改检查。三是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掇刀区配合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开展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及投入品的监测。对检测不合格的蔬菜,向种植户下达《蔬菜限制采收上市通知书》,实行延期采收;对使用甲胺磷等违禁高毒高残留农药,向种植户下达《蔬菜禁止采收上市通知书》,要求生产者自行销毁,控制不合格蔬菜采收上市。强化农产品源头管理,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行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质量监测管理。四是部门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市农业、公安、商务、卫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打击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2008年12月至2009年5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历时半年,先后辗转江苏、山东等3省10县,行程一万五千余公里,成功破获公安部、农业部挂牌督办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案,为东宝区、掇刀区等地318户受损农民追回损失20多万元,犯罪嫌疑人得到法律的惩罚。
    二、存在的问题
    从这次执法检查情况看,当前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少数部门和单位的领导认识不到位,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还不够强,在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情况下存在麻痹思想,对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重视不够。少数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法制观念淡薄,不能做到依法生产经营,生产中不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农产品不按安全间隔期上市等现象依然存在。
    (二)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县(市、区)没有建立农产品质检机构,建立“三级四层”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还任重道远。原有的县级农产品质检站也普遍缺乏检测仪器设备,多数地方没有专门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有的检测机构基础设施不健全,存在设施档次低、检测功能不全,开展例行检测缺乏经费保障等问题,制约了执法监管工作的开展。
    (三)农业标准化体系进程缓慢。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广面积不够大,覆盖面不够宽。同时,一些农产品质量安全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如安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和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制度等。
    (四)监管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还相对落后,自上而下还没有建立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构,部分地方甚至没有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人员。个别地方监管措施不够得力,违禁销售、违法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违规饲料添加剂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同时,工业“三废”、城市“三废”对农业环境污染的威胁也在不断加剧。
     三、几点建议
    (一)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增强法律意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把学习、宣传、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来抓,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学习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使全体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形成质量树立形象、质量开拓市场、质量增加效益、质量保护健康、质量维护稳定、质量促进发展的共识。
    (二)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检测检验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健康的公益事业,目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要抓紧制订、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各级政府要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配齐人员、完善机构,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重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等方面的投入。健全和完善市、县、乡镇农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工作人员。健全和完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有自检室“三级四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体系。健全和完善批发市场、超市、配送中心、农贸市场等销售市场的检测检验体系建设及时为社会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服务。
    (三)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平台。一是建设一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加快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突出核心示范区建设,重点加快优势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出口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逐步扩大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数量和规模,增强示范区的辐射能力和带动能力。二是重视品牌农业发展,选准一批农业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特别是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走产业化、标准化、特色化发展路子,打造一批地方特色品牌。强化农产品产地认证和产品认证,抓好畜禽疫病的防控,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三是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鼓励农户加入合作社,通过加强对合作社的监管,实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产品质量标准、统一农资供应,指导和组织农民进行标准化生产,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打造安全平台。
    (四)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源头监管。一是加强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农业执法队伍的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实行部门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整合执法资源,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形成执法合力。农业部门要以促进规模经营、抓好标准化基地建设为重点,抓好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切实控制好源头。畜牧部门要抓好畜禽养殖基地建设,进一步强化防检措施,加大对兽药、饲料和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切实做到监管工作系统化。商务部门要在抓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建设升级的同时,突出抓好各定点屠宰场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工商管理部门应强化对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强市场巡查,及时有效地对进入市场的农副产品开展速测,要坚持对投入品经营者的前置许可把关,加强对证照的管理,依法取缔非法经营活动。质监部门应加大对农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监测力度。卫生部门应抓好食品卫生的防疫检验工作,把好最后一道关口。各部门要坚决查处违禁生产、销售和使用禁产、禁售、禁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强化例行监测,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要及时查封、扣押,不得上市销售。四是建立健全农业环境监测网络,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城市“三废”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五是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对进场销售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