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7年5月第5号(总103号)
时间:2018-03-14 14:45:27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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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程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日程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将荆门市2016年应急贷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
  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决议
  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门市2016年应急贷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
  的议案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将荆门市东宝区涉农棚户区改造项目等3个国家专项
  建设基金项目回购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决议
  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门市东宝区涉农棚户区改造项目等3个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回购资金
  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
  关于将荆门市2016年应急贷款项目、东宝区涉农棚户区改造等3个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政府购买
  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议案的说明丁岱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将荆门市2016年应急贷款项目、东宝区涉农棚户区改造等3个专项
  建设基金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议案的审查报告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杨波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任免名单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议程

(2017年4月25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审议《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二稿)》
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门市2016年应急贷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及有关决议(草案)
三、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门市东宝区涉农棚户区改造项目等3个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回购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及有关决议(草案)
四、听取和审议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五、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六、其他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日程

2017年4月25日

4月25日(星期二)
08:30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地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七楼会议室)
1.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芦荆享作关于《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报告
2.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丁岱作关于将荆门市2016年应急贷款项目、东宝区涉农棚户区改造等3个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议案的说明
3.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代工委主任杨波作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4.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雷爱民作关于提请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任免的人事安排的说明

会议结束后,分组审议
1.《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二稿)》
2.关于将荆门市2016年应急贷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及有关决议(草案)
3.关于将荆门市东宝区涉农棚户区改造项目等3个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回购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及有关决议(草案)
4.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5.人事任免议案

11:30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地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七楼会议室)
1.表决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将荆门市2016年应急贷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决议(草案)
2.表决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将东宝区涉农棚户区改造项目等3个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回购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决议(草案)
3.表决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4.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5.向宪法宣誓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将荆门市2016年应急贷款项目政府购买

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的决议

(2017年4月25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门市2016年应急贷款项目、东宝区涉农棚户区改造等3个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议案的说明》,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门市2016年应急贷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将2016年应急贷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2017年市财政年度预算。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对项目充分论证,科学规划,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强化偿债意识、风险意识、节约意识和绩效意识;市人民政府要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项目建设和资金的使用情况。

市人民政府

关于将荆门市2016年应急贷款项目政府购买

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荆门市遭受多轮特大暴雨袭击,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各县(市、区)均不同程度受灾。为切实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市人民政府决定由荆门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向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申请应急贷款1.7亿元(期限1年,年利率4.35%),用于荆门中心城区及屈家岭管理区公路、桥梁、水利防洪堤坝、水库、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及倒塌房屋的修复。
该项目采用“政府主导、企业承接、财政付费”的运作模式,市财政局为项目购买服务主体,荆门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为借款主体,负责项目投融资。根据市财政局与荆门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荆门市应急贷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约定,该项目需支付购买服务费17739.5万元(其中贷款本金17000万元,利息739.5万元),由企业归还银行(贷款额度及银行还款本息,最终根据银行贷款合同及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据实结算)。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及时足额支付,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将荆门市2016年应急贷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17739.5万元列入2017年市财政年度预算,由市财政安排资金到期据实拨付。
请予审议。


市长张依涛
2017年3月29日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将东宝区涉农棚户区改造等3个
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回购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
预算的决议

(2017年4月25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门市2016年应急贷款项目、东宝区涉农棚户区改造等3个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议案的说明》,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门市东宝区涉农棚户区改造项目等3个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回购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将东宝区涉农棚户区改造等3个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回购资金列入2018年至2032年市财政年度预算。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对项目充分论证,科学规划,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市区两级政府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强化偿债意识、风险意识、节约意识和绩效意识;市人民政府要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项目建设和资金的使用情况。


市人民政府

关于将荆门市东宝区涉农棚户区改造项目等3个

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回购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

预算管理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为抢抓国家推出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地方发展的重大政策机遇,加快全市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我市大力推进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16年三季度,荆门城建集团作为市政府指定的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承接主体,获批了荆门市东宝区涉农棚户区改造项目等3个项目,基金总额34000万元。具体为:东宝区涉农棚户区改造项目20000万元,期限15年;漳河新区爱飞客镇棚户区改造项目11000万元,期限15年;屈家岭管理区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000万元,期限10年。
根据国开行关于专项建设基金投资项目股权转让价款回购资金有关政策,以及市政府关于落实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项目资金条件的有关要求,需将上述3个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政府回购资金本息38585万元分年度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其中本金34000万元,利息4585万元。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政府回购资金及时足额支付,加快后续项目审批,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将东宝区涉农棚户区改造项目等3个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政府回购资金共计38585万元列入2018—2032年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由市财政安排资金分年度拨付,请予审议。


市长张依涛
2017年4月8日

关于将荆门市2016年应急贷款项目、东宝区涉农

棚户区改造等3个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政府购买服务

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议案的说明

——2017年4月25日在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丁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关于将荆门市2016年应急贷款项目、东宝区涉农棚户区改造等3个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议案的说明,请予审议。
一、项目实施背景
(一)2016年应急贷款项目
2016年入梅以来,我市连续遭受历史罕见特大暴雨袭击,各县(市、区)受到不同程度灾害,市中心城区24小时降水量达到285.2毫米,突破历史峰值,屈家岭管理区局部地区32小时降水量超过600毫米,为历史之最。整个中心城区及相关各县(市、区)洪灾过处满目疮痍,瓢泼暴雨、无处不灾,大量基础设施被毁、房屋倒塌、农田被淹,形成多处崩山滑坡险情,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核查,本次特大暴雨灾害造成全市受灾人口137.2万人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3.09亿元。为了解决应急救灾项目资金来源,市政府决定与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合作,申请应急救灾贷款。
(二)专项建设基金项目
专项建设基金是国务院指定由国开行、农发行、中国进出口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通过定向发行长期专项债券建立的基金,中央财政按照专项债券利率的90%贴息。专项建设基金主要通过对地方投融资平台进行股权投资,以资本金注入形式投入项目,有效解决项目投资及建设过程中资本金不足的问题。专项建设基金原则上按季度投放,每年投放四批,基金所投项目是由地方发改委申报、国家发改委审批、政策性银行审查获批的项目。我市国开专项建设基金承接是以市城控集团作为统贷平台,由市政府按投资协议分期回购并实行预算管理。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抓手,具有投资“期限长、利率低、范围广”等突出特点,本批次三个专项建设基金项目融资成本均为年利率1.2%,期限为10至20年。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2016年应急贷款项目
该项目涉及市中心城区及屈家岭管理区,由市城控集团所属子公司荆门城建集团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应急救灾项目贷款17000万元,期限1年,年利率为4.3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修复水毁公路、桥梁、水利与河流堤坝基础设施、通信设施、农民倒塌房屋修建、恢复群众生活、农业与企业生产、重建灾区家园,突出政府关心的涉及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相关内容,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工业园区道路、供排水管网修复等公共基础设施损毁后的修复,以及和救灾应急相关的设备购买、临时生活救助等内容。
(二)专项建设基金项目
荆门市2016年第二批专项建设基金,市城控集团所属子公司荆门城建集团通过国开行投放口径获批的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共计3个,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3.4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荆门市东宝区涉农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涉及25个片区,共计拆迁3582户,总建筑面积37.84万平方米,新建安置房3582户。项目总投资228000万元,其中拟自筹资金45600万元,向湖北银行荆门分行申请贷款182400万元。2016年6月申请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20000万元,年利率1.2%,期限15年。基金申报时,东宝区政府向市政府出具了基金偿还承诺函。目前,荆门城建集团已与东宝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东宝区城投签订《股权投资合同》,将上述20000万元专项建设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予以投放到位。该项目为东宝区申报项目,基金本息偿还应列入东宝区区级财政预算,并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2.荆门市漳河新区爱飞客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主要改造范围为爱飞客镇片区烽火台、宏图、和平、泉洼、却集、苏集、迎接、周河、同乐、胜利共计10个村落,共计拆迁建筑面积31.06万平方米,拆迁户数3056户,棚户区安置点建设总用地面积749.3亩,总建筑面积37.98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50371.2万元,拟向金融机构贷款125000万元,其余25371.2万元由项目主体自筹。2016年7月申请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11000万元,年利率1.2%,期限15年。基金申报时,漳河新区管委会向市政府出具了基金偿还承诺函。目前,荆门城建集团已与漳河新区财政局、漳河新区漳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投资合同》,将上述11000万元专项建设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予以投放到位。该项目为漳河新区申报项目,基金本息偿还应列入漳河新区区级财政预算。
3.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净水厂一座,近期设计规模4万立方米每天,新建配水管网28.5千米;扩建污水处理厂,扩建规模2万立方米每天,新建污水收集管网38.9千米。项目总投资27000万元,拟向金融机构贷款16000万元,其余8000万元由项目主体自筹。2016年7月申请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3000万元,年利率1.2%,期限10年。基金申报时,屈家岭管理区向市政府出具了基金偿还承诺函。目前,荆门城建集团已与湖北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农谷富民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投资合同》,将上述3000万元专项建设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予以投放到位。该项目为屈家岭管理区申报项目,基金本息偿还应列入屈家岭管理区区级财政预算。
三、项目资金安排
(一)2016年应急贷款项目。根据《关于申报国开行灾后应急贷款的工作方案》,市人民政府确定市财政局为荆门市2016年应急贷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主体,根据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二十七条规定,经合法合规性审核,通过市财政局与荆门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城建集团)签订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确定荆门城建集团为项目服务的承接主体。按照市财政局与荆门城建集团签订的《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初步约定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共计17739.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17000万元,贷款利息739.5万元(考虑到国家基准利率调整等因素,具体数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约定,涉及增加或减少服务费的情形时,以荆门市财政局财政评审中心及金融机构确定的相关数据作为核定依据,因项目申报及资金使用时效性要求,本项目实际使用资金13975万元,其中东宝区3000万元、屈家岭管理区5000万元、市住建委5495万元、荆门城建集团300万元,剩余3125万元另有其他方式和资金来源解决,经与国开行协商,按市政府要求已提前还款),政府购买服务还款期为一年。根据事权及支出责任,本项目涉及东宝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城建集团申报实施的项目,上述项目实施主体均已出具承诺函,按使用资金额度承担融资本息偿还责任。市住建委负责实施项目,属于市主城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予以解决。
(二)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按照国开行关于专项建设基金投资目标股权转让价款回购资金的政策要求,需将荆门市2016年第二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的回购资金本息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根据《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约定的回购资金安排情况,本批次3个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政府回购本息合计38585万元,其中本金34000万元,利息4585万元(详见附表,利息根据当年本金余额测算,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根据事权及支出责任,本批次3个项目均属于区级申报实施项目,东宝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均已向市政府出具同意基金回购资金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承诺函,实际还款责任主体为相关区级人民政府。
各位委员,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实施荆门市2016年应急救灾贷款项目和东宝区涉农棚户区改造等3个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提升城市发展水平意义深远。这次市人民政府和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在应急救灾贷款项目、专项建设基金项目融资方面的合作,自始至终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关注和支持,希望市人大常委会今后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监督。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我们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建设步伐,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将贷款资金纳入市财政监管和跟踪审计监督,并将贷款落实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自觉接受监督。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将荆门市2016年应急贷款项目、东宝区涉农

棚户区改造等3个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

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议案的审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4月11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应急贷款项目和东宝区涉农棚户区改造等3个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门市2016年应急贷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门市东宝区涉农棚户区改造项目等3个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回购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关于2016年应急贷款项目,主要用于受灾群众安置和灾后重建,市人民政府确定市财政局为政府购买服务主体,荆门城建集团为借款主体,双方签订了《荆门市应急贷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17739.5万元(其中贷款本金17000万元,利息739.5万元),一年后由企业归还银行(贷款额度及银行还款本息,最终根据银行贷款合同及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据实结算)。
关于东宝区涉农棚户区改造等3个项目,均由荆门城建集团作为市政府指定的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承接主体,基金总额34000万元,年利率均为1.2%,其中,东宝区涉农棚户区改造项目20000万元,期限15年,漳河新区爱飞客镇棚户区改造项目11000万元,期限15年,屈家岭管理区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000万元,期限10年,由荆门城建集团分别与东宝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东宝区城投公司、漳河新区财政局、漳河新区漳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北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农谷富民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投资合同,分别将20000万元、11000万元、3000万元专项建设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予以投放到位。此次三个项目政府回购本息合计38585万元,其中本金34000万元,利息4585万元(利息根据当年本金余额测算,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这三个项目均属于区级申报实施项目,东宝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均已出具同意基金回购资金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承诺函。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6年应急贷款项目属于民生项目,东宝区涉农棚户区改造等3个项目均属于重点建设项目,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门市2016年应急贷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门市东宝区涉农棚户区改造项目等3个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回购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预算法,依法举债,按时偿债;要对项目充分论证,科学规划,避免重复拆建,要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市区两级政府要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要强化偿债意识、风险意识、节约意识和绩效意识。市区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市人民政府要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2017年4月25日在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b365官网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由沙洋县选出的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沙洋监狱管理局原局长刘江华,因涉嫌严重违纪,本人提出辞去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沙洋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江华的代表资格终止。
以上代表资格变动事宜报请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予以公告。
本次市人大代表资格变动后,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62名。
以上报告,请审议。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任免名单

(2017年4月25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尚君为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蒋永斌为荆门市沙洋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刘尚君的荆门市沙洋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蒋永斌的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吴永佩钱先发丁萍许道伦宁官松于甫春
万昌盛王振清尹新阶叶维林朱秋娣刘化甫
刘进华杨波芦荆享李敦峰邹江张立
张兴平张松柏张国忠张明文张金兵邵兴祥
罗小文周平林周健周家贵郑孝华秦飞雁
唐承凤黄国辅黄勇曹红姣蔡明虎

 

请假:
别必雄张尚贵杨剑肖官锋姚君林鲁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