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日程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关于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杨想森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关于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和副秘书长三个
名单(草案)的说明张尚贵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
名单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
名单
关于设立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和计划预算审查两个委员会及其
组成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陈启华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荆门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政府工作报告张依涛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荆门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
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关于荆门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草案的报告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荆门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蔡明虎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荆门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的决议
关于荆门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荆门市财政局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荆门市2016年预算执行
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姚君林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
决议
b365官网常委会工作报告吴永佩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雷涌泉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雷爱民
关于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和质询案的规定
关于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的决定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代表联合提名各项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
关于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杨波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各项决议、决定的办法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
决定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人选办法
关于接受郑中华同志辞职的备案报告
关于接受陈华同志辞职的备案报告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一号)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二号)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三号)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四号)
别必雄同志在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
(2017年1月5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查荆门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荆门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7年计划
三、审查荆门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八、选举荆门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九、选举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十、选举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一、通过关于设立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及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
十二、其他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日程
(2017年1月5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1月5日(星期四)
上午:大会报到
下午:3时30分举行预备会议
晚上:7时40市委召开“两会”中共党员会议
1月6日(星期五)
上午:8时30分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
1.市人民政府市长张依涛作政府工作报告
2.计划报告(书面)
3.预算报告(书面)
10时10分分组审议
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2时40分分组审议
1.政府工作报告
2.计划报告
3.预算报告
1月7日(星期六)
上午:8时10分分组审议
1.政府工作报告
2.计划报告
3.预算报告
4.选举办法草案
5.关于通过各项决议、决定的办法草案
6.关于设立市九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7.关于通过市九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办法草案
下午:2时40分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永佩作b365官网常委会工作报告
2.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雷涌泉作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雷爱民作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表决选举办法草案
5.表决关于通过各项决议、决定的办法草案
6.表决关于设立市九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7.表决关于通过市九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办法草案
1月8日(星期日)
上午:8时10分分组审议
1.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酝酿讨论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
3.推荐监票人
下午:2时40分分组审议
1.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酝酿讨论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
1月9日(星期一)
上午:8时10分分组审议
1.讨论修改各项决议草案
2.酝酿讨论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
3.酝酿讨论市九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
下午:2时40分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1.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2.选举
3.宣布选举结果
4.表决市九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
第三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当选人员向宪法宣誓
1月10日(星期二)
上午:8时30分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闭幕会)
1.新当选的荆门市人民政府市长讲话
2.表决各项决议草案
3.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讲话
大会闭幕后全体代表合影
日程如需临时调整,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2017年1月5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
主席团成员(45名,按姓名笔画排列):
丁岱丁萍(女,回族)于甫春孔智勇宁官松吕晓华(女)
朱秋娣(女)伍应彪刘进华刘辉许道伦孙兵
杨波杨剑芦荆享李珩(女) 李涛别必雄
吴永佩邹江张立张尚贵张依涛邵兴祥
林长洲周友坤周志红(女)郑中华郑斌胡小国
赵俊秦飞雁姚君林钱先发高义勇黄明村
黄勇笪凤梅(女,回族)梁早阳董煜华揭建平雷爱民(土家族)
雷涌泉蔡明虎廖明国
秘书长:
张尚贵
关于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7年1月5日在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上
荆门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想森
各位代表: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本次大会预备会议选举。这个名单(草案)是根据中共荆门市委的建议提出的,主席团拟由45人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市九届人大代表中的市委常委和拟提名的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
2.市九届人大代表中的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拟提名为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部分候选人。
3.在全市经济和社会建设中取得明显成绩的各界代表人物及妇联等群众组织负责人。
4.各代表团负责人及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
本次代表大会的秘书长,建议由张尚贵同志担任。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17年1月5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
别必雄孙兵高义勇张尚贵钱先发
吴永佩丁萍(女,回族)许道伦杨剑
召集人:
别必雄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2017年1月5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
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第四次全体会议(闭幕会)由新当选的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担任执行主席。
第二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13人)
别必雄孙兵高义勇张尚贵钱先发吴永佩
丁萍(女,回族)许道伦杨剑黄明村周志红(女)揭建平
林长洲
第三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12人)
别必雄孙兵高义勇张尚贵钱先发吴永佩
丁萍(女,回族)许道伦杨剑孔智勇伍应彪郑斌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2017年1月5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高福斌唐承凤(女)卢学新蔡明虎罗小文
李敦峰孙江红(女)姚君林张先胜
关于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7年1月5日在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
大会秘书长张尚贵
主席团:
现在,我就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是经中共荆门市委研究提出的。
二、本次会议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第四次全体会议(闭幕会)由新当选的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担任执行主席。本次会议的第二、第三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由大会主席团的常务主席和主席团的部分成员担任。
三、大会副秘书长,是根据本次会议的工作需要,分别从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的负责人中提名的。
以上三个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2017年1月5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吴永佩
副主任委员:杨波
委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朱秋娣(女)唐承凤(女)曹红姣(女)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2017年1月5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张尚贵
副主任委员:蔡明虎姚君林刘远玲(女)
委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张兴平周伟立施德胜
关于设立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和计划、预算审查两个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7年1月5日在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上
荆门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启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设立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和计划预算审查两个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鉴于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尚未产生,为了做好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和计划预算的审查工作,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拟设立议案审查和计划预算审查两个委员会。这两个委员会职权的行使仅限于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会议结束即行终止。
议案审查和计划预算审查两个委员会组成人员分别从市九届人大代表中提名,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提请本次大会预备会议通过。
两个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荆门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月10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市长张依涛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五年,市人民政府紧紧团结依靠全市人民,励精图治,奋力拼搏,荆门的战略地位明显提升,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城乡面貌明显变化,群众福祉明显增进,圆满完成了市八届人大历次会议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2017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中国农谷建设和柴湖振兴发展省级战略,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资本兴市、创新活市,抢抓机遇、克难奋进,着力打造江汉平原中心城市、湖北新兴增长极、全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荆门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荆门市委的领导下,坚定发展信心、凝聚发展合力、升腾发展气场,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为实现荆门在湖北中部崛起而努力奋斗!
政府工作报告
——2017年1月6日在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荆门市人民政府市长张依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们紧紧团结和依靠全市人民,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区域竞争日趋激烈、调整转型任务繁重、极端天气灾害多发等严峻考验,励精图治,奋力拼搏,谱写了荆门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新篇章。
过去五年,是我市战略地位明显提升的五年。我们坚持观大势、谋大事、创大业,中国农谷建设、柴湖振兴发展上升为省级战略,中国农谷写入《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确立了建设江汉平原中心城市、湖北新兴增长极、全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战略定位,明确了生态立市、产业强市、资本兴市、创新活市的发展路径。我市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被确定为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在2016年全国城市信用综合排名中,荆门位居全省首位。
过去五年,是我市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的五年。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地区生产总值迈上1500亿元新台阶,是2011年的1.6倍;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年均增长22.3%、14.2%、18.4%,总量分别是2011年的2.7倍、2.1倍、2.3倍。经济结构持续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比由2011年的17.7:52.4:29.9调整为14.0:51.9:34.1。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由2.07:1提高到3.64:1,京山、沙洋、钟祥连续多年被评为全省“三农”发展成绩突出十强县(市)。工业经济总量稳居全省第4位,农产品加工成为“千亿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709家增加到1196家。现代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2.7个百分点,限上商贸企业从266家增加到679家。荆门高新区跻身国家高新区行列,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由23家增加到140家。县域经济实力持续增强,钟祥、京山、东宝稳居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第一方阵”。
过去五年,是我市城乡面貌明显改观的五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56%(预计),比2011年提高7.4个百分点。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拓展到62平方公里,“三环八射”路网基本成型;漳河新区骨架逐步拉开,成为全省首批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实施“五城同创”,关停葛洲坝水泥厂城区生产线,拆除海慧沟、关坡等片区56.5万平方米存量违建,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被授予“2015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钟祥摘得世界长寿之乡桂冠,京山成功创建全省首个国家生态县,沙洋成为江汉运河生态文化旅游带重要节点城市。10个镇跻身全国重点镇行列,66个村被命名为省级宜居村庄,151个村荣获省级绿色示范村称号。建成全国首个土壤修复产业园,漳河、惠亭湖、莫愁湖先后通过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2.4%。
过去五年,是我市改革步伐明显加快的五年。先后承担46项国家、省改革试点项目,沙洋土地按户连片耕种做法写入2016年中央1号文件,京山整合公共检测检验机构、钟祥彭墩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市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等经验在全国、全省推广,钟祥被确定为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京山被列为全省唯一的国家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减少60%,成立全国首个创新创业服务局,建成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家、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众创空间”1家。新增主板上市企业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3家;四板挂牌企业达到258家,居全省第3位。累计引进市外境内资金4287.7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2.9亿美元,分别年均增长32.8%、12.1%。海关荆门办事处恢复运行,荆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办事处(筹)正式开检,中兴农谷公用型保税仓库和全省首家县级保税仓库——京山恒泰源建成运营。
过去五年,是我市群众福祉明显增进的五年。扎实打好脱贫攻坚战,实施整村推进161个、贫困乡镇连片开发5个,全市24.7万人实现脱贫。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居全省第4位、第2位。累计新增城镇就业26.4万人,我市被评为全国创业先进城市;五项社会保险参保达198万人次;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实现应保尽保;累计新建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78152套,改造农村危房35682套,高标准完成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安置任务,累计解决61.6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我市连续多年被评为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国家评估认定,职业教育服务地方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农家乐杯”荣获全国首届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农村广播电视“村村响”“户户通”实现全覆盖,乡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覆盖率达到93.5%。成功创建3家三甲医院,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人口计生工作连续三年获得全省党政领导线考核一等奖。我市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平安荆门”建设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持续加强,信访维稳工作扎实有效,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持续提升。
国防动员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稳步推进,优抚安置、双拥工作成效显著。人防建设、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不断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对外援建等工作取得新成绩,统计、机关事务、住房公积金、物价、档案、地方志、保密、新闻出版等工作迈出新步伐。
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我们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建立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府合同管理等办法,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落实政府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政府执行力、服务力、公信力持续提升。
刚刚过去的2016年,是我市发展史上不同寻常的一年。我们牢牢把握新常态下发展的主动权,切实打好扩大投资关键之战、城市建设攻坚之战、抗灾救灾决胜之战,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21亿元,增长8.5%,增幅居全省第3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7%;固定资产投资1531.46亿元,增长18.9%,增幅居全省第1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4.23亿元,增长13.4%;实际利用外资37630万美元,增长10.7%;出口总额97800万美元,增长1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7亿元,增长14.1%,增幅居全省第3位;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920元,增长8.1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811元,增长7.44%;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城镇登记失业率3.8%;人口自然增长率4.65‰。
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抓投资、稳增长,发展后劲切实增强。深入实施产业链招商行动计划,举办首届荆门楚商大会,实行每季度项目拉练制,长丰猎豹汽车、金泉新材料动力电池、上海拖拉机、大连数控机床、湖南泰富重装等79个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落户,436个亿元以上项目开工建设,260个亿元以上项目建成投产。狠抓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沙洋港建成开港,石牌港区综合码头、漳河机场改扩建工程竣工,蒙华铁路、枣潜高速公路、荆门城区绕城公路建设加快推进。制定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政策,共策划重资产项目62个,建成160.84万平方米厂房;实施竹皮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24个PPP项目,落地项目数居全省第1位。
(二)着力抓产业、调结构,实体经济稳中向好。出台《关于进一步减轻税费降低工业企业成本的意见》,扎实开展“营改增”、降低融资担保费率等惠企改革,共为企业降低成本17.8亿元。开展政银企对接,全社会融资额368.7亿元,增长50%。新能源汽车、通用航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2.8%。完成工业技改投资240亿元,同比增长30%。金鹰能源、广源食品等21家企业实现兼并重组,全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5家。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万达广场等一批重大商贸项目建成运营,金瑞物流产业园成为首批全国智慧物流配送示范单位,与阿里巴巴集团等合作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8个、服务站(点)1100个。全年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48亿元,增长14.6%。
(三)着力抓“三农”、促增收,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围绕“一谷双核、多点支撑”布局,加快建设中国农谷“三区三中心”,中国农谷院士村投入运营,甘薯、马铃薯、水生蔬菜等6个种业基地基本建成,彭墩长寿食品产业园开工建设,南方黑芝麻集团富硒食品全产业链项目落户。加快推动柴湖振兴发展,移民新城一期竣工,建成全国最大的盆花生产基地。大力发展生态高效农业,“一高三新”推广面积突破220万亩,新建标准化畜禽养殖示范场142个、现代渔业示范园区5个、林业特色产业基地8个。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到2.2万个,农业规模经营比重达到42.8%。实施土地整治33万亩,改善农田灌溉面积20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7%。
各位代表,2016年,我市连续遭遇了六轮强降雨袭击,受灾面积之广、受灾人数之多、因灾损失之大历史罕见,我们众志成城、万众一心,奋力抢险救灾,全市未倒一堤、未溃一坝、没有发生一起疫情。及时组织抢种、补种、改种,实现了大灾之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市级筹资8亿元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并策划重大项目660个,总投资749.7亿元,一批水毁设施迅速修复,一批重大水利工程迅速启动实施,一批因灾受损和倒塌的房屋迅速修缮或重建,1825户群众可全部迁入新居!
(四)着力抓建设、强管理,城市品位不断提升。启动《2049荆门城市远景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实施城建项目350个,完成投资186亿元,我市荣获“2016中欧绿色和智慧城市奖”产业推广奖。漳河新区建设全面提速,荆门绿色生态科技产业城核心岛项目启动实施,爱飞客航空小镇机场核心区基本建成,漳河镇入选全国首批特色小镇。老城区更新步伐加快,高标准推进象山大道及城区三条高速公路出入口沿线综合整治,对22家农贸市场、169个“三无”小区、614条背街小巷进行整治,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完成荆钟、荆京、荆沙三条新型城镇化示范带总体规划编制,共实施支撑性项目85个。京山温泉新区、沙洋滨江新区、钟祥南湖新区建设加快推进。出台《关于坚持生态立市建设生态荆门的决定》,建成荆门植物园等一批精品绿化工程,全部关停中心城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6590辆黄标车,PM10、PM2.5浓度分别同比下降13.2%、18.3%。扎实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实施农村环境治理“八大行动计划”,推进5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建成480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五)着力抓改革、重创新,内生动力加速释放。认真落实“四个十”改革项目清单,切实疏通“堵点”、消除“痛点”。在全省率先编制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监管清单,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到144项,行政审批再提速29.6%。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两证整合”,开展全国商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净增市场主体12734户,企业注册资金增长62.98%。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整合到位、运转有序。开展税收共治,加强投融资监管和财政专项资金清单制管理,进一步完善市区财政管理体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交易规模突破200亿元。实施农业大部制改革,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成运行。实施园办一体化改革,荆门高新区与掇刀区实现一体化发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成立农谷投资有限公司、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设立总规模180亿元的特色产业基金和城市发展基金,启动农产品加工、再生资源利用与环保等产业链垂直整合,新增四板挂牌企业211家。
(六)着力抓保障、兜底线,群众生活持续改善。全年民生支出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81%,承诺的民生实事全部办结。设立扶贫产业基金2亿元,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41个,全年实现75个贫困村“销号”、6.03万贫困人口脱贫。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亿元,扶持创业6200人,带动就业24000人。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4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64个,建成32所留守儿童服务站、20所青少年“阳光家园”和154所村级“希望家园”。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13461套,建成7272套,分配入住5216套。完成42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启动龙泉中学南校、望兵石学校、荆门高新学校、碧桂园学校建设,荆门职业学院对外招生。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综合参保率达到94.6%。启动分级诊疗工作。新建村级文化广场114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00个。成功举办荆门国际马拉松赛、2016荆门爱飞客飞行大会、第十二届中国(荆门)菊花展、第七届亚洲赏鸟博览会、市七运会等。推进基层积分制管理,特殊人群、社会组织、信息网络等服务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启动“七五”普法工作。开展“警格对接”试点,实行交巡特警一体化,立体化防控体系不断夯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市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各位代表,五年风雨兼程,五年砥砺奋进,在荆门发展史册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页。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坚强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有效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上下同心同德、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同志,向驻荆部队、武警官兵,向关心支持荆门发展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政府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勇担历史重任、发展重责,以竞进之姿争得在全省发展格局中的更重份量;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短板、换道超越,以非常之策突破改革发展的重大瓶颈;必须始终坚持民生导向,着力体察民情、增进民利,以惠民之举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必须始终坚持实干导向,力求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以务实之风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只要我们一以贯之地秉持这些好经验、好做法、好作风,荆门的改革发展就一定能够增创新优势、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经济总量不大,产业结构不优,创新能力不足,综合实力有待进一步增强;资源环境制约加剧,大气、水污染问题突出,推进绿色发展任重道远;旧城更新和新区建设任务繁重,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快推进;公共产品供给和公共服务水平与群众期盼还有不小差距,群众反映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公务员队伍中不想为、不敢为和不善为的问题仍然存在,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未来五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梦想”目标的攻坚决胜期,是湖北构建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打造长江经济带建设脊梁的黄金发展期,也是我市爬坡过坎、换道超越的战略机遇期。刚刚闭幕的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了奋力实现荆门在湖北中部崛起的战略目标,吹响了荆门新一轮大发展的集结号。
未来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坚持以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中国农谷建设和柴湖振兴发展省级战略,遵循生态立市、产业强市、资本兴市、创新活市的路径,努力建成江汉平原中心城市、湖北新兴增长极、全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率先在湖北同类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奋力开启荆门在湖北中部崛起的新征程。
各位代表,崛起不仅是总量的扩张、速度的提升,更是发展路径的转变、发展动能的转换、发展维度的拓展,是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益、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实现在湖北中部崛起,是我们必须担当的政治责任、必须把握的历史机遇、必须解答的发展命题、必须回应的群众期盼。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谋崛起、促崛起、快崛起上来,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经济实力更强。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领先全省同类城市。人均GDP达到1万美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分别突破180亿元、1000亿元和3500亿元。
——发展质量更高。产业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达到12%和18%。建成全国新型能源化工基地、全国生态农产品加工基地、全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基地、全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基地及通用航空新城、健康产业城、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
——城乡环境更美。中心城市集聚和辐射能力显著增强,县域城市、中心镇培育成效明显,特色小镇、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迈上新台阶,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4%、42%。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地表水断面考核达标率达到100%,森林覆盖率达到35%,节能减排完成省定目标。
——群众生活更好。城乡就业更加充分,社会分配更加公平,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居民健康水平达到国家健康城市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指标提前达标。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创新崛起,在转换发展动能上走在全省前列
加强科技创新。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七大主导产业为重点的区域创新体系,打造高新技术产业集聚、科技创新合作、科技创新孵化、科技中介服务等创新驱动平台,引进培育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建成江汉平原科技创新中心、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到2021年,新增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50家,新增院士(专家)工作站20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1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80家。
加强产业创新。着力拓展新空间,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大力发展新经济。加快化工、农产品加工、建材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通用航空、智能制造装备、再生资源利用与环保等产业实力,培育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优势。坚持运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现代经营模式推进农业,构建粮经饲统筹、农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动现代物流、总部经济、金融保险、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文化体育旅游、商贸服务、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建成全国知名运动休闲旅游目的地和江汉平原生产性物流基地。加快网络经济发展,促进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的广泛应用。
加强金融创新。大力推进资本兴市,到2021年,社会融资总量达到500亿元,金融业增加值超过1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支持已上市挂牌企业定向增发、并购重组,推动更多优质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和发债融资。引进培育金融和类金融机构,建成江汉平原金融保险服务中心。完善“1+N”产业发展基金体系,推行“特色产业链+产业互联网+基金”投资模式,实现七大主导产业链垂直整合。扩大城市发展基金规模,支持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加快培育消费金融和财富管理业,催生多种新型金融业态。
加强制度创新。以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为重点,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在行政管理、行政审批、“三农”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治理等方面,推出一批标志性、引领性、突破性的改革举措,努力把荆门建设成为湖北全面深化改革的先行区和示范区。完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体制机制,扶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培育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平台,构建“种子—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梯级孵化体系,努力把荆门建设成为中部地区有重要影响的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乡。
(二)坚持协调崛起,在统筹城乡发展上走在全省前列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城市功能结构和城镇空间布局,打造紧凑之城、宜居之城、智慧之城、书香之城,加快建设现代化精致城市。坚持中心城区“一心三城五组团”发展,不断提升首位度。推动京山县建设华中地区智能产业城,在全省县域经济“第一方阵”争先进位;沙洋县建设汉江流域临港经济示范区,冲刺全省县域经济“第一方阵”;钟祥市建设全国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县(市),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屈家岭管理区建设国家农业公园;柴湖建设城乡统筹示范区、移民发展样板区、民生改善先行区。
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全力建设漳河新区,重点发展通用航空、大健康、金融保险、现代商业、文化旅游等产业,打造通用航空新城、绿色生态新区,成为荆门城市新中心。完善掇刀区与高新区一体化发展机制,重点发展化工、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大健康、再生资源利用与环保等产业,创建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冲刺国家高新区“第一方阵”。推动东宝工业园与老城区产城融合,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绿色建材、现代物流等产业,建设江汉平原“五化”同步发展先行区,在全省县域经济“第一方阵”争先进位。推动京山温泉新区、沙洋滨江新区、钟祥南湖新区与经济开发区融合发展,实现产业与城市功能融合、空间整合。
推动城乡一体发展。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构建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机制。以三条新型城镇化示范带为主轴,以小城市、中心镇、新型城镇化试点镇、特色小镇为重点,建设一批经济发达、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小城镇。推动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和农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实现全市三分之一左右的农村人口居住在新型农村社区,三条新型城镇化示范带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全覆盖。
(三)坚持绿色崛起,在生态文明建设上走在全省前列
筑牢绿色屏障。树立全域生态理念,落实生态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快形成“一带两屏四网六廊”生态安全新格局。严格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和准入制度管理,加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推行生态绩效考核,确保“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落到实处。
发展绿色产业。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加快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建成以静脉产业园、环保装备产业园、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园为重点的绿色产业集群,把荆门绿色生态科技产业城建设成为绿色崛起示范区。强力推进节能减排,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加快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建设,推动荆门化工、荆襄磷化、格林美等循环产业园提挡升级。
倡导绿色生活。培育绿色生态文化,构筑绿色人居环境,积极引导绿色消费、节约消费、适度消费,使绿色、低碳、节约成为全社会风尚和全民自觉行动。
加强绿色治理。强化生态治理和环境修复,统筹推进治水治气、治土治山、治城治乡,全面实施大气污染治理、水环境综合治理、土壤修复、碳汇林业建设等生态环境治理“十大工程”,让荆门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颜值”更高、空气更清新!
(四)坚持开放崛起,在拓展发展空间上走在全省前列
打造对外开放大通道。加快建设“铁、水、公、空、管”多式联运、无缝对接的立体大交通,打造江汉平原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全力推进荆荆客专、襄荆宜高铁建设,力争早日迈入“高铁时代”。加强漳河机场、军民合用冷水机场建设,规划建设京山、沙洋、钟祥一类通用机场。加快汉江至长江千吨级骨干航道网建设,建成汉江荆门组合港,打造汉江航运中心。推动公路交通加密、提标,建成“八纵六横一环”的骨干公路网络。
建设对外开放大平台。加快临港、临空经济区建设,打造无水港、陆地港,规划建设综合保税物流中心、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和劳务合作等对外开放平台。积极争取设立独立的荆门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现区域通关一体化。
构建对外开放大方阵。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大力实施外贸出口基地建设工程,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外向型企业。对接“一带一路”,鼓励企业“抱团出海”,组建出口型产业联合体,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
(五)坚持共享崛起,在强化民生保障上走在全省前列
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统筹推进“五个一批”工程,深入实施技能培训、创业推进、科技驱动、扶志行动“四大计划”,确保到2018年,实现全市21.93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10个贫困村全部“销号”。
全力增加群众收入。坚持以创业带就业、以就业促增收,健全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和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农业转移人口、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充分就业。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断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稳步增加农民收入。
全力加强社会保障。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筑牢以社会救助为重点的兜底保障,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在实现住有所居的基础上向住有宜居转变。
全力发展社会事业。加快完善现代教育体系,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化多样化发展、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式发展、高等教育转型发展。实施健康荆门建设,加强健康管理,改善健康环境,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城乡体育设施覆盖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增强人民体质。进一步提升文化软实力,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各位代表,崛起的蓝图已经绘就,美好的愿景就在前头。我们坚信,当第一个“百年目标”梦圆之时,一座产业高端、经济繁荣的实力之城,一座城乡协调、特色鲜明的精致之城,一座生态宜居、百姓安康的幸福之城,必将展现在我们面前、崛起在荆楚大地!
三、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新一届政府各项工作的起始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任务繁重,意义重大。全年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左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实际利用外资增长8%;出口总额增长9%;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增长9%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在7‰以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
切实增加有效供给、减少无效供给,打通供求渠道,进一步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
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加大企业兼并重组力度,依法依规处置“僵尸企业”,全年压减低端肥产能50万吨。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让房地产回归住房属性,确保全市商品住房库存平均去化周期保持在合理区间以内。充分运用股权融资、市场化债转股等多种手段降低杠杆率,力争企业直接融资占全社会融资比重达到30%,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0家、四板挂牌企业200家,发行企业债券40亿元。继续打好降低制度性交易、人工、物流、财务等成本和税费负担“组合拳”,为企业降费让利10亿元以上。坚持既补硬短板也补软短板,既补发展短板也补制度短板,突出产业竞争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精准发力、持续用力,加快突破发展瓶颈。
大力发展新经济。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力争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4%,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8%。提升园区创新能级,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0家,推动沙洋经济开发区晋升为省级高新区。引导企业培育“工匠精神”,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产业协同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实施“创新创业在荆门”行动计划,创建省级众创空间2家以上。实施“互联网+云荆门”行动计划,催生更多的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积极推进消费升级。加快中国农谷会展中心、农产品物流园区、临港(临空)物流园区、综合物流园区建设,新增3A级以上物流企业2家。推进核心商圈建设,实施商贸企业成长工程,新增限上企业50家、出口企业10家。加快通用航空文化创意示范区、积分制文化创意产业园等建设。制定全域旅游规划,整合旅游资源,办好品牌节会,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65亿元。启动全民健身中心、瑞德康复产业园建设,建立荆门华大基因检验检测中心,推动市中医医院和康复医院建设康复养生护理中心。实施无线城市、光纤入户、“三网”融合和下一代互联网建设工程,加快荆门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建成城市大数据中心。
(二)做大做实投资底盘,构筑经济增长新支撑
坚定不移地把扩大有效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主抓手,为稳增长提供有力支撑,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800亿元。
强力推进产业链招商。完善招商引资“六个一”推进机制,围绕七大主导产业,引进一批产业龙头企业和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推行以商招商、委托招商、股权招商、依托基金公司招商等方式,增强招商引资实效。瞄准“一带一路”和珠三角、长三角、东北、京津冀等地区,引进一批优质项目和企业区域性总部。加强招商引资信息研判、项目预审和布局统筹,着力营造法制基础上的良好商业环境,全年实际利用外资突破4亿美元,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突破1000亿元。
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深化重大项目路线图管理,精准策划项目,抓好项目前期,确保项目落得下、建得好、发展快。在产业项目方面,以146个省市重点项目为引领,统筹推进840个亿元以上项目建设,开工建设金泉新材料二期、通用航空制造业产业园等项目,加快荆门石化千万吨油品质量升级、京山轻机康复机器人、泰富重装沙洋基地、大连数控机床、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万华生态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推动亚丹生态家居、宝得瑞健康食品工业园等280个亿元项目建成投产。在交通项目方面,加快推进枣潜高速公路及15个国省道、蒙华铁路荆门段、军民合用冷水机场改扩建等项目建设,确保汉江荆门组合港后港综合码头动工兴建,完成荆荆客专、襄荆宜高铁前期工作,力促开工建设。在水利项目方面,加快汉江以西水系连通及城市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实施汉北河流域综合整治和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
打通社会资本对接实体经济通道。落实“六个必须”要求,充实重资产建设项目库,完善收益、准入、考核和退出机制,健全租赁回购办法。加快重资产建设进度,开工建设厂房600万平方米以上。开展激活民间投资专项行动,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力争民间投资占全市投资比重达到75%。大力推广PPP模式,全年落地项目不少于30个,融资规模突破150亿元。
(三)突出发展先进制造业,再造工业经济新优势
全面对接“中国制造2025”,打造工业经济“升级版”,奋力向先进制造业强市迈进。
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以荆门石化、新洋丰、金鹰能源、明弘玻璃等为重点,深入实施“百企技改”行动,完成技改投资320亿元以上。以京山轻机、福耀玻璃、动能体育等为重点,开展百家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试点示范,加快发展产业链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和电子商务。以埃斯顿、台顺、巨浪等机器人企业为重点,鼓励引导企业实施“机器换人”。以磷化工、建材、农产品初级加工企业为重点,实施兼并重组行动计划,全市兼并重组企业不少于20家。
推动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以通用航空、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汽车、再生资源利用与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为重点,出台个性化扶持政策,突破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确保主营业务收入达到750亿元。依托荆门通用航空产业园、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深化与中航工业、长丰猎豹、亿纬锂能的合作,力争有整机、整车下线。加强园区考核结账,培育20个左右特色产业园区,促进新兴产业集群发展。
推动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实施“优质企业倍增工程”和“百名企业家培育工程”,深化“进百企、解难题”活动,打造企业家领军队伍,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新增规模企业100家、10亿元企业10家、50亿元企业2家,1家企业入围中国企业或民营企业500强,1家企业入围省100强,新增1个国家级品牌和10个省级品牌。支持京山轻机、中集安瑞科、凯龙化工等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
(四)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打造现代农业发展新高地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积极推广“香稻嘉鱼”等10种生态种养模式,做大特色产业板块,启动30万亩生态蔬菜基地建设,创建100个农牧结合生态养殖示范场,新增部、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8家,新增“三品一标”25个。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双低”油菜保护区和果蔬优势生产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土地整治20万亩,分别在三条新型城镇化示范带沿线连片建设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
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现代种业,重点打造马铃薯、甘薯、油菜、龟鳖、湿地松等国家级现代育种基地,推进中国农谷现代种业科技园建设。推动农产品加工向精深化、功能化、品牌化发展,开发富硒、长寿食品,发展休闲、功能食品;鼓励龙头企业打造集种业、基地、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力争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增长10%。深化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推进淘宝镇、村建设,实现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全覆盖。加快建设屈家岭农耕文化园、柴湖“中国花城”、彭墩乡村大世界等,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
构建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以钱养事”机制,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农业综合服务超市,开展市场化服务,推行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依托京山超能农业装备制造产业园、屈家岭豪丰农机装备产业园,提升农机装备水平。提高荆门农用航空站综合服务能力,推广植保无人机应用。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力争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8%。加快农业综合信息平台和物联网示范工程建设,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新建、改造泵站300座,整修渠道3000公里,疏浚河道130.5公里,整治塘堰6300口,改善农田灌溉面积30万亩。
(五)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开创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按照布局紧凑、品位高端、管理精细、文化浓郁的要求,大力推进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扎实做好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力争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5%。
增强中心城区承载力。全年实施城建项目439个,完成投资483.4亿元。倾力建设漳河新区,加快金融保险中心、荆门绿色生态科技产业城核心岛会展中心、通航航管楼、飞行体验中心、爱飞客总部基地等项目建设。改善老城区环境,推进文化宫、七里铺等片区棚户区改造,进一步扩大货币化安置比例;开工建设8公里综合管廊和3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完成16个渍水严重地段整治;实施三条高速公路出入口景观提升工程、东宝山和象山综合整治工程、城市绿地扩建工程,打造城市靓丽风景线。启动罗汉山隧道、东宝山南隧道等控制性节点项目,实施白云大道改造工程,确保荆门城区绕城公路9月底前建成通车。
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落实《荆门城市管理条例》,巩固和扩大创卫工作成果。持续加强“三无”小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市貌、交通和经营秩序、环境卫生、噪音扰民等问题,构建城市管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坚决打击违建行为,强力拆除存量违建,确保新增违建为零。
构建多极多点支撑格局。在三条新型城镇化示范带全域推行PPP模式,抓好彭墩长寿食品产业园、汇源生态产业园、沙洋生态农业风情体验园等一批支撑性项目建设。按照产业“特而强”、形态“精而美”、机制“新而活”的思路,加快培育爱飞客航空小镇、屈家岭中国农谷风情小镇、柴湖花卉小镇、彭墩长寿小镇、孙桥国宝桥米小镇、官垱双低油菜小镇等一批特色小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基础设施,创建20个省级、100个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
(六)加大生态治理和保护力度,推动环境质量新提升
统筹生产生活生态,推进绿色富市、绿色兴业、绿色惠民,厚植生态文明新优势。
加强重点领域环境整治。实施“蓝天工程”,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管控,持续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完成中心城区12家采石塘口复绿工程。实施“碧水工程”,加强漳河、温峡、惠亭湖等饮用水源地保护,持续推进竹皮河、天门河、长湖流域治理,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确保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实施“净土工程”,抓好中国农谷土壤改良和修复试点项目,加强矿山环境和采空区恢复治理。
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制定全市节能减排扩容计划,扩大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范围,对13家企业清洁生产进行审核。有序推进电能替代工作。巩固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建设成果,确保通过国家验收。推动工业园区循环式、绿色化改造,加快荆门静脉产业园建设。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大力发展循环农业。
加大生态管控制度建设力度。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继续实施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制度,完善跨县(市、区)河流断面考核制度,探索实施跨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继续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强化负债表和审计结果运用。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完善市、县、镇、村四级联创机制,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
(七)创新体制机制,实现重点领域改革新突破
着力推进重大改革措施落地见效,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活力、添动力。
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再减事项、再优流程,完善“一窗受理、一章审批、一站服务、一次评估、一网运行、一门通办”运行机制。培育规范中介服务市场,建好用活中介服务超市。完善和落实监管清单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加强基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升级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检验检测等平台。整合执法资源,深入推进农业、商务、文化、城管等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成市直机关所属企业及经济实体脱钩改制。
大力推进财税和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加强税收共治,创新财源建设机制。完善政银企深度对接机制,推行主办银行制度,充分发挥政银合作基金杠杆作用,新增社会融资200亿元以上,表内贷款余额超过1000亿元。深化投融资平台改革,确保规范高效运营。做大母基金,优化子基金,推动各类基金实质性运转。推广金融服务网格化和金融服务中心模式。强化信用体系建设,积极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
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推广“沙洋模式”,确保按户连片耕种率达到75%。鼓励多种形式的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新建土地股份合作社100家。推广京山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经验,通过股份合作、直接租赁、市场运作,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推广钟祥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经验,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着力盘活“三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扎实推进供销社、国有林场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八)坚持共建共享,满足群众生活新期盼
大力实施改善民生行动计划,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打好脱贫攻坚战。按照“六个精准”和“精准扶贫、不落一人”要求,加快发展脱贫产业,大力实施健康扶贫,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投放扶贫小额信贷2亿元以上,实现77个贫困村“销号”、6.17万名贫困人口脱贫。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完善考核、评估、退出机制。
切实加强民生保障。开展“创业+”系列培训,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亿元以上,实现困难人员再就业4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万人。全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全国试点工作。鼓励发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完善农业转移人口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生活补助水平,强化城乡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兜底保障。
协调发展社会事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创建省学前教育示范区,支持荆楚理工学院转型为应用型大学,加快推进通用航空学院、健康护理学院、积分制商学院等一批特色职业学院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各类教育深度融合。扎实推进医改和分级诊疗工作,构建市、县、乡(社区)一体的紧密型医联体,启动荆门市疾控中心建设。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妇幼健康筛查免费项目,推进基本生育免费服务全覆盖。鼓励文艺精品创作,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进传媒融合发展,办好首届漳河国际冬泳节、全国U系列足球联赛和市第九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扎实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
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警务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动态化、信息化、一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荆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两个全覆盖”工程,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加强村(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提升社区标准化建设水平,大力培育社会组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落实民族政策,推进对外援建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侨联、工商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抓好保密、对台、档案、地方志、物价、移民、地震、气象、人防、老龄、机关事务、外事侨务等各项工作。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推进军民融合发展。
各位代表,在做好以上各项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将着力办好以下民生实事:
1.完成易地扶贫搬迁2000户。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19938套,基本建成8926套,分配入住4000套。
2.新增城镇就业4.5万人,组织就业培训1.6万人,促进5000人创新创业。
3.完成39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改造。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5所,乡镇及以下入园幼儿享受普惠性服务率达到90%。
4.推进中心城区公共工程建设,建成龙泉中学南校、荆门剧院、南北汽车客运站,完成市博物馆、市民中心、传媒中心、社会福利中心、“两馆两中心”主体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市科技馆。新增公共停车泊位2000个。开工建设11个小游园,完成南片区公园、双泉公园、海慧小游园、缸盖厂小游园、关坡小游园、月亮湖小游园建设。
5.关停天门河流域禁养区内养殖场,拆除长湖养殖围网、漳河水库筑坝拦汊,在100个村建成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微动力或无动力处理设施。关停或改造215台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所有黄标车,实施电厂超低排放改造。
6.完成500公里农村断头路及水毁路改造升级。新建或改造1125个农村电网配电台区。解决1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
7.建成农村幸福院暨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40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个。
8.完成182个“五化”村卫生室、6个“四化”乡镇卫生院创建工作,达标率实现100%。
9.新增全民健身路径工程100套、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00个。建设县级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提挡升级乡镇(街道)中心文化站13个。
10.拓展网格化社会管理平台功能,在所有城镇社区和136个农村试点社区推行积分制管理。新建中心城区8个警务综合服务站和4个进出城区治安卡口。
各位代表!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这些实事无论任务有多重、工作有多难、资金有多紧,我们都务求保质保量、一件不差、一丝不苟地落实好,努力让全面小康的梦想照进生活、成为现实,让发展更有“温度”、幸福更有“质感”,让全市人民感受到每年都有新变化、一年更比一年好!
四、加强和改进政府自身建设
站在发展新起点,开启崛起新征程,政府必须有新作风、新作为、新形象。我们将始终坚持“发展为先、民生为本、担当为要”,切实增强干事动力、办事能力、成事效力,努力建设敢为、善为、有为的公务员队伍,着力打造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和廉洁政府。
(一)强力治“散”,重规矩、严法治。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坚持把团结协作、和衷共济贯穿始终,自觉接受市委集中统一领导,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维护来之不易的大好发展局面。坚持把法治精神融入血脉,加强政府法治能力建设,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二)强力治“懒”,重效能、抓落实。坚持简政不减责、放权不放任,构建雷厉风行的落实链条,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坚持一环接着一环拧、一锤接着一锤敲,积小胜为大胜,积跬步至千里。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线办公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着力解决懒政、怠政、庸政等问题,确保人人高效率、事事快节奏、处处见实效。
(三)强力治“软”,重担当、争一流。大力倡导和弘扬担当文化,深入项目建设、园区建设第一线,深入信访维稳、深化改革最前沿,积极化解矛盾,着力解决问题。坚持在政策之内抢着干、政策之外探索干,以敢闯敢试的魄力创新求变。引导全市公务员敢于拉高标杆,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严肃行政问责,真正做到不尽责就追责、不作为就让位、不发展就受罚。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真正为担当者担当,给实干者实惠。
(四)强力治“浮”,重服务、暖民心。坚持下沉到群众中间,多走乡间路、多进企业门、多听百姓声。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敬畏,多干有质量、有效益的事,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多干顺民意、惠民生的事,努力让基层满意、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满意,让老百姓的荷包更鼓、心情更好、笑容更多、幸福感更强。
(五)强力治“奢”,重廉洁、扬正气。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切实抓好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国有资产监管,加强行政监察、财政和审计监督,推行重大决策和制度廉洁性评估,把行政权力落在清单上、晒在阳光下、关在笼子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各类违法违纪案件“零容忍”、严查处,让全市公务员队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各位代表,我们正处在改革与创新的伟大时代,处在转型与竞进的黄金时期,奋力崛起的号角奏响,换道超越的步伐铿锵。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发展信心、凝聚发展合力、升腾发展气场,为荆门加快实现“三大定位、三个率先”、在湖北中部崛起而努力奋斗!
附:名词解释(以在报告中出现的先后排序)
1.“三环八射”路网:“三环”,指三条围绕荆门城区的道路环线;“八射”,指月亮湖大道、白庙路、荆新线、白云大道、凤袁大道、漳河大道、泉口路西段、荆襄大道等八条放射性道路。
2.“五城同创”:指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
3.“新三板”: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继上交所、深交所之后的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主要针对中小微企业。
4.四板:指区域性股权交易所,在湖北省主要指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5.“三严三实”:指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6.“两学一做”:指学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做合格党员。
7.“一谷双核、多点支撑”:“一谷”,指全域建设中国农谷;“双核”,指屈家岭、彭墩两个核心区;多点支撑,指京山孙桥、沙洋官垱、钟祥柴湖等支撑点。
8.中国农谷“三区三中心”:指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区、生态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农耕文化旅游区,长江流域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华中地区现代种业中心、南方农业机械装备研发制造推广中心。
9.“一高三新”:指采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发展高效农业。
10.“三无”小区:指无物管、无主管部门、无人防物防的院落、楼栋。
11.农村环境治理“八大行动计划”:指农村改厕、土壤修复、农村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处理、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化肥农药减量、农村水生态环境治理。
12.“四个十”改革项目清单:指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行“三个一”(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个部门管市场、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等“十大规定动作项目清单”,全国商务综合执法试点等“十大试点项目清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多层次基金体系建设等“十大重点项目清单”,推广土地按户连片耕种“沙洋模式”、农村污水微动力或无动力处理“客店模式”等“十大推广项目清单”。
13.“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指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14.“两证整合”:指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15.“五位一体”: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
16.“四个全面”: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17.七大主导产业:指化工、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大健康、再生资源利用与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
18.“三去一降一补”:指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
19.“一心三城五组团”:指以东宝山为生态绿心,建设漳河新区绿色生态低碳新城、东宝区都市产业城、掇刀区与荆门高新区一体化发展的产业科技城,推进漳河镇、子陵镇、牌楼镇、麻城镇、团林铺镇组团发展。
20.“一带两屏四网六廊”:“一带”,指汉江生态保护带;“两屏”,指荆山、大洪山生态屏障;“四网”,指漳河水网、长湖水网、温峡水网、杨竹流域水网;“六廊”,指竹皮河—汉江生态廊道、漳河水库—总干渠—黄荡湖—汉江生态廊道、漳河水库—长湖生态廊道、温峡水库—镜月湖—柴湖镇东侧水系—汉江生态廊道、石门水库—长滩河—永隆河—运粮河生态廊道、G347国道(原S311省道)生态廊道。
21.生态环境治理“十大工程”:指大气污染治理工程、碳汇林业建设工程、江河湖库塘综合整治工程、湿地保护工程、土壤修复工程、矿山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工程、噪音污染防治工程、城市垃圾和污水综合处理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防灾减灾工程。
22.“八纵六横一环”:“八纵”,指207国道、234国道(寺沙线)、240国道(大天线)、丰乐-钟祥-文集-沙洋、张集-客店-屈家岭-永隆、襄荆高速、枣潜高速、随岳高速;“六横”,指347国道(分当线)、348国道(荆新线)、汉宜线、江山-石牌、坪坝-绿林-客店-胡集-仙居、沪蓉高速;“一环”,指荆门城区绕城公路。
23.“一带一路”:指“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24.“五个一批”工程:指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25.“三网”融合:指电信网络、有线电视网络和互联网络的相互渗透、互相兼容、并逐步整合成为统一的信息通信网络。
26.“六个一”:指实行一个产业、一个产业链招商行动计划、一张产业链招商地图、一个专业化招商专班、一个承载园区、一只基金招商引资推进机制。
27.“六个必须”:指政府性重资产建设必须聚焦工业主导产业,必须以投资建设工业厂房为主,必须以政府投融资平台为融资主体,必须争取银行中长期贷款,必须与产业龙头企业合作,必须制定重资产回购办法。
28.“三品一标”: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
29.“双随机一公开”: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30.“六个精准”:指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31.“两个全覆盖”:指安全生产监管区域全覆盖、监管企业全覆盖。
32.“两馆两中心”:指图书馆、档案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和儿童活动中心。
33.“五化”村卫生室:指产权公有化、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管理一体化的村卫生室。
34.“四化”乡镇卫生院:指建设标准化、业务规范化、管理科学化、运行信息化的乡镇卫生院。
35.“四个意识”:指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荆门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7年1月10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荆门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荆门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荆门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荆门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7年1月6日在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荆门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市上下始终坚持“投资第一、产业第一、工业第一”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中国农谷建设和柴湖振兴发展省级战略,大力推进稳增长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和重大洪涝灾害等诸多困难,全市经济保持稳中有进、提质增效的发展态势,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受宏观环境影响,虽然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保持全省前列,但预计除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完成年度计划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外,其他指标均顺利完成年度计划目标。
(一)经济运行稳中有进,主要指标较快增长。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坚持把投资和工业作为经济工作的主抓手和主战场,加强运行精准调度,促进经济稳定增长。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500亿元,增长8.5%,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3.7%、9.4%、9.3%。预计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1530亿元,增长1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2亿元,增长1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7亿元,增长14%;外贸出口97800万美元,增长11%;实际利用外资37630万美元,增长10.7%。工业经济稳中提质。狠抓实体经济帮扶解困,预计全市规模工业总产值达到3660亿元,同比增长9.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税295亿元,同比增长9%,其中利润156亿元,增长10%。投资和项目建设实现新突破。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新签约项目470个,投资总额2324.7亿元,成功引进长丰猎豹、湖南泰富重装、大连数控机床等1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73个。全面实施重大项目路线图行动计划,预计实施亿元以上项目820个,同比增加64个,完成投资1150亿元,其中新开工436个;实施省、市重点项目133个,完成投资380亿元;150万吨/年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金泉新材料新能源储能动力锂电池一期等260个亿元项目竣工。3510个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三年滚动计划,襄荆宜高铁、荆荆客专、武天荆城际铁路纳入国家规划,襄荆宜高铁可研报告编制完成、荆门段线路走向及高铁站设置方案基本确定,漳河机场改扩建工程完工,汉江荆门港沙洋港区建成开港,蒙华铁路荆门段、荆门城区绕城公路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加快建设。
(二)结构调整稳步推进,产业升级步伐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实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企业兼并重组“三大行动计划”和千亿产业培植、骨干企业成长、千亿工业园区建设“三大工程”,启动农产品加工、再生资源利用与环保等产业链垂直整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196家,新增115家。全市工业技改投资同比增长23%,金鹰能源、广源食品等22家企业实现兼并重组。再生资源利用与环保、新能源新材料、大健康、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快速增长,预计占全市产值比重达到35%,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预计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0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校企研发中心10家;慧谷科技企业孵化器、九派通众创空间成功创建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现代农业稳步推进。全力开展农业抗灾救灾,确保大灾之年农业能增效、农民能增收。屈家岭现代种业科技园、彭墩智慧农业示范园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柴湖“中国花城”初具雏形。“一高三新”推广面积达到220万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到2.2万个,农业规模经营比重达到42.8%,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到77%,预计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3.6︰1。服务业发展提速。出台《中心城区物流园和专业市场布局规划》《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预计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4.1%,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新增3A以上物流企业5家,省重点物流企业3家;建成电子商务进农村服务站点1140家,村级覆盖率82%。传化荆门公路港开工建设,万达广场、白云广场、银泰城等重大商贸项目开业运营。实施太子森林小镇、万紫千红植物园等重点旅游项目,全年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48亿元,同比增长14.6%。
(三)城市建设全面提速,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大力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出台首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我市入选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预计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55.6%、33.5%。城市能级明显提升。漳河新区骨架逐步拉开,双喜大道、荆山大道、尉迟恭路等控制性工程取得重大突破,荆门剧院、荆门传媒中心、市博物馆新馆、龙泉中学南校等一批公共服务工程开工建设,爱飞客航空小镇机场核心区基本建成,漳河镇入选首批中国特色小镇。老城区改造步伐加快,完成象山大道及城区三条高速公路出入口沿线综合整治,实施农贸市场、背街小巷、“三无”小区等改造攻坚行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取得阶段性成效。京山、沙洋、钟祥城市新区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示范带稳步推进。编制完成荆钟、荆京、荆沙三条城镇带总体规划,策划项目226个、总投资1287亿元,实施汉江荆门港石牌港区、今日百花大世界、百里生态画廊等一批支撑性项目。城乡环境持续改善。启动海绵城市、综合管廊和绿色生态科技产业城核心岛项目建设。大力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强力整改突出环境问题,完成“绿满荆门”造林16.38万亩,PM10、PM2.5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5.7%、22.9%。扎实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建设,丁家冲村等18个村庄被命名为全省第五批“宜居村庄”,省级“宜居村庄”达到66个。
(四)改革开放纵深推进,发展活力有效增强。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和10大行动计划及配套实施方案,“三去一降一补”初见成效。严控磷化、煤炭等行业新增过剩产能,关闭煤矿6家,压减产能33万吨;实施“房票”制度、货币化安置等住房制度改革,预计消化库存商品房360万平方米;实行“一停三降一补贴”,累计为企业减负17.8亿元;开展产业竞争力、交通物流、城市能级和品位等八大补短板行动。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组建市级行政审批局,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54项,市级行政审批零收费率达到93%;全面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新增市场主体2.53万户;统筹推进商务、农业、文化、城市管理等综合执法改革。农谷投资有限公司、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现重组。着力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市场准入清理、重资产建设等促进民间投资“六大专项行动”,开工建设重资产项目33个,完成建筑面积160.84万平方米;落地实施竹皮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26个PPP项目,11个项目入选国家和省财政部门PPP项目。市级基金达到16支,总规模180亿元;博士隆科技“新三板”挂牌上市,新增四板挂牌企业199家;发行债券6只,规模57亿元。着力推动开放平台建设。海关荆门办事处恢复运行,中兴农谷公用型保税仓库建成运营,启动荆门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
(五)民生保障持续加大,社会建设成效明显。民生投入持续增强,教育、社保等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提高到81%,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脱贫攻坚成效明显,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完成1358户3818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75个贫困村脱贫“销号”,6.03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就业稳步增加,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分别达到29000元、15970元,增长8.5%;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2%左右。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启动长期护理保险改革试点,城乡居民综合参保率达到94.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9.8%,中心城区和县市区城市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530元/月、440元/月,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3510元/年、7020元/年;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3461套、基本建成7008套、分配入住4922套,改造农村危房2879户。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稳步发展,成功组建荆门职业学院,完成42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启动分级诊疗工作,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公共卫生服务设施提档升级加快推进;成功举办荆门国际马拉松赛、2016荆门爱飞客飞行大会、第十二届中国(荆门)菊花展等大型文化体育活动。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仍然较大,主要指标增速总体趋缓,民间投资增速下滑,外贸出口形势严峻,传统支柱产业增长动力不足;实体经济面临困难较多,企业综合成本仍然较高,工业生产者价格持续低迷,资金、劳动力等要素配置效率不高,行业和企业分化明显;生态资源环境约束加大,污染防治和绿色发展任务艰巨;居民收入持续增收面临较大压力,改善民生的公共财政支出压力增大。对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解决。
二、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措施建议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新一届政府工作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年经济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生态立市、产业强市、资本兴市、创新活市的路径,深入实施中国农谷和柴湖振兴省级战略,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抓好改革创新、产业升级、项目投资、民生改善,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千方百计快增长,为实现“湖北中部崛起”和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建议2017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左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外贸出口总额增长9%,实际利用外资增长8%,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5%以内,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全员劳动生产率10万元/人,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35%,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1.8%,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4%,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5%,脱贫人口6.17万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生产总值用水量、二氧化碳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氨氮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率完成省定目标。
为实现2017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以“1+10+N”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统领,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一是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十大行动计划”和补齐发展短板“八大行动方案”落地实施。引导鼓励企业兼并重组,积极稳妥化解传统磷化、粮油初加工等行业过剩产能。积极推进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和抑制房地产泡沫,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认真落实“一停三降一补贴”政策,在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上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减轻企业负担。二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村土地制度、产权制度、经营制度等改革,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农村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力度,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大力推广“沙洋模式”,力争按户连片耕种率达到75%。三是更大力度推进简政放权。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信息化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健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加快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建立完善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清理规范中介机构服务,大力培育中介服务市场。深入推进“园办一体化”管理体制和城市管理等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巩固扩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四是大力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化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专项行动,力争民间投资占全市投资比重达到75%以上。推动政银企深度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大力推广PPP模式,力争落地实施PPP项目30个以上。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力争新增“新三板”10家、四板挂牌企业200家,申报发行企业债券40亿元,直接融资占全社会融资比重达到30%。五是统筹推进其他领域改革。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成市直机关所属企业及经济实体脱钩改制,大力推进去行政化和股权多元化。加快建立完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强通关平台、服务机制、对接通道等建设。深入推进财税体制、社会信用体系、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改革。
(二)大力推进投资项目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坚持把投资作为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增强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后劲,力争全年投资突破1800亿元。一是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创新招商方式,统筹招商资源,推行产业链招商、重资产招商、委托招商、盘活存量招商、依托基金公司招商。继续聚焦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项目招商,主动对接东北、长三角等地区产业转移,千方百计引进一批产业层级高、投资规模大和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坚持重落地、重投产,健全项目评估落地、招商引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招商项目跟踪服务和督办考核,切实提高项目的履约率、落地率和资金到位率。力争全年实际利用外资突破4亿美元,新签约项目480个以上。二是着力扩大有效投资。继续加大灾后恢复重建、重大水利交通、重大公共工程、生态环境治理等薄弱环节投资力度。加快项目前期,强化重大项目前期推进路线图管理,落实项目责任主体,统筹图纸编制审查、土地预审、招投标等要件办理流程,狠抓“十三五”滚动计划、中央和省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项目快开工建设。加强项目争取,围绕长江和汉江经济带、“四新”经济、扶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加强项目谋划争取,千方百计争取更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快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领导包联、秘书服务、集中开工、竞赛拉练、通报晾晒等推进机制,突出抓好280万吨/重油催化裂化装置、泊鹭通用航空制造产业园等146个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力争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380个、竣工投产280个。加快推进襄荆宜高铁、荆荆客专、军民合用冷水机场改扩建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力争襄荆宜高铁尽快开工建设。
(三)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经济质量效益。一是加快推进制造业优化升级。以石化、磷化、建材等传统产业为重点,实施“百企技改”工程,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力争完成技改投资400亿元以上。以通用航空、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为重点,加强政策资金支持和创新合作平台建设,突破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重资产建设,引导产业集中、集聚发展,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群,新开工建设重资产600万平方米以上。全面推动七大产业链垂直整合,打造“特色产业链+产业互联网+基金”的产业平台型总部经济集聚区和示范区。二是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以“三区三中心”为重点,加快屈家岭生态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彭墩长寿食品产业园区、柴湖花卉产业园等重大支撑项目建设。积极推广高效种养模式,新建高标准农田29.9万亩,新增高效种养面积20万亩。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休闲观光农业,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是加快推进服务业提速发展。优化服务业重点产业布局,以商贸物流、通用航空、文化体育旅游、健康养老等服务业为重点,加快推进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现代服务业示范园区建设,实施中国农谷会展中心、通用航空文化创意示范区、全民健身中心等77个重点服务项目,办好油菜花旅游节、国际马拉松赛、爱飞客飞行大会等重点品牌活动,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增长9.5%以上。
(四)大力推进城市能级提升,统筹城乡一体发展。一是加快新城新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坚持产城融合,创新新区建设运营机制和投融资体制,加强骨干路网、综合管廊、公共服务工程等基础设施配套,加快推进金融保险中心、绿色生态科技产业城以及通航产业项目建设。启动白云大道改造、东宝山和象山综合整治,推进文化宫片区等棚户区改造,加快城市停车场和城市排水防涝能力“补短板”建设,建成荆门城区绕城公路、中心城区汽车客运站。支持各县(市)城市新区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二是加快新型城镇化示范带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全面启动三条新型城镇化示范带建设,推进江山至石牌公路改造等125重点项目实施,完成“整镇推进”试点规划和产业发展、镇村布局、美丽乡村等专项规划,加快孙桥、石牌等7个“整镇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示范镇建设,着力打造漳河爱飞客小镇、柴湖花卉小镇、彭墩长寿小镇等特色小镇,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庄20个。三是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健全城管执法管理网络,推进智慧城管、智能交通等服务。加强出店经营、马路市场、背街小巷等专项整治,强力推进控违拆违。
(五)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坚持生态立市,深入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市建设,推动绿色发展。一是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实施能源消耗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严格落实节能减排降碳目标责任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推动节能减排,积极开展碳排放、排污权、节能量等交易试点,建立完善以资源产出率为核心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重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改革、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等重点改革。二是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完成格林美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任务,深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建设,抓好磷石膏、农作物秸秆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组织化工循环产业园等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延伸石化产业链条。加快推进荆门静脉产业园建设,组织实施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等30重点循环经济项目。三是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道路和建设工地扬尘管理,开展石膏、石灰石、采石行业整治。加强漳河、汉江等重点水域生态修复和保护,加大竹皮河、长湖、天门河等流域水污染治理力度,在100个村建成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微动力或无动力处理设施。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工作试点示范,抓好土壤修复产业园建设。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
(六)大力推进社会民生建设,促进发展成果共享。坚持民生优先,重点推进247个民生改善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实施,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打好扶贫攻坚战。启动全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继续实施好电商扶贫、乡村旅游扶贫等特色产业扶贫项目,完成易地扶贫搬迁2000户,实现77个贫困村脱贫“销号”、61690名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二是促进就业稳定增长。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开展重点人群免费职业培训行动,做好化解产能过剩、企业兼并重组等就业服务工作,进一步抓好农民工返乡创业、重点项目帮扶就业、城镇新增市民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三是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全国试点工作,全面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管,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推进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争棚改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0%,新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9938套、基本建成8926套、分配入住4000套。四是提高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水平。推进教育协调发展,继续实施“全面改薄”工程,完成39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重点加强荆门职业学院建设。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开展“互联网+远程医疗”分级诊疗模式试点。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两馆两中心”、博物馆新馆等公共文体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建设。
各位代表,2017年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作为,勇于担当,为加快实现“三大定位、三个率先”和在湖北中部崛起做出积极贡献!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荆门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7年1月8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蔡明虎
大会主席团: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荆门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6年,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投资第一、产业第一、工业第一”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中国农谷建设、柴湖振兴发展省级战略,大力推进稳增长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和重大洪涝灾害等诸多困难,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稳中趋优,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500亿元(预计数,下同),增长8.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1530亿元,增长1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2亿元,增长1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7亿元,增长14%;出口总额97800万美元,增长11%;实际利用外资37630万美元,增长10.7%;城镇新增就业人员4.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29000元、15970元,均增长8.5%;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除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等指标外,其他指标均完成年度计划目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产业结构不优,实体经济面临困难较多,生态资源环境制约加剧,居民收入持续增收面临较大压力等等。对此,市人民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指导思想明确,主要计划预期目标符合我市实际,提出的工作措施积极可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荆门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荆门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同意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措施,为更好地完成2017年计划目标,提出以下建议: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国农谷建设、柴湖振兴发展省级战略,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资本兴市、创新活市,拓展发展空间,转换发展动能,厚植发展优势,全面提升经济综合竞争力。要大力推进制造业优化升级,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突破性发展现代服务业,努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要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项目的履约率、落地率和资金到位率,抓好“十三五”滚动计划、中央和省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襄荆宜高铁等重大项目尽快开工建设。要以“三去一降一补”为重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全面提升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加快新城、新区建设,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要努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把更多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荆门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的决议
(2017年1月10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荆门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7年市级预算草案,同意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荆门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荆门市2017年市级预算;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2017年预算。
关于荆门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荆门市财政局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荆门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上下牢牢把握新常态下发展的主动权,切实打好扩大投资关键之战、城市建设攻坚之战、抗灾救灾决胜之战,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经济社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2016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181亿元,为预算的102.8%,比上年增长1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91.7亿元,为预算的101.8%,增长14%。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88亿元,为预算的104.1%,可比增长10.7%(剔除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下面重点报告2016年市本级四本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86100万元,为预算(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的调整预算,下同)的116.5%,可比增长17.3%(主要是市区财政体制调整和营改增政策性调整因素影响,下同)。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13827万元,为预算的122.5%,可比增长18.9%;非税收入完成72273万元,为预算的108%,增长32.6%。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82173万元,为预算的97.3%,可比增长20.8%(剔除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提前告知具有专项用途的转移支付收入和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安排的支出,下同)。
3.平衡情况:收入总计预计743071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6100万元,转移性收入55697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373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3632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35625万元,上年结余22459万元,调入资金859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241万元);支出总计预计743071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2173万元,转移性支出35029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336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57507万元,债券转贷支出6942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603万元(按预算法要求当年超收收入转入)。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32468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37393万元,为预算的100.5%,下降16.8%(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所致);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8486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4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预计完成32468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273431万元,为预算的102.8%,可比下降5.9%(剔除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下同);政府债券转贷支出5125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1903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70万元(国有独资企业上交利润939万元,国有参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731万元),为预算的80.2%,增长33.8%;上年结余23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903万元,为预算的83.5%,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90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705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0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321588万元。其中:(1)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7173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859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39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868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86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633万元),为预算的107.4%,增长5.4%;(2)上级补助收入284万元;(3)上年结余184131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预计完成147707万元。其中:(1)当年社保基金支出127841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637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60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710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74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021万元),为预算的109.2%,增长10.4%;(2)上解上级支出3092万元;(3)补助下级支出16774万元。
3.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32158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147707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73881万元(当年结余-1025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8130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3287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4328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结余1076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结余5661万元。
市本级财政决算办理完毕后,上述数字还会有些变动,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围绕完成2016年财政预算,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和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的形势,全市财税部门协作配合、主动作为,深入推进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分析研判,及时解决收入征管中的问题。国税部门扎实推进“营改增”改革,制定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推进与地税部门的信息共享、资质互认、征管互助,提高征管效能和服务水平。地税部门深化税务稽查改革,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和案源管理制度,依法加大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和清欠力度,防止税收流失。财政部门加强财源建设,完善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建立非税收入台账,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确保收入应收(缴)尽收(缴)。在全省率先出台税收共治实施办法,整合信息资源,建立工作例会、督办考核等工作机制,初步形成税收共治大格局,提高收入征管质效。
(二)发挥财政职能,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出台进一步减轻税费负担降低企业成本、企业兼并重组、制造业转型升级、战略型新兴产业三年倍增、房地产去库存行动计划等11项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修订完善总部经济扶持政策,吸引总部企业落户。全年争取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163亿元,比上年增加15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1亿元,比上年增加19亿元,有效缓解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压力;争取财政调度资金20亿元,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帮助265家企业解决了流动资金困难。积极争取各类融资资金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发展,支持“两大省级战略”“三区三中心”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整合统筹资金8亿元支持防汛抗灾和灾后重建。积极落实民生提标扩面政策,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81%,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
(三)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将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财政预算纳入市级预算审查范围,实现了政府预算人大审查全覆盖。创新金融服务模式,稳步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继续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融资增信等方式,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创新农业公共服务机制,加快现代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综合财务管理改革,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强力推进PPP模式,全市策划入库项目196个,总投资2100亿元,落地项目20个,入选中央和省级PPP示范项目18个。积极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加快推进产业母基金升级改造,市级设立了20亿元的蓝源产业发展母基金,全市设立了股权引导、政银合作、城市发展等基金38支,总规模220亿元。稳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营体制改革,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经营性资产分别整合分步划入市城投公司和交投公司,实现集中管理、统一运营,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2016年全市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376个,执行金额8.1亿元,节约资金8311万元。
(四)加强财政监管,不断规范财经秩序。强化财政日常监管,深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清单式和台账管理,实行常态评审、动态监控,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完善投资评审工作机制,全市政府采购总额27亿元,同比增长17%,资金节约率10.2%;完成政府投资评审项目1990个,评审总额164亿元,平均审减率12.7%。完善财政大监督机制,组织专班对市直45家单位年度预算编制与执行、会计法执行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了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等五大类42个方面的问题。持续开展公务消费、银行账户等财经管理专项检查,对财务报销违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对全市310家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查处各类违规问题资金5084万元,对问题单位督促整改。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融资管理,成立政府投资项目投融资监督管理机构,出台了《荆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和操作规程,加强融资监管,进一步防范融资风险。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除涉密单位外,全市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面达到100%。
虽然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受经济下行影响,财政收入增收难度大,收入质量有待提高,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收支矛盾突出;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财政管理和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7年预算草案
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创新预算管理体制机制,加快现代财政制度体系建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政策性支出和重大改革支出;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建成江汉平原中心城市、湖北新兴增长极、全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奠定坚实的财力基础。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7年预算草案如下:
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192亿元,增长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亿元,增长1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9亿元,可比增长5.6%。
下面重点报告市本级四本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206500万元,增长11%。其中:税收收入139300万元,增长22.4%;非税收入67200万元,下降7%。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344372万元,可比增长13.7%。
3.平衡情况。收入总计61660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6500万元,转移性收入41010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5029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66752万元,调入资金18324万元)。支出总计61660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4372万元,转移性支出27223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3552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36708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1230万元,下降4.5%,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3123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27230万元,可比下降9%;调出资金4000万元,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22万元(国有独资企业上交利润42万元,国有参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680万元),下降56.8%(主要是国有独资企业上年上交一次性收入抬高了收入基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22万元,下降62.1%,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40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482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325909万元。其中:(1)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7943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818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12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168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14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799万元),增长0.6%;(2)上级补助收入14085万元;(2)上年结余173881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159088万元(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目前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尚未明确,暂未编入)。其中:(1)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9008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585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87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826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78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221万元),增长8.7%;(2)上解上级支出3306万元;(3)补助下级支出16774万元。
3.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32590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159088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66821万元(当年结余-706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6763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3411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4670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结余1212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结余6239万元。
三、完成2017年预算工作的主要措施
综合分析当前财政经济形势,财政收入由中高速增长转向中低速增长将成为新常态,各项刚性增支因素多,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很大。为此,全市上下一定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扎实工作,确保完成2017年财政预算。
(一)加强收支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坚持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集聚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求。狠抓财源建设。分地区、分行业、分企业完善税源数据库,建立税源台账和重点税源企业清单,集聚政策和资金要素,向重点税源企业倾斜,培植壮大骨干税源;强力推进总部经济和乡镇财源建设,力争2017年全市总部企业新增10家,纳税额较上年增长50%以上,乡镇财政总收入较上年增长15%以上。加强收入征管。坚持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收入调度,强力推进税收共治,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效。优化支出结构。贯彻落实有保有压的财政支出政策,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数量及额度,硬化预算约束,压减一般性支出,减少一般性专项,在保干部个人待遇、保基本民生、保抗灾救灾及应急支出的同时,全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键性基础性领域改革以及重大项目建设。
(二)落实财政政策,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推进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十大行动计划”,建立完善重大改革发展、招商引资、创新创业、“一停三降一补贴”等政策落地机制,通过预算安排、向上争取、统筹整合等形式,积极多方筹措资金确保政策落地。支持产业基金做大做实,建立多层次的基金投资体系,推进特色产业链整合,创新“特色产业链+产业互联网+基金”的投资模式。完善财政风险补偿金制度,深入推进政银合作、政银保合作,缓解企业融资困难。围绕实施“两大省级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精致城市,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现代农业、农业科技创新、“三区三中心”、“两化”建设和城市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大力实施改善民生行动计划,将财力向民生倾斜,落实好精准扶贫、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各项民生政策。
(三)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深入推进PPP模式改革,拓展范围,创新机制,加强项目推介和督办,力争2017年全市落地PPP项目不少于30个,每个县(市、区)落地项目不少于5个,投资总规模达到150亿元以上。全面推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和清单式管理,建好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实行项目常年评审,滚动管理。结合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政府购买服务逐步拓展到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领域,将在荆门投资的企业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扩面提质”工程,市级将50万元以上项目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将事关社会民生、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纳入到财政重点评价范围,积极探索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
(四)强化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政府性债务及投融资项目资金监管工作机制,规范融资程序,优化融资结构,严格控制融资成本,建立偿债准备金,有效防范债务风险;设立监管台账,加强部门配合,强化对融资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融资资金使用效益。组织开展精准扶贫、灾后重建、节能减排、社会保障、减税降费等政策资金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将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清单式管理与财政大监督有机结合,实行常态化、动态化监管,提高监督质效。加强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监督,建立财经纪律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对财政资金和单位财务管理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是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财税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办法》,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坚定信心、凝聚合力,为荆门加快实现“三大定位、三个率先”、在湖北中部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荆门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7年1月8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姚君林
大会主席团: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荆门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市人民政府报告的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81亿元(预计数,下同),为预算的102.8%,比上年增长11%。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1.7亿元,为预算的101.8%,增长14%。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8亿元,为预算的104.1%,可比增长10.7%。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总收入完成743071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6100万元,为预算的116.5%,可比增长17.3%。总支出743071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2173万元,为预算的97.3%,可比增长20.8%。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总收入完成32468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37393万元,为预算的100.5%,下降16.8%。总支出32468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273431万元,为预算的102.8%,可比下降5.9%。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三)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总收入完成1903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70万元,为预算的80.2%,增长33.8%。总支出1903万元,为预算的83.5%。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四)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总收入完成321588万元,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7173万元,为预算的107.4%,增长5.4%。总支出147707万元,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7841万元,为预算的109.2%,增长10.4%。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73881万元。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16年,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强化措施,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是,也要看到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收难度大,收入质量有待提高,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收支矛盾突出;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财政管理和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等。对此,市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关于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市级预算草案
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192亿元,增长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亿元,增长1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9亿元,可比增长5.6%。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总收入61660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6500万元,增长11%。总支出61660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4372万元,可比增长13.7%。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总收入131230万元,下降4.5%。总支出13123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7230万元,可比下降9%;调出资金4000万元,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三)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总收入722万元,下降56.8%。总支出722万元,下降62.1%。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四)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总收入325909万元,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7943万元,增长0.6%。总支出159088万元,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9008万元,增长8.7%。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66821万元。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17年预算安排符合预算法的要求,做到了统筹兼顾、确保重点、量入为出,预算草案切实可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荆门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市级预算草案,并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2017年预算草案。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同意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措施,为更好地完成2017年市级预算,提出以下建议:要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财税职能作用,培植壮大财源,为换道超越提供财力支撑。要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支出、政策性支出和重大改革性支出。要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确保全年收支平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月10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永佩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依靠全体代表,围绕中心,依法履职,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荆门市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服务全市大局为主题,以民主法治建设为主线,以保障民生为主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实现“三大定位、三个率先”目标,推动荆门在湖北中部崛起而努力奋斗!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7年1月7日在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b365官网常委会副主任吴永佩
各位代表:
我受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五年工作的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我市适应新常态、应对新挑战、在跨越发展中砥砺奋进的五年,也是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取得重要成效的五年。五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依靠全体代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围绕中心,依法履职,较好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推动荆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蹄疾步稳,积极开展立法工作
我市获批从2016年1月1日起行使地方立法权,这在荆门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常委会抓住历史机遇,主动作为,实现了立法工作良好开局。
突出立法能力建设。成立了立法工作机构,选优配强立法人员,抓好建章立制和业务培训,先后选派8批30多人次参加全国和全省立法工作培训、到省人大机关跟班学习。组建立法咨询专家库,聘请武汉大学等高校权威法学专家担任立法顾问,成立荆楚理工学院地方立法研究所,为我市地方立法提供了有力智力支持。
精心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去年,常委会及时回应社会期盼,将城市管理立法作为立法重点,先行先试,审议通过《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从2017年2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市首部由常委会制定的法规,为解决城市规划实施、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道路交通、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供了法律遵循。为发挥立法在建设生态荆门中的引领推动作用,常委会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去年对《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条例草案就我市生态环境规划、生态经济文化、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促进和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了规范。
坚持科学民主立法。一是科学制定立法规划。通过征集立法建议项目,认真调研论证,编制了《2017—2021年立法规划(草案)》,确定了15件立法项目。二是健全法规审议机制。坚持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和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相结合、常委会集中审议的立法程序,实行常委会会议两审三通过,保证审议时间和质量。三是坚持开门立法。建立13个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在全省率先探索委托第三方论证法规草案和征求意见研究报告制度。通过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评估会,在媒体公开法规草案,广泛征求人大代表、相关部门、专家学者以及社会的意见建议,提升了立法质量。
二、坚持同频共振,扎实开展监督工作
五年来,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聚焦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共听取审议工作报告52项,开展执法检查16项、专题调研和视察50项,组织专题询问5次,交办审议意见62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体现人大担当,彰显人大作为。
着力服务大局和推动经济发展。常委会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专题视察了农谷核心区建设、柴湖振兴发展情况以及荆门高新区、东宝工业园、化工循环产业园项目建设、漳河新区规划与建设、城建重点项目建设、长丰猎豹汽车产业园、爱飞客镇建设等情况,大力推动“两大省级战略”实施、工业园区和重点项目建设。听取审议了“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等工作报告,开展了专利法、税收征管法、招标投标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常委会抓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这个“牛鼻子”,持续跟踪监督。连续3年开展走访企业和企业家代表活动,先后对150多家大中型企业和近300名厂长经理、私营业主开展走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广泛调查经济发展环境中的突出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转交市政府研究处理。市政府高度重视,出台相关惠企政策,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专项整治,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常委会还听取审议畜牧业和现代渔业发展、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森林防火、土地整治情况等工作报告,推动政府采取措施,加快现代农业发展。
着力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每年听取审议财政决算、预算执行及审计工作报告,依法审查批准市本级财政决算,要求切实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的编制与衔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资金监管,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修订完善《荆门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监督办法》,注重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支持政府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深入学习贯彻预算法,在全省市州率先建立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库,举办全市人大预算审查培训班,提升了预算审查能力。2014年,探索对市教育局等7个单位的部门预算进行重点审查;2015年,探索对市水务局等5个单位的决算进行重点审查,增强了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督促政府部门维护预算的刚性约束和规范管理。2016年,将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纳入预算审查监督范围,听取审议“两区”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我市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实现了全覆盖。
着力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常委会始终把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听取审议了精准扶贫、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等工作报告,对关系民生的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职业教育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旅游法开展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推动解决了一批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结合专题视察和调研,就城管体制改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学校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文物保护等工作,提出了大量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坚持人大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持续开展“荆门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活动,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民族工作。
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常委会听取审议了法院执行工作、反渎职侵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等工作报告,强调要深化司法改革,强化司法为民,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设服务型、创新型司法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这些意见,把工作实效体现到依法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对市政府报送的3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维护了法制统一。建立健全人大信访受理和督办机制,积极推行阳光信访,受理群众来信750件,接待群众来访1500余人次,督办重点信访件66件,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着力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常委会积极探索适应人大工作要求、体现人大特点、发挥人大优势的新方式,使人大监督更富实效。一是深化工作评议。连续5年对市政府25个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基本实现了评议全覆盖。在评议中,重点围绕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推进重点工作、执行人大决议决定等情况,综合运用视察、调查、审议等多种监督方式,加强对被评部门的全方位监督,推动解决了一批社会较为关注的问题。二是探索开展专题询问。围绕社会养老保险、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住房公积金管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等议题,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专题询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探索专题询问常态化机制,努力改进各环节组织工作,充分发挥专题询问的促进性作用。三是持续开展专项跟踪监督。漳河是荆门人民的“母亲河”,保护好漳河水源是人大义不容辞的职责。常委会多次专题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漳河水源保护情况的报告,每季度组织代表深入库区明查暗访,约见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通过持续跟踪监督,市政府采取强力措施,出台漳河水库“三圈”范围保护规划,建立考核问责机制,拆除72处筑坝拦汊、600多个养殖网箱,修复1000多亩湿地,沿漳河库区流域12个乡镇全部开建了污水处理设施,漳河水库成功纳入国家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并成为国家湿地公园。四是组织代表旁听庭审。五年来,共组织代表110人次参加旁听法院对重大案件的审理。凡是代表听审的案件,没有上诉、抗诉和改判问题。我市的这一做法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三、坚持依法依规,认真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选举工作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五年来,常委会就中国农谷建设、“十三五”规划纲要、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七五”普法、市级预算调整、审计问题整改等18项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为推动改革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改善我市生态环境,去年4月,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荆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5-2025年)》的决议,强调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各个方面,把荆门建成空间布局合理、经济生态高效、城乡环境宜居、资源节约利用、绿色生活普及、生态制度健全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此外,常委会就有关融资议案作出决议18项,支持政府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融资力度,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步伐。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在“一府两院”提交任命议案后,认真做好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民主表决、任职承诺公示等工作,不断提高人事任免质量。先后组织59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切实增强被
选举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和公仆意识。五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16人次,接受辞职28人次,保证了市级国家机关有序运转。
依法有序推进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去年是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之年。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全市顺利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5205名,其中,市人大代表363名、县级人大代表1238名、乡镇人大代表3604名,各县市区、乡镇人大召开了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完成了各项法定任务。
四、坚持主体地位,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五年来,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代表工作,积极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全市各级代表积极投身改革发展主战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为人民发声,替群众代言,为推动荆门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创新代表“双联”工作。不断探索完善常委会同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机制,在全省市州率先制定出台市人大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述职办法、市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等办法。坚持每年集中走访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联系5名代表,每年联系不少于2次。坚持主任会议成员和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每人联系1个代表小组。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会议和工作的参与。五年来,共邀请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400余人次,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工作780余人次。对300多名市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培训,先后组织180余人次省、市人大代表赴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参加学习,提升了代表履职能力。开通荆门人大官方微信,定期为代表寄送学习资料,为代表履职创造了良好条件。
扎实开展代表活动。按照“七有”标准,在全市共组建239个代表小组,注重发挥“代表之家”的载体平台作用。五年来,各代表小组围绕漳河水源保护、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等重要问题,组织代表集中调研和视察,撰写调研报告180多篇,提出了一批高质量的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市人大代表龙泉小组针对罗汉山采石场盗采、塘口复绿问题,连续五年跟进监督。截至目前,29家采石场全部关闭,复绿面积达1800多亩。市人大代表泉口小组针对寨子山采石场粉尘、噪音污染问题,反复到寨子山明察暗访,督促环保部门有效缓解了生产扬尘和噪音污染问题。去年,常委会深入开展了“千名人大代表进千企”主题活动。组织全市50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深入1100多个企业开展调研,推动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融资需求、用工用地、税费负担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取得了较好效果。指导各地深入开展代表主题活动。京山县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沙洋县人大代表开展“三创三比”、钟祥市人大代表接访选民、东宝区人大代表开展“五个一”活动、掇刀区人大组织代表进机关活动。这些亮点工作,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肯定。
提高议案建议督办实效。五年来,共督办代表议案1件、建议696件,督办代表重点建议57件。注重创新督办方式,坚持对口督办、现场督办、重点督办、跟踪督办,建立建议办理结果第三方评估机制,实行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度复核,开展优秀代表建议评选表彰;对重点建议由副市长领办、常委会副主任领衔督办,举办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报告会,对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代表建议办理质量逐年提升。代表提出的“关于搬迁白云大道中心客运站和万里客运站的议案”正在扎实有序办理,关于加强漳河水源保护、缓解荆门城区交通拥堵、优化公共交通线路、老旧小区安装路灯、强化乡村医务室建设等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建议已得到较好落实。
五、坚持从严从实,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常委会坚持把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四个自信”“四个意识”。以钉钉子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动常委会及机关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努力打造政治上清醒坚定、工作上勇于担当、业务上精通熟练、作风上廉洁奉公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了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市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办法等26项具体制度,形成了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多方面、多层次的制度体系。结合常委会重点审议议题,坚持举办法制讲座,常委会会前学法形成常态。出台关于加强会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通报常委会组成人员缺席会议情况,常委会会议到会率和会议审议质量逐步提升。
全面加强机关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带着感情和责任,认真做好驻村精准扶贫工作。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切实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扎实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不断加强服务“三会”、人大工作研究、新闻宣传、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加大机关干部学习培训、培养选拔、交流轮岗力度,机关上下形成了心齐、气顺、劲足的局面,人大机关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其他国家机关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与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仍有不相适应的方面。主要是:地方立法正处于起步阶段,立法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人大监督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代表的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回顾和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体会:一是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坚持和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要求,坚持以民主法治建设为根本任务,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穿依法履职全过程,把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二是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大局中谋划,善于抓住党委重大决策、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破解难题、开拓进取、力求实效。三是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大工作的根基在人民,发挥作用的力量在人民,依法履职的归宿在人民,必须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维护人民利益,体现人民意愿。四是必须坚持宪法法律至上。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保障宪法法律正确实施,着力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五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人大工作只有在实践中不断研究新问题、探索新路径,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才能使人大工作跟上时代发展步伐。这些经验和体会,弥足珍贵,我们要长期坚持,并不断丰富发展。
今后工作的建议
各位代表,市第八次党代会描绘了今后五年荆门发展的宏伟蓝图,吹响了实现荆门在湖北中部崛起的号角。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负重托,接续奋进,在市委的领导下,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市委中心工作为向,以人民群众利益为上,以履职能力建设为要,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未来五年,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依然是人大工作的主要任务。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贯彻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在全市工作大局中有作为、在全省人大系统中有地位”的目标要求,补齐短板,聚焦重点,精准发力,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实效性建设。要严格执行立法法,着力推进地方立法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走精细化立法的路子,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完善法规调研、起草、论证、审议、表决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要严格执行监督法,完善人大监督机制和监督程序,加大监督力度。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坚持锲而不舍跟踪监督,做到年度监督与平时持续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实效;坚持依法监督和探索创新相结合,不断拓展监督工作新路径。紧紧围绕生态立市、产业强市、资本兴市、创新活市、依法治市、城市转型、改善民生等关系全局的工作加强监督,不断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树立人大权威。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着力推进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推动政府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探索提交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清单制度,完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机制,切实加强对政府融资项目、城市总体规划等决议决定的检查督办。要深入贯彻执行代表法,完善代表工作制度,着力改进代表工作,使代表工作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适应“互联网﹢”新形势,推进人大信息化建设,搭建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QQ平台,畅通代表履职渠道。坚持每年年中走访代表制度,深入开展代表主题活动,完善代表小组活动机制,改进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方式,推动代表述职评议、代表接访选民、代表“走基层、进部门”常态化,开展代表约见地方国家机关负责人等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进一步健全人大工作程序和制度,强化制度执行,使人大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努力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有为有位有威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2017年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建议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深入开展立法调研,继续审议《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条例(草案)》,力争今年6月底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拟将《荆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荆门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纳入今年立法计划。探索实行对法规重要条款单项表决机制,提高法规草案审议质量和效率。健全向下级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社会征询立法意见制度,让地方立法更接地气。二是加强监督工作。拟听取审议2017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采取上下联动方式,就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开展执法检查。完善监督工作机制,综合运用专题调研、满意度测评、明查暗访等监督方式方法。将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与专题询问有机结合起来,改进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的方式,完善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工作对接机制,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审议意见督办机制,召开专题会议“面对面”交办审议意见,听取审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促进审议意见办理落地生根。探索建立第三方参与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发挥咨询专家库等第三方参与人大监督的优势和作用。三是加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认真研究修订《b365官网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办法》,适时就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民生工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和调整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依法任命新一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四是加强代表工作。指导各地抓紧组建代表活动小组,推进“代表之家”规范化建设。切实抓好新一届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和履职考核工作。加大议案建议督办力度,坚持常委会副主任牵头督办重点建议,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提高代表建议的落实率。深化代表“双联”工作,加强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建设,建立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交办常态化机制。组织代表参加“法院开放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五是加强自身建设。对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以能力提升为基础,抓好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以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加强人大机关思想、作风、能力建设,努力实现新一届人大工作的良好开局。
各位代表!责任重于泰山,使命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实现“三大定位、三个率先”目标、推动荆门在湖北中部崛起而努力奋斗!
附:相关名词解释
【阳光信访】覆盖全省各地各单位的信访工作信息化平台,统一流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书信、走访、网上信访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统一规范登记、受理、转送、交办、办理、复查、复核、督查督办、考核通报等信访业务各个环节,实现信访事项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
【双联】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七有标准】代表小组建设要有固定场所、有规章制度、有学习资料、有工作计划、有活动经费、有档案记录、有活动成果。
【三创三比】沙洋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小组开展以“农民界人大代表创家业、职工界人大代表创企业、干部界人大代表创事业,比创新、比发展、比贡献”为主要内容的活动。
【五个一】东宝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活动,要求每名代表每月联系一次选区选民,每季度参加一次代表小组活动,每年撰写一篇调查报告,提一件议案或一条建议,为人民群众办一件实事。
【三大定位,三个率先】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今后五年荆门发展的奋斗目标。“三大定位”,指把荆门建成江汉平原中心城市、湖北新兴增长极、全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三个率先”,指在全省同类城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率先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
【三会】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月10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雷涌泉所作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荆门在湖北中部崛起提供司法保障。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7日在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雷涌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以推进司法改革、实现公正高效、提升队伍素质为重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0582件,审执结98910件,结案率为98.34%。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7030件,审执结6824件,结案率为97.07%。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服务荆门经济社会发展
(一)严格依法惩治犯罪。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依法严惩犯罪。五年来,共依法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651件,审结6565件,判处罪犯6828人。始终保持对“两抢一盗”、绑架、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共审结此类犯罪案件2677件3891人。依法从重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犯罪,先后依法审结被告人蒋某、邹某等22人领导、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告人赵某等14人贩卖运输毒品案等重大刑事案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新型网络等涉众性经济犯罪,审结该类案件236件542人。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376件478人,其中,审理厅级干部10件10人,处级干部18件22人。严格推行减刑、假释案件听证和公示制度,办理此类案件19708件。开展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清查整改活动,对12名不符合条件的罪犯依法收监。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圆满完成特赦工作任务。
(二)依法保障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五年来,受理民商事案件62599件,审结62089件。妥善审理好经济下行压力下涉及的金融债权、民间借贷、商业保险、房地产纠纷等经济领域风险案件,审结相关案件45482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成立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合议庭,依法审结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159件,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飞龙面业”商业诋毁纠纷案成功入选湖北省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成立环境资源保护案件“二合一”合议庭,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同时,严格落实服务企业发展措施,制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两大战略”建设提供良好司法保障的意见》,出台八项保障和服务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并建立班子成员定点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对涉企案件做到慎用强制措施,推动完善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三)着力推动依法治市。五年来,共依法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125件,审结1115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53件,执行528件。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协调撤诉284件,协调撤诉率为25.47%。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12年以来,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一直处于全省法院首位,2014年至今出庭应诉率达100%。该项工作的经验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坚持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受理国家赔偿案件37件,审结35件,依法维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
(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不断拓展司法功能,切实担当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平安创建活动。加大特殊人群帮教力度,对未成年犯实行社会调查、心理干预、轻罪记录封存等举措,完善减刑假释、社区矫正、跟踪回访等工作机制,促进罪犯改过自新。深入机关、村镇、社区、学校、企业举办法制讲座、提供法律咨询,与新闻媒体合作刊发案例、录播庭审,努力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下大气力化解涉诉信访,建立健全案件风险评估机制、涉诉信访有序导入和依法终结机制,完善首访接待、分流处理、包案化解等制度,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参与行政和社会调解,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涉诉信访矛盾。五年来,共化解涉诉信访案件105件。
二、积极践行司法为民,不断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一)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人民群众对执行难反应强烈,为此我们先后组织开展了“涉民生执行案件清理活动”、“涉执金融案件集中清理活动”和“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等专项活动,认真安排部署“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五年来,全市法院共依法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421件,执结8384件,执结率为88.9%,执行标的额达82.8亿元。健全执行工作联动威慑机制,由政法委牵头,定期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针对一些影响大、阻力大的“骨头案”、“钉子案”,采取联合行动,限期执结。加大执行惩戒力度,依法对62名拒不执行构成犯罪的被执行人追究刑事责任,对613名失信被执行人采取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拘留等惩戒措施。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全市法院均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2014年,关于执行工作的专题报告获得了市人大常委会“满意”通过。
(二)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秉持人民的福祉是最高的法律,对关乎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审结婚姻、抚养赡养、继承案件11120件,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家庭邻里和睦。审结医疗损害赔偿案件168件,平等保障医患双方权益,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084件,下大力气重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化解劳资纠纷,努力实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赢”。审结物业、商品房买卖、房屋租赁等案件1105件,保障人民群众居住、生活基本需求。坚持依法纠错,强化审判监督,全面实行听证制度,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486件。
(三)创新诉讼服务便民机制。积极推进以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个平台为重点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目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和6个基层法院已全部完成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或诉讼服务大厅扩建。全面启动立案登记制改革,全市法院当场立案率达98%。广泛推行法庭直接立案、主动上门立案,推广社区法庭、假日法庭等便民举措,构建县市区法院、镇级法庭、村级法官工作室、家门口车载法庭“四级司法服务网络”,巡回审理案件3196件次,依法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小额诉讼、简易程序解决纠纷,简易程序适用率为73.61%。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缓减免诉讼费658.16万元,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开。深入开展“司法公开推进年”活动,围绕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着力拓展窗口、法庭、网络、微博和手机五大公开渠道,严格依法落实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六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提公信的效果初步显现。五年来,共依法上网公开生效裁判文书48508份,依托法院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发布信息5366条,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26次,选择典型案例,深入企业、学校、社区、村组公开开庭736场次,旁听庭审群众达6000余人。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认真做好其选任、培训、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达325人,该项工作受到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三、稳步推进司法改革,着力构建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
(一)圆满完成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全市法院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改革工作的有关精神,平稳有序推进首批法官入额工作。全市法院现有中央政法编制583人,入额法官208人,占35.6%。其中,45岁以下入额法官92人,占44.2%,比司法改革前同年龄段法官占比增加12.5个百分点。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法官有56人,占26.9%,比司法改革前同学历段法官占比增加8.7个百分点。同时,顺利完成人员分类定岗定位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保留原有庭室机构设置的基础上,按照“3名员额法官+1名或2名法官助理+1名或2名书记员”模式组建审判团队,部分基层法院尤其是基层法庭由于员额法官较少,案件相对简单,采用“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2名人民陪审员”的模式,目前全市法院67个审判团队已经全部到岗到位。积极参与审判辅助人员雇员制改革,在省人事考试院的统筹安排下,目前已完成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
(二)突出抓好司法责任制落实。制定出台《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相关规定》,为确保合议庭独立行使审判权提供制度支撑。严格落实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实行裁判文书由独任法官独立签发或合议庭成员联合签发制度,保证案件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严格追究办案人员错案责任。实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将其编入审判团队,实质性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使优秀审判资源回归一线。同时,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统一裁判尺度,保证案件质量。完善审委会制度,缩减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强化审判指导功能。建立健全防止违法违规干预办案制度,预防和减少不当干扰。
(三)探索开展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重视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掇刀区人民法院开展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将东宝区、掇刀区、沙洋县以及沙洋监狱管理局范围内的一审行政案件,统一由掇刀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并审理。自去年7月1日起,试点已正式启动,共审理案件32件。
(四)稳步推进司法职业保障改革。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我们积极与本地财政沟通协调,自2015年1月1日起将全市两级法院的经费正式划转纳入省级预算,并对2015年12月31日之前的所有资产进行清查上报,待本地财政和省财政对接后统一上划。同时,积极完成全市第一次法官套改,对全市现有审判资格的337名法官进行职务套改,并按照法官套改后的职务等级,参照新工资标准,对全市法院入额的208名法官的基本工资部分进行了调整。
四、继续强化审判管理,着力提高审判质量效率
(一)推进管理模式一体化。全市法院始终把审判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坚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审判管理工作,对各项质量指标做到心中有数。同时,牢固树立正确审判绩效观,强调指标数据的真实性,注重审判流程节点监控、重点案件评查和审判运行态势研判等日常管理工作,推动审判工作更加遵循司法规律。五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审判管理取得长效,审判态势一直稳中向好,8项约束性指标均达到了省高级人民法院规定的最好值。
(二)推进管理体系规范化。优化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全面完成流程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推行案件审限警示制度,对临近超审限的案件进行预警提示和催办,有效防止案件久拖不结。优化审判质量评析机制,每月对办结案件进行评查,每季度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整改。坚持开展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与推荐活动,树立优秀庭审和文书质量标杆。
(三)推进管理手段信息化。全市法院坚持以审判管理为保障,以基础设施建设和实际操作运用为主线,扎实推进信息化工作。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先后投入4500万元,完成了综合布线和专网线路的改造,装备了“法院信息管理、审判质效评估、司法文书纠错”等22套系统,基本实现了数据直提、案件直查、信息共享、系统协同的局面;建立全市统一的远程指挥系统,搭建执行二级指挥管理平台,配备22套4G单兵系统,全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建成科技法庭48套,审委会全部实现了数字化,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即将投入使用。通过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把法官从法律查询、案例搜索、文书校对等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促进办案效率提升。
(四)推进管理效果多元化。注重将审判绩效与结果运用相结合,最大限度地扩展审判管理综合效应。将审判绩效与目标奖惩对接,对审判态势运行优异的庭室给予奖励;将审判绩效与选拔任用对接,近五年来,全市法院共有33名审判绩效评估优秀的法官被提拔为正副庭长;将审判绩效与人力资源配置对接,通过客观衡量和考核各审判业务庭的人案比情况,适时调配审判力量,优化人员结构;将审判绩效与创先争优对接,通过审判绩效评估,大力开展办案能手、执行能手、调解能手和优秀裁判文书、精品案件评比竞赛活动,对审判绩效优异的法官进行表彰,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对法院队伍的导向作用。
五、大力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夯实法院发展根基
(一)坚持打造过硬司法队伍。全市法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组织开展宪法宣誓等活动,引导干警坚守法治信仰。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个严禁”、“十个不准”的规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贯彻《准则》、《条例》,制定出台《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五年来,全市法院未出现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地教育培训,广泛开展法官帮带、论坛讲座、庭审观摩、技能竞赛、疑难案件研讨等活动,认真组织示范观摩庭和“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提升法官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的能力。
(二)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始终坚持文化建院理念,确立“尚法、厚德、致公、清廉”为院训,“公正为民、拼搏奉献”为院精神。积极开展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实践,进一步加强司法职业修养,树立良好职业形象。充分发挥“法官沙龙”、“青年法官导师制”、“庭长讲坛”等特色文化品牌作用,增强法院工作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合理规划新审判场所及公用区域文化设施建设和形象塑造,营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文化氛围。京山县人民法院被评为“湖北省法院首批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三)加强“两庭”基础建设。全市法院始终将“两庭”建设作为系统工程常抓不懈,积极申请人民法庭国债项目6个,目前已有22个标准化法庭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中共有8个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示范法庭”称号。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投资6760万元,新建改建3个审判法庭,新增审判法庭规模24697平方米,为群众提供优质的诉讼环境。充实基层审判力量,基层法院新招录的71名大学本科以上人员,全部充实到人民法庭,约75%的法庭达到“三审一书一警”要求。
(四)提升审务保障水平。完善公务车辆管理,按要求推进公车改革工作,对纳入改革计划的警车进行封存,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健全财务制度,简化诉讼费退费和标的款领取程序,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流程,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加强调研、信息和宣传工作,信息采用量连续五年位居全省法院前列。积极推进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顺利通过档案目标管理省特级复检。进一步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为庭审和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安全保障。
六、始终坚持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全市法院始终把党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等监督作为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坚持工作汇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争取党委、人大对法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主动邀请代表和委员视察法院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和完善代表旁听案件庭审制度,认真听取代表对庭审的评价和意见,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整改。切实加强督办工作,五年来,共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10件,办理党委、人大及上级法院交办、转办案件和事项285件,做到了慎重对待,认真办理,及时回复。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全市法院工作不断进步的五年,是法院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的五年,是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积极贡献的五年。全市法院司法公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在全国法院占据了一定的位置,审判管理、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基层基础建设、涉诉信访、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等方面的经验得到省高级人民法院肯定和推广,审判绩效考评一直位居全省法院前列。五年来,全市法院共有97个单位和103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司法警察支队、司法行政处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京山县人民法院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全市法院有2名法官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东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赵香平被评为“全省十佳最美基层法官”。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两级法院,向多年来支持和关心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来走过的历程,我们深深体会到,要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必须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必须坚持护民权、保民利,全面贯彻司法为民宗旨,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必须坚持求创新、促发展,紧紧抓住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不断为法院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必须坚持争一流、上水平,自觉树立更高标准,瞄准一流目标,力争各项工作走在全省法院前列;必须坚持抓班子、带队伍,着力造就一支忠诚可靠、司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干警队伍,为法院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必须坚持强基层、打基础,既从宏观上把握基层建设的方向,又从微观上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统筹法院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我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收案数剧增,办案压力日益增大;二是个别案件质效指标还不尽人意,涉诉信访化解难度较大,案件质效有待提高;三是司法体制改革尚未全面落实,相关配套制度尚待完善,司法改革任务繁重;四是执行未结案件总量仍居高不下,基本解决执行难困难较大。五是个别干警纪律不严、作风不实、宗旨意识不强,人民群众反映的“六难三案”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从严治院仍需加强;六是近一半的法院存在审判综合楼面积小、硬件设施老化等问题,部分法院审判庭不够用甚至不能用,基层基础建设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市第八次党代会作出了“践行‘五大理念’,奋力换道超越,为实现荆门在湖北中部崛起而不懈奋斗”的战略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努力贯彻。2017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部署和市委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服务荆门崛起、推进司法改革、实现公正高效、提升队伍素质为重点,努力建设全省一流法院。
一是以服务荆门中部崛起为引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紧围绕“三大定位”、“三个率先”,奋力实现荆门在湖北中部崛起的目标,找准司法工作的结合点,促进“四市发展路径”实施,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清理处置僵尸企业,积极参与非法集资专案办理,稳妥处理企业经营暂时困难引发的债务纠纷,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供给侧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充分挖掘利用司法大数据的作用,积极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促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二是以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为目标,健全完善便民利民新举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形象公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促进平安建设。继续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强化涉民生案件审理和执行联动协作,努力以较小司法成本取得最大法律效果。坚持依法审判与多元化解相结合,发挥好司法在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引导作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继续完善司法责任制和推进司法职业保障改革。大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扎实推进繁简分流,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大力推进审判辅助人员雇员制改革,为审判团队提供充足人力保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加快推进法官职业保障改革,提高法官职业尊荣感,确保法官依法公正履职。
四是以“基本解决执行难”为重点,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重点围绕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决策部署,配齐配强执行队伍,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加大执行案款清理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活动,着力抓好重点案件执行,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积极推动“点对点”查控系统建设,健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切实保障当事人实现胜诉权益。
五是以推动法院科学发展为基础,自觉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两个责任”,确保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增强业务素质,提升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加强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继续加强法院“两庭”建设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司法政务保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决心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实现荆门在湖北中部崛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名词解释
1.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合议庭: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统一归口为固定合议庭审理。
2.环境资源保护“二合一”合议庭:对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统一归口为固定合议庭审理。
3.“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报告工作时首次提出。指用两到三年的时间通过各种有效措施,使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不良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的现象基本消除,通过严格的认定标准和令人信服的甄别手段将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剔除出执行难的范畴,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或绝大部分得到及时依法执行,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基本形成。
4.12368诉讼服务热线:12368为全国法院统一开通的诉讼服务热线。目前,湖北法院系统可以通过12368自助查询案件信息、诉讼指南、诉讼费用、审理期限、庭审程序、案件管辖、风险提示及司法救助等信息。
5.立案登记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的要求,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于2015年5月1日正式施行,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及时立案,保障当事人诉权。
6.法院开放日:人民法院定期将司法活动场所向公众开放,使社会公众近距离地了解法院和法官,了解司法工作特有的规律性,感受司法的公开与公正,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7.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改变以往法官按行政管理的“混岗”模式,将法院现有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个序列分别管理。
8.法官入额:法院在编制内根据办案数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的法官人员限额。员额一旦确定,在一定时期内不能改变,没有缺额就不能递补。
9.司法责任制:以科学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为前提,以明晰的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为基础,以有效的审判管理监督为保障,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权力运行保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履行审判职责。
10.审判辅助人员雇员制改革:为缓解审判辅助人员不足,保障全省法院系统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各中级人民法院会同本级人社部门公开招聘书记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司法技术人员等审判辅助人员。
11.“两庭”建设:人民法庭和人民法院机关审判庭基础设施建设。
12.三审一书一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庭应当至少配置有三名以上法官、一名以上书记员、一名以上司法警察。
13.点对点查控系统建设: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在法院和相关协助单位之间建立网络查控平台,以系统数据交换替代“人工上门”,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进行快速查找、控制、处理,破解“执行难”中的关键症结。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月10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雷爱民所作的《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强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荆门在湖北中部崛起提供司法保障。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7日在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雷爱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出台服务保障荆门市“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措施、服务保障“中国农谷”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增强服务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发挥检察职能,强化法治保障。
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切实服务生态立市。加强对生态环境和国土资源的司法保护,依法起诉污染环境犯罪217人;严肃查办涉及环境保护和国土资源方面的职务犯罪12人。部署开展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法律监督和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案件15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57万元,为建设绿色荆门、生态荆门贡献检察力量。
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切实服务产业强市。加强产权和企业合法权益司法保护,起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74人,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部署开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起诉侵害非公企业权益的刑事犯罪91人,立案侦查利用职权对非公企业“吃拿卡要”等职务犯罪84人;坚持建设性司法,在办理涉企案件中,严格区分“五个界限”,坚持“三个慎重”,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相关工作成效被《检察日报》专版报道。
依法打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切实服务资本兴市。高度重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办理,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22人,依法办理叶锋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等案件。突出打击金融领域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该类职务犯罪26人。依法妥善办理各类新型金融犯罪,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加强科技创新司法保护,切实服务创新活市。开展打击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行动,起诉22人;严肃查办重大科技项目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扶植等领域职务犯罪10人。妥善处理科技创新领域司法办案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及合法收益,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深入推进专项工作,切实服务脱贫攻坚。会同扶贫职能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0人,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有力保障了各项扶贫政策落实落地。认真做好市县两级检察院扶贫联系点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六个精准”要求,确保“精准扶贫,不落一人”。
二、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将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依法惩治犯罪,推进源头治理,努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635人,提起公诉7335人。坚决维护政治安全,依法严厉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坚决维护公共安全,依法从重打击黑恶势力、毒品犯罪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犯罪,对蒋鹏、邹瑞强等22人领导、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依法提起公诉;加大对“两抢一盗”、绑架、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起诉3611人。坚决维护网络安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55人。坚决维护食品药品安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20人。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初犯、偶犯等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决定不批捕1103人,不起诉448人。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部署开展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活动,起诉相关犯罪57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15名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落实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帮助改过自新。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950件,带案下访153次,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35名陷入生活困境的被害人或近亲属给予救助70余万元。
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探索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群众新途径,在全市设立90个社区(乡镇)检察服务站,实现社区检察全覆盖,贴近基层开展受理举报、控告申诉、法律咨询等司法服务,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强化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创新开展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前谈话、回归社会后跟踪帮教机制,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和推广。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三、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严肃查处职务犯罪。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469件59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356件440人、渎职侵权犯罪113件158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16件22人,立案侦查县处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34件34人,认真完成了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的6名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和起诉工作。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腐问题,先后查办事关群众利益的征地拆迁、违法建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领域职务犯罪230件316人。加大对行贿犯罪打击力度,对54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步介入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立案侦查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17人。坚持办案力度和效果统一,注重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正确区分改革创新中的失误与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等界限,促进形成允许试错、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突出预防重点,紧盯“十二五”时期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南水北调”等国家投资重大项目建设,主动与项目主管部门联系,建立职务犯罪预防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完善“不能腐”的制度体系。延伸预防职能,深入机关、村镇、社区、学校、企业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讲座40场次、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高标准建设东宝区检察院和京山县检察院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先后接待各界群众6万余人次参观。增强预防成效,结合办案向发案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56件。
四、强化诉讼监督职能,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主动适应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修改的新要求,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努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五年来,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03件340人、监督撤案274件,追加逮捕231人,追加起诉706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捕272人,不起诉54人,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在检察环节中发生发展。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平台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1件,防止和纠正以罚代刑。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公诉案件中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4049人,出庭监督刑事二审案件276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99件。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共列席审委会讨论案件715件次,提高审判监督效果,努力维护审判权威。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排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565人,纠正不当减刑、假释22人。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监督收监或暂予监外执行刑罚8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39件,推动转变“一押到底”的执法模式。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依法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307件,提出抗诉22件,提请省人民检察院抗诉5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0件。探索开展公益诉讼试点,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为重点,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1件,立案17件,发出检察建议23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追缴土地出让金、排污费等税费1.59亿元。
五、深化司法改革,提高检察机关公正司法水平
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其他检察改革任务,着力以改革促公正、增活力、提公信。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积极稳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试点。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确保改革后检察机关接受党委思想、政治领导和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不变。推进人员分类管理,遴选152名员额内检察官,完成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定岗工作;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一线办案人数达到88%;积极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地生根,按照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司法权力清单,完善业绩考评管理,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问责制,促进检察人员积极依法履职、公正严格办案。
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与公安机关会签《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工作办法(试行)》等4项制度,规范证据收集固定,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与市中级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出台《对毒品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完善重大案件证据指引制度。探索建立律师预约和听取律师意见制度,有效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等问题。
积极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探索建立律师参与信访处理工作机制,推行公开审查、听证制度,成功化解涉检信访积案21件。对基层检察院开展内部整合改革,实行扁平化管理,形成“五七九”部新格局,内设机构、办案流程、中间层级进一步缩减,人员调配和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创新检务公开新载体,运用新媒体搭建“荆检网阵”,对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029条、生效法律文书1905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13条,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不懈抓队伍、抓规范、抓基层,强化自身建设,筑牢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坚持政治建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引导检察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持以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为抓手,加强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通过建立上挂下派制度、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开设“青年干警读书班”等措施,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完善检察人员培训工作机制,先后共选送干警参加上级检察院组织的业务培训1897人次,市人民检察院举办各类培训163次。注重培养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全国、全省检察业务、检察理论专家、业务标兵、办案能手共20名。
扎实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市检察机关近年办理的案件进行逐案评查,对存在司法不规范和瑕疵问题认真梳理、严肃通报、限期整改。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通过采取视频监督、现场监督、备案监督等形式,不断规范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加强和改进案件管理,充分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所办案件进行流程管理和监控,完善预警和纠错机制。
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完善廉洁风险防控制度。加强纪律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加大检务督察和专项检查力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问题。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的要求,采取市院党组成员定点联系、业务部门对口指导、“一院一策”精准帮扶以及对基层院抽样评估等措施,不断助推“八化”建设示范院创建。牢固树立信息化意识,以争创“科技强检示范院”为抓手,主动对接全市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统一规划,研究制定《全市检察机关“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方案》,积极推动电子检务工程等项目建设,促进信息化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
七、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始终强化监督者更应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正确规范运行。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中共荆门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两法衔接”、反渎职侵权、刑事执行检察等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有针对性地改进检察工作。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邀请参加活动、寄送工作资料等方式,联系人大代表900余人次。坚持“两会”期间派员旁听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意见130余条,认真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事项,做到及时办理、及时回复。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中共荆门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定期向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等活动,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了解、监督检察工作。注重接受舆论监督,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问题。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高标准建设人民监督员评议厅,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监督案件65件,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渠道,提高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荆门气场”不断强壮、“荆门速度”不断刷新的五年,也是我市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全面推进、科学发展的五年。五年来,我们狠抓自身建设,连续两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文明系统”,全市两级院均被授予“全省文明单位”,市人民检察院连续五年荣获全市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党支部被省委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市人民检察院和东宝区人民检察院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务保障先进集体”,东宝区人民检察院连续两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我们狠抓职务犯罪惩防工作,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反渎职侵权局”,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两次被省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二等功,东宝区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百优警示教育基地”;我们狠抓司法为民,市人民检察院、京山县人民检察院群众接待中心连续多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此外,还有56个单位和部门、81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上述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多年来支持和关心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回顾过去的五年,我们深深体会到,要不断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市委工作大局中谋划,不断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自觉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坚持接受监督,将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作为正确履行检察职责的有力保障;必须坚持立检为公、司法为民,把群众工作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必须坚持履职尽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不断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以创新求发展,以创新解难题;必须坚持强基固本,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尚未全面充分履行,部分诉讼监督工作主动性不够、力度不强;二是司法规范化有待加强,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理念有待更新,配套制度亟待完善;四是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个别干警宗旨意识、纪律作风、司法能力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大监督,坚持司法为民,强化法律监督,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自身建设,为实现荆门在湖北中部崛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实施“两大省级战略”,实现“三大定位、三个率先”奋斗目标,主动对接“四市发展路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找准检察工作的结合点,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到司法维系全局、办案考虑发展。继续强化对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继续围绕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服务脱贫攻坚战略开展专项工作,继续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惩治和监督力度。
二是坚持履职尽责,积极争创全国法治城市。坚持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减、劲头不松,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推动源头治腐。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继续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推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落地生根。加大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力度,切实维护公共利益。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检务公开等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察监督体系、提高检察监督能力。
四是坚持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部署,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抓好司法能力建设,突出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突出抓好党风廉洁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筑牢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努力开创我市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荆门在湖北中部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五个界限: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改革探索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界限;不正当经济活动与违法犯罪的界限。
三个慎重: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慎重使用拘留、逮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人身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慎重发布涉企案件新闻信息。
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简称,即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
基层检察院内部整合:坚持以检察业务为中心,以基层检察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数为基础,科学整合内设机构,实行“大部门制”。其中,编制在50名以下的基层检察院原有内设机构原则上整合为五个部门,编制在51至99名的原则上整合为七个部门,编制在100名以上的原则上整合为九个部门,减少中间层级,实行扁平化管理,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建立机构设置合理、职责划分清晰、编制配备精干、运转有序高效的检察工作机制。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旨在突出审判程序在刑事诉讼中的中心地位,确保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上起关键性作用,确保侦查、起诉、审判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
荆检网阵:荆门检察机关努力适应新媒体时代宣传新形势,着力打造“三网”(门户网站、检察内网、案件信息公开网)“四微”(检察官方微信、腾讯官方微博、新浪官方微博、检察人员个人微信公众号)“三平台”(检察手机报、电子显示屏、流动检察服务车),入驻“今日头条”“腾讯企鹅号”“一点资讯”和“云上荆门”等媒体客户端,搭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检察资讯传播阵地。
“八化”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基层检察院建设目标和发展方向,即司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由于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没有也无法提起诉讼的,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关于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和质询案的规定
(2017年1月5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大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三、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提交大会审议,或者并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交大会表决。
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对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大会主席团决定不列入大会议程的,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
四、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设立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负责议案的审查,提出综合审查报告,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
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后的议案审查工作,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分别承担。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负责议案的审查,提出办理意见,由大会秘书处提出综合审查报告,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
五、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单位或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席团同意,会议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六、议案的表决采用举手表决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七、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市人民政府及其各工作部门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由受质询的机关在主席团会议、大会全体会议或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
八、代表在审议议案和报告时,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受询问的机关应及时派出负责人在代表小组或代表团会议上进行说明。
九、议案和质询案的截止时间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十、议案和质询案应在截止时间以前提出。在截止时间后提出的议案,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在截止时间后提出的质询案,作为询问处理。
十一、议案经大会表决通过后,属于市人大常委会办理的由市人大常委会办理;属于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分别由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十二、代表在大会期间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大会秘书处统一收集、归类整理。大会闭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分别交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十三、本规定适用于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各次大会,在执行中,国家法律另有规定的,以法律为准。
关于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的决定
(2017年1月5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8日下午3时,质询案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8日上午11时。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代表联合提名各项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
(2017年1月5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本次会议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会议的日程安排,对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作如下规定:
代表20人以上联合提名各项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8日下午3时。
关于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2017年1月9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波
大会主席团:
受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委托,现将本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的处理意见报告如下:
按照本次会议关于议案截止时间的规定,截止1月8日下午3时,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2件。其中:内务司法方面2件;财政经济方面5件;教科文卫方面1件;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方面3件;民族宗教侨务外事方面1件。
按照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及本次大会关于议案处理的规定,1月8日下午,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对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认为,一是所提议案均不需要列入本次大会议程进行审议;二是建议将所提议案全部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本次会议上,代表们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建成江汉平原中心城市、湖北新兴增长极、全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率先在湖北同类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为实现荆门在湖北中部崛起,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截止1月8日下午3时,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29件,连同上述拟作建议处理的12件议案,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在本次会议闭会后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代表。同时建议市人大常委会选择其中若干重点建议进行跟踪督办,并适时听取办理情况的报告。
本次大会没有收到质询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拟作为建议处理的12件议案目录
附件
拟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代表议案
(12件)
一、内务司法方面2件:
1.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健全人才引进机制;
2.建议政府多措并举,掀起荆门返乡创业的热潮。
二、财政经济方面5件:
1.关于要求市政府预算列支专项资金支持罗汉山一带原碎石场塘口立面生态修复工程的议案;
2.关于实施“两改两迁”、打造“绿色精致”荆门的议案;
3.关于加快建设沙洋县多式联运体系建设的议案;
4.关于加快建设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的议案;
5.关于对我市专业化龙头企业进行专项支持,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
三、教科文卫方面1件:
建立签约作家机制,推动新一代荆门本土文学创作的锚定与塑形。
四、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方面3件:
1.关于整合中心城区自备水源的议案;
2.关于建立湖北省重点湖泊(长湖)生态补偿机制的议案;
3.关于加快推进竹皮河污染综合治理严格实施生态补偿机制的议案。
五、民族宗教侨务外事方面1件:
关于加快推进纪山楚墓群大遗址建设促进旅游业发展的议案。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通过各项决议、决定的办法
(2017年1月7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各项决议、决定,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2017年1月7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次会议选举办法。
二、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荆门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荆门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由主席团提名或者代表20人以上联合提名。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可以是一个代表团内的代表联合提名,也可以是不同代表团的代表联合提名。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四、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提名人应当填写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提名登记表在提名截止时间以前送达大会秘书处组织组的,提名有效。
代表20人以上联合提名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荆门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的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1月8日下午3时。
五、提名、酝酿各项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2天。提名人应当如实介绍所提名的候选人的情况。
六、在大会主席团确定候选人名单以前,提名人如果要求撤回提名,或者被提名人不愿意接受提名,须以书面方式提出,大会主席团应尊重提名人和被提名人的意愿,予以同意。
七、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他各项候选人,可以是本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可以是其他选民。
八、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秘书长,荆门市人民政府市长,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主席团各提名1人。如果没有20人以上代表联合提名新的候选人,或者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不接受提名时,则进行等额选举。
九、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实行差额选举。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的应选名额6人,正式候选人7人,差额1人;委员的应选名额33人,正式候选人38人,差额5人。
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应选名额6人,正式候选人7人,差额1人。
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人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大会主席团将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人数超过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大会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先进行预选,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十、预选以代表团为单位,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大会统一计票。
各代表团出席预选会议的代表人数超过本代表团代表的半数,才能进行预选。预选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由各代表团团长主持。预选选票由大会秘书处统一印制。预选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定,计票人员由大会秘书处在会议工作人员中指定。
预选时,应当在预选候选人名单范围内进行投票,不能另选他人。每一预选选票上的每项选举,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预选名额的,该项选举为有效票;多于应预选名额或有另选他人的,该项选举为废票。
各代表团的预选票收回并经清点确认预选有效后,当场密封,由预选主持人和监票人签字,交大会秘书处。预选计票结果向大会主席团报告,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候选人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十一、预选选票、正式选票的各项候选人名单,均分别按姓名笔画排列。
十二、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十三、出席选举会议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才能进行大会选举。
十四、本次会议选举的选票共4张,分别为: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秘书长,荆门市人民政府市长,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票;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选票;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选票;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票。
十五、大会选举时,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六、大会选举时,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反对票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另选他人;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
十七、每张选票上的每项选举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该项选举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该项选举为废票。如果某一候选人姓名下面空格内画的符号辨认不清,作为投票人对这一候选人弃权处理。
十八、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如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获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以获得赞成票多的当选。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秘书长,荆门市人民政府市长,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选举,如果候选人获得赞成票数未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时,是否另提候选人重新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选举,如果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是否另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十九、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选举设监票人7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提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经主席团提交大会通过后,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
二十、选举会场设3个投票箱。代表按座位区分别到指定的票箱投票,不能委托投票。
二十一、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打开票箱,计票工作人员清点票数,并由总监票人将实际投票数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二十二、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计票结果。大会主席团根据本办法确认选举结果。然后,由总监票人在全体代表会议上宣读候选人的得票数,最后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结果。
二十三、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二十四、本选举办法,经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
选举注意事项
一、进入选举会场
(一)代表应佩戴好出席证,提前十五分钟进入会场。
(二)代表进入会场时,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按从前到后、从左到右的顺序入座,不留空位。
二、填票
(一)填写选票时,请用大会秘书处统一发给的会议用笔。
(二)严格按照选举办法的规定,填写选票。
1.如果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赞成,就在这位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
2.如果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反对,就在该项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可以另选他人。另选他人,就在选票该项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
3.如果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弃权,则在这位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不画任何符号,也不能另选他人。
三、投票
(一)投票时,按投票线路,依次投票。
(二)投票过程中,请将选票垂直投入票箱。
(三)投票结束后,各位代表回原座位就座。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17年1月7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决定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受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由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办法
(2017年1月7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按各专门委员会顺序,采用举手表决方式,分别对每个专门委员会整个名单合并表决,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关于接受郑中华同志辞职的备案报告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郑中华同志提出的辞职请求,2016年10月2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郑中华同志辞去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b365官网常委会
2016年12月26日
关于接受陈华同志辞职的备案报告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陈华同志提出的辞职请求,2016年12月26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华同志辞去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b365官网常委会
2016年12月26日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2017年1月9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总监票人:胡学平
监票人:(按姓名笔画排列)
丁哲夫刘文明朱继敏张志薇(女)
周运城郑万国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17年1月9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芦荆享
副主任委员:邹江詹运凤(女)马承国
委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全正梅(女)李白杨周家贵赵冬
秦飞雁曾志勇潘兵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17年1月9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蔡明虎
副主任委员:刘远玲(女)杨兴林曹世新苏泽民
委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吴兴盛张兴平周伟立施德胜姚良品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17年1月9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尹新阶
副主任委员:潘兵许京峰(女)杨克珍(女)
委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张农梅(女)张金兵孟兴敏原野(土家族)曹平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17年1月9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张国忠
副主任委员:曾志勇周友斌罗在新
委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陈永根周健胡天国廖晓燕(女)魏美章(回族)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一号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由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9日选出:
主任
别必雄
副主任
张尚贵吴永佩钱先发丁萍(女,回族)许道伦杨剑
秘书长
宁官松
委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于甫春万昌盛王振清尹新阶叶维林
朱秋娣(女)刘化甫刘进华杨波芦荆享
李敦峰肖官锋邹江张立张兴平
张明文张金兵张国忠张松柏邵兴祥
罗小文周平林周健周家贵郑孝华
姚君林秦飞雁唐承凤(女)黄国辅黄勇
曹红姣(女)鲁定平蔡明虎
现予公告。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7年1月9日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二号
荆门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由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9日选出:
市长
张依涛
副市长
李涛李珩(女)董煜华胡小国梁早阳丁岱
现予公告。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7年1月9日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三号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9日选举雷涌泉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现予公告。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7年1月9日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四号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9日选举雷爱民为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公告。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7年1月9日
别必雄同志在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
各位代表、同志们: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全体代表和与会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今天就要胜利闭幕了。
这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依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以及法检“两长”。会议期间,各位代表肩负全市人民重托,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利,积极建言献策,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人大代表胸怀大局、忠于人民的责任担当和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会议开得十分成功,是一次凝心聚力、共谋崛起的大会,是一次提神鼓劲、继往开来的大会。在此,我代表中共荆门市委,向大会的圆满成功和新当选的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代表大会主席团,向各位代表、列席人员和全体工作人员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荆门气场”不断强壮、“荆门速度”不断刷新的五年,是城乡面貌显著变化、民生保障显著增强的五年。五年的成就来之不易,是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团结拼搏的结果,更凝聚着上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广大人大代表的智慧和力量。五年来,市八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开拓创新,为全市改革发展事业和民主法治建设倾注了大量心血,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就中国农谷建设、城市规划建设、城市控违拆违、依法治市等30多项重大议题进行检查和审议,并作出决议决定,有力推动了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对优化经济环境情况加强监督,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专题询问,实现预算审查监督全覆盖、对市政府组成部门评议全覆盖,推动了一批重点热点问题的解决;始终将漳河水源保护监督作为“头号工程”,持续发力,保护了漳河“一库清水”,等等。市委对人大的工作是满意的。在这里,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曾经担任过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杨想森、陈启华、赵志诚、文孝年、吴永佩、朱根祥等同志,向所有离任的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八届人大代表,致以崇高的敬意!
本次会议选举我继续担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这是各位代表和全市人民对我的信任与重托。我深感责任重大,将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道,恪尽职守、勤勉工作、不辱使命,努力向全体代表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各位代表,同志们!未来五年,是荆门爬坡过坎、换道超越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期。市第八次党代会发出了“为实现荆门在湖北中部崛起而不懈奋斗”的动员令,确立了“三大定位、三个率先”的奋斗目标;本次人代会进一步增进了共识,明确了目标,细化了措施。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在于落实。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第八次党代会和本次人代会精神上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奋力谱写荆门崛起的新篇章。
下面,我提五点希望和要求,与大家共勉。
第一,要始终强化“四个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加强理论武装。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和捍卫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政令畅通。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始终与党委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
第二,要始终围绕崛起目标,奋力实现换道超越。实现荆门在湖北中部崛起,是政治责任所赋、历史使命所系,更是发展竞争所需、人民群众所盼。要把崛起的蓝图变为现实,坐而论道不行,因循守旧不行,按部就班也不行,必须奋力换道超越。要转换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新发展理念作为我市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遵循,以此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转换发展路径,坚决走生态立市之路,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坚决走产业强市之路,坚持“投资第一、产业第一、工业第一”不动摇,加快打造“四基地三城”,构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坚决走资本兴市之路,加快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畅通经济发展血脉;坚决走创新活市之路,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建立和完善创新体系,培育创新主体,努力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要转换发展动能,大力推进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突破性发展新兴产业,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基础性关键性领域改革,培育发展的比较优势。各级人大和全体代表要紧紧围绕实现荆门在湖北中部崛起的战略目标,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形成推动荆门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大合唱”。
第三,要始终坚守法治信仰,共建全国法治城市。法治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更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保障。我们要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并自觉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看待法治、推进法治,全力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立法进程与发展进程相适应,深入开展立法调研,抓紧制定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古建筑保护等相关法规。要加强对“一府两院”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寓监督于服务之中,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各级政府要主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规范权力运行、优化市场环境、加强社会治理等各方面的作用。各级司法审判和法律监督机关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各级人大代表要切实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真正成为宪法法律的维护者、依法治市的推动者、遵纪守法的带头者,促进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第四,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不断增进群众福祉。检验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群众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因流淌在我们的血液之中。要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当前与长远、基本保障与非基本保障、量力而行与尽力而为的关系,深入实施改善民生行动计划,努力让人民群众生活得一天更比一天好。要架起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把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带下去,把基层反映和群众呼声带上来。要真正做到“听得见群众的声音、懂得了群众的心情、悟得出群众心底的呼唤”,及时了解并帮助群众反映生产之难、生活之盼、发展之忧。要当好民生工作的“监督员”。积极推动就学就医就业、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问题优先解决,推动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民生项目加快实施,推动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惠民政策全面落实,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要当好促进社会和谐的“带头人”。带头参与和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力所能及地为人民群众特别是所联系的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带头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带头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积极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理顺群众情绪。
第五,要始终坚持务实重行,持续升腾发展气场。好作风是战斗力,也是凝聚力。我们要大力倡导担当尽责、务实重行,坚决反对投机取巧、阳奉阴违,进一步弘扬“抢拼严实”的作风,让干事创业的强大气场持续升腾。要强化责任担当。要勇担监督之责,依法运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理直气壮地开展刚性监督;乐担社会之责,以奉献社会为荣,特别是广大企业家代表要在依法经营、做强企业的同时,更多地承担社会责任;善担岗位之责,站好每一个岗位,做好每一份答卷,以担当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要坚持求真务实。要求真务实谋发展,把发展激情与科学精神结合起来,不提不切实际的目标,不喊新口号,不搞形式主义,不标新立异;求真务实讲情况,坚守真理和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成绩,直言不讳地指出问题;求真务实提建议,把所有议案、建议等建立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之上,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要狠抓工作落实。坚持少说多干、真抓实干、埋头苦干,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抓落实上。对看准了的事情、决定了的事项,要雷厉风行执行到位。特别是对于市第八次党代会和本次人代会确定的目标和重点工作,要明确责任,挂图作战,逐项落实。
各位代表、同志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各级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全面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主动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环境、提供必要保障,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换届为契机,全方位加强自身建设,加强代表培训,强化代表“双联”工作,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要用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推进工作创新,使人大工作更具时代特色、充满生机活力。各级“一府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为人大和人大代表履职创造条件。
各位代表,同志们!崛起的号角已经吹响,我们必须撸起袖子加油干!我们坚信,只要全市上下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携手同心、众志成城,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荆门在湖北中部崛起的宏伟蓝图必将实现,荆门的明天一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