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
时间:2016-10-28 15:08:27 来源: 点击:

_MG_2242_副本.jpg  

       10月26日至2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别必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杨想森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珩,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启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永佩,秘书长张立杰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决定提交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李涛所作的关于将荆门南高速出入口综合整治等贷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的说明。会议听取了关于《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201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201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关于提请审议荆门市市树市花的议案的说明、关于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办法(草案)、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办法(草案)、履职考核办法(草案)的说明、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会议审议了以上议案、条例草案、报告和办法草案,表决通过了有关决议、决定和办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上述报告分别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4个满意、1个基本满意。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16年市人大代表重点建议主办单位负责人所作的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办理情况进行了测评,测评结果为8件满意,4件基本满意。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郑中华同志辞去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听取了有关人事任职议案的说明,拟任人员在会上作供职发言,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职议案。会上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市政府副市长陈叔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华、市政府秘书长陈前华、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