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时间:2015-10-12 09:23:30 来源: 点击:

20146月上旬至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志诚带领财经工委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听取了市食安办关于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市食药监局等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实地察看了润丰园市场蔬菜超市、旺旺超市、荆门市湘村灶房湘菜馆、川合食品有限公司、荆门市金旭农牧有限公司生产基地,了解了农超对接、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监管情况。委托市人大代表东宝区龙泉小组对城区早餐食品安全情况开展专项调查。现将调查情况综合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进行宣传教育,落实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认真抓好日常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我市的食品安全水平逐步提高,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群死群伤事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良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管机制。一是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机构改革与人员划转已初步完成。目前,市级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职能承接,人员划转已全部到位。二是成立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地也相应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三是与各县(市、区)政府、市直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负责人签订《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四是成立了市食品安全应急事故处理指挥部和办公室,组建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和专家咨询委员会,下发了《荆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强化宣传教育,努力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一是利用食品安全知识“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等六进活动,制作宣传展板3750多块,印发资料100多万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20多万人,受理投诉17起。二是通过在《荆门晚报》开辟专版、电视台开播专栏,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现场竞赛和食品安全知识网络及报刊书面竞赛等活动,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氛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创新监管方式,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将荆门市城区食品安全纳入全市网格化管理的日常工作内容,各地以县(市、区)为“片”,以乡(镇、街办)为“网”,以社区(村)为“格”的三级网格正逐步建立。二是推行电子监管,全市495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建立电子监管系统, 300余户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并使用食品电子追溯系统。三是制定了《荆门市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市聘请了451名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在农村村组聘请了近2000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建立群防群治监督网络。四是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获证企业的监管,共巡查回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885家次。对全市11654户食品经营主体的流通许可进行清理规范。全面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及信息公示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台帐和验收等卫生管理制度。五是在全省率先试行农村家庭聚餐(红、白喜事)备案管理。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一是以学校食堂及周边、豆制品、肉及肉制品、保健食品“打四非”、夏季食品、儿童食品等为重点,一年多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14次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195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72745家次,集贸市场1563家次,餐饮企业3186家,查处各类食品案件959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7人,刑事拘留5人,逮捕3人,移送起诉3人。二是开展了以“小餐饮整治”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186家,立案查处小餐饮单位34家,取缔26家。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了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了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食品安全意识有待增强。近年来,全社会对食品安全意识有所重视和加强,但是,部分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特别是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少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的必要投入;部分从事食品流通领域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只顾自身利益,没有把好食品准入关;农村消费者中依然存在购买食品只顾价格便宜而不关心食品质量安全现象,致使不合格食品仍能在市场上流通。

(二)食品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在农产品生产源头,监管的对象主要是规模化、标准化的生产者,而对占我市大部分的分散生产者,则缺乏监管。二是在食品加工流通环节,无证加工食品的小作坊较多,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生产场所卫生环境条件差,存在安全隐患。三是在餐饮服务行业,大部分小餐饮服务单位空间窄小、环境卫生条件差,如车沟巷沿路搭建的棚店,没有自来水,用水都是靠桶提,没有下水道,污水到处排,一到热天蝇虫飞舞、臭气难闻;自行消毒的餐饮服务单位餐具消毒坚持的不够经常、有的餐具消毒也不全面彻底,尤其是小餐饮服务点的餐具消毒令人比较担忧;大多数小餐饮服务点没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台帐,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无从追溯。四是对荆楚理工学、技工学校、职教中心等非教育局管理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校外接辅中心、托管中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没有重点监管。五是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相对薄弱。农村地区农贸市场和小商店的散装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不够健全,进货渠道溯源困难;农村部分副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销售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现象依然存在。

(三)食品安全监管保障能力不足。一是监管人员力量不足,设备缺乏。部分县(区)、乡镇人员还没有到位,如京山、沙洋在乡镇设立了机构,但人员还没有到位;职能调整、机构改革完成后,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核定人数为546人,现在只到位了280人;新划转人员既无资料、办公设备,更无完善的办公场所与执法装备,大多数没有从事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经历与实际办案经验。基层监管所执法装备处于零的状态。二是检验检测与技术支撑力量薄弱。目前,我市食品检验力量分散在农业、卫生、粮食、质监、工商、畜牧兽医等多个部门,检验力量整合和体制机制建设任重道远,检验能力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同时,抽样、检测费用不足也制约了检验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要加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一是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引导的力度,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尤其是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二是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教育,提高其懂法、守法意识,做到诚信经营。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正面典型进行宣传,对反面典型予以曝光。同时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发布,让消费者在第一时间了解食品安全信息,确保消费者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二)抓好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源头建设。一是要制定食用农产品产业发展规划,着力推进和引导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规模化、标准化和现代化。二是在法律框架内,创新性制定我市食品小企业监管办法,堵塞监管漏洞。三是通过规划管理、政策扶持、改善条件等措施,引导临时性摊点、流动性小餐饮集中经营,规模发展。通过接自来水、修建下水道等措施,对环境差的经营户提档升级,改善环境。要进一步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等级量化管理,加强对餐具自行消毒服务单位的检查检验,消除二次污染的隐患。四是努力推进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现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目标。

(三)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要围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食品和重点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一是针对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食堂及校外接辅中心、托管中心食品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建议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二是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的农资违法经营行为,把好食品生产的源头关,认真实施食用农产品准入制度。三是要依法严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准入关、产品质量检验关和产品出厂关,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向市场。四要严厉打击食品生产流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黑摊贩”,要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做到“零容忍”。

(四)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依法安排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确保食品安全执法、检测检验的正常开展。二是加快推进市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项目建设,整合现有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综合能力。三是加快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调整充实一线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并逐步向监管薄弱地区和环节倾斜,夯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基础。由各部门划转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人员年底前必须到位上岗。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执法队伍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在执法中搞好服务,在服务中加强执法,努力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监管服务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201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