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时间:2012-09-25 15:36:47 来源: 点击:

    3月下旬,农村工作委员会组成调查组,分别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想森,副主任赵志诚带领下,对全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查组先后到各县、市、区听取有关情况介绍,实地察看了京山县孙桥镇黄台等13个村的6处塘堰扩挖、6个小泵站建设、3个村级渠系硬化、1个水库整险加固和1个小水窖项目现场。组织召开5次座谈会,与当地政府及水务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基层干部和用水者协会负责人进行座谈。重点了解了各地近三年来,特别是去冬今春我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4月10 日下午,调查组听取了市水务局的情况汇报,并将调研情况和收集的意见建议向他们作了回馈。现将调查情况综合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成效
    从调查情况看,近几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其水务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抓住政策机遇,积极申报项目,争取国家资金,全市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改造取得初步成效。据统计,我市共有各类农村小型水利工程13.6万处,其中小型水库532座,总库容6.32亿立方米;塘堰约12.9万口,总蓄水能力近4.5亿立方米;灌溉渠系18726条、长26480公里;小型固定泵站3713处,总装机141953千瓦;有效灌溉面积148万亩,占全市有效灌溉面积的52%。“十二五”期间,全市兴建小型水利工程项目122个,总投资63亿元。去冬今春,市水务局在全省率先开展“万民干部进千村挖万塘”活动,扩挖当家堰23547口,深受广大农民欢迎。
    (一)领导重视,分级负责,加快建设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水利工作汇报、进行专题研究。市委书记王玲、市长万勇亲自带队跑省进京,争取国家、省对我市水利建设加大投入。在全市开展“万民干部进千村挖万塘”活动中,市长万勇任指挥长,市委副书记、分管副市长为副指挥长,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市委、政府先后出台了《荆门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奖励政策,支持和引导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各县、市、区政府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等工作机制。各地下发了《塘堰扩挖改造以奖代补实施办法》等文件,调动了村民直接参与的积极性,推动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顺利开展。
    (二)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综合规划编制全面完成。市水务局切实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力度,主动加强与上下级之间的沟通和部门之间的协调,组织专班对农田水利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以县为单位编制完成农田水利建设综合规划。这对今后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起到了重要作用,逐步从单项治理发展到统一规划、综合治理。沙洋县编制县级农村水利综合规划,坚持以“建网、连片、互通、利灌、易排、安全”为整体目标,全县一盘棋,分步、分片实施,并采取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等形式赋予法定效力,起到协调有关部门、整合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作用,破解以往各部门项目申报、资金整合难等问题。
    (三)创新机制,加大投入,探索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多元化资金筹措管道。近年来,我市不断探索完善“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补充”的投入新机制。京山县在财政投入持续增长,用好农民 “一事一议” 筹资政策,吸引社会投资的同时,积极创新方式方法,组织引导受益农户投资改造塘堰,破解塘堰改造资金瓶颈。一是农户投资自建。引导村民对3000方以下的塘堰,由农户自己扩建,明确管护责任。二是受益农户投资共建。对3000方以上的大堰,村委会组织受益农户成立塘堰管用协会,制定建管章程,由受益农户共建。三是农户出资、村级补贴助建。对村组当家塘堰,以受益农户投资为主,村级积累给予适当补贴的办法解决资金投入。四是广辟财源扶建。组织召开本村在外成功人士座谈会,争取社会资金改造塘堰。五是出让经营权合建。结合农村“三资”清理成果运用,通过签订合同明确塘堰水面养殖经营权和管护责任,吸引私营业主投入塘堰改造。六是驻村单位帮建。
    (四)精心组织,超前谋划,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重点县建设稳步推进。2009年,国家启动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市水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积极进行申报。2009年,京山县被列为全国400个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连续三年,每年得到国家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投入1600万元。2010年、2011年,钟祥市、沙洋县相继被列为全国400个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现了规模化投入。东宝区围绕国家水利投资重点切实做好河塘整治、泵站改造等项目前期工作,紧抓国家大力扶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契机,加大项目争取力度。近两年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省级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2000万元,完成鸡公山泵站灌区和岩当水库灌区干支渠和末级渠系改造120公里。第三期省级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已经省财政厅、省水利厅批复,将于年底在仙居乡实施。
    (五) 明确主体,落实责任,探索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护办法。近年来,我市不断推进农村水利建设和管理改革,并对其管理进行了各种有益探索。掇刀区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用水、谁管理”的原则,将支渠以下渠系工程移交给农民用水者协会,实行“民用民建民管”,打破了过去由国家和水工程管理部门大包大揽的监管格局。九家湾灌区用水者协会认真开展用水管理、水工程管理和水费收缴等工作,保障了九家湾灌区小农水利专项工程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确保了灌区灌溉良性运转。在塘堰管护上,借鉴农村土地承包和集体林权制度确权发证的做法,积极推广“四型四制”等建管机制(自建自管自用型,实行责任制;自建自管共享型,实行合同制;共建共管共享型,实行协会制;公建公管共享型,实行股份制)和管护方法,在勘定塘堰有效灌溉面积、明确受益农户的基础上,明确塘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受益权,把塘堰的相关权责以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从调研情况看,在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 年久失修,小型水利工程灌溉能力萎缩。全市大部分水利工程设施建于上世纪60、70年代前期,由于当时田间工程基础设施标准低,大多数小型水利工程自建成至今没有更新改造过,相当数量的小型水利工程年久失修,灌渠淤塞,建筑物老化损坏,设施完好率低,造成有效灌溉面积锐减,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薄弱。京山县有小(一)型36座、小(二)型109座,塘堰3.7万余口,总蓄水能力12.64亿m3,有效蓄水8.35亿m3,单机55KW以上泵站235处,配套小型水库干渠193条770km,有效灌溉面积79万亩。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特别是税费改革后,取消农民对水利工程的投工,加上公共财政投入不足,致使水利设施老化失修,功能衰减,塘堰大都成了碟子堰,管道成了筛子渠,全县有效灌溉面积一度降至58.9万亩。
    (二)投入不足,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维护资金缺口较大。一是由于国家投入资金有限。虽然国家对水利建设资金投入逐年增加,但主要集中于大型骨干工程和防洪保安工程,对农民直接受益的小型水利工程依然投入不足。京山是国家第一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每年项目资金1600万元,可硬化沟渠110公里。但全县有8000多公里需要整治,按这速度,全部整治一遍需要70多年。二是县级财政困难。县级财政基本上是“吃饭财政”。为加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从去年开始,京山县将小农水建设奖励资金从25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加上10%土地出让净收入600万元。尽管如此,与实际需求相比,也显资金不足。三是农民投入锐减。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对农民筹资、筹劳都有硬性规定,每个劳力每年最多出10个工,每个工按8元代劳,“一事一议”每年人均不能超过15元。如今,村级组织软弱涣散,很难成功组织群众进行“一事一议”。
    (三)改革滞后,小型水利工程设施运行维护举步维艰。各地普遍存在小型水利工程“重建轻管”、“重大轻小”的现象。重争投资建设,轻已建工程管理,不少小型水利工程设施基本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究其原因:一是县(市、区)乡(镇)水利服务机构弱化,专业技术人员少、年龄大。掇刀区水利部门共有65人,其中水务局机关13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24人,镇(街道)水利服务中心28人;50岁以上水利人员14人,占队伍的22.58%,拥有中级以上水利专业人才不足10%。二是水利工程权责不明。管护工作缺乏完整、规范的制度,致使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农民等责任不明确,管理混乱。群众存在“等、靠、要”的思想,主人翁意识淡薄。三是管理不力。由于主体权责不明确,公益性小型水利设施无管理人员、无经费,致使部分设施年久失修和被盗。
    三、几点建议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加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投入。一是要继续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利用国家大幅度增加农村小型水利建设投入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及省级财政支持。二是各级政府要随着财力的增加和财政状况的改善,逐年增加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经费投入,提高补助标准和补助比例。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农民投工投劳兴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三是充分调动和引导社会资金建设小型水利的积极性。采取政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方式,积极引导企业、个人、民间组织(用水协会)、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四是针对小型水利建设资金涉及水利、农业、国土资源、农业综合开发和发改委等多个部门,难以协调形成使用合力的情况,建议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尽快完善小型水利建设项目资金整合使用的具体办法。在县级政府不改变资金方向的前提下,依托规划、整合资金、捆绑使用,做到全县小型水利工程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统一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和理顺管护体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精神,深化和完善农村水利改革,探索并建立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长效运行和管理机制,明确集体、受益农户之间各自的权利和责任。要积极完善符合农村实际的“一事一议”筹资投劳机制,建立起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主体的小型水利建设管护新模式。按照自愿和民主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农民自愿组织、互相合作,承担直接受益的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责任。形成政府关注、农民关心、人人参与的良性发展局面,做到小型水利工程有人建、有人管、有人修,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三)进一步加强县、乡(镇)、村基层水利队伍建设。针对各地普遍存在水利专业技术人员老化、技术人员缺乏这一问题,各级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落实鄂编办文【2011】132号文件精神,应把解决基层水利技术人员弱化和加强基层水利队伍建设问题摆上议事日程,加快完善机构、引进人才,充实基层水利技术人员,每个乡(镇)都要有懂水利方面的专门技术人员,为水利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四)制定出台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办法。长期以来,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一直是采取政府号召、政策引导、行政组织、群众参与的方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农村小型水利建设与管理的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应当认真研究,加以规范。建议我市制定出台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办法,通过规范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良性投入机制和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各地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划分,社会组织和受益群众在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中的地位和义务,形成全社会重视和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强大合力,保证小型水利工程的持续健康运行,保障农村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b365官网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