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时间:2012-09-25 15:31:35 来源: 点击:

    3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珩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对我市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实地察看了天茂集团企业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情况、白庙街办杨湾社区“以房管人”工作情况及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千佛洞山水龙城封闭住宅小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情况、泉口街办浏河社区流动人口“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同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及部分社区干部和流动人口进行座谈,征求了意见和建议;听取了市人口和计生委及东宝区、掇刀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向市人口和计生委反馈了调查情况。现将调查情况综合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从调查情况看,近几年来,市政府及人口和计生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不断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法,着力提高城市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水平和能力,较好的稳定了低生育水平,保障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在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流入育龄妇女婚育证明查验入库率为95.96%、流出育龄妇女婚育证明办证入库率为97.99%、流出育龄妇女重点对象有效联系率为89.5%。我市流动人口“三率”连续多年超过省人口计生85%的责任目标。2007年被评为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获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称号,2011年获全省人口计生责任目标考核党政线二等奖、人口计生部门线一等奖。全市5个县(市、区)全部进入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行列。
    (一)领导高度重视,服务管理网络不断健全。市政府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成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将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纳入各级、各单位责任目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每年对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考核通报。建立了以人口计生、公安、工商、住建、人社等多部门参与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市、县两级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相关单位及社区配有专(兼)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人员,做到目标、责任、报酬三落实。东宝区政府及街办相应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与街道实行分片管理、跟踪服务制,责任落实到个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社区建立了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协调委员会,按200-300套(间)出租屋的标准落实1名流动人口协管员、1名计生信息员。全区共落实协管员95人,信息员265名。全市自上而下建立起的健全的服务管理网络,为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格局基本形成。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加强部门配合,完成了实名登记、流动人口PADIS、全员人口数据库、计划生育服务四个平台的信息化建设,形成了市直单位“一盘棋”工作新格局。公安部门充分发挥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体系中的主力军作用,扎实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清理工作,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积极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 2011年,市公安局共组织开展3次流动人口清查专项行动。截止目前,共清理登记流动人口158051人,其中婚龄人口140870人,查验婚龄人口《婚育证明》138940人次,查验率98.6%。工商部门在为育龄人员办理《营业执照》时做到“一核二问三登记四巡查”,即:核查《婚育证明》、询问申请办照人员计划生育基本情况、登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台账、巡查经营地实际情况,确保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落实到位。截止2011年12月,全市个体工商户流动育龄人口为6794人,查验婚育证人数 6598人次,查验率为97%。住建部门严把外地入荆建筑施工许可关和建筑企业资质年检关,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办理《施工许可证》和现场综合检查中,施工企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持证率、验证率在96%以上。人社部门对外出务工人员由人力资源市场派专人到相关部门办理《婚育证明》,并建立台帐。对外来务工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查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凭证办理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对没有办理婚育证明的,督促其到计生部门办证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对办理用工许可证的用工单位,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切实落实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在指导企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和对用工单位开展劳动用工年检时,增加有关计划生育的内容,并将信息及时反馈至人口计生部门。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尽其责、相互协作,严格把好外来人员流入关、单位用工关、房屋出租关和生育管理关,已初步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良好格局。
    (三)推进优质服务,流动人口权益得到保障。市政府及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在服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上狠下功夫,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一是在强化媒体宣传、专栏宣传的基础上,以文化响应,落实一县一品,着力创建特色宣传,以先进的人口文化引领荆门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全市成立了50多个计生演出协会,创作的节目紧密联系计生家庭和流动人口。掇刀区2011年举办了“心系流动人口、情系计生国策”企业家代表迎春座谈会,“国策情暖农民工,温馨服务促和谐”、“迎春喜相逢,国策情意浓”等一系列针对流动人口关爱关心为主题活动,建设了掇刀生态园的十二生肖生态文化人口园。东宝区通过楼栋人口文化、封闭小区文化及社区文化等窗口宣传人口计生知识。通过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服务,营造了计划生育的良好氛围,提高了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政策、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知识的知晓率,促进了流动人口转变婚育观念。二是以生殖健康服务为突破口,认真开展“三免”、“三送”活动,即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免费提供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免费提供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将流动人口等同常住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近两年来,全市组织流动人口、农民工生殖健康检查5.8万人次。免费为流动人口办、换证4.1万人次。全市设有1741个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随时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免费避孕药具。三是积极开展便民维权。市、县两级人口计生部门均开通了“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随时为流动人口提供咨询服务。公布了人口计生技术服务定点机构,公开了办事程序、生育证和生育服务证收费标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积极推广计生安康保险,降低计生农民工家庭风险。上述服务措施的实施,增强了流动人口在我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较好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创新工作机制,综合管理措施规范有序。人口计生部门注重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探索有效的管理模式,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范有序。一是健全完善了流动人口档案管理、婚育证明查验、信息采集反馈、优质服务等制度,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月报告,并进一步规范了基层流动人口账表卡册,在社区建立起“一卡一簿两平台”。二是与198个县市区签订了流动人口区域合作协议,利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交流共享,联系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联合查办违法生育案件,联合调查信访案件,建立起“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责任共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机制。三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在“以房管人”的基础上,建立了“抓房东管房客”、“抓业主管住户”、“抓雇主管用工”的 “三抓三管”工作机制。“抓房东管房客”即以社区为依托,建立“社区计生干部―信息员―楼栋长―房东”四级责任链,通过房东的主动上报和社区的定期清查,随时掌握变动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和服务情况。“抓业主管住户”即由封闭住宅小区物业公司法人代表任组长,计生管理员、责任区民警、业主委员会主任、楼栋长为成员的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建立物业管理公司法人代表工作责任制,明确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落实相关工作措施,通过分类管理、分层把关,切实将小区的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常性管理工作中。“抓雇主管用工”即将计划生育办公室、计划生育协会建进工业园区、企业,把经常性的工作落实到企业。从而构建起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中国人口报》对这一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进行了宣传推广。掇刀区杨湾社区推行“计生中心联户管理”和“以房管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模式,建立了“社区计生干部―中心户长―房东”三级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责任体系。东宝区浏河社区以落实“网格化、制度化、动态化”为突破口,科学划分社区管理网格,明确责任人员,形成了“以网管人、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的动态化服务管理格局,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缝隙。
   
二、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高。由于流动人口的特殊性,容易使服务管理人员产生一种随机性的动机,认为做的再好、再实也是暂时的,变动不大。少数单位领导抓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的观念还较淡薄,重视不够,工作不平衡。
    (二)工作力量较薄弱。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催生出大量的流动人口,而流动人口流动的长期性、无序性、灵活性和工作的无固定性,为承担着大量基础性工作的城市社区人口计生工作增加了难度,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目前我市93个城市社区,每个社区只配备了1名兼职人口计生工作人员,负责3000―16000名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有的还要承担工会、妇联、会计、民政等工作,岗位工作难度大、任务重而且繁杂。社区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力不从心,纷纷要求换岗。调查中,有名计生工作人员说“不要我做计生专干,我愿到国酒请客”。
    (三)经费保障缺口大。近年来,市县财政虽然逐步加大了计生事业经费的投入力度,但社区人口计生工作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仅靠市、区人口计生部门每年从人口计生事业费中拿出一定经费给予补助,经费缺口较大,社区人口计生宣传、服务、管理等大量工作难以有效开展。社区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待遇偏低,社区人口信息员每年只有300元报酬,用于电话费补助,多数信息员因为报酬太低有怨言,工作积极性不高。
    (四)工作落实到位难。作为居民自治组织的社区行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职能,缺乏必要的手段和措施,工作难度较大。存在流动人口不配合登记,不提供生育情况,不支持工作的现象,导致信息难掌握,管理难规范,服务难落实。按规定该处罚的难以实施,流出违规人口罚不见人,流入违规人口你罚他走,使处罚难以兑现。区域协作覆盖面不广、机制不完善,流动人口信息核查通报、办证等工作配合不力,反馈不及时,联合查办违法生育案件、征收社会抚养费以及信访案件的工作机制也尚未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信息沟通不畅,信息共享机制待完善。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务院《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在现有的行之有效的宣传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加宣传的力度和深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计生工作人员和流动人员了解《条例》主要精神和基本要求,增强贯彻实施《条例》、提高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努力为《条例》的实施和责任制度的落实营造良好的氛围。要健全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改变家庭养老为社会养老的传统模式,转变养儿防老的生育观念,使流动人员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二)着力加强部门配合和区域协作。市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协调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真正形成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合力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切实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要认真总结推广好的作法和经验,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使之在全市范围内生根开花,成效更加明显,特色更加鲜明。要进一步扩大区域协作覆盖面,研究制定区域协作工作机制,加强流出地、流入地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实现流出地与流入地资源共享,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一盘棋”格局的形成。
    (三)严格实行均等化服务。要按照《关于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探索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途径和措施,构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新机制。将流动人口纳入常住人口服务范围,免费开展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并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真正做到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县两级政府要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逐步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的投入。要将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障社区人口计生宣传、服务、管理等工作正常开展。要逐步提高社区计生工作人员的待遇,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五)加大队伍建设力度。要切实落实每3000―5000名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配备一名计生专干的要求,专职从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要加强对计生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培训,不断提升其政治业务素质和服务管理水平,逐步建立起一支较为精干、懂管理、善服务的计生工作队伍,以适应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执法的需要。要不断充实现有的计划生育信息员队伍,充分发挥信息员的作用,筑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信息准确、及时的基础。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调查组
201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