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时间:2012-09-25 16:27:55 来源: 点击:

    5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启华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对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先后察看了漳河镇饮用水源取水点、副坝食堂、漳河岸泊景点码头建设项目、泰山水库和罗河水库的渔业养殖、国宾酒店污水处理站等现场,详细了解了饮用水源保护、拦网养鱼和生活污水处理情况;召开了有市住建委、交通运输局、林业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旅游局、城乡规划局、工商局、水产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市环保局、漳河工程管理局、漳河新区管委会关于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情况汇报。5月29日,调查组将调查了解的对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市环保局进行了反馈。现将调查情况综合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绩
    近几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监管,积极开展综合整治,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漳河水库整体水质达到地面水二类标准以上,库心水质达到一类标准,透明度达到7米,符合水体功能要求。
    (一)建章立制,为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提供保障。一是建立了保护漳河的荆(门)襄(阳)宜(昌)三地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漳河水库环境监管协调小组。协助省环保厅制定了《湖北省漳河流域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移交处理工作制度》和《漳河水库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漳河支队网站沟通平台。今年6月1日,市政府及环保部门积极向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争取,在荆门召开了荆门、宜昌、襄阳三地漳河水库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省级试点座谈推进会,为做好漳河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开展漳河水库省级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加强流域联合执法等工作打下了基础。二是建立了漳河水库周边乡村环境管理网络。将水库周边34个村委会、居委会书记主任聘为义务监督员,发挥了保护漳河水源的宣讲员、示范员、监督员和联络员的作用。三是出台了漳河保护的相关规划和规范性文件。近几年来,市政府先后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漳河水源保护的决定》、《荆门市漳河水源环境保护规定》。2011年,市政府又先后编制了《漳河水库“三圈”范围线规划》、《荆门市漳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等保护漳河水源的系列规划。这一系列制度、规定、规划的出台,为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强化监管,切实加强漳河水资源保护。一是严格审批,从源头上控制污染项目建设。近几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 “两不增、一提高”(不得增加新的污染源和排污口,提高现有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原则,制止了漳河镇虹亨公司“吊脚楼”、宝富科技公司培训楼等开发建设项目,拒批了不宜在漳河周边建设的观音寺、市老年优抚中心、宏图槽车生产线技改、鄂林木业有限公司粘合板等建设项目,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二是对位于漳河水库周边的洋丰佳源和中天荆化2家化工企业排污口和有关环保设施,安装了在线监控,实行了全天候在线和视频监控。同时对漳河水库5项水质基本参数和4项水质特征参数进行了连续自动监测,并通过荆门日报、荆门晚报、漳河环境监测支队网站和天鹅广场环境质量显示屏每周向公众发布水质监测状况,对可能出现的污染实行提前预警预报。三是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志牌设置安装工作和启动漳河湿地保护界桩工程。市水务局在漳河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保护界桩255个,在漳河一级保护区设置安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牌14块,在准保护区设置安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牌22块,在二级保护区设置安装道路交通警示牌18块、航道警示牌15块。市住建委在漳河水库沿线88公里范围内埋设湿地界桩1758根,现已埋设695根,计划8月底完工。四是开展了漳河流域全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市环保部门积极争取国家环境监察“先行先试”试点,建立了漳河流域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和程序,完善了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自律、环保监督、部门监管、联合执法”的工作体制。2010年5月,试点工作通过验收;2010年12月8日,国家环保部对我市漳河流域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给予了通报表扬。
    (三)保护修复并举,推进漳河水资源生态环境建设。近几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推进漳河库区生态建设。一是对漳河库区边缘及其支流流域区的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全部实行封山管护,将库区21.37万亩林地划为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进行保护。二是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市住建委将义务植树点定在漳河水库周边的山地,建成风景林300亩。漳河工程管理局投资300多万元,对观音岛、长青岛进行绿化和植被恢复,并在水库下游种植池杉8000余棵、芦苇30万株。漳河镇对库区的荒山荒坡、低产林和空地闲地进行改造,发展造林基地7780亩、经济林4980亩。这些工程的实施,加强了对周边山体的保护,净化了库区的水质。三是对破坏漳河流域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共查处违法案件23起,依法处理25人,有效打击了漳河流域的林业违法活动,使漳河森林资源得到了保护。
(四)开展综合整治,严肃查处污染漳河水资源的违法行为。一是依法拆除违法网箱养殖。近几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拆除了位于漳河罗河水域、泰山水域和总干渠烂泥冲水库水域的264个养殖网箱。对省农业厅许可的168个养殖网箱,已拆除135个网箱。二是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对洞沟纤维板厂年产8000立方米的湿法硬质纤维板生产线、湖北金龙酒业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食用酒精生产线、荆门市汀龙木制品有限公司和水库岸边的刘湾煤矿、林家沟煤矿、西沟煤矿、杨湾煤矿、银铃沟煤矿、花子沟煤矿、李家洲煤矿、天发煤矿等违法企业依法实施了关闭,拆除了“人民公社食堂”和“简朴菜”等餐馆。督促洋丰集团佳源分公司和中天荆化公司完成了清污分流、污水闭路循环、冷却水达标排放的限期治理任务。三是对漳河水库周边的违章建设进行拆除。今年3月,漳河新区管委会对苏集村三处2800多平方米、京河村6户5000多平方米的大型违法别墅进行了强行拆除。四是对迎接村和仙女村共4处筑坝拦汊进行了整治。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管理体制不顺,执法上难以到位。一是漳河水库的渔业行政执法、水行政执法被省农业厅、省水利厅授权给漳河工程管理局,导致地方政府及部门无法管理。二是漳河水库流域跨荆门、襄阳、宜昌等地,市政府在保护水资源工作上只能管理荆门范围,对于其他区域的环境违法行为,只能通过移送处理,致使违法行为不能得到及时查处。
    (二)漳河水资源保护的执法监管合力还未形成。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涉及到环保、水利、林业、渔业、旅游、住建等多个部门,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各部门配合不够,没有形成执法监管的合力。
    (三)污染漳河水质的拦网养鱼、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还未得到彻底解决。一是拦网养鱼污染漳河水质。如漳河水库罗河水域两年前承包给养殖户养鱼,养殖户为了快速获得经济利益,大量投放饲料,污染了罗河水域的水体,导致库边罗河村的27户农户101人没水吃,群众反映强烈。二是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威胁漳河水质安全。漳河流域内,少数地方乱砍滥伐林木、部分群众毁林开荒种植农作物,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三是生活污水污染漳河水质。漳河水库周边农庄的生活污水经过简易处理后,通过农田、沟渠流入漳河。漳河、栗溪、马河等镇部分居民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漳河水库。
    三、几点建议
    (一)突出重点,着力解决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解决群众关心、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区域环境质量和群众健康生活的污染问题。一是按规定的期限在今年12月底拆除漳河水库内剩余的33个养殖网箱。二是对漳河水库罗河水域的拦网养鱼在合同到期前,实行人放天养,确保水质达到Ⅱ类标准;合同到期后取消该养殖基地。同时要尽快解决好周边27户农户的饮水问题。三是要严格审批和管控漳河水库周边的建设项目,对所上项目必须进行环评,没有进行环评的项目坚决不能建设。对已开工建设而没有环评的项目,要先停工,待环评通过后才能建设。四是要严肃查处违章建设行为,同时要研究具体办法,对已建设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五是要积极实施清洁生产,科学施肥,引导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不断降低农村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六是对库区周边的农庄要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整治没有达到环评要求的,要进行关闭和拆除。对今后需要建设的农庄,应通过规划和环评后,在漳河水库背水面集中选点建设,便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二)加强宣传引导,推进漳河库区科学发展。要制定漳河周边乡镇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总体规划,引导和指导库区科学发展。要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鼓励和引导漳河库区的农民向城镇转移,发展城镇经济。要立足漳河库区的自然优势和资源优势,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做大做强柑桔产业,发展茶叶、葡萄等特色产业,并将漳河库区特色农业作为绿色农业的示范区进行试点,引领库区群众脱贫致富。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保护漳河水资源的合力。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市政府要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问责制和考核机制,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为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职,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的合力。
    (四)加强执法监管,切实保护漳河水资源。要始终保持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高压态势,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对违章建筑、筑坝拦汊、投肥养殖、向漳河排放污水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同时要建立漳河水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要健全荆、襄、宜三地执法联动机制,加大对漳河流域内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漳河水资源保护。市政府要积极争取省政府及相关厅局的支持,市人大常委会也要积极向省人大常委会反映,共同推动漳河水资源保护执法管理体制问题的解决。

 

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调查组
201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