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时间:2017-04-26 09:56:08 来源: 点击:
 
  4月25日上午,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别必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吴永佩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钱先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萍、许道伦,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宁官松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芦荆享所作的关于《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报告,审议了《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丁岱所作的关于将荆门市2016年应急贷款项目、东宝区涉农棚户区改造等3个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议案的说明并印发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相关审查报告,听取了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代工委主任杨波所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雷爱民所作的关于提请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任免的人事安排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相关决议、报告及人事任免事项。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任命雷爱民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的要求,雷爱民在会上进行了宪法宣誓。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雷涌泉,市政府副秘书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联络组)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