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7年8月第6号(总104号)
时间:2018-03-14 14:48:13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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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议程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日程
  全省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精神传达提纲
  省人大常委会“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工作部署暨现场推进会精神传达提纲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陶然
  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胡端雄
  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查意见
  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的报告
  关于中心城区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查意见
  市人民政府关于荆门中心城区城建重点项目建设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查意见
  市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任免名单
  供职发言唐兴杰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议程

(2017年6月28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一、传达全省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精神(书面)
二、传达省人大常委会“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工作部署暨现场推进会精神(书面)
三、表决《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条例(草案表决稿)》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七、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八、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九、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十、其他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日程

2017年6月28日
6月28日(星期三)
08:30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地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七楼会议室)
1.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芦荆享作关于《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修改情况的说明
2.市安监局局长陶然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3.市民族宗教局局长胡端雄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
4.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买绘宇作关于提请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任免的人事安排的说明
5.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雷涌泉作关于提请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任免的人事安排的说明
6.供职发言

会议结束后,分组审议
1.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2.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
3.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4.关于中心城区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5.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6.人事任免议案

14:40继续分组审议

16:00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地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七楼会议室)
1.表决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条例(草案表决稿)
2.对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
3.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
4.对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
5.对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
6.对市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
7.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8.颁发任命书
9.向宪法宣誓

全省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
精神传达提纲
(2017年6月28日)
一、会议概况
2017年5月8日,全省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在武昌召开。这是市州人大换届后的第一次座谈会。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傅德辉主持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岱梨传达学习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办公厅《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7〕10号)文件精神,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就新形势下做好地方人大工作进行了交流。
二、会议的主要精神
会议的主要精神体现在傅德辉同志的总结讲话中。
(一)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庆祝全国人大成立六十周年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
第一,牢牢把握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必然选择。总书记讲话深刻阐述了在中国为什么要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且只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其内涵是“三个必然”:一是历史的必然选择。二是实践的必然结论。三是国家治理比较的必然优势。
第二,牢牢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要义。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特征和作用,其核心要义就是“三者有机统一”。坚持“三者有机统一”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三者有机统一”提供了很好的制度载体。坚持“三者有机统一”最核心、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
第三,牢牢把握做好人大工作的组织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高度的民主和高度的集中相结合的制度设计,在人大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就是要坚持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个人或少数不能代替人大行使职权,或处理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人大集体有权、个人无权”。其落脚点就是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国家治理中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广泛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和治理的积极性。
第四,牢牢把握做好人大工作的重点内容。提高立法质量是立法工作的关键。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进立法精细化,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要注重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立法的全过程,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格局。要建立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人大立法工作体制机制。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一府两院”必须担负法律实施的法定职责,推进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人大要加强对执法、司法工作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是开展监督工作的基本遵循。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紧密结合中心大局,找准监督工作的着力点,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正确处理监督和支持的关系,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一方面,要加强代表思想政治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代表素质,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另一方面,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法院、检察院都应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为他们联系群众、开展活动、履行职责提供方便和条件。各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要为代表的履职提供各方面的服务和保障。代表所在单位等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应尊重代表权利,支持代表执行好代表职务。
第五,牢牢把握加强和改进人大自身建设的基本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把自身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二是要健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优化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议事程序。三是要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和国家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二)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第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围绕“万企万亿技改工程”建设、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推进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建设、推进城镇污水治理和绿色宜居村庄创建等四个方面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二是组织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报告。三是组织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对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展和成效进行专项视察。市县乡人大都要加强调查研究、听取和审议报告、抓好审议意见落实,主动促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第二,精准扶贫脱贫。一是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二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将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力量优势和在脱贫攻坚中的引领示范作用。目前,省人大正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近期,将向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公开信。市州人大常委会要协调督办,重点贫困县市人大常委会要精心组织,乡镇人大要积极参与,各级人大要建立问题督办反馈机制。省人大将建立并完善人大代表履职档案登记制度,加强对代表履职包括参与脱贫攻坚行动的考核。三是做好扶贫联系点的工作。做好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扶贫联系点的工作,指导联系贫困县理清工作思路,查找工作短板,扎实推进脱贫工作。
第三,保障重大改革发展措施落地。一是加强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建设。将启动有关立法调研工作,适时制定地方性法规或作出决议决定,对我省有关地方性法规作出暂时调整实施的规定。二是推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将分别听取省“两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和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的决定,切实推进司法公平公正。三是服务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省人大将抓紧开展我省监察体制改革的有关调研,积极为省委决策提供参考。
第四,深化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工作。中央办公厅下发实施意见后,省人大常委会制定贯彻落实意见,正在抓紧修订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会同省政府制定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全省各级人大都要高度重视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按中央文件要求,切实解决一些地方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不到位不充分、作出决议决定存在重程序轻实体问题,解决一些地方政府超越法定职权范围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时有发生的问题。二是明确政府必须报告的事项。全省县级以上各级人大要根据法律法规和实施意见,从实际出发,审查批准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预算调整和决算、审批城市总规、决定授予荣誉称号,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措施以及城镇建设、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要把中央明确规定的、实际工作中能够做到的事项,作为政府向人大报告的重点,下一步根据情况再进行拓展。三是提高人大讨论决定质量。要通过健全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选题、协调、审议程序等机制,完善讨论决定方式方法,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作用,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不断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水平。四是保证决议决定贯彻实施。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决议决定实施情况的监督,督促决议决定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三)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必须加强和改进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
蒋超良同志提出,要把人大机关建设成有为有位有威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关、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代表机关。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对于建成“三个机关”至关重要。
第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充分发挥在人大常委会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思想政治建设,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省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组成员、党员委员、党员代表要在常委会党组、代表大会临时党委领导下,坚决贯彻党委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尽责。
第二,严字当头抓党建。要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党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依靠党组对立法、监督、代表工作、重大事项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的具体领导,依靠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保障和先锋模范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党的主张得以实现。
第三,创新机制增活力。要在总结传承过去好的做法基础上,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加大创新力度,进一步完善人大工作运行机制。同时,要建立健全人大机关信息共享、服务协调、督查落实、运行保障、选人用人、考核评价等机制,不断开创机关工作新局面。
第四,转变作风重实效。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纪律作风建设,争创服务示范机关”主题活动要求,市县乡人大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动人大工作的新发展。一是服务代表重实效。要切实改进对代表的服务,尊重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营造依法履职的良好环境,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尽责。今年,省人大要建立五级人大代表信息网络平台,为代表执行职务、开展工作、相互交流提供服务。二是优化流程增实效。人大是立法机关,必须带头信仰法律、遵守法律,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但要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工作运行效率。三是深入调研讲实效。要坚持动中有静、动静结合,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深入研究和思考一些问题,组织开展人大制度理论实践创新的深度研究,使人大工作更有力度、更有深度、更有成效。
三、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措施
(一)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向荆门市委专题汇报会议精神,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全市人大主任座谈会上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从6月上旬开始,成立4个专题调研组,围绕“百企技改行动计划”“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企业兼并重组行动计划”“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全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情况、市政府投融资管理情况、《湖北省企业负担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等几方面工作,深入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和有关企业开展专题调研,为市委提供决策参考。二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在8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印发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专题调研报告,并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三是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拟安排在10月份,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对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展和成效进行专项视察。四是启动“千名代表进千企”主题实践活动。拟安排在6月份,组织全市五级人大代表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企业调查研究,为企业排忧解难。
(三)着力推进精准扶贫脱贫工作。一是开展专题调研。拟安排在5月下旬,对《湖北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调研,9月份,对乡村旅游促进精准扶贫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将调研报告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印发。二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动员全市五级人大代表深入一线,精准脱贫助力脱贫攻坚。三是做好扶贫联系点的工作。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要求,继续做好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扶贫联系点工作,指导掇刀区白庙街办荆东村理清工作思路,查找工作短板,巩固和扩大扶贫成果。
(四)着力深化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实施意见,安排专班外出考察学习,拟在12月份,出台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办法,会同市政府制定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


省人大常委会“聚力脱贫攻坚、
五级代表在行动”工作部署暨现场推进会
精神传达提纲

(2017年6月28日)
一、会议概况
5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工作部署暨现场推进会在十堰丹江口市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超良,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晓东对活动开展作出重要批示。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傅德辉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毅,省人大各专(工)委负责人,活动联席会议19个成员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农工委主任、代工委主任及37个贫困县人大负责人,部分五级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及代表小组组长参加会议。
上午,与会代表参观了丹江口市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现场。下午,召开大会。会上,孝感市人大常委会、丹江口市人大常委会、丹江口市丁家营镇人大主席团等单位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省扶贫办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会议印发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方案和致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的公开信。
二、蒋超良、王晓东同志批示精神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超良,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晓东同志于5月12日分别对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助推全省如期实现脱贫目标的报告》作出重要批示。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超良同志批示: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此项活动意义重大,充分彰显了省人大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请按照活动方案,大力推进,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足“绣花”功夫,落实好脱贫攻坚责任,共同把活动组织好、开展好,充分发挥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作用。
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晓东同志批示: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脱贫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常委会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政治站位高,活动内容实,作风要求严,对于促进各级政府改进作风,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必将起到极大推动作用。全省各级政府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主动接受监督!
三、傅德辉同志讲话主要精神
超良、晓东同志的重要批示,是开展这项活动总的指导思想,也是对全省各级人大、各级党委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重大意义。要在“三个迫切需要”上统一思想。开展这项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思想和省委工作要求、助推全省脱贫攻坚的迫切需要,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人大职能的迫切需要,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以代表为中心的人大工作导向的迫切需要。全省各级人大要发挥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作用,监督、推动形成扶贫攻坚的强大合力,为脱贫攻坚添砖加瓦、献计出力,确保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二)准确把握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基本要求。具体要做到“五个明确”。
1.明确活动的时限要求。从今年起至2020年,在全省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
2.明确活动的主要内容。这次活动,坚持“有限”目标原则,突出发挥人大职能,重点聚焦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做好“绣花”功夫和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监督是人大的法定职责,也是此项活动的首要任务、主要任务。重点是三个方面的内容:监督“绣花”功夫在扶贫工作中的应用;监督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已经出台政策的落实情况,看是否存在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现象;监督是否存在“数字”脱贫、侵害群众利益等情况。二是做好政策宣传和群众思想工作。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的思想工作,提振他们脱贫的信心和决心,激发内生动力。三是力所能及地做好帮扶工作。人大代表要充分利用自身特点,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3.明确活动的基本方式。人大代表履行职责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在代表大会期间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参加选举、表决,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等;二是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因此,这次活动以代表小组为基本单元来组织实施。全省9.6万五级人大代表,已经编入4308个代表小组。代表小组要根据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阶段性安排,实行每个季度围绕一个主题开展一次活动,每次活动1-2天。今年在剩下的七个月里,至少要开展2次活动。要建立健全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的工作机制,重在抓实际效果。建立“代表之家”原则上利用乡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场所,建立“代表活动站”原则上利用村委会办公场所,不能搞花架子、不能流于形式。积极推进网上“家”和“站”的建设,方便代表参与。
4.明确各级人大的职责分工。脱贫攻坚关键在县,县级人大常委会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特别是37个重点贫困县,作为脱贫攻坚的重点,也是这次活动组织实施的重点。其它非重点县(市、区)也要统一组织好活动,集中抓好重点乡(镇)和插花地区。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领导下,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市州人大常委会要搞好上下沟通协调,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乡镇人大主席团要转移工作重心,充分发挥乡镇“代表之家”的作用,承担相关组织、服务职能,让“代表之家”和“代表小组”成为这次活动的“网脚子”。
5.明确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要按照分级负责、分头落实的原则,建立完善工作服务机制、保障机制、考核机制、问题建议分层交办反馈机制,对活动中政策数据材料服务、工作条件和交通费用保障、年度考核与代表履职考核结合等作出相应规定。特别是对于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由所在代表小组甄别汇总后,交所在乡镇人大主席团,提交所属县级人大常委会根据权限范围交办转办。属于县乡职权范围内的,直接转交有关方面研究处理;属于市州职权范围内的,转市州人大常委会交有关方面研究处理;属于省级的,由市州人大常委会转交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有关方面研究处理。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按规定时间答复,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代表不满意的,要重新办理并答复。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对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代表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得到处理。
(三)切实形成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强大合力。
一是坚持整体联动。为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省人大常委会建立了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委农工部、省扶贫办等19个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由王玲同志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与和支持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这项活动,为代表开展活动服务。同时,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市(州)县人大常委会也要通过成立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形式,为活动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超良同志、晓东同志的重要批示,也对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配合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强化示范引领。市(州)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是当地的主要领导,是脱贫攻坚的第一责任人,也是人大代表,要自觉参与到活动中来。要带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带头深入调查研究,带头加强协调督办,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在这方面,超良同志、晓东同志已经为我们作出了表率。
三是夯实工作保障。一方面,要强化舆论保障。搞好宣传发动,切实把人大代表的履职热情调动起来。另一方面,要夯实服务保障。各级人大的代表经费预算要落实,真正运用到主题监督活动上来。
四是严明纪律要求。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不允许搞形式主义,不允许搞层层陪同,不允许搞任何形式的招待,不允许接受任何形式的馈赠。
五是加强督促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将成立4个督导组,对县级人大常委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进行通报。省人大常委会每年要对县级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常委会党组每年要向省委专题报告全省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
四、王玲同志讲话主要精神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主持会议并就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讲了四点意见。
一是提高认识抓落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蒋超良、王晓东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及傅德辉同志讲话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加强领导抓落实。各市(州)县人大常委会要成立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专班,加强力量,提供组织保障。要调整工作计划,把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纳入今年乃至今后几年的工作重点。
三是迅速行动抓落实。6月成立领导机构,出台实施方案,7月全面实施。要求准确把握活动要求:坚持以监督为主,坚持有限目标,坚持集体行权,坚持抓好关键环节。
四是转变作风抓落实。要深入扎实,担当碰硬,廉洁奉公。绝不能增加基层和群众的负担,绝不能增加人大代表的负担。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8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陶然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新的安全生产法自公布施行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突出抓好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和各项任务的落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同意这个报告。同时指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有待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够、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不容忽视、监管执法工作还面临一些难题。
为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以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为抓手,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来抓。把安全法治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抓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培训和企业员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积极开展典型违法和事故案例的宣传,通过更多方式广泛传播安全文化,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一是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二是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行业监管职责,形成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的合力,提高监管效能。三是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健全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四是要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三、打牢安全生产基础。一是督促企业按规定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二是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满足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援需求。同时督促企业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日常演练,提升自救能力。三是加强科技兴安工作,在日常监管中大力运用科技手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提高监管效能。
四、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一是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经常开展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校园安全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二是加大隐患整治力度。要突出安全生产的源头防控、对日常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整治,明确整改标准、措施、责任人和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制度。三是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严打高压态势,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对违法开展生产经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人员,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引进专业人才,加大安监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监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安监工作的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三是进一步充实乡镇安监工作力量,增加必要的工作人员,着力推进基层安全监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
对本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请于2017年11月30日前报市人大常委会。

b365官网常委会
2017年8月18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7年6月28日在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荆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陶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关于《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基本受控、逐年好转。“十二五”以来,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市安全生产也呈现出新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三个“不变”与三个“变”。
三个“不变”主要体现在:一是事故仍然集中在道路交通、工矿商贸领域(2013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一直维持在80人以上,分别为142人、142人、137人、81人,占比85%左右;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一直在10人左右(除14年为4人外),分别为13人、9人、17人,占比15%左右。二是较大事故时有发生(2013年,发生较大事故3起,2015年,发生较大事故1起,2016年,发生较大事故2起)。三是城市安全风险增高成为新常态(人口不断增多,产业高度集中在主城区周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近百家。高层建筑和重要设施高度集中,30层以上建筑近100幢;电梯近万台;中心城区各类地下管线近100公里)。
三个“变”主要体现在:一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但降幅小。2013年至2016年,全市事故起数分别为364起、350起、336起,93起,死亡人数分别为155人、149人、146人、98人。2016年工矿商贸事故还出现较大幅度反弹(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275%、325%)。二是事故与经济结构发生同向变化。工矿商贸死亡事故主要集中于制造业、建筑行业,死亡人数占总比分别为40%、25%。其中,建筑业事故呈逐年下降态势;外包施工作业事故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占比从前期的20%左右上升到2016年的40%左右。三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面临新挑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已经“进区入园”的情况下,运输环节是流动的危险源,加上我市公路交通四通八达,危险化学品运输管控风险与日俱增。
有鉴于此,我们始终坚持“五个严”(即检查要严、执法要严、整改要严、追究责任和处罚要严、各项制度的落实更要严)的工作要求,强化法治理念,坚持依法行政,狠抓联动联控,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通过全市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基本受控、持续好转的格局。《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在各项工作执行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二、《安全生产法》执行情况
《安全生产法》颁布于2002年,历经两次修订,最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安全生产法》公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始终坚持将《安全生产法》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纲领、依据和保障,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出发点和归结点,不断完善配套规则、践行规定制度、持续改进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以落实责任为导向,促进法律责任的履行。按照党政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强化领导的带头作用,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大安全生产在综合考评中的权重,确保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履行到位。一是强化领导带头。市、县、乡政府“一把手”均担任同级安委会主任。别必雄书记、张依涛市长经常在一些重要会议上部署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作出批示指示。去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批示55条。今年,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我们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市级党政领导联系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市委书记别必雄、市长张依涛等17名市级党政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各包联区域和重点企业督查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人均带队检查3批次。市委书记必别雄已带队检查4批次。市长张依涛亲自部署公安、安监部门联合对矿山、地条钢企业开展了4次“零点行动”。二是构建责任体系。围绕安全生产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市委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先后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荆发〔2015〕10号)、《荆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荆政发〔2015〕1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安全生产组成人员和成立十六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荆政发〔2017〕8号)、《关于实行市级党政领导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等重要文件,构建了一条从上到下的责任链条,从责任这个核心层面有力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三是加强考核问责。市委组织部和市安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的意见》,实行领导班子考核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加大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在县市区年度综合考评中的权重,将履行安全责任考核情况作为评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及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2016年发生较大事故的2个县市区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今年,我们根据不同地方、不同部门的职责特点,分别制定了个性化的责任状,提高了责任目标考核的针对性。
(二)以严格执法为核心,促进法律威信的树立。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于法律,既不能以权压法、以身试法,也不能法外开恩、徇情枉法。”
我们始终将“严格执法”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把“隐患排查不放过一处、整改落实不放过一家、事故处理不放过一人”的原则贯穿于安全生产执法的全过程,以严执法来树立法律的威信。一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知要求,针对高温汛期等特殊时期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及时开展了矿山、危化、工贸、建筑、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2016年以来,共出动检查专班569个,检查企业27532家,排查隐患39820处,下达整改通知书1607份,停产整顿314家,隐患整改到位率达99.94%。同时,市安监局联合各县市区安监局和市综治委,有力推进了“两化”体系建设和网格化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监管平台注册215家,企业注册5687家,全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与省局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实现了网络融合对接。在全省“两化”考核中,进入前四位。二是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结合行业领域实际,认真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煤矿行业,强化安全“体检”工作,对已经开工复工的12处煤矿,分两批进行了全面安全“体检”。查出问题和隐患434条,对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将提请关闭。非煤矿山行业,强化矿山整合关闭工作,加强拟关闭矿井检查,严防冒险组织生产,确保按期关闭。目前向市政府提请先期拟关闭矿山9家。危险化学品行业,推动企业自动化改造,目前已完成自动化改造的企业共6家;推动化工企业进区入园,目前搬迁重建3家,关闭4家;强化重大危险源管理,全市53处重大危险源已得到有效监控;全市投入整改资金6500万元,560处油气管道安全隐患在去年底已全部按期“清零”。工商贸行业,开展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粉尘企业专项治理“回头望”工作,关闭和改造了4家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涉氨制冷企业。对14家小汽轮发电机组安全隐患进行了专项治理,发现安全隐患63处,已全部整改到位。建筑行业,认真开展重大工程专项整治,以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脚手架和建筑消防安全为治理重点,2016年以来,共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126个。道路交通安全,认真开展道路交通“严管年”活动,对全市17处事故易发多发的道路“黑点”,集中进行了整治。大力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切实改善普通公路通行条件。消防安全,集中力量治理影响消防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2016年以来,共检查社会单位8327家,发现火灾隐患12359处,督促整改10135处,查封37家,责令“三停”24家。开展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挂牌的12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已整改销案9处,其他3处重大火灾隐患正在整改中。三是力促整改落实到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了分类台账。特别是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2015年以来,我市共挂牌督办各类重大隐患6处。同时,市安委会成立了五个督查组,做到督查人员基本固定,督查区域基本固定,定期对各地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为促进全社会关注监督隐患整改,今年,市安办对近年来未整改到位的隐患和各级“双随机”检查发现的隐患在《荆门日报》集中进行公示,涉及63个单位(项目)共200处隐患。并组织开展了两次隐患整改情况专项督查,请媒体记者全程参与,对隐患整改不积极、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在《荆门日报》和荆门电视台上公开曝光,共播放、刊登8期。在督查中,对2家整改不力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目前,公示的200条隐患已整改193处,5处正在整改之中(在整改期限内),还有2处隐患责令停产整顿,整改不到位不恢复生产。三是严肃追责绝不放过。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综合运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依法惩处,切实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充分运用约谈、黑名单、公开曝光等一些行政手段加以惩戒约束,努力营造“不能违法、不敢违法、不愿违法”的法治环境。湖北荆门高旭化工有限公司就因有瞒报事故行为,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强化事故查处,全市在查处安全生产事故方面,给予党政纪处分和问责的有56人,刑拘9人,经济处罚38人。在2016年京山“3.4”绿林事故中,党政纪处分22人,刑拘3人;在2016年钟祥大生化工有限公司“11?13”事故中,拟对11名干部进行问责,对11名企业有关人员实行行政处罚,将1人移交司法机关。
(三)以宣传教育为手段,促进法律知识的普及。一是宣传造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采用专题访谈、新闻播报、专题讲座解读等方式,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广泛宣传,市安监局对全市177名乡镇分管领导、安办主任进行了为期5天的新《安全生产法》培训。2016年6月16日,湖北省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暨“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启动仪式在荆门钟祥体育馆广场隆重举行。省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省安监局局长刘旭辉,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涛等领导出席活动。通过广泛宣传、集中培训,营造全民关注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培训提升。认真谋划、创造条件,建设安全生产考核专用考场,通过严格考核提升特种作业人员理论水平、法律意识和实操技能。坚持培考分离,严格考核确实提高安全生产安管人员和从业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技能,为安全生产筑牢基础防线。去年共考核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5980人,其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961人:安全管理人员1223人:特种作业3796人。三是标准化引导。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今年我们在危化、煤矿、非煤矿山、工商贸等行业分别培育一批有说头、有看头、有学头的企业,形成可复制的基础管理标准化模式,一个季度召开一个行业的现场会,进行全面推广,以此推进企业安全管理的规范化。4月15日,在钟祥凯龙楚兴化工公示召开了危化品行业现场会,组织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观摩学习该公司现场管理、安全台账、特殊作业管理、承包商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等安全基础工作,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省局与会领导给予了很高评价。工贸行业标准化管理现场会已筹备完成,准备在7月初召开。四是文化引领。开展煤矿安全“双七条”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举办了学习贯彻煤矿《七条规定》歌咏比赛;组织参加了全省安全生产书画摄影展,并获得组织奖。推进安全文化和安全法治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丰富基层安全文化生活,增强安全文化建设的社会效果。全市已建成安全文化示范单位26个,其中安全文化示范社区11个,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乡镇12个,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3个。其中,湖北凯龙化工有限公司,中石化荆门分公司被评为国家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安全生产量大面宽,头绪众多,虽然我们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并取得了重要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仍然面临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职责存在空白。行业、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在“三定”和法律层面还有空白,体制、机制方面还存在不尽协调之处。二是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薄弱。目前还存在安全生产权责不匹配、服务管理力量不足、基层执法机构地位不明、装备配置不力、二级单位建设滞后等现实问题。三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安全投入不足、设施设备老化、安全制度不落实的现象突出。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中国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科学制定我市贯彻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推动各项改革举措在荆门落地生根;进一步形成协同监管合力,建立健全“四级五覆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督办治理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推动“科技兴安”,提升本质安全度;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引进专业人才,推动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培育社会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机构,切实发挥专业技术机构和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真正实现“诚信受益、失信惩戒”;进一步加大举报奖励力度,依法严惩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推动形成“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安全文化氛围。为加快“三大定位”“三个率先”目标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环境。

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8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胡端雄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依法依规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民族团结得到进一步凝聚、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得到较快发展、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民族宗教事业步入健康有序发展的轨道,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意这个报告。同时指出,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深入,工作协调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帮扶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民族宗教依法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要在全社会普及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和民族团结以及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让各级领导干部认识到民族宗教工作的群众性、长期性、特殊性和复杂性,强化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意识。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有针对性地进行宣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不断优化民族宗教工作内外部环境,积极营造促进民族宗教团结进步的舆论氛围。要深入挖掘宗教文化服务社会的内涵,着力培育夏至宗教文化体验日活动、妙心讲坛、民宗合唱、三教乐团等品牌。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要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族宗教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族宗教工作新格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建设,不断充实民族宗教部门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继续做好民族宗教扶贫帮困工作,认真研究长效扶贫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脱贫计划,扶贫资金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向可扶的少数民族人群倾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进一步加大对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帮扶力度。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九里现场会”精神,持续推进“2+1”结对帮扶工作。要进一步提高精准帮扶少数民族乡村发展的水平,支持少数民族乡村的产业发展,增强少数民族乡村的造血功能。要根据民族乡村的产业特点、比较优势,明确民族乡村产业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推动民族乡村经济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依法管理。要继续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保护合法宗教,依法维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不断推进宗教事务依法有序进行。要加大对邪教组织和境外渗透的打击力度,发现一处,打击一处,摧毁一处,特别是严厉打击一些骨干分子。要依法加强对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依法调处民族矛盾和民族纠纷。要努力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爱国教职人员,积极发挥他们团结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增强信教群众奉公守法、爱国爱教的自觉性。
对本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请于2017年11月30日前报市人大常委会。

b365官网常委会
2017年8月18日
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年6月28日在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荆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胡端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荆门属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现有少数民族37个、1.63万人,辖民族乡、村各1个(钟祥市九里回族乡、沙洋县三峡土家族村)。全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常年维持在500人左右,主要是新疆、甘肃、青海等地来荆的回族、维吾尔族人员,分布于市、县两级中心城区,从事销售干果、烤羊肉串、开拉面馆等工作。荆门宗教,历史久远,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教并存,均成立有市级宗教团体,全市信教群众10.2万人,批准登记开放的宗教场所和纳入托管的堂点105处,备案教职人员99人。
近年来,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宗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宗领域和谐稳定,为实现荆门在湖北中部崛起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领导,民宗工作齐抓共管格局已经形成。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民族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每年专题听取情况汇报、开展工作检查考核。2015年以来,我市先后召开了全市民族工作会议、全市宗教工作会议,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对九里回族乡、三峡土家族村实施“2+1”结对帮扶的通知》、《关于落实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群众和清真寺阿訇生活补贴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市人大常委会定期或不定期视察民族宗教工作,加强对民宗工作的监督。市领导高度重视民宗工作,多次深入民族乡村、城市社区和宗教场所,调研指导工作,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2015年12月,市委书记别必雄主持召开“九里现场会”,专题研究民族乡村发展工作。沙洋、钟祥制定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发展的具体措施。京山、东宝、掇刀、漳河新区等地把民宗维稳工作纳入平安县(区)建设考评内容。市公安、国安、城管、财政、民政、水务等部门加强与民宗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参与到“2+1”结对帮扶、宗教依法管理和民宗维稳等工作中来。全市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部门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大民宗”工作格局。
(二)抓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喜结硕果。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要求,认真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速,面貌明显改善,经济社会事业长足进步。每年9月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以“宣传政策,促进团结,推动发展”为主题,开展系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营造各民族团结互助、和谐相处、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先后推出三峡土家族村、笪凤梅等一批中央、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围绕民族乡村同步小康目标,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九里现场会”精神,持续推进“2+1”结对帮扶工作,扶持九里回族乡、三峡土家族村加快发展。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帮扶方案,市民宗局牵头组织实施,市政府督查室加强工作督办,半年通报一次工作情况。2015年、2016年市县两级10个部门,共落实项目25个、资金4000余万元。2016年九里回族乡GDP达到6.05亿元,财政收入1130万元,在全省12个民族乡镇中综合排位第三。围绕管理与服务主题,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建立城市民族工作四级联动、属地管理、交流协作、维稳联防、应急处置、网格化管理、双层全覆盖、矛盾逐月排查、与代表人士定期沟通等九项制度,探索城市民族工作发现问题、化解矛盾、应急处置三大机制,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成效明显。中心城区通过九项制度的落实,实现了流动少数民族群众在荆门“进得来、留得住、有发展、不出事”。关心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从2015年起,向全市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群众和清真寺阿訇发放生活补贴,每年的补贴资金为102万元。
(三)重管理,宗教和谐稳定基础不断夯实。坚持“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的宗教工作理念,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宗教领域总体保持和谐稳定。着力推进宗教团体建设,本着“成熟一个成立一个”原则,先后成立了市五大宗教团体。他们在办好教务、团结信众、化解矛盾、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着力推进文化引领,打好文化牌,做好“导”的工作。夏至宗教文化体验日活动、妙心讲坛、民宗合唱团、三教乐团,成为我市叫得响的宗教文化品牌,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一定影响。2015年以来,我市以“五教同光,共致和谐”为主题,连续三年举办荆门夏至宗教文化体验日活动,展示宗教文化,构建和谐宗教关系,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社会反响很好。着力推进各项管理,宗教场所设立登记、财务监管、教职人员认定备案、教职人员社保、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佛道教乱象治理等工作已实现常态化。99名教职人员社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漳河新区三清观、城区天主教堂获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2017年1月,我市城区天主教堂在全国表彰大会上作典型发言。
(四)讲政治,援恩工作合作共赢目标初显。2011年8月省委、省政府作出对口支援武陵山试验区发展的重要决策后,市委、市政府将其作为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来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通过建立工作机构、出台援助方案、落实专项资金、突出重点帮扶、延伸合作领域、选派干部人才、两地互访交流的途径和办法,推动了对口支援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过去五年,我市筹集对口支援资金1050万元,支持巴东县民族医院新建项目,目前,该院综合大楼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拥有200多张床位,可解决周边山区6乡镇20万群众看病住院难的问题。在全省率先建立“县镇一对一”援恩工作新机制,延伸交流合作领域。京山、沙洋、钟祥分别援助巴东县三个乡镇(溪丘湾乡、沿渡河镇、野三关镇),累计落实“县镇一对一”援助资金180万元。省援恩工作简报推介了我市做法。第二轮援恩(巴东县)工作从2016年启动,为期五年,当年我市安排援助资金351万元,援建工作开局良好。
(五)固基础,自身建设提档升级扎实有效。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民宗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民族宗教工作职能有所增强,县级民宗部门“三单一主”工作(机构单设、编制单配、经费单列,具备执法主体资格)逐步拓开,6个县(市、区)都设立了民宗局,配有专职干部,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积极开展各种培训学习活动,建立了周五学习日、科长讲业务等制度,民宗干部素质明显提升。积极践行“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班子,带队伍,建机制,强素质,民族宗教工作呈现出风气正、人心齐、干劲足的良好工作氛围。市民宗局在省民宗委年度综合考评中2015年度排第四位、2016年度排第六位,并在2016年度全省民宗局局长会上作典型发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存在偏差。少数领导干部,甚至是从事民宗工作的干部,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理解不深不透,研究谋划站位不高。认为民族宗教工作算不上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存在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现象。
(二)基层基础薄弱。一是县级民宗机构设置多样化,有的在党群口合署办公、有的在政府口单列,有的是行政单位、有的是公益事业单位;二是民宗工作乡镇、街道缺“腿脚”,工作主要靠“拉差”,乡村、社区缺专人,做事主要靠“搭车”;三是民宗部门机构编制偏少,人员素质偏低,执法力量薄弱,难以胜任新形势下的民宗工作。
(三)爱国宗教力量薄弱。我市五大宗教团体虽然健全,但是作用发挥有限,可以说是由宗教部门引着推着往前走。究其原因,一方面宗教团体没有做实,缺乏团体秘书处等办事机构。另一方面,宗教团体负责人在寺观教堂主持工作都是一把好手,但不习惯也不会做具体的协会工作。迅速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成立荆门市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协助宗教团体开展工作,刻不容缓。
(四)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依然存在。佛道教的“世俗化”倾向、基督教的私设聚会点、伊斯兰教的“去中国化”等问题依然存在。宗教教职人员素质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教风建设任重道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民族工作会议、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着力点,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理论知识的学习宣传,适时在党校或行政学院举办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对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在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中广泛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使广大群众遵纪守法,崇尚科学,规范行为。
(二)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引导扶持民族乡村加快发展。加大扶持力度,实施精准扶贫,推动民族乡村与全省、全市如期同步实现小康。做好我市“2+1”结对帮扶民族乡村工作和省住建厅“1+1”结对帮扶九里回族乡工程。稳步推进援恩工作。切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把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放在突出位置,推进荆门城市民族工作“九项制度”试点扩面,齐抓共管,协调解决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服务与管理中的相关问题,让城市更好的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的融入城市。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坚持不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表彰命名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宣传先进典型,营造浓厚氛围,为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三)进一步推进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坚持中国化方向。大力引导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求的阐释。坚持法治化方向。加强机关干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治教育,推进宗教政策法规进场所、进机关。巩固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专项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宗教行政审批工作。坚持活动引领,做好“导”的文章。深入挖掘宗教文化服务社会、促进和谐的内涵,着力培育我市夏至宗教文化体验日活动、妙心讲坛、民宗合唱团、三教乐团等宗教文化品牌。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构建民宗工作社会化管理新格局。进一步完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加强宗教事务三级管理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聚集各种资源支持民宗工作。加强民宗工作机构建设。抓住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契机,加大市县两级民宗工作机构建设力度。理顺县级民宗工作机构的设置。民宗工作任务重的乡镇(街道)配备专职干部。成立宗教团体服务中心。服务宗教团体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创新思路,改进工作,力争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更大成绩,为实现荆门在湖北中部崛起做出民宗领域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查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发出后,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针对审议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办理落实,并按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办理情况报告。市人大城环委实地查看了部分现场,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进行了审查。经主任会议同意,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一是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生态立市建设、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市环委会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市县两级加大环保监测设施设备投入、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二是健全制度体系,完善顶层设计,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改革,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开展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土壤污染防治,将重大环保项目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三是严格考核问责,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实行年终综合考核,对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地方,实行评先表优“一票否决”。
二、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大。一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及系列政策措施,在荆门日报开办“生态荆门”专刊22期,推出“生态荆门行,记者走基层”系列报道,制作《坚持生态立市建设生态荆门》《为了荆门的天更蓝》等专题片,营造浓厚的生态环保氛围。二是开展荆门市环境保护奖评选、环保“五进”、纪念“6?5世界环境日”“环保世纪行”等系列活动,推动绿色细胞创建,激发公众参与环保热情和形成绿色低碳生活风尚。三是开通“荆门环保”政务微信,在政府网站、荆门电视台等媒体定期发布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周报52期、环境质量预警预报8期、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日报365期和各类工作动态370余条,举办“企业开放日”活动,保障市民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一是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停产整治八里干沟石灰窑58座,限期整改胡双磷磷化工企业30家;关停集中供热范围内燃煤锅炉143台,207国道复线煤场、沙场,建成清洗场2座;安装中心城区工地扬尘在线监控设施20套;完成全市353家加油站、1座储油库、293辆油罐油气回收改造,城区60辆烧烤车安装油烟净化装置,27家采石场平面绿化;取缔露天烧烤23家;出台《机动车排气管理办法》,淘汰黄标车6590辆;构建秸秆禁烧市县乡村组五级网格化监管体系,采取限产停产、人工增雨、禁鞭等措施,防治大气污染。截至目前,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PM10浓度均值实现“双降”,排名由全省垫底上升到第6名。二是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采取PPP模式对竹皮河进行第三轮治理,完成汇合口上游段截污、生态补水工程和6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成立指挥部,推进天门河全流域治理,限期分批关闭畜禽养殖场112家,封堵污水直排口179处。拆除长湖养殖围网6.7万亩,查处漳河拦网养殖、筑坝拦汊行为,保持漳河水库Ⅰ类水质。三是推进土壤生态修复,建成全国首个土壤修复产业园,开展土壤修复试点5.2万亩。争取中央资金8000万元,推进南泉河、浰河流域重金属治理。全面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分批治理畜禽养殖场322家。
四、监管执法进一步强化。一是狠抓中央督办、省交办和市自查的367个突出问题整改,确保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省转办的62件信访件和市级受理的122件群众环保投诉举报全部按期办结。二是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对全市违法违规项目进行清理整顿。2017年第一季度,全市立案37件,作出行政处罚32件,罚款金额257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件,调查取证1件。三是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建成环保大数据平台,在全省率先整合环境空气、污染源在线等7大业务系统、荆门环保地理信息系统,推动区域、流域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建设。
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请予审议。

b365官网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2017年6月19日
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
完成情况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10月26日至2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我市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了我市2016年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成绩,提出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举措、严格监管执法等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现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环保基石
(一)坚持党政同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多次召开全市性和专题会议,对生态立市建设、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加强督办检查,层层压实环保责任。市环委会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县两级持续加大环保监测设施设备投入,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保障了生态环境建设强力推进。
(二)健全制度体系。完善顶层制度设计,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改革,促进地方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积极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开展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土壤污染防治。把重大环保项目优先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环保重点项目建设。
(三)严格考核问责。层层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定期检查督办污染减排重点工程项目,倒逼环保责任落实。加强年终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偿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地方,实行评先表优“一票否决”。
二、强化环保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一)广泛开展环保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多层次、高频率、全覆盖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及系列政策措施,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围绕“生态立市建设生态荆门”主题,在荆门日报开办“生态荆门”专刊22期;推出“生态荆门行,记者走基层”系列报道,挖掘生态试点示范建设典型事例;制作《坚持生态立市建设生态荆门》《为了荆门的天更蓝》等专题片,让公众了解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及成果,形成浓厚的生态环保文化氛围。
(二)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建立政府引导、公众参与的多元化生态文化体系,开展荆门市环境保护奖评选,广泛凝聚环保正能量,鼓励公众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追究污染单位环境侵权责任;开展环保“五进”和纪念“6·5世界环境日”“环保世纪行”等系列活动,激发群众参与环保的热情;推动绿色细胞创建,倡导绿色生活,让绿色低碳成为社会风尚和全民自觉。
(三)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开通“荆门环保”政务微信,及时发布环保资讯,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公众满意度。在政府网站、荆门电视台等媒体定期发布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周报52期、环境质量预警预报8期、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日报365期和各类工作动态370余条。定期举办“企业开放日”活动,保障市民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强化综合治理,改善生态环境
(一)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坚持“抑尘、压煤、控车、禁烧、提标、增绿”六管齐下,打好十大攻坚战。停产整治八里干沟58座石灰窑,限期整改胡双磷30家磷化工企业;关停207国道复线煤场、沙场,建成2座清洗场;在中心城区安装20套工地扬尘在线监控设施,对10个大型建筑项目安装喷淋降尘设施;关停集中供热范围内143台燃煤锅炉;完成全市353家加油站、1座储油库、293辆油罐油气回收改造;对城区60辆烧烤车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取缔露天烧烤23家;出台《机动车排气管理办法》,淘汰黄标车6590辆;加快城区29家已关闭采石场复绿工作,完成27家平面绿化;构建秸秆禁烧市县乡村组五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五手抓”工作机制,禁烧成效居全省前列;采取限产停产、人工增雨、禁鞭等措施,坚决防治大气污染。截至目前,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PM10浓度均值实现了“双降”,排名由全省垫底上升到第6名。
(二)强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竹皮河第三轮治理,采取PPP模式,投资30亿元完成了汇合口上游段截污、生态补水工程和6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彭墩段河道生态修复、杨家桥段河道改造、18个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汉江以西水系连通工程正加快推进。推进天门河全流域治理,成立指挥部,按照“三个一律”要求开展整治。限期分批关闭112家畜禽养殖场,封堵179处污水直排口。推进长湖流域治理,拆除6.7万亩养殖围网。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严肃查处漳河拦网养殖、筑坝拦汊行为,漳河水库水质稳定保持在Ⅰ类水质。
(三)强力推进土壤生态修复。建成全国首个土壤修复产业园,开展土壤修复试点5.2万亩。争取8000万元中央资金,推进南泉河、浰河流域重金属治理。全面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分批治理畜禽养殖场322家。
四、强化监管执法,保障生态安全
(一)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以迎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按照“五定”(定领导、定部门、定时间、定标准、定奖惩)原则,狠抓中央督办、省交办和市自查的“8+47+206+106”个突出问题整改,确保问题全部按期销号或达到销号条件。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省转办的62件信访件和市级受理的122件群众环保投诉举报全部按期办结。
(二)深入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按照“全排查、全处理、全备案”的要求,对全市违法违规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建立环保、公安联动执法长效机制,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2017年一季度,全市立案37件,作出行政处罚32件,罚款金额257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件,1件正在调查取证,有效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三)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建成环保大数据平台,在全省率先整合环境空气、污染源在线等7大业务系统、荆门环保地理信息系统。推动区域、流域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档次。
下阶段,我们将继续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环保工作决策部署,奋力实现“五个新突破”:一是强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在改善环境质量上取得新突破;二是全力以赴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在推动党政同责上取得新突破;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在环境监管执法上取得新突破;四是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在制度体系上取得新突破;五是加快循环经济示范市建设,在绿色转型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特此报告。

荆门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1日
关于中心城区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报告
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查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心城区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发出后,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针对审议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认真研究,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办理落实,按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办理情况报告。市人大城环委实地察看了部分现场,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进行了审查。经主任会议同意,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进度明显加快。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6个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统筹协调项目建设,对2017年确定的重大项目实行重点调度,目前32个重点调度项目已开工24个,开工率达75%。二是加快前期工作,组建项目服务局,成立联合审批服务专班,出台容缺、并联、“多评合一”和“联审联验”制度,按照项目审批、规划许可、土地供应、施工许可4大阶段23个节点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加大建设力度,实施城建项目371个,完成象山大道及城区三条高速公路出入口沿线综合整治,南京路、万达广场北路、果园四路、天鹅湖北路等断头路连通;启动白云大道、兴隆大道、“两山”综合整治;推进绿色生态科技产业城、绿色建筑产业园、竹皮河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打造千佛洞植物园、凤凰湖公园等园林精品;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5公里、海绵城市5.3平方公里,完成总投资近200亿元。
二、项目建设质量有效提高。一是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标准化管理,制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将企业执行《细则》情况与项目招标评分挂钩,实行检查考核。目前已对42个项目现场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不规范行为下发通知单57份,累计扣减积分56.65分、合同金额9.7万元。二是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取消招投标名录制,实行全过程监管。通过召开标前协调会,实行重点项目网上报名、资格预审、异地评标等形式,确保招投标公平公正。去年以来,我市城建重点项目未收到一起项目利益相关人的投诉。三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整合市政工程质量监管专班,实施全程监管和监督检查,对未开工项目提前介入,现场指导;在建项目全程跟进,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并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出现的质量问题限时督办整改。今年以来,已对40多个城建重点项目进行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8份。
三、项目资金渠道不断拓宽。一是策划城建重点项目,编制年度城建计划,2017年安排7大类城建项目439个,重点是打通三环线,推进46条主次干道、12条循环路建设;加快10个大型公园广场、3条城市景观廊道、10处三小绿地、30个公共厕所、1个自来水厂、13个污水处理厂、12个停车场建设。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制定《2017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融资计划》。三是创新建设模式,对天鹅池公园、三条高速出入口景观提升等服务爱飞客飞行大会的重点支撑性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对东宝山、象山“两山”综合整治、荆门市静脉产业园、天龙公共人防工程、鳄鱼小镇基础配套设施、杨柳公园等一批市政工程项目实行PPP模式,切实解决项目资金问题,提升项目效益。
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请予审议。

b365官网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2017年6月19日

市人民政府关于荆门中心城区城建重点
项目建设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10月26日至2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我市关于中心城区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出了项目建设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资金对接落实不够等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狠抓落实。现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高位统筹机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一)加强项目组织领导。完善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制度,组建成立了白云大道综合整治、三条高速公路出入口景观提升、竹皮河水环境综合治理等6个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对重大项目实行重点调度。按照“统一指挥、各自负责、整体联动、无缝对接”的原则,统筹协调项目建设,明确项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目前,2017年32个重点调度项目,已开工24个,开工率达75%。
(二)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成立项目服务局,从市行政审批、住建、规划、国土、环保、消防等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联合审批服务专班,负责组织、协调、实施项目联合审批服务及重大项目融资前期工作。创新出台容缺、并联和“多评合一”“联审联验”制度,按照项目审批、规划许可、土地供应、施工许可等四个阶段23个节点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有效解决项目审批“慢”、中介服务“堵”、项目落地“难”等问题。
(三)狠抓项目建设进度。2016年以来,中心城区累计实施城建重点项目371个,投资近200亿元,城市形象和面貌显著改观。一是城市路网全面升级。高标准完成了象山大道及城区三条高速公路出入口沿线综合整治,启动实施了白云大道综合整治,拉通了南京路、果园四路、天鹅湖北路等断头路。二是城市环境全面改善。实施了竹皮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打造了千佛洞植物园、凤凰湖公园等园林绿化精品工程,启动了“两山”综合整治、双喜停车场及生态修复等重点项目。三是城市品质全面提升。实施了绿色生态科技产业城、绿色建筑产业园等项目,开工建设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5公里、海绵城市5.3平方公里。
二、建立跟踪管理机制,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一)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标准化管理。制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将设计(勘察)、造价咨询、施工、监理等单位行为纳入管理考核范围,全面涵盖工作时效、工作质量、现场质量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真正做到奖优罚劣、奖惩分明。目前,已组织完成第一轮检查考核活动,对42个项目现场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不规范行为下发通知单57份,累计扣减积分56.65分、合同金额9.7万元。
(二)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从2016年开始取消招投标名录制,并对项目招投标进行全过程监管。一是全程可溯,做到所有招标流程节点责任到人,全程监控录像。二是资格预审,重点项目均采取网上报名、资格预审方式推进。三是异地评标,在项目资格预审及评标时均提前预约3至5处异地预审、评标备选地点,在开标后随机抽取。2016年以来,我市城建重点项目招投标方面未收到项目利益相关人投诉。
(三)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监管。一是坚持提前介入。组建市政工程质量监管专班,在城建重点项目开工前进驻现场,指导做好项目质量监管工作,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实行全程监管。坚持全时段、全天候服务重点项目,积极参加项目例会、协调会,及时掌握工程进展,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严格监督检查。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限时督办整改,并对项目施工方负责人进行约谈;对问题严重的勒令停工,确保工程建设规范有序、安全文明、质量可靠。2017年1-5月,共检查40多个城建重点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8份。
三、建立资金筹措机制,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一)加大项目包装力度。以打造现代化精致城市为目标,紧紧围绕中心城区“一心三城五组团”发展格局,精心策划包装城建重点项目。2017年共安排城建项目7大类439个,其中启动59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建设19个重资产项目,计划总投资483.39亿元。
(二)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制定《2017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融资计划》,计划融资401.4亿元。截至目前,累计实现新增融资额57.63亿元,累计提款60.96亿元。其中,汉口银行、光大银行等棚改资本金贷款项目8个,已获批金额53.66亿元;白云大道综合整治、城市发展基金等17个项目正在深入洽谈,预计融资170亿元。
(三)积极创新建设模式。积极探索推行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了天鹅池公园、三条高速出入口景观提升等服务爱飞客飞行大会的重点支撑性项目。大力推广PPP建设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目前已启动东宝山、象山“两山”综合整治、荆门市静脉产业园等一批市政工程项目,总投资80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城建重点项目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力度,坚持以品质优先主导城市发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推动城市建设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提升转变,着力打造布局紧凑、品位高端、管理精细、文化浓郁的现代化精致城市。
特此报告。

荆门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1日

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
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查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
去年10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印发了《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审议意见的要求,认真整改,按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今年5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赴钟祥市和东宝区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督办并对办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查。经主任会议同意,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农村工作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针对审议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及时研究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截止2016年底,建档立卡210个贫困村,脱贫销号79个村;建档立卡21.9万贫困人口,脱贫12万多人。在全省2016年市州党委和政府扶贫工作成效考核中,我市被评为插花地区第三名。
一、加强精准识别,扶贫对象更加精准。充分运用大数据比对、信息系统管理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了精准识别“回头看”,对11634名疑似问题对象进行甄别,剔除了近500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将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登记建档。开展数据质量“大整改”。对2016年脱贫人口“一有两不愁三保障”信息数据标注情况进行核对,对存在的错标、漏标等问题进行了修改,整改经验在全省交流。2016年,在全省第三方评估中,我市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85.7%,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退出准确率67%、群众满意度90.2%,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加强科学施策,扶贫措施更加有力。一是推进产业扶贫措施更加有力。充分利用贫困地区特色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高效种养业,一批具有当地特色的现代产业逐渐形成。全面实施光伏扶贫,共投入1.44亿元,建成村级光伏电站256个,建成户用光伏系统1121个,并网发电规模达18044千瓦。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编制全部完成了5个旅游示范乡镇和10个示范村规划。二是扶贫机制创新措施更加有力。市政府印发《荆门市创新扶贫开发机制的实施意见》,以深化产业扶贫方式、扶贫资金股权化、小额信贷投放方式“三个创新”和推进资产收益扶贫为主要内容,启动了“产业扶贫千万工程”,引导3000家新型经营主体与10000户以上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目前,全市共建立风险补偿金6492万元,发放贷款9764.8万元。三是保障兜底措施更加有力。加强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救助和五保户保障范围,并提高了补助标准。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出台了《荆门市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实现城乡医保、大病保险、大病救助“三个全覆盖”。完善教育贫困资助体系。2016年教育资助贫困学生1.53万人,为500名困难家庭子女学历教育首年入学资助150万元。强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全市建成安置房1393套,安置贫困人口4051人,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
三、加强资源整合,扶贫合力更加增强。政府投入不断增加,社会资源有效发动。2017年,全市财政扶贫资金总量达16365.76万元。各县(市、区)调整充实扶贫项目库,新收录项目618个,总投资20.8亿元,计划整合涉农资金18.1亿元。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前,中央、省下达财政专项资金6151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6000万元,危房改造资金4675万元,农村低保、五保精准扶贫资金6756万元。全市共派出1453个扶贫工作队驻村帮扶,210个贫困村实现光伏电站“全覆盖”,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组织开展“百企帮百村”活动,1036家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精准扶贫,辐射带动16217万户贫困户脱贫。
四、加强宣传引导,内生动力更加激发。发放《扶贫到户画说政策》2万余册,《荆门市精准扶贫到户政策一卡通》7.5万册。在荆门电视台推出“脱贫故事”系列报道,宣传一批脱贫典型。组织实施“雨露计划”,2016年秋季对符合条件的522名贫困家庭子女补贴78.3万元。整合部门培训资源,开展培训班360期,培训24374人次。推进“双创工程”,引导贫困村本土人才返乡创业创新,带动贫困户脱贫。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产业发展补贴。2016年为新型经营主体发放产业补贴3882万元,为5165户贫困户发放产业补贴1634.9万元。
五、加强队伍建设,扶贫责任更加强化。加强各级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结合换届,选优配强县(市、区)扶贫办主任,调整充实了扶贫办力量。加强市县乡村扶贫信息机构和网络建设,市县两级均建立扶贫信息中心,明确专人负责。运用随机暗访、媒体追踪等形式开展了4次大督查和5次专门暗访活动与随机抽查,制作暗访短片3部,下发任务清单4次共81项具体任务,促进了各项工作落实。开展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腐败问题和职务犯罪专项治理工作,对扶贫责任落实不力的,实行了严格追责问责。
同时,希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审议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产业扶贫方式创新、小额扶贫贷款方式创新力度,精准施策,确保我市按期完成精准脱贫任务。
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请审议。

b365官网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7年6月19日
市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审议意见
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10月26日至2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4条审议意见。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审议意见,狠抓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2016年,在全省市州党委和政府扶贫工作成效考核中,我市被评为插花市州第三名。各县(市、区)财政绩效第三方评估均位居前列。现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标准,确保对象精准
(一)开展精准识别“回头看”。把精准识别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先后开展扶贫专项审计、专项治理和集中整治,充分运用大数据比对、信息系统管理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精准识别“回头看”,2016年对11634名疑似问题对象进行甄别,将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登记建档。今年以来,剔除处理了近500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扶贫对象更加精准。
(二)开展数据质量“大整改”。市、县两级组织住建、教育、水务、人社、卫计、扶贫等部门分别核对2016年贫困人口“一有两不愁三保障”信息数据标注情况,对错标、漏标等问题集中进行了修改。2017年3月中旬,省扶贫办对我市整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我市整改经验在全省交流。
(三)开展脱贫退出“大核查”。为防止数字脱贫、被脱贫,将脱贫核查工作从网上延伸到网下,通过比对系统数据和实际情况,进一步核实脱贫真实性。市委、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和市扶贫办主任带领7个核查组进村入户,现场核查2016年脱贫人口“一有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并以村为单位列出问题清单,下发各县(市、区),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2016年在全省第三方评估中,我市“两率一度”取得“一持平两高于”的成绩,即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85.7%(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退出准确率87%(比全省平均水平高3.9%)、群众满意度90.02%(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62%)。
二、科学施策,构筑脱贫支撑
(一)大力发展扶贫产业。一是推进特色高效种养业。充分利用贫困地区特色资源优势,大力实施特色高效种养业精准扶贫,在钟祥柴湖建设万亩设施蔬菜、万亩中国花城,在京山绿林镇、东宝仙居乡发展袋料香菇产业,在沙洋曾集发展稻虾共养产业,在京山、钟祥和东宝山区发展“151”银杏采叶圃和油茶产业。二是推进光伏扶贫。在贫困村全面实施光伏扶贫。截至2017年4月底,共投入资金1.44亿元,建成村级光伏电站256个(包括非贫困村)、并网发电233个,建成户用光伏系统1121个,并网发电规模达18044千瓦。三是推进乡村旅游。2016年底,我市42个贫困村纳入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加快推进绿林、马河等5个旅游脱贫示范乡镇、10个旅游脱贫示范村、300个旅游脱贫示范户创建工作,目前5个旅游示范乡镇和10个示范村规划编制全部完成,正在全面实施。
(二)全面推进三个创新。市委、市政府将扶贫机制创新列入专项改革计划,印发《荆门市创新扶贫开发机制的实施意见》。以深化产业扶贫方式、扶贫资金股权化、小额信贷投放方式“三个创新”和推进资产收益扶贫为主要内容,启动了“产业扶贫千万工程”,引导3000家新型经营主体与10000户以上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全市210个贫困村引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422个,26873户贫困户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187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扶贫资金股权化改革,吸纳扶贫资金1894万元、小额扶贫贷款资金6669万元入股。全面推进“新型经营主体+扶贫小额信贷+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方式,支持贫困地区创新创业主体和项目。截至4月底,县(市、区)共建立风险补偿金6492万元,发放贷款9764.8万元。
(三)切实强化保障兜底。一是加强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救助和五保户保障范围,低保补助标准达到4500元,五保户保障标准达到7512元。二是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制定出台《荆门市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提高参保对象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降低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实现城乡医保、大病保险、大病救助“三个全覆盖”。三是完善教育贫困资助体系。全面落实贫困对象各项教育补助政策,2016年教育资助贫困学生1.53万人,为500名困难家庭子女学历教育首年入学资助150万元。
(四)强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全市建成安置房1393套,安置贫困人口4051人,超额完成省下达的1255套任务。2017年,省下达我市易地扶贫搬迁任务4184户。截至4月底,集中安置点整体完工2个,完成场地平整111个;开工建设安置房1528户,其中主体工程完工158户、搬迁入住116户。
三、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一)加大政府投入。一是足额安排财政专项资金。2017年,市级安排财政扶贫资金3000万元,县(市、区)安排13365.76万元,全市财政扶贫资金总量达到16365.76万元。二是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以扶贫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用于扶贫开发。2016年,全市整合资金19.3亿元。2017年,各县(市、区)进一步调整充实扶贫项目库,新收录项目618个,总投资20.8亿元,计划整合资金18.1亿元,已到位4亿元。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截至目前,中央、省下达我市财政专项资金6151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6000万元,危房改造资金4675万元,农村低保、五保精准扶贫资金6756万元。
(二)强化驻村帮扶。全市共派出1453个扶贫工作队,扎实开展宣传发动、走访慰问、兴办实事、促进脱贫等各项工作。2016年以来,全市扶贫工作队走访慰问贫困户6.9万户,印发宣传资料47万份;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306家,每个贫困村有1-2家合作社,每个贫困户有1家合作社带动。筹集资金10.83亿元,其中各级扶贫工作队、包联企业、社会筹资3.66亿元,兴办实事4.08万件。210个贫困村实现光伏电站建设全覆盖,集体资产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
(三)整合社会资源。举办首届中国农谷现代公益论坛,聚焦“现代公益助力精准扶贫”主题,搭建了立足荆门、面向全国的公益组织学习、交流、合作平台。扎实开展“百企帮百村”活动,1036家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精准扶贫,涉及农林牧渔等行业,辐射带动210个贫困村、16217户贫困户脱贫。
四、注重引导,激发内生动力
(一)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工作队主抓、村“两委”主动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加大扶贫教育力度。下发《扶贫到户画说政策》2万余册,编印《荆门市精准扶贫到户政策一卡通》7.5万册,提高贫困群众政策知晓率。在市电视台推出“脱贫故事”系列报道,大力宣传脱贫典型,引导、激励困难群众提振信心,增强动力。
(二)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实施“雨露计划”,2016年秋季对符合条件的522名贫困家庭子女补贴78.3万元;2017年春季“雨露计划”已申报820名学生。整合部门培训资源,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360期,累计培训24374人次,着力提高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三)加强创业就业。推进“双创工程”,引导贫困村本土人才返乡创业创新,带动贫困户脱贫。积极开展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2017年初选派两批带头人参加全省培训。鼓励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产业发展补贴,2016年为177个新型经营主体发放产业补贴3882万元,为5165户贫困户发放产业补贴1634.9万元。
五、强化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一)建强队伍。加强各级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调整充实扶贫办力量。结合换届,选优配强6个县(市、区)扶贫办主任,并对各级扶贫工作领导班子力量进行了充实。加强市县乡村扶贫信息机构和网络建设,市县两级均建立扶贫信息中心,明确了专人负责。
(二)加强督办。建立市级主导、县抓落实、乡镇实施的责任机制以及行业部门扶贫责任清单制度。采取随机暗访、媒体追踪等形式,开展4次大督查和5次暗访活动,制作暗访短片3部,下发任务清单4次共81项具体任务,有力推进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严肃问责。市县乡村四级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县(市、区)、行业部门和驻村工作队扶贫开发工作开展专项考核,推动扶贫开发阶段性目标如期完成。加大问责追责力度,通报了11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13名精准扶贫工作不力的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准、实、严”的要求,紧紧围绕目标任务,突出整改补短板、创新提质效、自主强造血、统筹聚合力,务实重行,攻坚克难,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任务。
特此报告。

荆门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8日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任免名单

(2017年6月28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唐兴杰为荆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免去:
张敬鸿的荆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职务。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任免名单

(2017年6月28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夏朝阳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宽军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光沐、张新江、谢正华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熊传兵的沙洋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谭代华的沙洋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魏新的沙洋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魏焱的沙洋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范士文的沙洋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申平、何清、万杰、樊勇的沙洋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供职发言

唐兴杰

(2017年6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感谢组织提名我担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若获人大常委会任命,我将倍加珍惜党和人民给予我的机会和舞台,切实履行好职责,全力以赴干好工作,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
一、讲政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始终坚持学习不放松,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以理论上的成熟保证政治上的坚定;以工作能力的提高保证履职尽责。
二、讲勤政,工作上求真务实。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努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大市场协同监管力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深化工商维权体系建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压实商标建设主体责任,激发品牌建设内生动力。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不图虚名,注重实效。
三、讲团结,维护班子的整体形象。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工商队伍的整体形象。自觉找准位置,对上多请示汇报,对内多沟通交流,对下多体谅关心,多向老领导学习、多向同志们学习,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
四、讲纪律,严守廉政规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廉洁自律,勤政廉政。弛而不息正风肃纪,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打造一支干净、干事、担当的工商队伍。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倍加努力,奋发有为,尽心尽力做好工作,在人大的监督下履职尽责,为工商事业的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吴永佩钱先发丁萍许道伦杨剑宁官松
于甫春万昌盛王振清尹新阶叶维林刘化甫
刘进华杨波芦荆享李敦峰肖官锋邹江
张立张兴平张松柏张国忠张金兵罗小文
周健郑孝华姚君林秦飞雁黄国辅黄勇
曹红姣鲁定平蔡明虎


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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