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时间:2014-12-06 00:00:00 来源: 点击:

                决定2015年1月6日召开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万勇主持
    12月5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万勇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想森、陈启华、赵志诚、文孝年、吴永佩,秘书长张立杰和26名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会议决定,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于2015年1月6日在荆门召开。
    会议审议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会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对以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分别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杰辞去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作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会议决定任命贺晓军为荆门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决定免去许道伦的荆门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丑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光圣,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邓显军   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