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查意见
时间:2011-10-28 10:10:12 来源: 点击:
市人大常委会:
    2011年9月26日,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内务司法委员会对办理情况报告进行了审查。经主任会议同意,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针对审议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整改,取得明显成效,进一步推动了劳动合同法的贯彻执行。
    一、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领导带头宣讲劳动保障法规。7月1日,市长助理文孝年专门就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二是通过开办《劳动保障在线》、《劳动保障之窗》、《劳动保障视窗》等专栏和部门网站、手机短信、上街设点咨询等形式进行宣传,扩大劳动合同法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面。三是把《劳动合同法》列入“六五”普法规划重点学习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今年以来,已举办4期培训班,对用工人数较多的企业,特别是对中小企业主在内的400余人进行了分期培训。8月13日,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公司50多名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劳动保障法制专题培训,通过培训劳动者自身维权能力和企业主的社会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同时,大力推广荆门普安阀门公司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经验,督促在荆中央、省属企业和市属重点工业企业带头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
    二、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服务指导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市人社部门通过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了对建筑、小型私营企业、小作坊和个体工商户等劳动密集型用人单位的服务与指导。一是开展上门服务。针对荆门开发区新开工企业用工不规范、参保不积极的实际,主动送合同、送法律进企业,帮助劳动者切实提高维权意识。二是重点督促部分企业和用人单位组建工会,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职工名册备查制度、内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协商和告知程序制度,引导用人单位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及时参加社会保险,尽量降低用工风险。三是坚持劳动合同鉴证。督促用人单位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对不合法的内容和条款,一律要求用人单位修改后重新签订。对集中签订劳动合同人数较多的荆门石化、天茂集团等单位主动上门鉴证。今年以来,市直已鉴证劳动合同17002人。
    三、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调处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今年以来,采取日常巡查、举报专查和专项执法监督检查相结合、集中审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共计年审各类用人单位3745家,涉及劳动者24.92万人;深入用工现场巡视检查用人单位2223家,涉及劳动者12.53万人;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18起。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建筑业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三次专项行动,共清欠职工工资1571.02万元,涉及2476人;督促施工企业与340名劳动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规范了工资发放流程和企业职工花名册;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活动9件,责令用人单位退赔求职费用0.22万元。二是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管理。今年以来,全市已采集用人单位信息33891家和劳动用工信息326841人。同时,配齐了劳动监察协管员和明确经费来源,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网格覆盖率100%。三是进一步扩大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覆盖面,督促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145万元,核退7笔31万元。四是加大了劳动争议调处力度。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各类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受理案件1300余起,调解结案780余起,调解成功率为61%。进一步了规范案件处理工作,提高了办案质量,今年以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受理案件271件,结案176件,其中裁决45件,调解110件,撤诉及其他21件。同时,通过建立重点企业联系跟踪服务制度和设立“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驻总工会派出庭”的形式,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预防预警工作,拓宽劳动者维权渠道,切实维护了劳资双方的权益。
    四、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结合实施集体合同“彩虹”计划,劳动关系三方研究制定了《荆门市集体协商制度规范化建设指导文本》并在全市推行。今年以来,全市已审查登记集体合同120份,涉及职工1.72万人。二是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市人社部门联合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出台了《荆门市企业工资薪金税前扣除实施办法》,为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增加了新的动力。三是加强了劳务派遣用工的整治和监管。对全市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清了劳务派遣企业和被派遣员工的基本情况,掌握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引导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员工加强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就进一步完善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向省人社厅进行了专题报告。
    五、劳动监察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今年以来,市人社部门督促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规定增加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已选聘163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落实144个基层网格,并保证每个网格年工作经费达2-3万元,对专职监察干部和监察协管员开展业务培训,累计培训220人次,进一步强化了队伍的执法能力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劳动执法环境,确保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有序进行。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