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8年1月第1号(总108号)
时间:2018-03-14 14:56:42 来源: 点击:

  目录
  (一)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日程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关于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钱先发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关于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和副秘书长
  三个名单(草案)的说明钱先发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荆门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政府工作报告孙兵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荆门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
  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关于荆门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草案的报告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荆门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蔡明虎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荆门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决议
  关于荆门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荆门市财政局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荆门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
  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蔡明虎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b365官网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张尚贵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雷涌泉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雷爱民
  关于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议案和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和质询案的规定
  关于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的决定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
  关于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罗少华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通过各项决议、决定的办法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
  关于接受别必雄同志辞职的备案报告
  关于接受张依涛辞职的备案报告
  关于接受刘化甫同志辞职的备案报告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一号)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二号)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三号)
  张爱国同志在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
  (二)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议程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日程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任命名单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任免名单
  供职发言丁凤彩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议程

(2018年1月3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查荆门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荆门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8年计划
三、审查荆门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8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补选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八、补选荆门市人民政府市长
九、选举荆门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十、选举荆门市出席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十一、其他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日程

(2018年1月3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1月3日(星期三)
上午:大会报到
下午:3时30分举行预备会议
晚上:7时40分市委召开“两会”中共党员会议


1月4日(星期四)
上午:8时30分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

1.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孙兵作政府工作报告

2.计划报告(书面)

3.预算报告(书面)

10时10分分组审议

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2时40分分组审议

政府工作报告


1月5日(星期五)
上午:8时10分分组审议

1.计划报告

2.预算报告

3.选举办法草案

4.关于通过各项决议、决定的办法草案

下午:2时40分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尚贵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雷涌泉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雷爱民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表决选举办法草案

5.表决关于通过各项决议、决定的办法草案


1月6日(星期六)
上午:8时10分分组审议

1.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酝酿讨论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代表联合提名荆门市出席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

3.推荐监票人
下午:2时40分分组审议

1.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酝酿讨论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


1月7日(星期日)
上午:8时10分分组审议

1.讨论修改各项决议草案

2.酝酿讨论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
下午:2时40分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1.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2.选举

3.宣布选举结果

第三次全体会议结束后,新当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人民政府市长和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向宪法宣誓


1月8日(星期一)
上午:8时30分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闭幕会)

1.新当选的市人民政府市长讲话

2.表决各项决议草案

3.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讲话
日程如需临时调整,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2018年1月3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
主席团成员(40名,按姓名笔画排列):
丁萍(女,回族)于甫春孔智勇尹新阶宁官松
吕晓华(女)朱秋娣(女)伍应彪刘进华刘辉
许道伦杨波杨剑芦荆享李敦峰
吴永佩邹江张立张尚贵张明文
张国忠张爱国邵兴祥林长洲罗小文
周友坤郑中华郑锦波陈保宁秦飞雁
姚君林钱先发高义勇黄国辅黄勇
曹红姣(女)笪凤梅(女,回族)揭建平蔡明虎廖明国
秘书长:钱先发

关于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8年1月3日在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上
b365官网常委会副主任钱先发
各位代表: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经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本次大会预备会议选举。这个名单(草案)是根据中共荆门市委的建议和《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每次会议主席团在代表中产生,由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各代表团团长、有关国家机关的负责人和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其人数为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二。除每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外,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一般不担任主席团成员职务”的规定提出的,主席团成员拟由41人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九届人大代表中的部分中共荆门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市政协主席,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主任委员(主任)。
二、在全市经济和社会建设中取得明显成绩的各界代表人物,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负责人。
三、各代表团负责人及其有关方面的代表。
本次大会的秘书长,建议由钱先发同志担任。
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18年1月3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

张爱国高义勇张尚贵吴永佩钱先发丁萍(女,回族)
许道伦杨剑宁官松
召集人:张爱国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2018年1月3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
开幕会、闭幕会两次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
第二次大会执行主席(12人)
张爱国高义勇张尚贵吴永佩钱先发丁萍(女,回族)
许道伦杨剑宁官松郑锦波揭建平林长洲
第三次大会执行主席(12人)
张爱国高义勇张尚贵吴永佩钱先发丁萍(女,回族)
许道伦杨剑宁官松孔智勇伍应彪陈保宁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副秘书长名单

(2018年1月3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宁官松高福斌唐承凤(女)卢学新姚君林李敦峰
孙江红(女)秦飞雁向长福罗少华


关于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
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8年1月3日在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
大会秘书长钱先发
主席团:
现在,我就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是经中共荆门市委研究提出的。
二、本次会议的开幕会、闭幕会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本次会议的第二、第三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由大会主席团的常务主席和主席团的部分成员担任。
三、大会副秘书长,是根据本次会议的工作需要,分别从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的负责人中提名的。
以上三个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荆门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8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市长孙兵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和团结全市人民,务实重行、砥砺奋进,较好地完成了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遵循生态立市、产业强市、资本兴市、创新活市路径,更加注重产业升级、创新驱动发展、提升城市能级、生态文明建设、增进民生福祉,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荆门市委的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为全面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实现在湖北中部崛起而不懈奋斗。

政府工作报告
——2018年1月4日在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孙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荆门奋力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实现在湖北中部崛起的起步之年。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依靠和团结全市人民,务实重行、砥砺奋进,较好地完成了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预计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85亿元,同比增长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1776亿元,同比增长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91亿元,同比增长12.5%;实际利用外资41935万美元,同比增长11.4%;出口总额93940万美元,同比增长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百亿大关,可比增长12.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234元,同比增长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55元,同比增长8.5%;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城镇登记失业率3.5%;人口自然增长率5.36‰;节能减排完成省定目标。
(一)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取得新成效。出台推动创新发展和农业招商引资两个“十项政策”,通过重资产招商引进项目210个,聘请11名招商顾问,举办第三届楚商大会荆门市招商对接会、龙泉中学校友座谈会、“四化同步”示范带招商对接会等专场招商活动,瑞孚信高端原料药、沈阳机床、诗尼曼家居等92个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和27家总部企业落户。围绕七大主导产业,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储备库和建设库,精准策划亿元以上项目800个。创新和完善项目服务机制,实施亿元以上项目938个,同比增加156个,完成投资1265亿元,同比增长27%,南方农机装备产业园、万华秸秆综合利用、弘润特种汽车玻璃原片、雷一重工等380个亿元以上项目开工建设,金泉新材料二区一期、百杰瑞锂电材料一期、泰富重装等339个亿元以上项目建成投产。
(二)传统产业改造和新兴产业培育迈出新步伐。工业经济总量继续领跑全省同类城市,全市新增规模工业企业100家。推进“百企技改行动”、“标准与质量提升行动”,实施荆门石化油品质量升级等126个重点技改项目,完成技改投资326亿元,同比增长35%。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同比增长20.8%,初步形成了通用航空、新能源汽车等全产业链条,泊鹭“海王”水陆两栖飞机下线首飞,长丰猎豹整车即将下线,我市成为全国首批、全省唯一的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全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7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220亿元。20个特色产业集聚区初具规模,县域经济发展模式被省委、省政府推广。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荆门国际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启动建设,爱飞客文化展示中心、汇源农谷体验园等投入运营,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65亿元,同比增长12.4%。
(三)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综合改革彰显新优势。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现代化水平监测得分76.6分,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提高到3.7:1。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总面积突破135万亩。新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24家、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3家。建成国家级农民“双创”园区7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8个、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区5个、田园综合体5个、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1210个。划定永久基本农田548.5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6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0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8.9%,秸秆“五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3%。土地按户连片耕种连续两年写入中央一号文件,荣登首届中国“三农”创新榜,全市按户连片耕种面积达到247.2万亩,总体连片率达到75.6%。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国有林场改革经验在全国、全省推广,为“三农”发展注入了新动能、增添了新活力。面对持续降雨和汉江秋汛的双重考验,全市上下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抗灾救灾,确保了不溃一堤、不倒一坝、不损一站(闸);对中稻因灾损失实行财政补贴,积极开展抢排、抢收、抢种,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灾害损失。
(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绿色发展呈现新格局。成功举办2017中国新型城市论坛荆门峰会,我市跻身国家卫生城市行列,被确定为国家城市“双修”试点城市和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7%。实施中心城区重大城建项目399个,荆门剧院等“十大公用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绿色生态科技产业城会展中心、双喜停车场及生态修复工程、白云大道(中段)综合改造等一批重点城建项目竣工,荆门城市大数据中心投入运营,漳河机场获得通用机场使用许可证,荆门主城区三环线建成通车。扎实推进荆钟、荆京、荆沙三条“四化同步”示范带建设,共实施重大支撑性项目71个,总投资96.8亿元。全域推行河湖长制,全面关停禁养区内养殖场,天门河等重点流域水质稳步提升,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幅度居全省前列,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得到有力整改。扎实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创建,地质灾害防治“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成效显著。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验收,京山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钟祥获评“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屈家岭成功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庄园”、“中国农业公园”。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漳河爱飞客小镇、京山网球小镇成为全国首批运动休闲特色小镇,京山马岭村和钟祥南庄村、彭墩村分别入选“中国美丽乡村百佳范例”和“全国美丽乡村示范村”、“中国名村”。
(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重要领域改革实现新突破。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关停小煤矿、小磷矿、小石膏矿19家,完成企业兼并重组项目30个,消化库存商品住房283.6万平方米,化解金融机构不良贷款19.5亿元。在全省率先成立项目服务局,编制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监管清单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三办”清单,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审批、多评合一、联审联验,集中兑现惠企资金,在荆门高新区开展一般工业项目“零审批”试点工作,我市被评为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秀试点城市。商事制度改革纵深推进,企业类市场主体总量同比增长21.9%。市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完成市直单位所属企业和经济实体脱钩改制、资产划转任务,在全省率先建立集中统一的国有资产监管运营体制。开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系列活动,全社会融资额突破400亿元;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6家、四板挂牌企业206家;实施PPP项目30个,落地数居全省首位。成立招才引智局和青年创业者协会,成功举办第二届湖北省海智菁英创新峰会暨海智专家荆门行活动,建成创业创新平台29个,创建国家级孵化器(众创空间)3家。荆门高新区获批全国第二批区域“双创”示范基地,在国家级高新区综合排名中跃升13位。
(六)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治理创新再上新台阶。民生支出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80.2%,去年年初确定的民生实事全部办结。实施产业扶贫项目673个,完成易地扶贫搬迁3234户、9602人,新增扶贫小额贷款3亿元,光伏扶贫覆盖所有贫困村,实现46个贫困村出列、29975名贫困人口脱贫。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1亿元,扶持创业6050人,新增城镇就业4.6万人。五项社会保险参保净增4.2万人次,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11.3%、28.2%,长期护理保险改革走在全国前列。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19980套,建成15623套,分配入住13230套。新建和改扩建25所幼儿园,完成39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改造,建成龙泉中学南校、高新学校、望兵石学校、德艺学校南校,荆门技师学院被确定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完成6个“四化”乡镇卫生院和182个“五化”村卫生室达标创建,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全部取消,分级诊疗实现全覆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34.5%,在全省率先统一城乡医保制度,H7N9禽流感、诺如病毒等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强化计生优质服务,全面两孩政策有效落实。改造城乡农贸市场39家,中心城区实现“白条禽”上市。新建标准化城市社区42个、新型农村社区示范点68个。书香荆门建设扎实推进,屈家岭、苏家垄考古遗址公园获国家文物局批准立项,成功举办沙洋江汉运河国际半程马拉松赛、中国(京山)绿林网球·英雄会、全国跳伞锦标赛、市第九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等赛事。解决1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汉西水系连通及城市备用水源工程建成通水。“七五”普法工作实现良好开局,“平安荆门”建设和警务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积分制管理模式全面推广,沙洋捧回全国综治最高奖“长安杯”。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一批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食品药品安全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与此同时,国防动员、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建设、“双拥”和军民融合工作不断加强,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援疆援恩工作深入开展,哲学社会科学、住房公积金、机关事务、新闻出版、档案、地方志、气象服务、人防建设、统计、物价、移民、保密、科普等工作扎实推进,民族、宗教、外事侨务、红十字、慈善等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一年来,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我们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制定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政府学法、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集体议事决策等制度,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稳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地方性法规议案1件,出台政府规章《荆门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办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69件、政协委员提案414件。始终坚持高效施政,编制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手册,进一步加大政务督查力度。始终坚持从严治政,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加强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这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亲切关怀的结果,是市委统揽全局、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全市上下团结奋斗、竞进作为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同志,向驻荆部队、武警官兵,向关心支持荆门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2018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确定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目标。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提出坚持不懈办好新时代“湖北讲习所”,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成果转化成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勾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的宏伟蓝图。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推动各项战略部署在政府系统落地落实。
——牢牢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把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作为根本任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是荆门的基本市情、最大实际,我们要深刻认识荆门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准确研判重大机遇叠加期、转型升级攻关期、建成增长极决战期的“三期”形势,看到经济总量不大、重大项目支撑不够的差距,正视产业结构不优、竞争力不强、新旧动能转换任务艰巨的压力,直面资源环境制约日益突出、生态质量有待提升的难题,聚焦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民生保障水平有待提高的短板,紧盯政府系统少数干部能力不足而不能为、激情不足而不想为、担当不足而不敢为的问题,进一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地满足全市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牢牢把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部署,把实现高质量发展作为根本要求。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我们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积极适应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把有质量的速度和有速度的质量有机统一起来,加快推动质量、效率、动力变革,聚焦聚力实体经济发展,培育一批在全国有竞争力、影响力的特色产业集群;聚焦聚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着力把荆门建设成为中部地区重要的创新之城、创客之乡;聚焦聚力乡村振兴战略,争当全省农业现代化的排头兵;聚焦聚力县域经济发展,形成错位发展、多点支撑的新格局;聚焦聚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重要领域改革,打造湖北全面深化改革先行区、示范区,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牢牢把握荆门新时代发展的神圣使命,把加快建成湖北区域性增长极作为首要目标。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要求荆门建设成为湖北区域性增长极,这是省委对荆门的厚望和重托,是荆门新时代发展的职责和使命。我们要努力建设经济发展增长极,确保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领跑全省同类城市;努力建设城乡融合发展增长极,切实走在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前列;努力建设绿色发展增长极,坚持生态立市不动摇,积极建设美丽荆门;努力建设开放发展增长极,对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中国(湖北)自贸区建设,着力构建对外开放大平台、大通道、大方阵,在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历史进程中谱写壮丽的荆门篇章。
——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作为根本追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要多办顺民意、纾民怨、解民忧、增民利的好事、实事,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上取得扎实进展,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下足功夫,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市人民。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使命呼唤新作为。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承前启后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遵循生态立市、产业强市、资本兴市、创新活市路径,更加注重产业转型升级,更加注重创新驱动发展,更加注重提升城市能级,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更加注重增进民生福祉,为实现全面小康、全面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实际利用外资增长8%;出口总额增长9%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省定目标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在5.5‰左右;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节能减排完成省定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定不移扩大有效投资
以更大力度推进招商引资。聚焦工业、聚焦主导产业、聚焦先进制造业,引进1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50个以上,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1200亿元以上。扎实推进产业链招商,进一步强化专班招商,创新委托招商、以商招商、股权招商、科技招商、依托商会和基金公司招商等方式,按照“为凤筑巢”要求,提高重资产招商质效。突出投资强度、税收额度、链条长度、环保程度、科技高度,加强对注册率、开工率、到资率、投产率的督办考核。
以更大力度推进项目建设。坚持定时、定项、定向调度,完善重大项目路线图管理、“三级包联”、晾晒拉练和“六有”机制,推动项目快落地、快建设、快投产。统筹推进900个亿元以上项目建设,着力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开工建设修正药业(荆门)医药产业园、东方雨虹防水材料、玲珑子午线轮胎等项目,加快金泉锂离子电池、奥美(荆门)医用非织造制品等项目建设,推动长丰猎豹汽车、国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万华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建成投产;实施一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扎实做好襄荆宜高铁、冷水机场改扩建等项目前期工作,开工建设荆荆客专,加快推进蒙华铁路、枣潜高速公路、沙洋汉江二桥建设及G207等15条国省道改造升级工程,确保中心城区汽车客运南北站、钟祥汉江二桥等项目竣工运行,着力构建铁、水、公、空多式联运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一批重大水利设施项目,大力推进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建设,完成汉江堤防综合整治年度任务,建成钟祥南湖、沙洋马良大型排涝泵站。
以更大力度创优营商环境。编制惠企政策兑现服务指南,建立政策兑现“绿色通道”,实行一窗受理、一站办结。加大闲置低效用地清理整治力度,优先保障骨干企业发展需求;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实施“荆门工匠”行动计划,积极推行现代学徒制,为企业提供定向招工、订单培训等服务;大力开展“银企手拉手”活动,构建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切实缓解实体经济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充分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实施民营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健全领导干部经常联系民营企业、商会和民营企业政策联络员制度,持续开展“千名干部进千企、创优服务促发展”活动,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出台新民营经济发展规划,实施“名家、名企、名品”培育工程,确保民间制造业投资占制造业投资的比重高于85%。
有项目才有发展,有大项目才有大发展。我们要始终把招商引资作为“一号工程”,把项目建设作为“第一位任务”,充分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筑牢荆门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硬支撑!
(二)坚定不移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深入实施“百企技改行动”,完成技改投资400亿元以上;加快磷化、农产品加工、建材等产业链垂直整合,加大企业兼并重组力度;推进先进制造技术、信息技术、智能技术深度融合,培育30家智能化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规模以上企业信息技术应用普及率达到55%。擦亮“新能源汽车之都”、“通用航空新城”两张产业名片,培育壮大智能制造装备、再生资源利用与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20%以上。支持荆门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全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3%以上,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比达到2.1%。坚持每个主导产业重点培育3家左右龙头企业,支持80家细分领域“隐形冠军”做大做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0家、10亿元企业10家、50亿元企业2家,助推新洋丰、格林美跻身百亿企业行列。
加快培育现代服务业。抓好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示范区建设,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优化专业市场布局,加快传化公路港(二期)、汉江石牌港等重点项目建设,抓好龙山脊CBD等商圈建设,引进和培育4A级以上物流企业2家,新增限上企业50家。推进大健康产业园建设,新建1—2家中高端医养结合体。实施全域旅游和乡村旅游提升行动,举办2018荆门爱飞客飞行大会,推进圣境山旅游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支持明显陵创5A级景区,实现旅游收入188亿元以上。加快实施国昊文化创意产业园、鳄鱼小镇等重点项目,突破性发展现代设计、动漫创意、文化装备等产业。积极培育数字经济、分享经济等新业态。
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坚持全要素、全产业链、全地域谋划、布局和发展县域经济,进一步明确各地产业定位,支持京山智能制造和农机装备制造、沙洋临港装备和新型建材、钟祥数控机床和长寿食品、东宝绿色建材和电子信息、荆门高新区精细化工和新能源汽车、漳河通用航空、屈家岭生态农产品加工、大柴湖汽车电子和精品花卉等产业发展,形成更多集聚度高、成长性好的块状经济体。
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是荆门产业发展迈向中高端的必由之路。我们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着力打造荆门经济“升级版”,努力实现更有质量、更有效益、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三)坚定不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大力推进“三乡工程”。实施能人回乡工程,推广“能人当家”经验,鼓励引导创业有成的能人返乡创办实业,促进农民就业,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实施企业兴乡工程,鼓励引导有社会责任感、有经济实力的企业到农村投资兴业,利用农村资源,推动整村股份合作开发,带领农民增收致富,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实施市民下乡工程,鼓励引导市民下乡过田园生活,长期租用农村空闲农房和农地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大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划定和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高标准农田66.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0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推广高效种养模式140万亩,创建40个农牧结合生态养殖示范场、8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新认证“三品一标”产品3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合格率达到97.5%以上。实施“三园一体”建设提升工程,加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和引进力度,加快建设京山桥米和食用菌、沙洋“双低”油菜和水产品、钟祥休闲食品等农产品精深加工集聚区;推动农业与文化、旅游、健康养老深度融合,打造屈家岭农耕文化产业园、彭墩乡村文化体验园等生态旅游基地,建成20个休闲农业示范园,提升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水平。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发展农村电商、农业科普、农业旅游等农村新经济新业态。抓好钟祥市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
大力推进“四化同步”示范带建设。支持荆钟示范带打造成为全国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示范区、中国农谷三产融合发展核心区,荆京示范带打造成为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农耕文化旅游区,荆沙示范带打造成为高效生态农业展示区。切实抓好彭墩长寿食品产业园、汇源生态产业园、中国农谷生态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洪森·花果谷生态休闲农业观光园等重大项目建设,确保每条示范带建成支撑性产业项目5个以上。坚持“三生”融合、产城融合,加快建设漳河爱飞客小镇、石牌豆腐小镇、大柴湖花卉小镇、孙桥对节白蜡艺术小镇、太子森林小镇等特色小镇。加大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力度,创建15个省级、100个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
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改革。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土地流转股权化模式。建立工商资本开展土地流转审核机制。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任务。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支持体系,强化与农民利益联结。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机制,组建涉农信贷担保机构,发挥好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机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行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模式。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农垦改革。
实现全面小康,绝不能一头是发达的工业和繁荣的城市,另一头是传统的农业和落后的农村。我们要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中国农谷建设和柴湖振兴发展,努力使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使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使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四)坚定不移建设现代化精致城市
进一步提升城市规划水平。突出规划引领,认真谋划城市“成长坐标”,编制完成荆门2049城市远景发展战略规划,推进京山、沙洋、钟祥总体规划修改工作。加强城市重点区域控规修改和城市设计,编制海绵城市、中心城区“双修”等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推动历史街区保护和更新。强化对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监管,坚持“开门”抓规划,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严肃性。
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水平。注重传承历史和文化记忆,将文化元素融入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内涵和品质。加大老城区“双修”力度,着力实施“两山”改造工程,推动竹皮河实现水清、水美、水生态及景观步道连通;加快推进阳光大道、荆东大道等道路改造项目,完成白云大道(南段)综合整治和三条高速公路出入口景观提升工程建设,不断改善市民出行条件。积极拓展新城区,规划建设高铁新城,加快绿色生态科技产业城等项目建设,推进凤凰湖湿地公园二期、天鹅池公园、杨柳湖湿地保护等项目实施,完成环库绿道建设。不断完善功能区,大力推动长宁新城、温泉新城及未来科技城建设,加快打通荆山大道、龙井大道、华科路等主次干道,促进产城融合发展。支持京山深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沙洋打造滨江园林城市和生态宜居城市、钟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
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巩固和扩大创卫成果,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坚持精细管理,出台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完善城市管理标准,抓好深度保洁,打造干净城市。实施新型智慧城市总体规划,推进智慧城管、智慧交通等试点示范建设。配套完善停车设施,打通城市“微循环”,加快天龙公共人防工程等项目建设,不断缓解交通压力。大力开展城市顽疾整治,加强市民素质教育,着力解决超载超限、运输抛撒、经营秩序、背街小巷卫生等问题。严厉打击违建行为,加快处置存量违建。
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我们要坚持“雅、朴、净、畅、宁”的导向,推动城市紧凑集约、高效绿色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五)坚定不移打造美丽荆门
着力构建生态安全格局。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完成“一带两屏四网六廊”生态格局规划编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大力开展生态市、县、镇、村“四级同创”,积极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在漳河新区等生态环境优良区域,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深入推进国土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节约集约示范创建。加大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建设力度,打造荆门化工、荆襄磷化、格林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东宝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加快城乡垃圾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步伐。
着力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十大工程”,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抑尘、压煤、控车、禁烧、提标、增绿并举,确保中心城区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86、55.7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8%以上。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大力推进防洪水、排涝水、治污水、保供水“四水共治”,像保护生命一样保护漳河、温峡、惠亭等饮用水源地,强力推进汉江、天门河、竹皮河、长湖等重点流域综合整治,确保天门河稳定在四类水质,并逐步达到三类水质。建立全市土壤污染防治数据库,完成钟祥局部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修复与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着力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投入模式,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完善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贯彻《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荆门市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环境硬约束。
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我们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建设美丽荆门,努力打造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六)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去产能,全面关停煤矿,压减低端肥产能50万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确保全市商品住房平均去化周期保持在合理区间。引导企业运用股权融资、市场化债转股等手段,积极稳妥降低杠杆率。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生产要素成本,全年为企业减费让利60亿元。进一步加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保、交通物流、文化产业等领域补短板力度。
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完善行政审批局、项目服务局运行机制,推动县(市、区)真正实现事权、人员、平台“三集中”。完善“三办”服务机制和“一站式”集成服务模式,推动“一次办”向“马上办”、“马上办”向“网上办”迈进。持续开展涉企收费和中介服务机构清理整治,建好用好“中介超市”,扩大政府购买中介服务范围,优化中介服务政府采购流程。在工业园区全面推行一般工业项目“零审批”,变先批后建为边建边验、先建后验。全面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商事注册便利化,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一网运行”。继续推进农业、商务、文化、城管等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建立跨部门综合执法、跨区域联动联调机制。
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新增社会融资400亿元,表内贷款增长13%以上。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快鄂中生态、博士隆上市步伐,力争6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全年发行债券50亿元以上。规范产业基金运营管理,以市场化方式拓展基金直投业务,加快基金投资项目落地。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银行、重点企业,加大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化解力度,力争不良贷款率控制在3%以内。深入推进非法集资、恶意逃废债、互联网金融风险、“三角债”清欠等专项整治,妥善处置一批重点金融案件,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统筹推进其他领域改革。探索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新机制,力争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9%、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0%。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产权结构为重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市、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转型发展,在具备条件的市级公司下属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抓好驻荆央企、省企及市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革。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政府采购制度和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成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以实战实用实效为重点,全域推广交巡特警一体化改革。
持续推进对外开放。加强开放枢纽项目建设,推进荆门国际内陆港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大力实施外贸产业培育工程,扩大加工贸易份额,发展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等外贸新业态。加大外贸骨干企业扶持力度,新增出口企业15家。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及国际市场开拓“百展行动”,支持优势企业海外投资、跨国并购。
发展无止境,改革无退路。我们一定要以攻城拔寨、闯关破障的勇气抓好“四梁八柱”性改革,提高经济的外向度,坚定不移地向改革开放要动力、要活力、要红利!
(七)坚定不移保障和改善民生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聚焦深度贫困对象、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全面推广“4+N”产业发展模式,开展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加大教育扶贫力度,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深度贫困村提升工程,实现34个贫困村、24632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加强督查巡查,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切实做到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创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加强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做好淘汰落后产能中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返乡就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落地,新建“双创”平台5家,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亿元,扶持创业5000人。实施“引智留荆”工程,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积极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引导更多大学生在荆创业、更多优秀人才来荆发展。
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全面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成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承接转换,引导城乡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大力开展医保支付改革,实现医保支付网络连通到村。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作用。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特困供养水平。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做好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加快老龄事业和健康产业发展,力争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覆盖全部城镇社区、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覆盖60%以上的行政村。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坚持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推动荆楚理工学院、荆门职业学院、荆门技师学院更好服务地方发展。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健全分级诊疗和综合监管制度,加快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完善生育支持、婴幼儿照护、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开展“新市民健康城市行”活动,推动计划生育转型发展。全面建设文化小康,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着力建设书香荆门,加快中国农谷博物馆、屈家岭遗址博物馆建设,完成市博物馆新馆和市图书馆新馆主体工程,加大古遗址、古民居、古村落保护和开发力度。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支持各县(市、区)打造特色运动休闲小镇。加强新型智库建设。繁荣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和社会主义文艺。
创新社会治理。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利益协调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扎实做好网上群众工作,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现“一无两降”目标。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村(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推行积分制和“小微权力”清单管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开展新型综合社区建设试点,完成村(居)换届工作。积极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国防、人防和民兵预备役建设,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扎实做好“双拥”工作。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工作。强力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进一步做好外事侨务、民族、宗教、援疆援恩、对台、保密、档案、地方志、物价、移民、地震、气象、机关事务等工作。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侨联、工商联、残联等群团组织的重要作用。
各位代表,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将着力办好以下民生实事:
1.为因病致贫的深度贫困对象每人购买300元补充医疗保险,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相结合的健康扶贫兜底保障体系。
2.新增城镇就业45500人,组织就业创业培训26000人。
3.解决1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新建及改造389个农村电网配电台区。
4.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11584套,基本建成4129套,分配入住4000套。
5.完成全市乡镇福利院“冬暖工程”和“平安工程”建设。
6.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覆盖面,参保人数达到160万人。
7.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全面改薄”任务。
8.加快“希望家园”建设,招募大学生志愿者1000名,服务留守儿童6000人以上。
9.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培养计划,2018年免费培养100名临床专业全日制大专学历乡村医生。实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覆盖。
10.推进“厕所革命”,实施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11000所,新建和改扩建城市公共厕所100所。
民生是发展的目的,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无论今年财政压力有多大,民生投入只多不少,社会事业支出只增不降,为群众办的实事只加不减,努力让孩子们快乐成长、青年人乐业创业、中年人放心打拼、老年人颐养天年,让全市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三、着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各位代表,政府自身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将持之以恒地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让组织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绝对忠诚于党、绝对忠诚于党的领袖、绝对忠诚于党的事业、绝对忠诚于人民。精心谋划和扎实开展全市政府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努力使主题教育的过程成为坚定信仰、筑牢理想的过程,成为提升素质、增长本领的过程,成为推动发展、造福人民的过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做到在大局中定位、在大局中谋划、在大局中工作,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含糊、不犹豫、不动摇、不打折扣。
(二)抢拼严实强执行。始终把抓落实作为政府工作的生命线和主旋律,着力构建定责、履责、督责、追责一体化的责任链条,努力以政府的落实指数,提升荆门的发展指数、城市的繁荣指数和群众的幸福指数。综合运用常态督查、专项督查、延伸督查、网上督查,加强跟踪问效,构建多层次、全方位、高频率的“大督查”工作格局。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对不作为慢作为、怠政懒政的干部公开曝光、从严问责,切实提升政府系统执行力,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三)攻坚克难勇担当。坚持与时俱进,加强新理论、新知识学习,着力培养政府系统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专业素养、专业精神,做到既有担当的“宽肩膀”、又有成事的真本领。坚持迎难而上,切实做到在政策之内抢着干、政策之外探索干,以敢闯敢试的魄力创新求变。坚持凝心聚力,完善容错纠错、减责免责机制,坚定不移地为改革创新者鼓劲,旗帜鲜明地为真抓实干者撑腰,让想干者有奔头、让敢干者没顾虑、让干成者得重用。
(四)规范用权重法治。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落实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方面意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政府的一切权力置于法治的阳光之下。
(五)清正廉洁树形象。充分发挥政府党组的“头雁效应”,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规矩记在心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强化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督,切实解决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问题,坚决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积极支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重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和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让消极腐败现象无处藏身,让清明政府形象深入人心。
各位代表,我们正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梦想照亮未来,奋斗成就辉煌。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为全面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实现在湖北中部崛起而不懈奋斗!


附:名词解释(以在报告中出现的先后排序)
1.四化同步: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2.七大主导产业:装备制造、再生资源利用与环保、新能源新材料、大健康、电子信息、精细化工、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
3.“五化”综合利用: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和基料化利用。
4.“三权”分置改革: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
5.城市“双修”:生态修复、城市修补。
6.十大公用工程:荆门剧院、市委党校新校区、龙泉中学南校、市民之家、市博物馆新馆、荆门传媒中心、荆门汽车客运南站、两馆两中心、航空科技馆、龙美术馆。
7.地质灾害防治“四位一体”:乡(镇)、村、国土资源所、地质环境监测保护站协同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8.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
9.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继上交所、深交所之后的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主要针对中小微企业。
10.四板:区域性股权交易所,在湖北省主要指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11.五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12.“四化”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化、业务规范化、管理科学化、运行信息化的乡镇卫生院。
13.“五化”村卫生室:产权公有化、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管理一体化的村卫生室。
14.三级包联:对重大项目建设实行市级领导包联服务、项目秘书跟踪服务、驻点秘书脱产服务。
15.“六有”机制:所有重点项目要有工棚、有指挥部、有作战地图、有倒排工期计划、有服务工作计划、有服务工作台账。
16.CBD:中央商务区(CentralBusinessDistrict,简称CBD)。
17.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
18.三园一体: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和田园综合体。
19.“三生”融合: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
20.两山:中心城区东宝山、象山。
21.一带两屏四网六廊:“一带”,即汉江生态保护带;“两屏”,即荆山水源涵养生态屏障、大洪山生物多样性生态屏障;“四网”,即漳河水网、长湖水网、温峡水网、杨竹流域水网;“六廊”,即竹皮河—汉江生态廊道、漳河水库—总干渠—黄荡湖—汉江生态廊道、漳河水库—长湖—两江运河—汉江生态廊道、温峡水库—镜月湖—柴湖镇东侧水系—汉江生态廊道、石门水库—长滩河—永隆河—运粮河生态廊道、G347国道(原S311省道)生态廊道。
22.生态环境治理“十大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碳汇林业建设工程、江河湖库塘综合整治工程、湿地保护工程、土壤修复工程、矿山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工程、噪音污染防治工程、城市垃圾和污水综合处理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防灾减灾工程。
23.双随机一公开: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24.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暖(在非供暖地区,指供天然气)和物业管理。
25.四梁八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各领域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明确标注出来,排出优先顺序,重点推进,发挥好支撑作用”。“四梁八柱”是形象的比喻,强调改革要有一个基本的主体的框架。
26.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27.“4+N”产业发展模式:通过一个特色产业、一个新型经营主体、一座光伏电站、一个电商网点+乡村旅游等构建脱贫产业支撑。
28.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29.一无两降:无重大及以上事故发生,较大事故同比下降、一般事故明显下降。
30.全面改薄: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荆门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8年1月8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荆门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荆门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荆门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荆门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4日在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荆门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上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实现在湖北中部崛起”的目标定位,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聚焦聚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重点改革和民生改善,全市经济保持稳中有进、提质增效的发展态势,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保持全省领先,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受宏观环境影响,预计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与年度计划目标有一定差距,其他指标顺利完成年度计划目标。
(一)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发展质效全面提升。积极应对复杂经济形势,出台招商引资推动创新发展十项政策清单、支持农业招商引资十项政策、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降低企业成本振兴实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加强经济运行精准调度,有力推动了经济稳中向好。主要指标增速保持全省前列。地区生产总值、规模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全面高于全省,领跑同类城市。预计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685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1776亿元,增长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91亿元,增长12.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2亿元,可比增长12.2%;外贸出口93940万美元,增长9%;实际利用外资41935万美元,增长11.4%。居民就业和收入稳步增加。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分别达到31234元、17155元,分别增长8%、8.5%,总量预计分别居全省第4位、第2位;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2%左右。企业效益稳步提高。新增规模工业企业100家,全市规模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7%,同比加快4.2个百分点;税金总额增长9.1%,同比加快9.6个百分点;利润总额增长5%。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升。预计税收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9%,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
(二)项目建设力度加大,投资增速领跑全省。着力补短板、优结构、增后劲,精准扩大有效投资,投资和项目建设实现新突破。重大项目支撑增强。实施亿元以上项目938个,同比增加156个,完成投资1265亿元,占全市投资比重达到80%,其中新开工项目380个。实施省、市重点项目145个,完成投资449.1亿元,长丰猎豹汽车进入试生产,金泉新材料二区一期、泰富重装等339个亿元以上项目竣工投产。投资结构持续优化。高技术产业投资占全市投资比重6.5%,同比提高1.8个百分点。工业投资占全市投资比重53.1%,比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投资占全市工业投资比重达到92.7%;工业技改投资占全市工业投资比重达到40%。重大项目谋划推进取得新突破。建立重大项目储备库和建设库,策划亿元以上项目800个,总投资5000亿元。荆门至荆州铁路开工建设,蒙华铁路路基工程基本完工,全线开始桥梁架设,襄荆宜高铁设计招标完成,预可研审查通过,武天荆纳入沿江高铁湖北段规划,漳河机场获得通用机场使用许可证。
(三)创新驱动调整结构,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定出台支持新经济发展、促进通用航空发展、推进“互联网+”等政策,加快推动产业升级。预计一、二、三产业比重由2016年14.0:51.9:34.1调整为13.0:52.5:34.5。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再生资源利用与环保、新能源新材料、大健康、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增速快于化工、农产品加工传统产业,预计占全市产业比重达到35%,同比提高2.8个百分点;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7家,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校企研发中心20家,建成创业创新平台29个,我市荣膺全国首批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荆门高新区获批国家双创示范基地,荆门城市矿产资源循环利用创新型产业集群纳入国家试点。现代农业稳步推进。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十大行动计划,农产品提质增量,农业现代化水平持续提高。预计全年粮食总产260.9万吨,同比增长4%。新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24家,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85%,新增生态种养模式10万亩、特色水产品放养10.7万亩,新增农产品“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54个,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3.7︰1。彭墩长寿食品产业园、汇源生态农业园、天菇食用菌产业园等一批三产融合项目顺利实施,钟祥市国家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建设经验在全国现场会作典型交流。服务业发展提速。出台实施现代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新增3A以上物流企业4家、省重点物流企业4家,金瑞物流产业园成功创建省级物流示范园区;建成钟祥、京山2个县级淘宝运营中心、30多家镇级旗舰店,1210个行政村设立了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全年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65亿元,同比增长12.4%。
(四)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发展动力活力增强。“三去一降一补”初见成效。依法全部取缔“地条钢”,关停小煤矿、小磷矿、小石膏矿19家,压减煤炭产能39万吨,完成北京三聚环保收购盈德气体、凯龙楚兴重组晋煤金楚等30个兼并重组项目。全市商品住房库存面积同比下降33.1%,其中中心城区同比下降21.7%。兑现惠企资金110亿元。全年社会融资规模达到415亿元;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6家,四板挂牌企业206家;落地实施PPP项目30个。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治理等薄弱环节投资分别增长40.7%、34.3%。“放管服”等重点改革纵深推进。成立全省首家项目服务局、第二家招才引智局,在全省率先建立权责清单、部门监管清单,率先编制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清单,全面完成市直单位所属企业和经济实体脱钩改制、资产划转任务。商务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改革等改革经验被全国、全省推广。开放型经济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推进长江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开放开发战略实施。荆门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启动建设。新增生产型外贸出口企业15家,18家企业全年对外投资2.8亿美元,紧随一主两副之后。组织开展楚商大会荆门招商引资对接会、中国新型城市论坛荆门峰会、三条“四化同步”示范带招商对接会等专题招商活动,全年新签约项目749个,同比增加202个,投资总额3790.8亿元,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92个。
(五)统筹推进城乡发展,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出台推进“四化同步”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为抓手,大力推进“四化同步”发展。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预计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57.5%、37%,分别提高1.5个、3.1个百分点。我市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被列为国家第二批城市“双修”(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城市。城市建设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实施城建项目399个,预计完成投资394亿元。城区三环线、上马墩和双喜隧道建成通车,白云大道综合整治和兴隆大道改造完工,阳光大道改造、中心城区南北汽车客运站、三条高速公路出入口景观提升等工程开工建设,建成蒙泉生态园等10个小游园和6处人行过街设施。新型城镇化示范带建设扎实推进。完成荆钟、荆沙、荆京三条“四化同步”示范带总体规划编修,荆钟大道一级公路改造、中国农谷会展中心等一批重点支撑性项目加快建设。漳河爱飞客小镇、太子山森林小镇、柴湖花卉小镇等12个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全面展开。城乡环境持续改善。大力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全面关停天门河、竹皮河流域禁养区养殖场,拆除网箱网栏网围面积6.9万亩,49个乡镇建成或基本建成污水处理厂,完成“绿满荆门”造林19.2万亩,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8.6%。京山成功创建全省首个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明灯村、马岭村荣获“全国美丽休闲乡村”称号,赵集村等43个村被确定为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
(六)持之以恒保障民生,共享发展成效明显。脱贫攻坚成效明显,实施118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搬迁3234户9602人;实现29975名贫困人口脱贫,46个贫困村脱贫出列。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创新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改革国家试点,在全省率先实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保合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0%,城乡低保标准、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再次提高;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9980套,基本建成15623套,分配入住13230套,改造农村危房4470户。社会事业稳步发展,完成39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改造和25所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93%的城镇社区和60%的行政村;开展各类文化惠民演出680余场,成功举办2017年全国跳伞锦标赛、中国(京山)绿林网球英雄会等大型体育活动。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稳定增长的基础不牢,主要指标增速总体趋缓,新开工项目减少,民间投资增速走低;产业转型升级任重道远,经济结构不优、创新驱动不强、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对外开放水平不高等短板突出,传统支柱产业增长动力不足,新动能难以弥补旧动能减弱的缺口;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占比较高,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等运行风险不容忽视。对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解决。
二、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环境、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环境
2018年,预计我市经济发展的宏观面、基本面、市场面等不会发生大的变化,总体仍处于产业结构调整期、新旧动能转换期,经济发展仍有条件保持总体平稳。
从国际看,世界经济总体向好的趋势明显,各国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渐显成效,主要经济体贸易出现了同步复苏现象,有望延续回暖态势。但美国减税、加息、收缩资产负债表等行动可能削弱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增长动力,从而增加全球经济复苏的不确定性。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发展的协调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在逐步增强。特别是十九大精神必将激发全社会的创造力和发展活力,国民经济保持稳定发展的有利条件较多。从我市看,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实现重大突破,结构调整升级取得积极进展,新的接续动能加快培育,经济发展赶超态势明显,特别是明年一批重大工业项目投产发力,我市经济运行稳定向好的基础增强。
(二)总体要求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遵循生态立市、产业强市、资本兴市、创新活市路径,更加注重产业转型升级,更加注重创新驱动发展,更加注重提升城市能级,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更加注重增进民生福祉,为实现全面小康、全面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预期目标
建议2018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外贸出口总额增长9%左右,实际利用外资增长8%,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5%以内,城镇新增就业4.5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5.5‰左右,全员劳动生产率11.5万元/人,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35%,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2.1%,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3%以上,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9%,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0%,脱贫人口24632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生产总值用水量、二氧化碳排放量、劣Ⅴ类水体比例、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氨氮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率完成省定目标。
三、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建议
(一)以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为主攻方向,着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坚持传统产业改造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并重,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推动要素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大力推进新技术、新模式与传统产业融合,深入实施“百企技改”行动和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强化科技创新,加快发展产业链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和电子商务,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设立专项扶持资金,采取技改贴息、融资租赁等方式,支持工业“隐形冠军”和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0家。推进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加大品牌创建和培育力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2.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强化政策、人才、平台支撑,实施招才引智、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创新型企业成长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以通用航空、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七大产业为重点,坚持个性化政策招商,加大产业基金支持力度,推进新兴产业集聚集群发展,擦亮通用航空和新能源汽车两张名片,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0家以上。加快网络经济建设,实施“无线城市”工程,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创新引领、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
3.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现代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现代物流、检验检测、通用航空、文化体育旅游、健康养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为重点,深化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示范区建设。完善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政策,强力推进物流企业退城进园,新增4A级以上物流企业2家。抓好旅游资源整合,出台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引进和培育一批文化市场主体,加快莫愁村二期、圣境山景区、屈家岭文化遗址公园、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荆门剧院等重点项目建设。
(二)以实施“三乡工程”为重点,着力推进乡村振兴。坚持“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三乡工程”,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三区三园一体”建设,大力推进乡村振兴。
1.实施“三乡工程”,壮大乡村振兴新动能。广泛利用社会和市场的力量,以城带乡、以工促农。鼓励市民租用农村空闲农房或农地资源,下乡休闲养老;引导创业能人返乡兴办实业,带动村民创业就业;发动工商企业到农村投资兴业,推动农村股份合作开发。
2.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育乡村振兴新主体。积极推行“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模式,发展一批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导和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发展壮大。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龙头带动型规模经营。力争新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0个。
3.实施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工程,构建乡村振兴新支撑。重点推进钟祥市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市、彭墩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5个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镇、27个示范村建设。鼓励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重点推广应用“香稻嘉渔”等10种高效生态种养模式,建设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观光农业、体验农业、智慧农业,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健康养老、互联网深度融合,抓好屈家岭农耕文化园、彭墩乡村文化体验园等生态旅游基地和京山禽蛋食品加工产业园、沙洋水产品加工产业园等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
4.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展示乡村振兴新面貌。继续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化肥农药减量等八大行动计划,加快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微动力、无动力处理的“客店模式”和盘活村集体经济的“湖山模式”,推进农村增绿工程和“厕所革命”,发展村级特色产业,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力争新建市级美丽宜居村庄100个、省级美丽宜居村庄15个。
(三)以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关键性作用为目标,着力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坚持把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作为扩投资、调结构、促增长的主抓手,强化产业项目建设,精准扩大有效投资。
1.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聚焦主导产业、工业和先进制造业,坚持工业、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协调用力,变“筑巢引凤”为“为凤筑巢”,加大重资产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引商和招才引智力度,推进主导产业延链补链、集群发展,提高招商引资质效,力争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1200亿元以上。
2.持续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坚持实行重大项目包联服务、路线图管理、集中开工、开工项目“回头望”等制度,完善重点招商项目“四个一批”精准调度推进机制,建好重大项目储备库和建设库,组织实施900个亿元以上项目。突出抓好荆门石化油品质量升级改造、奥美医用非织造制品、技联志成智慧电能制造、特种汽车玻璃原片生产线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推动长丰猎豹汽车、国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万华秸秆综合利用等300多个亿元项目建成投产;重点加快推进蒙华铁路、荆荆客专、枣潜高速、沙洋汉江二桥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抓好襄荆宜高铁、武天荆高铁、冷水机场等项目前期工作,着力完善铁、水、公、空等一体的现代立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3.着力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开展民营企业家培育提升、优化民间投资环境等专项行动,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业、制造业和民间投资力度,力争工业投资占全市投资比重达到50%以上,制造业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达到90%以上,民营制造业投资占制造业投资比重达到85%以上,民间投资占全市投资比重达到70%以上。
4.聚焦新型城镇化投资。深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着力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建设现代化精致城市。重点推进新城新区建设,大力开展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实施好白云大道(象山大道至凤袁路段)综合整治、“两山一河”(东宝山、象山、竹皮河)改造、南北汽车客运站建设等路网升级、绿色生态、公共保障三大工程。加快三条“四化同步”示范带和特色小镇建设,重点建设彭墩长寿小镇、屈家岭陶文化小镇等12个特色小镇,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四)以绿色发展为引领,着力建设美丽荆门。坚持生态立市不动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启动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面改善空气、水、土壤质量,建设美丽荆门。
1.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重点实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净土工程,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抑尘、压煤、控车、禁烧、提标、增绿”多管齐下,抓好以秸秆禁烧和燃煤锅炉关停等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深入推进禁限养区畜禽养殖和水体投肥养殖场关停、工业集中区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抓好以汉江及竹皮河、天门河流域等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推进胡双磷地区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2.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深入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严守资源消耗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和耕地红线。严格开展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大力支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重点推进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等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格林美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提质增效,加快推进东宝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园和荆门静脉产业园建设。围绕工业大宗固体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以及农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组织实施一批重点循环经济项目。
3.加强生态文明机制建设。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推动节能减排,积极开展碳排放、排污权、节能量等交易试点示范,建立完善以资源产出率为核心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持续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制度。
(五)以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为着眼点,着力深化改革开放。坚定不移推进改革攻坚和开放发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不断积蓄发展新动能,在扩大开放中不断拓展发展新空间,为加快荆门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
1.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深化“三去一降一补”,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严格执行技术、环保和能耗标准,倒逼企业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改造,稳步推进小煤矿、小石膏矿、小磷矿去产能。完善“僵尸企业”破产重组机制,引进行业龙头企业推动产业垂直整合,有序推进磷化、建材、农产品加工等传统行业兼并重组。充分运用股权融资、市场化债转股等多种手段,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继续打好降低制度性交易、融资、用能、物流等成本和税费负担“组合拳”,加大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力争全年为企业减费让利60亿元以上。持续加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补短板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做好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非法集资等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打好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2.深化关键领域改革。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并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三办”清单,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市场监管、中介管理等事项市、县、乡、村四级“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商务、农业、文化、城管等重点行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继续大力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政府投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推动金融科技创新,鼓励和引导企业上市融资,扩大直接融资,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力争新增社会融资400亿元。继续深化以土地按户连片耕种为切入点的农村土地“三权分治”改革、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农村经营制度改革、农村金融改革。深化财税、国企、价格、文化、生态环境监管等重点领域改革。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争创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
3.大力推进全面开放。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积极对接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加快荆门国际内陆港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打造荆门对外开放平台。注重提升出口质量和附加值,加强外贸出口品牌培育,支持企业“走出去”,扩大对外货物和服务贸易,争取外贸出口达到10.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4.5亿美元。
(六)以增进人民福祉为目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深入实施改善民生行动计划,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1.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聚焦深度贫困村和深度贫困对象,聚焦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退出,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大力推进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健康扶贫、保障扶贫等扶贫带动工程,加大贫困对象内生动力和发展能力培育,推进扶贫资金股权化改革,完善和落实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鼓励政策,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和24632人的脱贫任务。
2.织牢社会保障网。坚持以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为目标,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推进就业创业提质增量,重点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培训行动、就业创业补助行动、公共就业服务专业化行动、企业用工精准服务行动。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效,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引导城乡居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强化城乡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文化宫、读书台、土门巷等8大片区棚改进度,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11584套。
3.协调发展社会事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部分高中学校改扩建工程;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加快推进职业特色学院建设;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择校热”、“大班额”等突出问题。实施健康荆门战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继续解决好“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抓好市疾控中心迁建、市二医综合大楼建设等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书香荆门,推进“三馆一站”“两馆两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建设。
各位代表,2018年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积极作为,勇于担当,为加快建成湖北区域性增长极、实现在湖北中部崛起做出积极贡献!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荆门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8年1月6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蔡明虎
大会主席团: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荆门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7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围绕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大力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提质增效”的发展态势,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保持全省领先,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预计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685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1776亿元,增长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91亿元,增长12.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2亿元,可比增长12.2%;外贸出口93940万美元,增长9%;实际利用外资41935万美元,增长11.4%。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分别达到31234元、17155元,分别增长8%、8.5%。除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与年度计划目标有一定差距外,其他指标均顺利完成年度计划目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总量不够,产业结构不优,创新驱动不强,竞争力较弱;大项目支撑不够,新动能发展不足,稳增长的基础不牢;民间投资持续走低,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经济活力有待提高;城镇化水平较低,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发展不够平衡等等。对此,市人民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指导思想明确,主要计划预期目标符合我市实际,提出的工作措施积极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荆门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荆门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同意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措施,为更好地完成2018年计划目标,提出以下建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全局,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建成湖北区域性增长极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创新驱动,加快新动能培育,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奠定经济稳健发展的坚实基础。要高度重视项目储备,围绕优势产业,科学谋划、深度挖掘、精心包装,培植后劲;继续实行重大项目包联服务、路线图管理,确保项目早投产、早产生效益。要进一步创新招商理念,拓宽招商引资领域,完善招商引资考核办法,紧扣绿色发展主题,精准发力,变“筑巢引凤”为“为凤筑巢”,提高招商引资实效和投入产出比。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发挥政策牵引作用,吸引更多民营资本投入经济建设,充分挖掘和释放潜力。要推进乡村振兴计划,规划打造一批新型农村社区,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切实推动产城融合,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要进一步整合财政资金,加大民生投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荆门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
预算的决议

(2018年1月8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荆门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8年市级预算草案,同意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荆门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荆门市2018年市级预算;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2018年预算。

关于荆门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8年1月4日在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荆门市财政局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荆门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围绕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实现荆门在湖北中部崛起的目标,大力践行新发展理念,抢拼严实、砥砺奋进,较好地完成了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经济社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2017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92亿元(2017年为预计完成数,下同),为预算的100%,增长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1.2亿元,为预算的100.2%,可比增长12.2%,其中税收收入占比为69%,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4.5亿元,为预算的102.2%,可比增长15.8%。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7.8亿元,为预算的94.6%,下降6.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1.3亿元,为预算的94.9%,下降3.7%。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391万元,为预算的103.6%,增长38.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391万元,为预算的103.6%,增长26.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5.8亿元,为预算的112.9%,增长45.7%;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87.8亿元,为预算的108.3%,增长49.1%。
下面重点报告2017年市级四本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5500万元,为预算的104.2%(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调整预算,下同),增长1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44405万元,为预算的103.7%,增长26.1%;非税收入完成71095万元,为预算的105.3%,下降10.6%。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74906万元,为预算的94.2%,可比增长14.8%(剔除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提前告知具有专项用途的转移支付收入安排支出,下同)。
3.平衡情况:收入总计689654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5500万元,转移性收入47415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008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4162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73945万元,上年结余1880万元,调入资金125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23万元);支出总计689654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4906万元,转移性支出29551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3593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41989万元,债券转贷支出890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8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923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完成20649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01470万元,为预算的74.9%,下降17.1%(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050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完成20649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73856万元,为预算的83.7%,可比下降21.9%(剔除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安排支出);调出资金4000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支出28641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完成2603万元(国有独资企业上缴利润968万元;国有控股、参股企业股利股息收入1635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36.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完成2603万元,为预算的100%,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499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90万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895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1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完成423764万元。其中:(1)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27881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65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016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51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198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73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943万元),为预算的109%,增长71.8%(主要是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新增在职人员缴费);(2)上级补助收入8551万元;(3)上年结余187332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完成235333万元。其中:(1)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17449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31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082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27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772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83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696万元),为预算的103.5%,增长71.6%(主要是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退休人员退休费由社保基金统筹发放);(2)上解上级支出3174万元;(3)补助下级支出14710万元。
3.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42376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235333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88431万元(当年结余1099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8933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3417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4653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结余1269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结余5692万元。
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在市级财政决算办理完毕后,还会有所变动,我们将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级决算情况。
围绕完成2017年财政预算,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聚财增收强保障。坚持收入包联督导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收入形势研判和入库调度,及时协调解决收入组织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财政收入均衡入库,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在全省持续领先。深入推进税收共治,初步建立起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的涉税大数据平台,全市通过税收共治实现税收2.6亿元。努力壮大地方骨干税源、培育优质潜在财源、激励发展乡镇财源,全市纳税过亿元企业8家,过1000万元企业110家,财政收入过亿元乡镇7个。修订完善总部经济发展政策,全市新引进总部企业27家,累计达到59家,实现税收5.43亿元,增长82%。全力向上争取,全市预计向上争取资金156亿元,为全年目标任务的108%;争取政府债券资金47.6亿元,有力地保障了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重大项目支出,缓解了地方财政支出压力。
(二)创新作为促发展。出台促进招商引资推动创新发展十项政策清单,细化落实措施,全市兑现支持招商引资、重资产建设、产业发展、创新创业、招才引智等政策性资金110亿元。大力发挥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引导作用,采取定期周转、合作放大等形式为292家企业提供资金支持30亿元,节约财务成本1.2亿元。积极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市级财政累计注资13亿元,支持设立产业发展基金22支,撬动社会资本166.3亿元。市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0亿元,采取注资增信、风险补偿、贴息补助等方式,深入推进“政银担企”合作,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贴息等融资支持。统筹资金9.3亿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三产融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林业生态保护,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改善民生,积极筹资落实政府民生实事,全面兑现精准扶贫、就业创业、养老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农村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支出政策,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80.2%。首次出台农业救灾补助政策,筹资4000万元对45万亩中稻因灾损失实施补贴。
(三)改革创新提绩效。创新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工作机制,顺利通过财政部考核并获得优秀等次,获奖励资金2.4亿元。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购买服务行为。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涉企收费和基金目录清单制度,取消或停征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8项。不断完善PPP项目操作规范,全市策划入库项目130个,累计申报或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326个,全年落地PPP项目30个,居全省首位。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达到100%。
(四)强化监管促规范。建立健全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三全”财政监管体系,市本级对市直42家单位实施了重点检查,梳理典型违规问题21项,移交问题线索5个。结合省委巡视“回头看”问题整改,组织开展“小金库”、财务管理违规等专项治理,维护了财政财务管理秩序。优化财政项目投资评审工作机制,强化事前监督,全市评审项目2425个,送审预算金额193亿元,审减23亿元,平均审减率12%。不断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融资资金监管机制,进一步严格融资操作规程、加强融资计划管理,强化融资方案和资金使用审核。开展融资平台举债融资情况清查、融资担保行为专项清理,加强日常监督考核,着力提升资金使用绩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虽然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收的压力较大,收入质量有待提高,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收支矛盾突出;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财政管理和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8年预算草案
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为目标,创新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加快现代财政制度体系建设;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培育壮大地方财源;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资金保障,强化财政监督,为实现全面小康、全面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奠定坚实的财力基础。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8年预算草案如下:
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203亿元,增长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3亿元,增长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8.6亿元,可比增长5.3%。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7.5亿元,下降15.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9.3亿元,下降35.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869万元,增长73.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869万元,增长73.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3.6亿元,下降2.6%;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5.4亿元,下降2.7%。
下面重点报告2018年市级四本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233000万元,增长8.1%。其中:税收收入158240万元,增长9.6%;非税收入74760万元,增长5.2%。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380262万元,可比增长7.5%。
3.平衡情况。收入总计696083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3000万元,转移性收入46308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3854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79907万元,调入资金39322万元)。支出总计696083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0262万元,转移性支出29882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4520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5361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000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28432万元,可比增长26.6%(剔除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2843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24432万元,可比增长27.7%(剔除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安排支出);调出资金4000万元,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030万元(国有独资企业上缴利润892万元,国有控股、参股企业股利股息收入1138万元),下降22%(主要是上年国有独资企业上缴一次性股利股息收入抬高了基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2030万元,下降22%,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429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510万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457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34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388033万元。其中:(1)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98842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43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654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62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508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02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234万元),下降12.3%(主要是上年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缴以前年度缴费抬高了基数);(2)上级补助收入760万元;(3)上年结余188431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205763万元。其中:(1)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84429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15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654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60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999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87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898万元),下降15.2%;(2)上解上级支出3730万元;(3)补助下级支出17604万元。
3.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38803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205763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82270万元(当年结余-6161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7157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3818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5163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结余1485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结余6028万元。
三、完成2018年预算工作的主要措施
综合分析当前财政经济形势,财政收入由中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增长,各项刚性增支因素多,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很大。为此,全市上下一定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扎实工作,确保完成2018年财政预算。
(一)着力加强财源建设。围绕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完善财政资金政策体系,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夯实财政持续稳定增收的经济基础。综合运用直接补助、减税降费、融资贴息、购买服务等方式,针对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和需求,量身定制扶持政策和措施,建立全过程政策体系。采取产业发展基金、财政专项资金、县域调度资金等多元支持方式,扩大财政扶持范围,努力让政策惠及“大多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策的联动、撬动效应。大力实施骨干税源培育工程,积极引进总部经济,力争全市纳税过亿元的企业突破10家,过1000万元的企业突破120家,总部经济税收增长20%以上。筹措资金设立农村发展创新创业基金,大力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着力拓宽增收渠道。坚持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收入形势研判,完善协税护税机制,抓好入库协调督办,确保均衡入库。建立财政收入质量控制制度,完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全域推进税收共治,提高税收征管质效,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力争市本级收入质量达到70%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领跑全省同类城市。主动研究对接中央、省各项发展政策,完善争取资金考核奖励办法,全力向上争取,资金争取规模不低于160亿元。硬化预算约束,加强支出控管,定期清理结转结余资金,统筹整合重点领域和部门资金,全力保障民生、发展等重点支出需求。
(三)着力深化财政改革。不断优化PPP工作机制,加快设立PPP基金,提高项目策划和建设质量,鼓励存量项目转换,严格规范操作,防止PPP项目泛化异化。完善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和清单式管理,增加项目储备,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机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创新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方式,实现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和项目验收考核相挂钩,用绩效评价结果倒逼预算执行绩效的提升。
(四)着力强化财政监管。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务院债务管理规定,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完善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实行政府债务举借限额管理。加强政府平台公司融资监督检查,规范融资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融资资金使用绩效。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改善民生等目标,对扶贫、“三农”等领域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监督检查,针对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加强与审计、监察等部门配合,常态化开展“小金库”治理,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督查等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完善公务支出管理体系,健全严肃财经纪律的长效机制。
2018年是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财税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办法》,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全面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实现在湖北中部崛起而不懈奋斗!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荆门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
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8年1月6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蔡明虎
大会主席团: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荆门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市人民政府报告的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92亿元(预计数,下同),为预算的100%,增长6%。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1.2亿元,为预算的100.2%,可比增长12.2%。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4.5亿元,为预算的102.2%,可比增长15.8%。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总收入完成689654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5500万元,为预算的104.2%,增长11%。总支出689654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4906万元,为预算的94.2%,可比增长14.8%。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总收入完成20649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01470万元,为预算的74.9%,下降17.1%。总支出20649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73856万元,为预算的83.7%,可比下降21.9%。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三)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总收入完成2603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36.8%。总支出2603万元,为预算的100%。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四)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总收入完成423764万元,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27881万元,为预算的109%,增长71.8%。总支出235333万元,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17449万元,为预算的103.5%,增长71.6%。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88431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7年,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强化措施,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是,也要看到客观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重点税源支撑不足,机遇性收入占比较高,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收难度加大;可用财力不足,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收支矛盾突出,平衡压力加大等等。对此,市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关于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市级预算草案
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203亿元,增长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3亿元,增长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8.6亿元,可比增长5.3%。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总收入696083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3000万元,增长8.1%。总支出696083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0262万元,可比增长7.5%。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总收入128432万元,可比增长26.6%。总支出12843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4432万元,可比增长27.7%;调出资金4000万元,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三)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总收入2030万元,下降22%。总支出2030万元,下降22%。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四)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总收入388033万元,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98842万元,下降12.3%。总支出205763万元,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84429万元,下降15.2%。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82270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8年预算安排符合预算法的要求,做到了统筹兼顾、确保重点、量入为出,预算草案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荆门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市级预算草案,并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2018年预算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同意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措施,为更好地完成2018年市级预算,提出以下建议:要深入贯彻预算法,提升预算的全面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要加强财源建设,跟踪重点税源、培育骨干税源、挖掘潜在税源,切实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夯实财政持续稳定增收的基础。要建立财政收入质量控制制度,完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着力推进税收共治。要加强对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考核,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确保政府性债务风险可控、使用规范、按期偿还。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b365官网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8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尚贵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了新一届人大工作的良好开局。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意识、勇于担当的为民情怀和奋发有为的工作激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务实重行,切实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8年1月5日在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b365官网常委会副主任张尚贵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是荆门攻坚克难、奋力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取得重要成就的一年,也是全体人大代表积极作为、人大工作激情奋进的一年。一年来,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了新一届人大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认真谋划和开展立法工作
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按照围绕中心、体现特色、突出重点、控制总量、保证质量的原则,精准谋划立法项目。围绕生态立市战略,着眼健全城乡建设与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将《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荆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明显陵保护条例》等8件法规列入立法规划审议项目;将《荆门市城市餐厨油烟污染防治条例》《荆门市物业管理规定》《屈家岭遗址保护条例》等17件法规列入立法规划项目库项目。
认真实施年度立法计划。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先后3次召开立法工作推进会,推动相关单位开展立法项目调研起草论证等工作。组成5个检查组,对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等7个立法项目责任单位的立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听取了市政府关于立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自今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是荆门首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法规,为解决我市水体和大气污染、城市规划区内山体开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问题提供了法制保障;对《荆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一审;积极推进《荆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荆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等6个预备项目的调研起草工作。
完善立法工作制度。坚持立法项目和法规制定中重大问题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先后4次向市委请示报告立法重大事项和立法工作情况。实行立法意见建议研究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市直部门、人大代表、立法顾问、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及社会各界的立法建议。在制定《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过程中,对征集的600余条意见建议逐一进行研究,形成10份共9万余字的研究报告,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审阅参考。健全立法工作制度,制定《b365官网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明确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有关立法工作职责的意见》《b365官网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库工作规定》,推进立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积极稳妥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先后对市政府规章《荆门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其他1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业务培训和专项检查,提升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水平。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
脱贫攻坚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2017年5月以来,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动员全市五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活动开展以来,常委会以监督脱贫政策和“绣花”功夫的落实为重点内容,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围绕发现问题、交办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开展工作。全市5000多名人大代表走访贫困户3.4万多户,共收集问题和建议2218条,基本实现了代表全参与、走访贫困户全覆盖。按照分级办理原则,对收集的问题和建议及时转办和交办。截至目前,问题和建议办结率达90%,代表满意率为86%。需省级研究解决的6条问题和建议均得到较好办理。需市级研究解决的20条问题和建议中,属于“问题类”的15条,除1条因城市规划调整原因暂缓办理外,全部在规定时间办结并回复;属于“建议类”的5条,目前正在抓紧办理。同时,各级代表充分发挥智力、行业、资源等多种优势,积极参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公益慈善等扶贫济困活动,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问题8500多个,共计捐款650多万元,流转土地4.9万亩,解决贫困户劳动力就业1500多人,提供技术帮扶信息5500多条。
在活动中,常委会坚持高位推进,成立了由常委会领导挂帅的活动领导小组和督导专班,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带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走访贫困户,现场研究解决问题,较好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建立联席会议、建议分层交办、督办落实、办理情况反馈、责任清单和办结销号等工作机制,推动了活动扎实开展;东宝区探索对代表参加活动情况实行积分制管理,京山县创新运用联通“钉钉卡”技术,加强了对代表的服务;创新建议督办方式,各代表小组采取由承办单位、代表及贫困户三方见面,或一户一见面,探索开展“代表询问+”、对办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等督办方式推进建议办理。几个月以来,通过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及时把党委所重、政府所急、代表所能、群众所盼的问题呈现出来,内化为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的动力和激情,外化为代表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的方向和路径,固化为增强代表履职能力的机制和载体,实化为代表发挥作用的平台和阵地,有效提升了代表履职能力,有力推动了扶贫政策和“绣花”功夫的落实。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着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加强监督。全年共听取审议工作报告14个,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23项,对9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调研或执法检查,交办审议意见书12份,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一是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监督。常委会先后就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降低企业成本、企业兼并重组、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年倍增计划、制造业转型升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等情况开展调研,形成5份专题调研报告,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二是围绕城市转型开展监督。开展荆门“城市双修”“特色小镇”建设情况调研,加强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建设的跟踪督办,推动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打通三环线,推进46条主次干道和12条循环路建设,推动建设大型公园广场10个、“三小”绿地10处、停车场12处。三是围绕水环境保护开展监督。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多次对漳河、长湖、竹皮河等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情况进行视察;以“共抓水资源保护,建设绿色生态荆门”为主题,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推动有关方面深入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目前,长湖102处共6.7万亩养殖围网全部拆除,漳河75处违规筑坝拦汊养殖得到有效整治,竹皮河污染治理达到省定考核目标,河湖长制全面落实。
加强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常委会听取审议了2017年上半年荆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建议市政府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审查批准了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听取审议了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并批准了2017年市本级和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了市级预算执行、审计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针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抓好财源建设,强化税收征管,严格预算支出控管,确保全年预算收支平衡。坚持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的有机结合,督促市直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严肃问责。截止去年12月底,收缴入库财政资金4.5亿元,促进建立完善相关制度35项,移送案件线索19起,2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人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创新方式方法,建立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库,启动市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设。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补齐民生短板。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推动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改进工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注重发挥人大信访工作在密切联系群众和了解社情民意方面的窗口作用,全年办理人民群众来信76件,接待来访107批240人次,依法转办交办,认真督促落实。
着力推进依法治市。常委会始终践行法治理念,在建设法治荆门征程中驰而不息。听取审议了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推动“两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配套措施,促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听取审议了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督促相关部门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围绕教师法、档案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开展执法调研,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红十字会法、人体器官捐献条例、价格条例执法检查,视察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促进了法律法规深入实施。
四、坚持依法依规、精细服务,认真做好代表和人事任免工作
加强议案建议督办。常委会坚持对口督办、重点督办、现场督办、跟踪督办,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交办的177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满意度复核,其中,21件复核为“基本满意”、4件为“不满意”。坚持常委会副主任督办重点建议、副市长领办重点建议,对8件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3件“满意”、5件“基本满意”。对复核为“基本满意”“不满意”、测评为“基本满意”的建议,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整改,代表对整改结果表示满意。截至目前,177件建议全部答复代表,已解决和基本解决的102件,占57.6%;正在解决的62件,占35.1%;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5件,占2.8%;因条件限制或国家政策及法律规定不能解决、需要解释说明的8件,占4.5%。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环境污染治理、推进城市绿地系统建设、规范肉类经营市场、加快荆门职业学院建设、加大荆门人才引进政策落实力度等一批建议的办理取得较好成效。
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主任会议成员和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联系代表小组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全年邀请80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参加立法座谈、专题调研、视察、旁听庭审达210人次。坚持走访市人大代表制度,主任会议成员带队走访代表249名,对代表反映的问题逐一核实,归纳整理为8个方面49条意见和建议,交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研究办理,市政府及时组织办理并向常委会报告了办理结果。截止2017年12月底,49条意见和建议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1条,正在解决或纳入今年工作安排的18条。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在对363名代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组织50名代表进行专题培训,为代表依法履职奠定了基础。及时下拨代表活动经费,订阅学习资料,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
扎实组织代表活动。在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同时,还组织开展“千名代表进千企”主题实践活动,动员各级代表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广泛收集意见建议,推动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融资需求、用工用地、税费负担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督促有关方面为企业解决资金5亿多元,解决用地800余亩,协助流转土地1.1万亩,解决用工需求3000多人,办理证照手续650余项。按照“八有”标准加强代表阵地规范化建设,涌现出了东宝区龙泉代表小组、掇刀区白庙市直代表小组、京山县天门观向冲代表小组、沙洋县后港镇第五代表小组、钟祥市双河镇中心代表小组等一批作用发挥好、阵地建设标准高的示范小组。
依法做好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在“一府两院”提交人事任免议案后,认真做好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民主表决、任职承诺公示等工作,不断提高任免质量。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9人次,先后组织47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五、坚持夯实基础、打牢根基,大力推进县乡人大建设
县乡人大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常委会站在夯实基层国家政权基础的高度,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加强县乡人大建设工作会议和中发〔2015〕18号、鄂办发〔2017〕40号文件要求作为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组织开展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分别听取了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14个乡镇人大主席团、4个街道人大工委、8个代表小组组长和50多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找准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中存在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机制等方面的突出短板;提请市委出台了《中共荆门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及时召开全市县乡人大建设工作会议,3次开展专项督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县乡人大建设。目前,全市县乡人大主职专职配备已全部落实到位,县乡人大机构设置更加规范,县级人大机关编制不足问题得到缓解,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力度加大,县乡人大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六、坚持政治铸魂、转变作风,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及机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市委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常抓学习强素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学理论谈体会”“我的业务我来讲”活动,推动学习常态化。三是注重制度建设讲规范。制定出台了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管理等25项规章制度,形成了一套导向明确、约束力强、易于操作的人大工作制度体系。四是加强实践转作风。常委会6位副主任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包联枣潜高速荆门段等20个重大项目、泰富重工等12家重点企业,坚持每月开展一次调研,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40余个;帮扶掇刀区荆东村等6个扶贫联系点,为基层解决了一批制约发展的难题,密切了与基层群众的联系。以作风能力建设为抓手,开展“庸懒散浮”专项整治,举办“喜迎十九大、争创新业绩”演讲比赛、“道德讲堂”等活动,机关作风不断改进。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立法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重大事项决定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需要进一步做实,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开展活动需要进一步深化,对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需要进一步加强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解决。

2018年的主要任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按照“在全市工作大局中有作为、在全省人大系统中有地位”的目标要求,依法履行职责,推动发展、保障民生、促进法治,为荆门在新征程中实现更好发展奋力谱写人大工作新篇章。
一、围绕“学懂弄通做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新时代人大工作
党的十九大吹响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集结号,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对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和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集中宣讲辅导、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新要求,找准十九大精神与荆门人大工作的结合点,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思路、展现新作为,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十九大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上来,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努力推动人大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蹄疾步稳开展立法工作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做到时间服从质量、数量服从质量,确保立一件成一件。加大立法计划的推进力度,适时开展立法计划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立法调研,审议表决《荆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督促市政府按期提请常委会审议《荆门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条例》《荆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开展《荆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明显陵保护条例》立法预备项目的调研论证工作。探索建立立法评估和论证制度,完善法规草案征求代表意见制度,充分发挥代表参与立法的作用,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市情民意、体现荆门特色、保障改革发展。
三、坚持“监督与支持”同行,锲而不舍开展监督工作
人大监督是法律所赋、人民所盼。要紧扣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事关长远的难点问题、事关民生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拟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台资企业发展、农业现代化建设、书香荆门建设、促进就业、律师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两院”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残疾人保障法及湖北省实施办法、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围绕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改善、乡村振兴发展等方面开展专题调研。创新审议意见督办机制,既要面对面的审议,也要面对面的交办审议意见;既要审议工作情况,也要审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依法开展政府部门工作评议。继续组织开展“荆门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人大信访工作。建成市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司法监督平台。
四、注重“规范与创新”并举,加强和改进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7〕10号、鄂办发〔2017〕41号文件精神,制定出台《b365官网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施细则》,明确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和重点,健全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选题、报告、审议、督办的程序、方法和机制,为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提供制度保障。选择若干事关全市发展的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进一步规范完善任免工作。积极研究探索加强对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履职监督。
五、紧扣“代表机关”新定位,与时俱进推进代表工作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性工程。要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加强指导,精细服务,增强代表履职实效。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继续深入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着力围绕履职能力提升,进一步加大代表学习培训力度。坚持和完善“代表双联”机制,健全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重要活动机制。巩固提升并发挥好“代表之家”的主阵地作用,组织代表联系选民、开展调研视察活动。以充分发挥代表闭会期间的作用为重点,完善代表小组活动机制,开展代表主题活动,推进代表述职评议、代表接访选民、代表约见地方国家机关负责人等工作常态化。创新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形式,着力提升建议的办结率。推进代表履职网络服务平台建设,拓宽代表履职渠道。
六、适应“工作机关”新要求,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
人大自身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忠实履行法定职权。加强调查研究和学习培训,提升业务素养。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推进人大履职规范化。坚持上下联动,密切工作协同,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积极探索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闭会期间作用的形式和方法。持续加强人大机关作风能力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人大干部队伍,更好地发挥人大机关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
各位代表!新时代肩负新使命,新使命需要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意识、勇于担当的为民情怀和奋发有为的工作激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务实重行,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相关名词解释
【立法规划审议项目】属于立法条件比较成熟、可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项目。
【立法规划项目库项目】属于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列为后备动态管理项目,待条件成熟时,可以列入年度立法计划,适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代表双联】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八有标准】“代表之家”建设要有固定场所、有活动经费、有办公设施、有规章制度、有学习资料、有工作计划、有活动成果、有档案记录。
【中发〔2015〕18号文】《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2017〕10号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鄂办发〔2017〕40号文】《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鄂办发〔2017〕41号文】《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县乡人大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8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雷涌泉所作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荆门建设成为湖北区域性增长极提供司法保障。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8年1月5日在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雷涌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在上级法院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建设全省一流法院”的总体工作目标,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着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5008件,审执结22547件,结案率为90.16%。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827件,审执结2621件,结案率为92.71%。
一、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服务发展稳定大局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903件,审结1655件,判处罪犯1944人。坚决打击涉黑恶犯罪,积极参与我市“打黑除恶”专项工作。坚决打击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盗窃等案件991件,增强群众安全感。坚决打击涉众型犯罪,依法妥善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件60件,安排专人参与我市“金砖公司”等非法集资系列案件的办理与协调,确保社会秩序稳定。坚决打击毒品犯罪,审结贩卖、运输毒品等案件133件。坚决打击贪污贿赂犯罪,审结武汉市政府原秘书长郭某、随州市原常务副市长陈某等职务犯罪案件81件,其中被告人原为厅级的6人。加强司法人权保障,依法宣告2名被告人无罪。激励罪犯积极改造,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361件。
(二)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围绕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4306件,审结13253件。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3299件,依法保障金融安全。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186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妥善审理破产案件,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各方权益。我院在执行富荣家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该公司严重资不抵债,遂依法启动全市法院首例“执转破”工作,将该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审结该类案件48件,一起知识产权案件被评为全省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继续开展联系服务企业活动,深入企业调研走访300余次,及时提出风险防范司法建议。
(三)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受理各类行政案件444件,审结403件,同比分别上升56.34%和47.62%。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支持地方政府依法开展棚户区改造,推动征收拆迁工作依法进行,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继续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58人次,出庭应诉率继续保持100%。坚持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继续强化国家赔偿工作,受理国家赔偿案件7件,审结7件,依法维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
(四)依法开展执行攻坚。依法执结各类案件5762件,执行标的额达40.9亿元。在我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的强力推动下,我院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从限制准入资格、高消费、荣誉、授信和特殊市场交易等29个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联合惩戒。各地党委、人大、政府也专门发文支持解决执行难工作。制定《关于建立健全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等制度,进一步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认真开展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的“霹雳行动”、“飓风行动”和“破冰行动”,集中清理规避执行、长期未结、涉执信访、交办督办、特殊主体、终本执行等六大类案件。针对我市涉金融债权案件较多的实际,积极开展涉金融债权案件集中执行,执结该类重大案件64件,标的额达2.11亿元。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上传拍品258件,成交65件,标的物溢价率116%,节约佣金308.92万元。充分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提高执行查控能力和执行效率。与相关保险机构深度合作,推出诉讼保全责任保险和执行悬赏保险业务,助力化解执行难。京山县人民法院创新执行财产方法,对一起传销案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时,成功赎回理财产品1000万元,破我省执行工作先例。强力压缩“老赖”生存空间,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408件2218人次,531名“老赖”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中包括7家失信特殊主体。加大拒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司法拘留103人,罚款12人,移送公安立案侦查10人。执行工作先后两次在全省法院进行经验交流。
二、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一)着力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化解矛盾、定分止争、保障民生的作用,审结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人身损害、劳动争议等各类民事案件5915件,强化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审结土地承包、流转、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农案件361件,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东宝区仙居乡仙港蔬菜合作社因经营不善引发纠纷,拖欠285户农民土地流转租金及6名农民工工资近100万元,东宝区人民法院在一个月内成功调解结案,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成立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合议庭,深化司法拥军工作。成立环境资源“三合一”合议庭,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在家事、医疗、劳动、交通等领域推行专业化审判,并与相关部门合作,实行一体化调处机制。坚持依法纠错,强化审判监督,全面实行听证制度,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13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争取司法救助金130余万元,救助符合条件的当事人119人。
(二)创新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全市法院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全面完成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任务,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格局初步形成。制定下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立案登记工作的通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全市法院诉讼费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立案登记工作,全市法院当场立案率达99.8%。推进电子阅卷、手机查询、网络庭审,方便群众诉讼。钟祥市人民法院首次采用微信视频开庭的方式圆满审结一起跨国离婚案件。健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建成科技法庭52套,推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和网络直播,倒逼法官提升司法能力。依法上网公开裁判文书23062篇,公开率达100%,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继续坚持上门立案、远程立案、预约开庭机制,定期组织到社区、村组、企业开展巡回审判,巡回审理案件700余次,扩大审判效果。依法缓减免诉讼费197万元,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继续加强“两庭”建设,改善群众诉讼环境。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全市法院标准化法庭建设任务基本完成。
(三)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注重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行诉讼全员全程全域调解,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4.68%。建立健全案件风险评估机制、涉诉信访有序导入和依法终结机制,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涉诉信访矛盾,构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联动对接的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大量矛盾被解决在萌芽状态。对涉及劳资纠纷、房产纠纷、债务纠纷、非法集资等容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案件进行专项排查,实行台账式管理,落实重大敏感案事件依法处置、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维护全国两会等重要政治时段的社会安全稳定。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我院审理的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入选全省法院保护未成年人十大典型案例。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和漏洞,研究提出司法建议。积极开展法治进社区、到农村、下山区等活动,灵活运用网络、广播、发放挂历、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一)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基础性改革。按照全省法院统一部署,顺利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职业保障和省以下地方人民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基础性改革。牢牢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围绕落实“谁办案、谁负责”的要求,制定《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法官助理办案责任制的规定》等11项制度,明确独任庭、合议庭职权,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基本职责,实现裁判文书由独任法官或合议庭依法独立签发,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积极应对司法责任制落实后审判管理监督工作的新需要,进一步制定完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审判管理及审判监督的工作规定》等制度,强化院、庭长及审委会把关职责,规范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促进审判管理从个案审批向类案指导转变。大力推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全市法院院、庭长办结案件17109件,占全市法院结案总数的75.88%。
(二)切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按照“两高三部”关于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在市委领导下,由我院具体起草,并广泛征求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家安全局等部门意见,制定《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关于规范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经报请市司改组和市深改组审议通过,印发全市实施。深化、细化、常态化政法部门之间的横向沟通联系,建立联席会议、侦查人员旁听庭审、互学交流、信息共享、维稳协助五项机制,有效凝聚改革合力。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要求,制定关于规范庭前准备、庭审、裁判文书制作、卷宗归档查阅等6个规范性文件,完善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机制,保障被告人和律师诉讼权利,全面推进庭审实质化。全市法院审理的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律师参与辩护率达100%,经审查认为应当出庭的证人,均做到应出尽出,案件当庭宣判率达60%以上。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制定《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贪污、受贿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促进量刑公正均衡和裁判尺度统一,实现“类案类判”效果。
(三)统筹推进其他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全省法院统一部署,在我市掇刀区人民法院开展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改革试点和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掇刀区人民法院开展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改革试点以来,共受理行政案件127件,审结115件,结案率90.5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7.68%,行政审判呈现“四高四低”的良好局面。制定《掇刀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目前该方案已报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批。在京山县人民法院开展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总结完善经验,并先后制定《荆门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实施意见》和《荆门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的实施细则》,同步推进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在东宝区人民法院探索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积极选择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审判经验丰富、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法官和辅助人员组成审判团队,形成“家事法官+法官助理+家事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的新型审判模式。
四、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打造过硬队伍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把法院工作置于市委坚强领导之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党员主题日”、班子成员讲党课等制度,积极开展“机关创品牌、支部创红旗、党员创五星”以及革命传统教育、道德讲堂等活动,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二)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加强警示教育,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底线。积极建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根据法院工作特点,查找各类廉政风险点51项,有针对性地制定各项预防措施50条。认真组织开展“正风肃纪”、整治“庸懒散慢”和“讲规矩、讲学习、讲奉献”学习教育活动,推动队伍作风转变、形象提升。通过签订责任状、建立主体责任清单纪实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准确运用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强化对干警的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惩”,查处违纪违法案件8件8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
(三)着力提升法院队伍素养。广泛开展法官帮带、论坛讲座、庭审观摩、技能竞赛、疑难案件研讨等活动,大力开展精品案件、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不断推进应用法学研究,促进法官办案能力提高。全市法院有1个庭审活动被评为“全国法院国家赔偿案件优秀庭审”,有1起案件被评为“全省法院精品案件二等奖”,有2篇裁判文书分别被评为“全国法院国家赔偿案件优秀文书一等奖”、“全省法院优秀文书一等奖”。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庭长讲坛”等特色文化品牌,树立“全国优秀法官”赵香平等身边典型,注重以文育人、以文铸魂,激发队伍生机活力。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全市法院有18个单位和10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加强后备人才培养,通过两推一述,选拔13名青年干警到中层领导岗位。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并认真接受政协、检察机关、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做好司法体制改革专项报告,严格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探索运用手机报、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参加会议、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100%。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执纪执法监督员,促进法院工作不断改进。
各位代表,去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新发展新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在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地感谢并致以崇高地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案件数量持续攀升,人案矛盾十分突出,办案压力空前增大,如掇刀区人民法院入额法官仅有18名,人均办案数接近200件;少数法官司法能力不强,机械司法的现象仍然存在,办案质效有待提升;个别干警违纪违法仍有发生,从严治院仍需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后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2018年全市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民法院工作,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好地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推进新时代荆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为荆门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认真贯彻新思想,自觉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切实找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结合点和着力点,重点贯彻好报告中一系列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上级法院确定的改革试点工作。加强“智慧法院”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强化司法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与依德治国相结合,进一步发挥司法教育、引导、规制功能,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紧紧围绕新战略,着力为荆门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提供司法保障。坚持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继续做好涉黑恶犯罪专案审理,妥善审理好非法集资系列刑事案件,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做好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坚持依法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审理破产案件等涉企纠纷,妥善处理“僵尸企业”,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各类担保等纠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机制,依法审理公益诉讼案件,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
三是准确把握新矛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新需求。主动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发挥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主动聚焦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依法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案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探索完善信息化条件下司法便民利民新机制,加快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深化司法救助机制,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新需求。继续推进执行“一性两化”建设,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并认真接受政协、检察机关、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四是认真落实新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主动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扎实推进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党章修正案,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增强“八个本领”的要求,大力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进一步纠“四风”改作风,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从优待警,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决心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荆门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附:相关名词解释
1、“执转破”:指对于执行不能执行案件依法移送破产审查,执转破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被执行人或者申请执行人的任何一个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执转破;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合议庭: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统一归口为固定合议庭审理。
3、“霹雳行动”、“飓风行动”、“破冰行动”:为破解执行难,2017年年初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开展的三个专项活动,3-5月开展“霹雳行动”,6-8月开展“飓风行动”,9-11月开展“破冰行动”。
4、诉讼保全责任保险:在诉讼活动中,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即诉讼保全。为避免发生诉讼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人民法院可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诉讼保全责任保险,即将保险产品设计成一种虚拟的担保物,为当事人的诉讼保全提供担保。
5、执行悬赏保险:指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悬赏申请,经人民法院决定同意,申请执行人向保险公司购买“悬赏保险”后,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举报人在保险期内提供被执行人财产或下落线索的,可获得悬赏公告公布的悬赏金,申请执行人即被保险人对举报人承担的悬赏金给付责任,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将悬赏金付给申请执行人。
6、环境资源“三合一”合议庭:对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统一归口为固定合议庭审理。
7、12368诉讼服务热线:12368为全国法院统一开通的诉讼服务热线。目前,湖北法院系统可以通过12368自助查询案件信息、诉讼指南、诉讼费用、审理期限、庭审程序、案件管辖、风险提示及司法救助等信息。
8、科技法庭:借助计算机网络、音视频系统、审判业务系统、存储系统、会议和展示系统,以及其他现代化设备,为庭审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促进庭审质量和效率的数字化审判环境。
9、法院开放日:人民法院定期将司法活动场所向公众开放,使社会公众近距离地了解法院和法官,了解司法工作特有的规律性,感受司法的公开与公正,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0、“两庭”建设:人民法庭和人民法院机关审判庭基础设施建设。
11、司法责任制:以科学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为前提,以明晰的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为基础,以有效的审判管理监督为保障,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权力运行保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履行审判职责。
12、三项规程:指最高人民法院为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出台的三项制度,即《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
13、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2015年开始,荆门法院积极开展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试点筹备工作,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从2016年7月1日起,由掇刀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沙洋县、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沙洋监狱管理局范围内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14、“四高四低”:即辖区外案件收案占比高,达76.06%;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高,达100%;当事人维权胜诉率高,达76.92%,远高于全省平均值;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比例高,达68.37%;且上诉率低、发改率低、申诉率低、信访率低。
15、“一性两化”:指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8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雷爱民所作的《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荆门建设成为湖北区域性增长极提供司法保障。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1月5日在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雷爱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带领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等重要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市委“三大定位、三个率先”的奋斗目标,主动对接“四市发展路径”,不断增强服务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法治保障,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打出检察“组合拳”,全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围绕“生态立市”,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工作,共批准逮捕相关犯罪8件10人,起诉37件48人,查办职务犯罪15件21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6件。所办理的森林公安系统渎职案和莫愁湖国家湿地公园环境保护案等两个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工作十大典型案例。
围绕“产业强市”,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大对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起诉相关犯罪11件16人,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起诉相关犯罪61件103人,立案侦查危害非公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18件21人。坚持建设性执法司法,严格区分“六个界限”,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围绕“资本兴市”,有力打击金融犯罪。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相关犯罪8件29人。在依法打击此类犯罪的同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妥善办理各类新型金融犯罪,深化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共起诉金融领域相关犯罪18件33人。
围绕“创新活市”,依法保护科技创新。认真贯彻省委“新经济十六条”,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打击力度,起诉相关犯罪4件9人。妥善处理科技创新领域司法办案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优化法治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围绕“脱贫攻坚”,着力开展专项工作。继续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深入查办惠农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等领域职务犯罪,共查办相关职务犯罪20件28人。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市县两级院对所包联的扶贫村和贫困户,精准施策,扎实帮扶,确保“精准扶贫,不落一人”。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平安荆门建设
坚持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努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
积极开展“打黑除恶”专项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严厉打击三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认真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共批准逮捕相关犯罪56件101人,纠正漏捕20人,提起公诉17人。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79人,提起公诉1980人。坚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办理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301件406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共批准逮捕82件94人,起诉88件102人;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网络犯罪,办理相关案件4件52人。
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决定不批捕276人,不起诉97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部署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活动,起诉相关犯罪13件13人;依法对16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市人民检察院连续六届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三、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关头,我们继续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职能作用。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18件136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10.6%。突出查办大要案,形成有力震慑,共查办大案40件,同比上升25%;要案8人,同比上升17%。积极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查案,立案侦查公安系统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针对网络舆情反映的象山大道综合整治工程中发生的腐败现象,集中力量,迅速出击,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3件13人。加大对行贿犯罪打击力度,对40名行贿人依法立案查处。同步介入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立案侦查重大责任事故背后渎职犯罪3件3人。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坚持惩防并举,同步开展预防工作。共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讲座99场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8件。与市邮政公司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利用邮政服务网络资源优势,提升预防效果。围绕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荆潜高速公路建设同步预防。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共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511次。
坚决拥护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积极配合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做好全市检察机关相关机构、职能、人员整体转隶工作。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与转隶人员逐人谈心,宣讲政策精神,确保思想稳定。部署开展对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久立未决案件、涉案款物和强制措施等“四项清理”工作,确保改革平稳过渡。市县两级院目前已顺利完成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等机构、职能和人员的转隶工作。
四、全面加强检察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积极贯彻法治荆门建设新部署,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不断加大检察监督力度,提升监督效果,努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3件,监督撤案59件;纠正漏捕74人,纠正漏犯95人,纠正漏罪30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7件。继续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共录入行政处罚案件6514件,同比上升36%;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8件,同比上升20%。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2件,提请省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6件;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43件。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提高审判监督效果,维护审判权威,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29件。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书面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40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采纳41件,发出财产刑执行检察建议29份。查办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实现零突破,共办理案件2件。在全省率先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对46名犯罪嫌疑人进行核查。积极开展“清查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专项活动,维护监管场所秩序安全稳定。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依法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01件,提出抗诉4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共办理审判活动监督案件55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8件。继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办理保险理赔领域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件。
五、继续深化司法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其他检察改革任务,着眼于改革落地生根、发挥实效,着力以改革促公正、增活力、提公信。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落地。科学组建办案组织,根据人员配备、履职需要等,全市检察机关共建立基本办案组织96个。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带头直接办理案件664件。加强对检察官办案的监督,做到既依法放权,又有效监督;强化绩效考核,启动不适任检察官退出员额机制;完善职业保障机制,强化绩效考核,建立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确定完成检察官等级。改革后,一线办案力量增加至89%;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共决定案件事项4959件,占比89%;办案质量效率稳步提升,全年共办理案件3899件,同比上升34%,办案期限平均缩短17%,确保不发生冤假错案。
全面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8件,立案12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6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追缴土地出让金1153万元。启动“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专项活动,督促取缔非法采砂点15个,关停非法码头11个。围绕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的我市天门河流域污染问题,发出检察建议6份,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有效促进了该流域污染治理。立案调查的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后,积极做好起诉配合工作,法院一审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判决已生效。
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采取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相结合的方式,共在60个公安派出所设立驻派出所检察官室,基本实现对公安派出所侦查活动监督全覆盖。与市中级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围绕刑事审判、刑事执行、信息共享机制等方面工作深入探讨,共同印发会议纪要,探索建立司法协作长效机制。与市中级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联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关于规范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的实施办法》,不断深化改革成果。
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力弘扬深耕细作、务实重行、开拓创新三种精神,坚持不懈抓队伍、抓规范、抓基层,不断筑牢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始终坚持政治建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全力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突出业务能力建设。着眼检察工作长远发展,扎实推进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加快青年业务骨干、优秀人才培养进度。成立青年干警读书班,开展业务大讲堂、读书心得交流、主题演讲等活动20余次。组织开展“向标兵学习看齐,做奋发有为干警”活动,鼓励创先争优。建立健全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将定期培训、岗位练兵等内容纳入业绩评价体系,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23批1876人次。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并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庸懒散慢”集中整治、“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等活动相结合,深挖细查,层层推进,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完善廉政制度,确保清正廉洁。建立常态化的检务督察机制,共发出督察通报50份,提出督察建议23条。严格执纪审查,对2名干警违纪问题给予纪律处分。探索开展对基层院巡察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落实。
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基层院建设,加强对基层院的帮扶指导,推动基层院建设平衡发展。以争创“科技强检示范院”为契机,着力建设“智慧检务”,紧密对接政法机关“1234”工程,实现信息化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大力实施文化育检,推进检察文化平台建设,高标准建设廉政文化展厅。市人民检察院、东宝区人民检察院分别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提名单位和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七、自觉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始终强化监督者更应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正确规范运行。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体制改革、“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等工作,认真落实审议和批示意见,有针对性地改进检察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通过上门走访、邀请参加活动、寄送工作资料等方式,保障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坚持“两会”期间派员旁听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意见20条;认真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事项3件,均做到及时办理和回复。
自觉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中共荆门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定期向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深化检务公开,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83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1362份。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问题。强化宣传工作,运用微检务、微信公众号等检察新媒体,及时报道检察工作情况。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高标准建设人民监督员评议厅,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监督案件30件。
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成绩,离不开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多重改革任务叠加,在更新理念、健全机制、转换工作模式等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司法规范化程度有待加强,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队伍建设和基层院建设仍需加强,案多人少、高素质人才缺乏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履行各项检察职责,深化司法改革任务,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更加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关于“三大定位、三个率先”的奋斗目标,更加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突出风险防控,强化履职担当,找准服务接口,依法惩防经济领域犯罪,防范和化解经济社会领域各类风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更加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围绕推进平安荆门、法治荆门建设,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网络安全、金融安全等犯罪,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不断探索检察环节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
更加全面加强检察监督力度。着力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质量,提升监督效果,坚决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切实防范冤假错案,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更加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建立健全司法体制改革配套制度机制和运行模式,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有效运行。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积极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探索细化和规范有关司法程序,实现监察委员会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
更加坚定抓好队伍自身建设。坚持政治建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检察队伍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实施人才战略工程、业务创新工程和检察文化工程,提高队伍履职能力。完善检务保障机制,加快科技强检步伐,狠抓基层院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努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荆门加快建成湖北区域性增长极、实现在湖北中部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相关名词解释
六个界限: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的界限、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执行和利用国家政策谋发展中的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
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指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旨在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反腐败体制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2016年11月,在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进行试点;2017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通过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和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实行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制度。2015年7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试点。2017年7月,正式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旨在突出审判程序在刑事诉讼中的中心地位,确保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上起关键性作用,确保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

关于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议案和
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位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议案和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
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上,周健等15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白云大道中心客运站和万里客运站搬迁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被列为大会议案。
市政府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建立工作责任体系,明确由市长挂帅、相关市级领导主抓、市交通运输局主办。2016年4月,市政府成立市长担任指挥长的搬迁工作指挥部,启动南北汽车客运站搬迁工作。
项目基本情况:南北站及配套项目总建筑面积41305.99平方米,计划总投资4.04亿元,其中南站选址位于深圳大道以南、荆山大道以西,按一级站标准建设,总建筑面积25751.7平方米,计划投资2.3亿元;北站选址位于月亮湖路以南、江山路以东,按二级站标准建设,总建筑面积11221.83平方米,计划投资1.09亿元,并配套建设南北站公交换乘站、南站加油加气站。
项目推进情况:一是加强资金筹措。积极开展项目融资,向省财政厅申报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亿元,申报华夏城市发展基金1.8亿元,向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申报汽车客运站补助资金2000万元,全力保障项目建设资金。二是加快项目实施。2016年,工程完成南北站规划选址、北站选址变更、设计方案竞标、征地拆迁等工作。2017年上半年,完成南北站及配套公交换乘站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环境评价报告、南北站及配套公交换乘站项目招投标等工作。汽车客运南站于2017年5月6日开工建设,汽车客运北站于2017年6月12日开工建设。目前,南北站建设推进顺利,主体工程基本建成。
下阶段工作:市政府将督促市交通运输局及相关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在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2018年5月底投入营运。
二、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围绕市委、市政府“三大定位”“三个率先”的战略定位和奋斗目标,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建议174件,闭会期间提出建议3件,177件人大代表建议中政府系统承办169件。这些建议内容丰富、涵盖面广、针对性强,关系荆门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建言发展、献策跨越的智慧、能力和担当。在此,向各位代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今年以来,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按照办理工作要求,不断创新办理思路,提高办理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169件建议已全部答复代表,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96件,占56.8%;正在解决的62件,占36.7%;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4件,占2.4%;因条件限制或国家政策及法律规定不能解决,需要解释说明的7件,占4.1%。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聚焦主导产业培育,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蒋大胜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健全人才引进机制的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动相关工作。今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促进招商引资推动创新发展“十项政策”》,制定《荆门市中心城区委托招商管理办法(试行)》等重要政策措施;积极开展校地、校企合作,与20多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签订110多项合作协议,积极参加鄂粤港澳经贸活动,组织开展特色小镇、棚户区改造、示范带建设等专场招商推介会,“龙泉中学校庆招财引智”“荆门众创走进在汉高校”等活动40多场次,着力推进招商引资“四个一批”,有力推进了一批重大项目落户荆门。2017年,全市签约项目674个,金泉新材料二期、百杰瑞、山东雷一重工、山东万华秸秆综合利用、诗尼曼家居等89个投资过10亿元的重大项目落户并开工建设,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达928.48亿元。陈达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的建议》,市政府积极采纳,抓紧落实。加强通航机场建设,漳河通用机场改扩建工程全面建成,2017年9月正式获得A1级通用机场使用许可证,成为国内最大的通用机场;出台促进通航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力推进通航产业招商引资,成功引进飞行家、泊鹭航空、晨龙飞机、华伍航空等通航企业12家,其中泊鹭航空研制的“海王”水陆两栖轻型运动飞机于8月18日成功实现首飞;大力发展航空+体育、航空+旅游、航空+文化产业,加快建设爱飞客极客公园、飞行体验中心、航空科技馆等重点项目,荆门爱飞客小镇成功申报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国家运动休闲特色小镇。
(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针对周平林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专业化龙头企业进行专项支持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邓冰代表提出的《关于重视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市政府制定出台《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降低企业成本振兴实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编印了惠企政策明白手册、明白卡向企业发放,提高惠企政策知晓率。2017年兑现惠企政策资金100多亿元,近5万家(次)企业受益。同时,在全省率先编制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监管清单和“三办”(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清单,推行一般工业项目建设“零审批”改革试点,实现了“一窗受理、一章审批、一站服务、一次评估、一网运行、一门通办”,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今年,《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20余次对荆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先进经验进行了宣传推介。针对周平林代表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掀起荆门返乡创业热潮的建议》,市政府及时调整完善《<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的实施细则》,配套出台《荆门市双创项目(企业)入驻孵化平台工作指引》《全市创业创新引导基金评审工作规范(暂行)》等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加大创新创业扶持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发展。2017年,建成创业创新载体平台29个,创建国家级孵化器(众创空间、示范基地)6个,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示范基地、星创天地)20个,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获批全国第二批双创区域示范基地,打造了一批特色鲜明、具有区域示范性和引领性的返乡双创孵化平台。目前全市引进入驻创新创业项目(团队)707个、创客3097人,直接带动就业9792人,实现营业收入过11亿、税收8000余万元。。
(三)坚定绿色发展理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针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市人大代表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其中李兴贵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建议》、郭天力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竹皮河污染综合治理严格实施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袁康华代表提出的《关于严格农村生猪规模化养殖用地环评审批的建议》以及孟兴敏、夏洪强、陈伶俐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粉尘污染防治的建议》等均得到认真办理和较好落实。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强力推进天门河、竹皮河、长湖等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其中,在天门河流域治理中,先后筹措资金4.58亿元投入整治,关停禁养区畜禽养殖场229家,封堵排污口182个,建成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278个村组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天门河水质已由劣五类持续好转为地表水四类标准以上。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继续坚持“抑尘、压煤、控车、禁烧、提标、增绿”六管齐下,狠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对已关停的燃煤锅炉进行“回头看”,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强化对企业无组织排放和偷排、偷放行为的监管,荆门大气环境不断改善。截至12月,荆门城区PM10、PM2.5同比分别下降17.3%、16.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81.3%,同比提高6.2个百分点。
(四)均衡推进社会事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今年,市人大代表关注的民生改善类建议较多,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加快办理,狠抓落实。在医疗卫生方面,针对张迁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内涵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健康促进功能的建议》,市政府将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纳入政府2017年民生实事,明确在2017年完成182个“五化”村卫生室、6个“四化”乡镇卫生院创建工作,实现达标率100%。目前,已落实财政以奖代补资金726万元,建成“五化”村卫生室182个,“四化”乡镇卫生院53家。在教育发展方面,针对赵玉兰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新建学校的投入,建成一所或几所高品质的国际化学校,提升荆门文化教育实力的建议》,市教育局通过调整规划布局,加快学校建设,统筹资源配置等途径,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均衡发展。龙泉中学南校、望兵石学校分别建成招生,共增加学位4000个;高新区学校、天鹅学校、华师附小嘉乐国际学校启动建设,明年春季高新区学校可建成招生,增加学位2000个。在城市公交发展方面,针对苏玉梅、王红微、邓玉娇代表提出的《关于调整城区29路公交车线路的建议》、魏美章代表提出的《关于将3路公交车向东宝文化中心延伸的建议》及构樱花、林莹代表提出的《关于将2路公交车线路延伸至军马场(一医南院)的建议》等,市交通运输局通过调整线路、增加运营班次等措施,均得到较好解决。在城区停车设施配套方面,针对谢磊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的建议》和周健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尽快在象山大道老城区路段周边规划建设停车场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的建议》,市政府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停车贵”等问题。市政府加大了停车场规划建设力度,在引导社会投资建设停车泊位的同时,规划政府投资项目停车泊位6250个,预计年底建成2357个,将有效缓解我市“停车难”问题。
三、建议办理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通过专题研究、现场协调、跟踪督办等方式,加快建议办理工作进度,有力推动了建议事项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坚持重点建议亲自阅批、难点问题亲自协调,组织对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等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涛组织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带头督办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赵俊就落实《关于加大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建议》进行安排部署,就办理《关于加快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的建议》进行现场督办。其他市政府领导也分别就南城区学校布局、治理城市交通拥堵、中小企业发展、规范肉类市场经营秩序、加强成品油市场整顿等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加强责任。各承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精神及市政府领导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规范办理工作,提高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及时召开局长(主任)办公会或专题会议,逐件分解事项,落实专班专人;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等工作机制,保障了办理责任落实。比如,市环保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参与办理工作,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带队走访和调研;荆门供电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主动上门与代表见面沟通交流,征求意见,寻求办法,提升办理效果;市教育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加强答复意见的审核把关,切实做到精准精要答复,各环节责任落实,提升了建议办理质量。
(三)加强协商。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不断创新办理方式,主动与代表加强联系,实行双向交流、面商办件,做到先沟通后办理、先协商后答复,增强了办理工作透明度。在办理市人大代表龙泉小组提出的《关于要求关闭寨子山采石场和塘口复绿的调查报告》时,东宝区政府积极与代表沟通协商,面对面交流,达成一致意见。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各承办单位主动向代表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争取代表理解,不断提升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率。
(四)加强督办。市政府政务督查室采取跟踪督办、专项督办、重点督办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6月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对建议的书面回复、代表见面情况进行了督办;7月对重点建议办理进度进行了专项督办;9月对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复核存在问题的建议进行了再督办,确保办理任务交到哪里,督办检查跟踪到哪里。11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对各承办单位建议办理工作开展“回头看”,市政府秘书长何平召开专题会议,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再次协调督办,对议案办理,要求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工投入使用;对重点建议测评为基本满意的承办单位要再次与代表见面沟通,报告工作进展征求意见,继续办理;对市人大常委会走访代表复核为基本满意、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认真整改,重新办理。11月15日,市人大代工委复核代表意见,代表全部表示满意。12月中旬,重点建议测评为基本满意的承办单位分别将整改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市人大常委会大力支持和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各承办单位认真履职,扎实工作,2017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与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代表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从三个方面下功夫,求实效,促进建议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求实效。深化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切实办好每一件代表建议。二是在创新方法上下功夫,求实效。加大办理过程公开力度,主动与代表见面沟通,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参与度。鼓励支持承办单位结合实际,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有效方式提高办理工作质效。三是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求实效。进一步加强督查,对承诺办理的建议,督促各承办单位加大办理力度,推动建议事项落实。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市政府及其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和政治任务,我们将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各位代表的关心支持下,更好落实办理工作责任,把握工作规律,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推动办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关于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议案和质询案的规定

(2017年1月5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大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三、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提交大会审议,或者并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交大会表决。
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对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大会主席团决定不列入大会议程的,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
四、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设立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负责议案的审查,提出综合审查报告,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
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后的议案审查工作,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分别承担。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负责议案的审查,提出办理意见,由大会秘书处提出综合审查报告,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
五、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单位或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席团同意,会议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六、议案的表决采用举手表决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七、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市人民政府及其各工作部门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由受质询的机关在主席团会议、大会全体会议或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
八、代表在审议议案和报告时,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受询问的机关应及时派出负责人在代表小组或代表团会议上进行说明。
九、议案和质询案的截止时间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十、议案和质询案应在截止时间以前提出。在截止时间后提出的议案,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在截止时间后提出的质询案,作为询问处理。
十一、议案经大会表决通过后,属于市人大常委会办理的由市人大常委会办理;属于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分别由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十二、代表在大会期间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大会秘书处统一收集、归类整理。大会闭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分别交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十三、本规定适用于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各次大会,在执行中,国家法律另有规定的,以法律为准。

关于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的决定

(2018年1月3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6日下午3时,质询案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6日上午11时。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

(2018年1月3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本次会议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会议的日程安排,对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作如下规定:
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荆门市出席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6日下午3时。

关于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2018年1月7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大会副秘书长罗少华
大会主席团:
受大会秘书处委托,现将本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的处理意见报告如下:
根据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的决定,截止1月6日下午3时,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12件。其中有关财政经济方面5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3件,内务司法方面1件,农村工作方面1件,民族宗教侨务外事方面2件。
按照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及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和质询案的规定,1月6日下午,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分别召开会议,对这些议案进行了审查。1月6日晚,大会秘书处召开会议,综合相关专(工)委的审查意见,认为所有议案均不需要列入本次大会议程进行审议,建议这些议案转为代表建议,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将办理结果答复代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通过各项决议、决定的办法

(2018年1月5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各项决议、决定,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

(2018年1月5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次会议选举办法。
二、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补选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补选荆门市人民政府市长;选举荆门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荆门市出席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7人(含省委提名由我市选举的8人)。
三、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荆门市人民政府市长、荆门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由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四、荆门市选举的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省委、市级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代表的名额。
五、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提名人应当填写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登记表在提名截止时间以前送达大会秘书处组织组的,提名有效。
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6日下午3时。
六、提名、酝酿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
提名人应当如实向大会主席团介绍推荐的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七、在大会主席团确定候选人名单以前,提名人如果要求撤回提名,或者被提名人不愿意接受提名,须以书面方式提出,大会主席团应尊重提名人和被提名人的意愿,予以同意。
八、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他各项候选人,可以是本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可以是其他选民。
九、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荆门市人民政府市长,荆门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实行等额选举。
十、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人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大会主席团将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人数超过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大会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
十一、预选以代表团为单位,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大会统一计票。
各代表团出席预选会议的代表人数超过本代表团代表的半数,才能进行预选。
预选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由各代表团团长主持。预选选票由大会秘书处统一印制。预选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定,计票人员由大会秘书处在会议工作人员中指定。
预选时,应当在预选候选人名单范围内进行投票,不能另选他人。预选选票上选举所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本办法规定的选举正式候选人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选举正式候选人人数或有另选他人的为无效票。
各代表团的预选票收回并经清点确认预选有效后,当场密封,由预选主持人和监票人签字,交大会秘书处。预选计票结果向大会主席团报告,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候选人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十二、预选选票、正式选票的候选人名单,均分别按姓名笔画排列,其中,省委提名的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单独排列。
十三、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时在会场旁边设秘密写票处。
十四、出席选举会议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才能进行大会选举。
十五、本次会议选举的选票共2张,分别为: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荆门市人民政府市长,荆门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票。
十六、大会选举时,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七、大会选举时,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反对票的,可以另选他人;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
十八、每张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如果某一候选人姓名下面空格内画的符号辨认不清,作为投票人对这一候选人弃权处理。
十九、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如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获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以获得赞成票多的当选。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票的当选代表人数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不足的名额由大会主席团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根据得赞成票多少的顺序,按照缺额代表名额加五分之一的差额数,确定候选人,进行另行选举,如果只选1人,候选人应为2人。另行选举时,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如果另行选举仍未选足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是否另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省委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如未当选,其名额空缺。
二十、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选举设监票人7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提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经主席团提交大会通过后,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
二十一、选举会场设3个投票箱。代表按座位区分别到指定的票箱投票,不能委托投票。
二十二、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打开票箱,计票工作人员清点票数,并由总监票人将实际投票数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二十三、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计票结果。大会主席团根据本办法确认选举结果。然后,由总监票人在全体代表会议上宣读候选人的得票数,最后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结果。
二十四、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二十五、本选举办法,经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
选举注意事项

一、进入选举会场
(一)代表应佩戴好出席证,提前十五分钟进入会场。
(二)代表进入会场时,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按从前到后、从左到右的顺序入座,不留空位。
二、填票
(一)填写选票时,请用大会秘书处统一发给的会议用笔。
(二)严格按照选举办法的规定,填写选票。
1.如果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赞成,就在这位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
2.如果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反对,就在该项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可以另选他人。另选他人,就在选票该项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
3.如果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弃权,则在这位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不画任何符号,也不能另选他人。
三、投票
(一)投票时,按投票线路,依次投票。
(二)投票过程中,请将选票垂直投入票箱。
(三)投票结束后,各位代表回原座位就座。

关于接受别必雄同志辞职的备案报告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别必雄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2017年12月27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别必雄同志辞去b365官网常委会主任职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报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b365官网常委会
2017年12月28日

 


关于接受张依涛同志辞职的备案报告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张依涛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2017年12月20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张依涛同志辞去荆门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报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b365官网常委会
2017年12月28日

关于接受刘化甫同志辞职的备案报告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刘化甫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2017年12月20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化甫辞去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报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b365官网常委会
2017年12月28日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2018年1月7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总监票人:王琴(女)
监票人:(按姓名笔画排列)
闫宇刘伟邹成刚郑军胡凡赵玉兰(女)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一号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7日补选张爱国为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现予公告。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2018年1月7日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二号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7日补选孙兵为荆门市人民政府市长。
现予公告。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2018年1月7日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三号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7日选举刘辉为荆门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现予公告。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2018年1月7日

张爱国同志
在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
各位代表,同志们:
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经过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即将胜利闭幕。
这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依法选举产生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人民政府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和出席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会议开得很成功,是一次民主、团结、务实、奋进的大会。在此,我代表中共荆门市委,向大会的圆满成功和新当选的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
代表大会主席团,向各位代表、列席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刚刚过去的2017年,是荆门改革发展极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全市上下狠抓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推动了产业转型;狠抓改革开放,增强了发展动能;狠抓社会治理,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狠抓全面从严治党,营造了良好政治生态。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顽强拼搏、埋头苦干,用辛苦指数换来了荆门的发展指数和群众的幸福指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凝聚着各级人大和代表的智慧和力量。一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与市委同向、与政府同力、与人民同心、与时代同步,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是认可的,市委对人大工作是满意的。
这次大会选举我担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我将牢记宗旨,忠于宪法,恪尽职守,勤勉工作,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道,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把依法治国方略贯彻好、落实好,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不辜负各位代表和全市人民的信任和重托!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本次大会确定了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对各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发展目标已定、方向已明、任务已清,关键是要抓落实。希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深入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大的担当,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一步一个脚印把美好蓝图变为生动现实。
第一,坚持政治引领,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上争当表率。要自觉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精髓要义,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捍卫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在荆门落地生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真正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第二,坚持服务大局,在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进程中建功立业。全面建设区域性增长极是省委、省政府赋予荆门的历史性任务。全市上下要紧紧围绕这一奋斗目标,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四市路径”,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保持定力、持续发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坚定不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持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不动摇,更加注重项目引进质量,切实增强发展后劲。坚持一手抓招商引资、一手抓现有企业培育,一手抓工业、一手抓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不断夯实产业底盘。认真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扩规提档步伐,努力实现动能转换。要坚定不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着力打造现代化精致城市,统筹推进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进一步优化布局、完善功能、提升品位,让城市更有颜值、更有气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三乡工程”为切入点,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以“厕所革命”为突破口,实现镇村环境同步改善。要坚定不移推动生态荆门建设。坚守生态底线,推动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双向发力,综合整治大气、水、土壤等突出环境问题,积极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真正让绿色成为荆门的最美底色。要坚定不移推动发展环境改善。坚持以企业为中心,补齐交通物流发展滞后、基础设施配套不足等短板,开展“整顿作风、整治环境”活动,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政务环境、融资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
第三,坚持依法履职,在深化法治实践中勇挑重担。要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改革发展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要在推进地方立法上下功夫、见成效。紧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做到于法有据、务实管用、体现荆门特色。要在加强法律监督上下功夫、见成效。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执法、司法工作监督,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寓监督于服务之中,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在培育法治文化上下功夫、见成效。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人民群众这个“最大基数”,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信仰法治,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各级人大代表要带头尊法学法用法,成为宪法法律的维护者、依法治市的推动者、遵纪守法的引领者。
第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增进民生福祉上砥砺前行。人大事业根植于人民,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落实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头等大事。坚决落实“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工作要求,在“准”和“实”上下功夫,打好产业扶贫、健康扶贫和教育扶贫“组合拳”,确保2020年圆满实现脱贫目标。要把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作为工作重点。加大民生投入,统筹抓好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民生工作,补齐我市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质量不高、城乡不平衡的短板。要把做好新时代群众工作作为基本功。敢于直面群众、善于走进群众,面对面听民声、心贴心解民忧,为群众利益发声、为化解矛盾出力,带着感情和责任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第五,坚持务实重行,在转变工作作风上驰而不息。好作风是战斗力,也是凝聚力。各级人大工作者处在联系群众的最前沿,各位代表是各个行业领域的骨干精英,要带头保持良好作风,不断升腾发展气场。要强化责任担当。人大代表不是“荣誉”、“光环”,而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各级人大和代表要勇担发展之责、监督之责、社会之责,在经济发展主战场上大显身手、在扶贫济困上各尽所能、在争取上级支持上奔走呼吁,以担当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要弘扬务实作风。要大胆干,敢于坚持原则,敢于面对矛盾,敢于承担风险;要务实干,倡导一线工作法,在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一干到底,对已经决定的事情、确定的任务,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要树立良好形象。各级人大机关要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规定,带头加强作风建设。人大代表要严格自律、以身作则,切实维护代表形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各位代表、同志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各级党委要全面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做到思想上重视、工作上信任、决策上尊重,为人大工作提供更好保障。“一府一委两院”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为人大和代表履职创造条件。
各位代表、同志们,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齐心协力、锐意进取,为全面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议程
(2018年1月8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一、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二、其他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日程


2018年1月8日
1月8日(星期一)
15:30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地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七楼会议室)

1.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唐承凤作关于提请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任职的人事安排的说明

2.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雷爱民作关于提请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任免的人事安排的说明

3.供职发言


会议结束后,分组审议

人事任免议案

16:20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地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七楼会议室)

1.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2.颁发任命书

3.向宪法宣誓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18年1月8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蒋涛为荆门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陈晖为荆门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蒋永斌为荆门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王俊安为荆门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张萍为荆门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张于泉为荆门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杨传新为荆门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王运江为荆门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1月8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丁凤彩为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胡金明为荆门市沙洋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祥为荆门市沙洋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王运江的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罗天亮的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阎振的荆门市沙洋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供职发言

丁凤彩

(2018年1月8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感谢组织的关心和信任,让我有机会站在这庄严神圣的会场,向市人大常委会做任职前发言。如果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我将不忘初心,不辱使命,恪尽职守,不负重托,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坚定信念,保持定力。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干好工作、履行职责的根本遵循。始终把讲政治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执行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
二是加强学习,提能善为。坚持把学习作为立身之本、为政之本、干事之本,结合新的工作岗位需要,向书本学习,向领导和同事学习,向实践学习。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学习经济、金融、管理等知识,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认真学习检察业务知识,自己从事法律工作20多年,但检察工作对自己是一个全新的课题,要全面学习检察业务知识,迅速转变角色,说内行话,做内行事,努力成为检察业务的行家里手;学习先进工作经验和工作理念,保持谦卑之心对人、对事,巧借“他山之石”推动工作出成绩;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回应基层和群众关切。
三是勤勉务实,履职尽责。认真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任务”,紧紧围绕“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检察工作主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勤勉敬业,严谨务实;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积极带头办案,切实把好证据关、法律关,严格、公正、文明、廉洁司法,做一名法律尊严的捍卫者和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慎权谨行,接受监督。自觉践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顾大局,讲团结,在检察长的领导下主动配合各位班子成员的工作,以坦诚之心对人,以公正之心处事,齐心协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始终牢记“权为民所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自我、改进工作,做到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
五是廉洁自律,保持本色。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和政绩观,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认真贯彻执行检察人员各项工作纪律规定,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职业行为基本规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谋私、不徇情、不枉法,努力做到公正司法、规范司法、廉洁司法。
再次感谢市人大人常委会对我的任职进行审议。如果常委会能通过我的任职,我将把组织的信任转化为努力工作的动力,满怀激情,勤奋工作;如果不能通过,我也将摆正心态,改正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加倍努力学习和工作,不辜负组织的期望。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张爱国张尚贵吴永佩钱先发丁萍许道伦
杨剑宁官松于甫春万昌盛王振清尹新阶
叶维林朱秋娣刘进华杨波芦荆享李敦峰
肖官锋邹江张立张兴平张松柏张国忠
张明文张金兵邵兴祥罗小文周平林周健
周家贵郑孝华姚君林秦飞雁唐承凤黄国辅
黄勇曹红姣鲁定平蔡明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