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时间:2014-10-24 00:00:00 来源: 点击:

                     万勇主持并讲话
    10月23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万勇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想森、陈启华、赵志诚、文孝年、吴永佩,秘书长张立杰以及26名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水务局局长曾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局长刘国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均为满意。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陈前华所作的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住建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11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作的关于2014年市人大代表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14件重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13件满意,1件基本满意。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均为满意。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光圣在会上作了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万勇在会议结束时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闭幕,这是我们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这次全会把法治中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必将掀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崭新一页。这同时意味着,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进工作。为此,全市上下要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把会议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市人大常委会要切实担负起、履行好监督职责,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提高监督实效,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作出积极贡献。
    副市长柯昌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华,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邓显军   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