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6年7月第5号(总92号)
时间:2016-07-12 16:10:57 来源: 点击:

  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议程
  (2016年6月28日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门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2016至2026年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及决议(草案)
  四、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门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2016至2025年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及决议(草案)
  五、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门市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2016至2023年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及决议(草案)
  六、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漳河新区水生态环境治理等五个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项目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及决议(草案)
  七、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漳河新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第一期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及决议(草案)
  八、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门市2015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等14个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回购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及决议(草案)
  九、审议关于接受肖菊华同志辞去荆门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十、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张依涛同志为荆门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草案)
  十二、其他
  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日程
  
  2016年6月28日
  
  6月28日(星期二)
  08:10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地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七楼会议室)
  
  1.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永佩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阮德雄作关于《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3.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涛作关于将荆门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荆门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建设项目、荆门市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的说明
  
  4.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涛作关于将漳河新区水生态环境治理等五个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项目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的说明
  
  5.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涛作关于将漳河新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第一期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的说明
  
  6.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涛作关于将荆门市2015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等14个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回购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的说明
  
  7.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王本举作关于提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任免的人事安排的说明
  
  8.供职发言
  
  会议结束后,分组审议
  1.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关于《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3.关于六个贷款的议案及相关决议(草案)
  4.关于接受肖菊华同志辞去荆门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5.人事任免议案
  6.关于张依涛同志为荆门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草案)
  
  11:00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地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七楼会议室)
  
  1.表决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将荆门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的决议(草案)
  
  2.表决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将荆门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的决议(草案)
  
  3.表决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将荆门市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的决议(草案)
  
  4.表决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将漳河新区水生态环境治理等五个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项目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的决议(草案)
  
  5.表决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将漳河新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第一期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的决议(草案)
  
  6.表决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将荆门市2015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等14个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回购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的决议(草案)
  
  7.表决关于接受肖菊华同志辞去荆门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8.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9.表决关于张依涛同志为荆门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草案)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执法检查
  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旅游法贯彻实施,不断加强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强化旅游行业和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取得明显成效。同意这个报告。同时指出,我市贯彻实施旅游法还存在学习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旅游资源整合不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旅游执法力量亟待加强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促进旅游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对旅游法的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全方位、多层次地加大对旅游法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尤其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提高他们依法维权的意识,掌握依法维权的方式方法和途径,使旅游法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努力营造“大旅游、大产业、大发展”的全民发展旅游意识。要加强舆论引导,强化人人关注荆门旅游、人人推介荆门旅游、人人都是荆门旅游形象代言人的思想意识,扩大全社会对荆门旅游的关注度和影响力。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真正把旅游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统筹各地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强力推进旅游工作,为旅游产业加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找准发展路径,并加强沟通和衔接。要强化工作考核,把旅游发展纳入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目标考核体系,对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以及旅游名县、名镇、名村创建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加大考核奖惩问责力度,提高考核权重,通过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目标责任考核的倒逼机制。
  三、进一步科学规划整合旅游资源。要破除行政区域分割的瓶颈,树立全域旅游的理念,建立跨县(市、区)的无障碍旅游区,设计开发形成一批有竞争力的旅游精品线路和旅游产品“套餐”。要破除旅游资源经营分散的瓶颈,引进全国、全省有影响有实力、有旅游业发展经验的投资者进行合作,开发旅游产品,完善旅游市场。要尽快编制旅游专项规划,加强旅游规划与城建、交通、土地、文化、科技、农林水等规划的衔接,完善景区服务功能,提升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要进一步整合各地优势资源,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一批带动力、影响力强的大项目,着力推进漳河景区、明显陵景区、黄仙洞景区、绿林景区和彭墩乡村景区等荆门旅游“五大”核心品牌的建设,将其打造成为荆门旅游的核心卖点。要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上,科学开发利用旅游资源。
  四、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要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定期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规范旅游市场,确保旅游安全。对欺客宰客、围追兜售、强买强卖、非法营运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决不姑息。要及时受理并依法快速处理游客旅游投诉,维护游客合法权益。要督促旅游相关企业切实增强依法开发、依规建设、守法经营的意识,在维护企业利益的同时,注重与社会利益、消费者利益的结合,从而构建文明诚信的市场环境和健康有序的产业发展环境,推进我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学习借鉴我省其他地市的作法和经验,健全执法机构,在市旅游局设置旅游执法监察支队,各县市区设置旅游执法大队。要加强执法队伍的配备和建设,增强旅游执法力量,明确其执法主体资格,确保依法执法。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执法装备,增强执法能力。要加强旅游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对本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请于2016年11月30日前报市人大常委会。
  
  b365官网常委会
  2016年7月8日
  
  
  
  b365官网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016年6月28日在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b365官网常委会副主任吴永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的安排,5月上、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实地检查了空山洞风景区、雷都樱花部落、新港码头、大洪山风景区、青林寨景区等旅游景点的建设、管理和服务情况,听取了市政府以及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等相关部门和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东宝区政府贯彻实施《旅游法》情况的汇报,并进行座谈,详细了解了我市贯彻实施《旅游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大力开展学习宣传,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旅游法》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迅速安排部署,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旅游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领队等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一是开展专题培训。在全市旅游系统举办《旅游法》培训班,邀请省市专家进行《旅游法》的专题培训。二是分层分类解读。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介,多层面、分类别对《旅游法》进行宣传解读,并通过手机短信向市民和游客发送《旅游法》宣传信息近2万条。三是以案说法。收集全国各地《旅游法》执法典型案例,通过广播电台进行宣讲,并从《旅游法》中选取相关内容与市民、游客进行互动。四是开展义务咨询活动。在高速出口、游客集散地、宾馆饭店、游园广场开展《旅游法》咨询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法》的贯彻实施,制定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市文化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围绕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加强综合协调,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明确各级政府在旅游规划、景区建设、市场推广、行业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和综合协调职能,协调相关部门推动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了旅游投诉受理机制,实现各级旅游部门及主要旅游景区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大联网”。制定了《荆门市旅游安全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程序》、《荆门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将旅游应急管理纳入市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负其责的监管机制。编制了《荆门市十三五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荆门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荆襄古道保护开发概念性规划》等系列专项规划。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修编完善了旅游总体规划、景区创建规划和详细性规划,形成了以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为基础,各级地方旅游发展规划和重点旅游区规划相结合的旅游规划体系。
  (三)积极开发旅游品牌,拓展旅游市场。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我市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秀美的山水风光,积极对接周边地区旅游精品线路,全力打造“两圈”、“两带”旅游线路连接走廊、旅游集散中心和形象展示窗口。我市绿林山、明显陵风景区创建5A级景区,漳河风景区、万紫千红植物园创建4A级景区和青林寨景区、昕泰休闲采摘园、文峰公园、白鹿春景区、沙洋生态农业风情体验园创建3A级景区工作稳步推进;万紫千红植物园、江汉运河沙洋生态旅游城镇带、屈家岭遗址考古公园、马河青林寨风景区等一大批旅游建设项目进展顺利。截止目前,全市对游客开放的各类旅游景区30余处,其中4A级景区4个,3A级景区5个,2A级景区4个;旅游星级饭店31家,其中四星级5家,三星级12家,二星级11家,一星级3家;星级农家乐突破500家;旅行社34家;休闲农业示范点11家;旅游纪念品经营单位30家。2013年至2015年,全市旅游景点分别接待游客1807万人次、2114万人次和250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90亿元,107亿元和130亿元。
  (四)加强监管执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零负团费”、“挂靠承包”、“超范围经营”、“强迫购物消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顽症”,采取联合执法、跟团暗访、区县交叉检查方式,坚持每年开展为期五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开展旅游诚信建设。开展“诚信旅行社、诚信旅游饭店”评定活动,建立了旅行社、星级饭店等旅游经营单位和导游员诚信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诚信监督制约机制,从社会团体、企业、新闻媒体等单位中聘请了30多位社会监督员,不定期对旅游服务质量进行随机抽查。三是加强旅行社服务门市监管。推行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标准旅游合同文本,进行“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管理系统”试点,杜绝旅行社、导游员增加购物点和旅游自费项目等行为。四是加大对侵害游客合法权益行为查处力度。针对非法经营出境游、旅游合同不规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旅行社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并限期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地方和旅游部门对《旅游法》的学习宣传流于形式、覆盖面不广,注重了旅游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领队等内部行业从业人员的学习宣传,但《旅游法》学习宣传的社会普及面不够广,还没有深入到农村、社区、家庭,广大旅游者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和途径不甚了解。少数地方对通过贯彻实施《旅游法》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识不强,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旅游业当作一项支柱产业去对待、去发展,在实际工作中,对促进旅游业发展研究不够,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
  (二)旅游资源整合不够。全市旅游资源比较分散且权属复杂,各地各旅游企业各自为政,没有形成统一的市场主体,现有的旅游资源未得到有效整合,缺乏整体规划、包装和开发。旅游业开发利用档次不高,规模不大,旅游产品单调,项目内容缺乏,人文、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不足。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开发还处于初级阶段,离规模化、产业化还有很大差距,没有形成完善、高效的产业链,旅游产品的集聚效应欠缺。旅游项目规划和项目策划不足,项目前期不到位,大项目、融合度高的项目不多,旅游产业发展整体水平不高。
  (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旅游发展投入不足,旅游与农业、工业、城市建设等深度融合不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景区之间、城区与景区之间没有形成畅通快捷的旅游环线,大多旅游公路等级不高。旅游专线车班次密度不够,大多景区没有开通旅游专线车,没有形成便捷的旅游客运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在城市建设中没有充分考虑旅游功能、融入文化元素,休闲街区品质不高,慢行系统没有形成,文化街区、特色餐饮无品牌无特色。
  (四)旅游执法力量亟待加强。全省十多个地市设置了旅游执法监察支队,而我市为旅游执法大队。除京山、钟祥外,其他地方无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且我市旅游执法人员是事业编制,根据《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无执法主体资格,难以有效的实施旅游监管执法。有的地方只成立了机构,没有配备人员编制,在面对游客投诉和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时,不能及时有效的进行执法。漳河景区目前仍有非法船只参与旅游营运,具有较大的安全隐患。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旅游法》的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全方位、多层次地加大对《旅游法》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尤其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提高他们依法维权的意识,掌握依法维权的方式方法和途径,使《旅游法》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努力营造“大旅游、大产业、大发展”的全民发展旅游意识。要加强舆论引导,强化人人关注荆门旅游、人人推介荆门旅游、人人都是荆门旅游形象代言人的思想意识,扩大全社会对荆门旅游的关注度和影响力。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真正把旅游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统筹各地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强力推进旅游工作,为旅游产业加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找准发展路径,并加强沟通和衔接。要强化工作考核,把旅游发展纳入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目标考核体系,对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以及旅游名县、名镇、名村创建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加大考核奖惩问责力度,提高考核权重,通过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目标责任考核的倒逼机制。
  (三)进一步科学规划整合旅游资源。要破除行政区域分割的瓶颈,树立全域旅游的理念,建立跨县(市、区)的无障碍旅游区,设计开发形成一批有竞争力的旅游精品线路和旅游产品“套餐”。要破除旅游资源经营分散的瓶颈,引进全国、全省有影响有实力、有旅游业发展经验的投资者进行合作,开发旅游产品,完善旅游市场。要尽快编制旅游专项规划,加强旅游规划与城建、交通、土地、文化、科技、农林水等规划的衔接,完善景区服务功能,提升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要进一步整合各地优势资源,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一批带动力、影响力强的大项目,着力推进漳河景区、明显陵景区、黄仙洞景区、绿林景区和彭墩乡村景区等荆门旅游“五大”核心品牌的建设,将其打造成为荆门旅游的核心卖点。在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的同时,要十分注重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漳河景区旅游开发要适度,制定保护和控制性规划,明确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的区域和项目,确保漳河水质和生态环境不受影响。
  (四)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要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定期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规范旅游市场,确保旅游安全。对欺客宰客、围追兜售、强买强卖、非法营运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决不姑息。要及时受理并依法快速处理游客旅游投诉,维护游客合法权益。要督促旅游相关企业切实增强依法开发、依规建设、守法经营的意识,在维护企业利益的同时,注重与社会利益、消费者利益的结合,从而构建文明诚信的市场环境和健康有序的产业发展环境,推进我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学习借鉴我省其他地市的作法和经验,健全执法机构,在市旅游局设置旅游执法监察支队,各县市区设置旅游执法大队。在此基础上,加强执法队伍的配备和建设,增强旅游执法力量,明确其执法主体资格,确保依法执法。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执法装备,增强执法能力。要加强旅游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
  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条例,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完善相关制度、强化治理措施、打击违法行为,在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意这个报告。同时指出,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流域水环境形势严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滞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不够,执法环境有待改善等。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保护意识。要加大水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和水污染的现状、危害,增强企业、市民水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和公众共同参与水污染防治的新局面。要加强领导,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水污染防治职责,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和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要树立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理念,积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做到金山银山和绿水青山同等重要,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一起推进,防止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对水资源环境造成破坏。
  二、强化问题导向,推进重点工作。要加快在建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的建设进度,确保52个在建乡镇污水处理厂今年建成运行;已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要加大资金投入,实现在线监控和定期核查,确保正常运营。要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并严格监管禁养区,对禁养区内养殖企业要坚决搬迁;适养区内养殖企业要加强监管,推行粪污无害化处理,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坚决关停。要加大重点河流的治理力度,特别是竹皮河污染治理,长湖拦网养殖拆除,汉江干流罗汉闸断面超标整改,南泉河、利河重金属源头治理。
  三、强化考核问责,健全工作机制。要加强监管,建立水污染防治目标考核体系,与各县市区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及部门严格考核问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以及“谁污染谁付费、谁破坏谁补偿”原则和荆门市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办法,建立区域流域断面考核机制,对考核等次下降的地区予以处罚,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要强化环保、住建、农业、林业、畜牧、水务等相关部门的执法协作,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消除执法盲区,形成执法合力。
  四、强化队伍建设,改善执法环境。要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增加资金投入,积极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购置、配备监测和检测设备,建设标准化的环保监测、检测站点,切实提高环保部门水污染监测和检查能力。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处罚和打击排放污水的企业,加大对企业环保设施使用的监督,防止部分企业不启用环保设施,偷排废水、乱倒废渣,污染水环境;要通过挂牌督办、提高违法成本等多种方式,增强企业治污的自觉性。
  对本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请于2016年11月30日前报市人大常委会。
  
  b365官网常委会
  2016年7月8日
  
  
  b365官网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
  
  《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016年6月28日在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b365官网城环委主任委员阮德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b365官网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安排,5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启华带领由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实地检查了竹皮河龚家湾断面、杨树港污水处理厂、象河白云三桥、南泉河入河口、利河桥、天门河托市断面、青木垱河永红大桥断面、屈家岭污水处理厂、汉江罗汉闸断面、长湖、新埠河桥河村八组断面、安团污水处理厂、爱飞客镇机场施工现场、漳河游船码头的水污染防治情况;听取了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以及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畜牧局、市水产局、漳河工程管理局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情况汇报,比较全面地了解了全市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情况。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一是坚持高位推进。为“四大家”领导每年征订《中国环境报》和《环境保护》杂志,每月报送《环境质量月报》,利用信息、专项工作简报和专题调查报告及时反映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供领导决策参考。二是邀请专家授课。《条例》实施两年来,市环保局分别邀请了环保部政策法规司专家、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武汉工程大学教授为部门负责人、工业园区、辖区重点排污企业业主解读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并组织全市134家重点企业召开环境管理工作暨《条例》培训会议,增强了企业“向污染宣战”的主体责任意识。三是加强对公众宣传。市环保局在荆门日报和局官网上同步刊登与水污染防治工作相关报道38篇、《生态荆门》周刊8期,制作水污染和生态荆门建设解读图片展板8幅,组织近20000名小学生开展《生命之水》教育实践,并在中心城区50处阅报栏和46台阅报屏持续、高密度地进行环保宣传和发布环境信息,让环保理念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
  (二)健全机制,夯实责任。一是完善工作机构。成立荆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贯彻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方案》,成立竹皮河流域综合治理指挥部,聘请漳河流域环境监察网格化监督员,组建长湖湿地管理局、钟祥市水环境监察所,让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落到实处。二是建立考核机制。制定《荆门市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办法》,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目标分解到各县市区,进一步强化各地方政府对区域内河流治理的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制定《关于竹皮河流域实施水质目标责任考核的意见(试行)》,在竹皮河流域率先开展水污染生态补偿机制,充分发挥生态补偿金的倒逼机制,实现竹皮河水质好转。四是建立协调机制。建立漳河水库荆(门)、襄(阳)、宜(昌)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执法,通过“信息联享、案件联办、项目联审”机制,推动了漳河水库保护,“漳河跨区域管理模式”在全省得到推广。
  (三)突出重点,大力整治。一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通过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标牌、界桩,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环境综合整治、水质监测等系列行动,实现全市饮用水源达标率100%。二是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按照“水清、水满、水生态、成景观”的目标要求,实施竹皮河第三轮治理工程和青木垱河、西荆河、南泉河、浏河等流域污染治理工程,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水体污染加重趋势,实现了截污、清淤的治理目标。三是加大污水处理厂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杨树港、夏家湾等污水处理厂7个,启动了屈家岭、胡集等污水处理厂48个,污水设计处污规模约26.5万吨/日,配套污水管网建设1141.2公里。2015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污水处理总量8114万吨,处置污泥21300吨,污水处理率达到87.2%。四是加强农业面源治理。加强水库投肥养殖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133座重点水库下达“禁投令”,水库污染情况得到有效遏制。如京山县治理畜禽养殖污染企业近60家,钟祥市投入近1200余万元建设畜禽粪便污染治理设施。
  (四)加强监测,严格执法。一是大力开展环保专项行动。2014年以来,市环保局先后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向污染宣战”三大行动、环保执法“零点”行动等专项行动,进行执法检查和后督查68次,出动执法人员1.1万人次、车辆2300余台次,检查各类企业2860家次。二是认真调处环境污染信访投诉。开通了网络投诉、电话举报等多种投诉渠道,实行“12369”环保热线专人24小时值班,受理各类环境投诉1480余起,其中涉水投诉382起,投诉处理率、回复率均为100%。三是对水污染严重企业进行挂牌督办。督促各级政府限期解决辖区企业环境问题,两年来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先后取缔了7家环境违法企业、停产整治16家企业、立案查处12家企业,并对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的杨树港污水处理厂等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定期进行清理排查和后督查,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流域水环境形势严峻。一是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低。去年,我市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仅为55.6%(低于70%为不合格),今年1-3月达标率为66.7%,水质达标率普遍偏低。今年省环境监测站对我市3个地表水跨界断面进行了6次监测,仅大富水田店泵站监测全部达标,汉江罗汉闸超标2次,天门河拖市断面超标6次,水环境质量堪忧。二是部分流域水污染严重。竹皮河、长湖、天门河,年均值均超过功能区标准,水体污染严重,水质均为劣五类。如大面积的围网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影响了长湖水质。
  (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一是污水处理厂总量不足,污水处理率偏低。按年初规划,全市54个乡镇均应新建污水处理厂,但目前还有52个未建成,导致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畜禽养殖粪水的直排,严重污染了农村环境和沿线河流。二是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和城镇污水管网不配套,造成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低。后港镇的污水处理厂建成6年来,由于污水管网建设不配套,污水处理经费不足等原因,导致长年不能运行。三是农村垃圾处理设施欠缺,大量生活垃圾无序丢弃、露天堆放或简单掩埋;农村排水、灌溉设施长年失修,沟渠水系不畅,污水横流,严重污染了河水和地下水。
  (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不够。根据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负责,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从这次执法检查情况看,市政府尚没有建立水污染防治的统筹协调机制,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格局还没有有效形成。一些部门认为水污染防治是环保部门的事,工作上被动应付,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
  (四)执法环境有待改善。一是环境管理、环境监察、环境监测能力不足。存在资金投入不足、专业技术人员偏少、监测设备老化、水环境自动监测站欠缺、信息化建设滞后的问题,使得环境监管与日益繁重的环境治理任务极不适应,难以实现全方位监管。二是执法力度不够。一些部门执法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在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移送司法等方面力度不够,特别是企业逃避监管、偷排漏排等现象较多。一些环境问题问责不严,导致突出问题越积越多。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环保意识。一是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理念,充分认识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增强可持续发展意识和生态资源忧患意识,加强领导,明确各部门水污染防治职责,切实做到金山银山和绿水青山同等重要,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一起推进,经济效益与环保效益一起考核,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一起发展。二是各级政府要积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防止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对水资源环境造成破坏。三是进一步加大《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和水污染的现状、危害,营造全民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进重点工作。一是抓好工业污染防治。要全面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十小”企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在敏感区域严控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项目建设。二是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要加快在建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的建设进度,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保证52个在建乡镇污水处理厂今年建成运行;已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要加大资金投入,实现在线监控和定期核查,确保后期正常运营。三是大力推进农村养殖污染防治。要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并严格监管禁养区,区域内已建成的畜禽养殖要依法责令限期拆除;要控制水产养殖污染,严格控制激素类化学品的使用和水库投肥养殖。四是进一步加强水体污染防治。要加大重点河流的治理力度,如长湖拦网养殖,新埠河全域治理,汉江干流罗汉闸断面超标整改,南泉河、利河重金属源头排查;要确保饮用水安全,及时清理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要防止地下水污染,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原则,确保地下水安全。五是加大漳河水库保护力度。要科学规划爱飞客镇整体布局、调整规划漳河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爱飞客镇、漳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的建设进度以及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保证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不排入漳河。
  (三)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考核问责。一是要加强监管,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目标考核体系,与各县市区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及部门严格考核问责。二是要建立区域流域断面考核机制。按照我市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办法,实施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对考核等次下降的地区予以处罚,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确保今年底我市汉江罗汉闸、天门河拖市、大富水田店泵站3个省控跨界考核断面达标率100%,9个省控(非跨界)地表水考核断面达标率不低于70%。三是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联动机制。环保、农业、林业、畜牧、水务等部门要依法履行好水污染防治的各自职责,相互协作配合,形成执法监管的合力。
  (四)加强队伍建设,改善执法环境。一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各级政府要增加资金投入,落实编制,积极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支持环保部门按照有关标准购置和配备监测和检测技术设备,加快环保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环保部门的水污染监测和检查能力。二是加大执法力度。要围绕群众关心、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环境质量和群众生活的污染问题,大力查处企业违法排污和其它破坏水环境的行为,要落实责任、挂牌督办,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并及时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将荆门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
  
  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的决议
  
  (2016年6月28日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门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2016至2026年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的说明》,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门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2016至2026年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荆政函〔2016〕53号)。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将荆门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2016至2026年年度财政预算。
  
  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门装备制造产业园
  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2016至2026年
  
  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为抢抓国家信贷政策调整机遇,吸引金融资本参与我市工业园区建设,推动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工业企业快速发展,市政府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建设银行荆门分行在工业园区重资产建设融资方面进行合作,实施荆门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荆门高新区·掇刀区长坂新城毅勇大道以东、尚义路以北、至信大道以西、明礼路以南,建设内容包括47.55万平方米标准厂房、4万平方米员工宿舍、0.3万平方米员工食堂、1.5万平方米服务大楼、1座污水处理站、1座直供变电站以及园区道路、绿化等工程。项目总投资136276.31万元,拟申请建设银行贷款90000万元,期限10年,利率5.39%(按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0%计算,现阶段同期基准利率为4.9%)。项目由荆门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融资和建设,市政府授权掇刀区政府为政府购买服务主体。
  根据建设银行贷款要求,掇刀区政府已与荆门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约定利息按月支付,本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合计158085.64万元。其中,2016年24237.5万元、2017年22038.81万元、2018年15308.17万元、2019年14736.83万元、2020年14165.49万元、2021年13594.15万元、2022年13022.81万元、2023年12451.47万元、2024年11880.13万元、2025年11258.79万元、2026年5391.49万元。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将荆门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2016至2026年年度财政预算,由市财政安排资金分年度拨付,请予审议。
  
  
  市长肖菊华
  2016年5月14日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将荆门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
  
  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的决议
  (2016年6月28日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门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2016至2025年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的说明》,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门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2016至2025年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荆政函〔2016〕55号)。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将荆门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2016至2025年年度财政预算。
  
  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门新能源汽车
  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
  
  2016至2025年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为抢抓国家信贷政策调整机遇,吸引金融资本参与我市工业园区建设,推动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工业企业快速发展,市政府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兴业银行襄阳分行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建设项目融资方面进行合作,实施荆门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荆门高新区·掇刀区长坂新城毅勇大道以东、尚义路以北、至信大道以西、明礼路以南,建设内容包括36万平方米标准厂房、4万平方米员工宿舍、0.3万平方米食堂、1.5万平方米服务大楼、1座污水处理站、1座直供变电站及园区道路、绿化等工程。项目总投资203185.69万元,拟申请兴业银行贷款160000万元,期限10年,利率5.39%(按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0%计算,现阶段同期基准利率为4.9%)。项目由荆门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融资和建设,市政府授权掇刀区政府为政府购买服务主体。
  根据兴业银行贷款要求,掇刀区政府已与荆门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约定回购资金按年支付,合计264426.52万元。其中,2016年52809.26万元、2017年12809.26万元、2018年28624万元、2019年27546万元、2020年26468万元、2021年25390万元、2022年24312万元、2023年23234万元、2024年22156万元、2025年21078万元。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将荆门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2016至2025年年度财政预算,由市财政安排资金分年度拨付,请予审议。
  
  
  市长肖菊华
  2016年5月14日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将荆门市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
  
  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的决议
  (2016年6月28日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门市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2016至2023年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的说明》,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门市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2016至2023年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荆政函〔2016〕57号)。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将荆门市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2016至2023年年度财政预算。
  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门市装备制造
  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2016
  至2023年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为抢抓国家信贷政策调整机遇,吸引金融资本参与我市工业园区建设,推动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工业企业快速发展,市政府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交通银行荆门分行在重资产建设融资方面进行合作,实施荆门市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
  该项目位于麻城工业园,主要建设72栋标准厂房、1栋研发办公楼以及厂区道路、转运场、绿化等工程,配套建设福耀一路北沿段、双泉路、兴达路等道路。项目总投资100032.35万元,拟申请交通银行荆门分行贷款70000万元,期限7年,利率4.9%(基准利率)。荆门掇刀新源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项目承接主体,负责融资、实施和建设,市政府授权掇刀区政府为政府购买服务主体。
  根据交通银行项目贷款要求,掇刀区政府将与荆门掇刀新源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约定购买服务费用年度支出计划,本息合计115324.3万元。其中,2016年9045.9万元、2017年17822.4万元、2018年17283.4万元、2019年16744.4万元、2020年16205.4万元、2021年15666.4万元、2022年15127.4万元、2023年7429万元(考虑基准利率浮动等因素,购买服务费暂按项目贷款总额加目前基准利率贷款利息计算,具体数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将荆门市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2016至2023年年度财政预算,由市财政安排资金分年度拨付,请予审议。
  
  
  市长肖菊华
  2016年5月14日
  
  关于将荆门市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
  
  荆门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建设项目、荆门装备制造
  
  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
  
  年预算管理的议案的说明
  ——2016年6月28日在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作关于将荆门市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荆门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建设项目、荆门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的说明,请予审议。
  一、项目概况
  2014年以来,国家不断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同时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逐步推广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在此背景下,各大金融机构相继推出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融资品种,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信贷支持。此次争取的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建设银行贷款,是加快高新区·掇刀区一体化发展的关键举措和现实需要。为抢抓政策机遇,市人民政府决定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实施荆门市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荆门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建设项目、荆门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三个项目总投资43.95亿元,贷款本金32亿元,政府购买服务资金53.78亿元。
  (一)项目政府购买服务主体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市人民政府通过《关于荆门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的批复》(荆政函〔2016〕54号)、《关于荆门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建设项目的批复》(荆政函〔2016〕56号)等文件对3个项目的购买服务主体进行了授权,由荆门高新区·掇刀区人民政府为3个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主体。
  (二)项目贷款情况
  本次3个项目,其中荆门市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总投资10亿元,向交通银行荆门分行贷款7亿元,贷款期限7年,利率4.9%(基准利率),由掇刀新源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承贷主体,负责项目融资、实施与建设;荆门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建设项目总投资20.32亿元,向兴业银行襄阳分行贷款16亿元,贷款期限10年,利率5.39%(按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0%),由荆门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承贷主体,负责项目融资、实施与建设;荆门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总投资13.63亿元,向建设银行荆门分行贷款9亿元,贷款期限10年,利率5.39%,由荆门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承贷主体,负责项目融资、实施与建设。
  (三)项目还款方式
  此次实施的三个项目均为高新区·掇刀区人民政府负责回购的项目,高新区·掇刀区人民政府已向市政府和市财政局出具了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区级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承诺函以及购买服务支出资金分年度支付计划安排表,同时,掇刀区人大常委会已出具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资金纳入区级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决议。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及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建设银行要求,需将本次购买服务资金53.78亿元纳入市级财政年度预算管理。实际发生费用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的约定条款执行。
  二、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一)荆门市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背景。
  (1)项目的建设是改善园区产业结构的需要。以园区为载体,完善园区设施,改变掇刀区单一的产业结构,增强装备制造企业在空间上的集聚程度,逐步把产业结构类似的生产企业引导进工业园中集中建设、连片发展,使装备制造产业园成为装备制造的产业集聚的样板区、人才集聚地和国内一流装备制造业新型工业基地。
  (2)项目的建设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制造业产业园的建设,是进行工业结构调整、调高产业化水平的动力所在,也是吸引外来资本投入区域建设之中,走区域经济发展之路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装备制造业作为全国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装备制造园区的建设必定能够吸引投资者的目光,通过良好的园区产业集聚、产业孵化的优势条件为投资者创造优越的投资环境。因此,装备制造产业园的建设,为招商引资提供更多的便利条件,通过外来资本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和发展后劲,吸引大量的社会资源投入到荆门市的经济建设之中,才能进一步促进荆门市的区域经济。
  2.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100032.3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2948.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953.82万元,预备费用4495.11万元,建设期利息5635.00万元。建设内容主要为72栋标准厂房及1栋研发办公楼,建筑占地面积251970㎡,总建筑面积568734㎡,以及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硬化及转运场地215865㎡,厂区绿化66834㎡,围墙2637m。配套市政基础设施主要建设总长度3650m的福耀一路北沿段、双泉路、兴达路等配套道路及给排水管网工程、照明电力工程。
  (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72948.42万元。其中厂区建设费用投资63716.01万元,主要建设总建筑面积568734㎡的72栋标准厂房及1栋研发办公楼;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9232.41万元,主要建设福耀一路北沿段、双泉路、兴达路等配套道路,道路总用地面积146000㎡(约219亩),总长度3650m。
  (2)工程建设其他投资16953.82万元。包括:征地拆迁补偿费13773.27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729.48万元、工程监理费583.59万元、可行性研究费72.95万元、工程勘察设计费802.43万等其他行政项目收费。
  (3)预备费4495.11万元。考虑到本工程尚处于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施工中存在一些如基础、装修及收费政策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取基本预备费率为5%,估算为4495.11万元。
  3.项目资金安排。按照掇刀区人民政府与荆门掇刀新源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约定购买服务费用年度支出计划,本息合计115324.3万元(贷款本金70000万元,项目资本金30032.35万元,贷款利息15291.95万元)。其中,2016年9045.9万元、2017年17822.4万元、2018年17283.4万元、2019年16744.4万元、2020年16205.4万元、2021年15666.4万元、2022年15127.4万元、2023年7429万元。
  (二)荆门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背景
  (1)实施该项目是响应国家相关发展战略的需要。基于资源与环境双重压力的持续增大,研究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未来汽车工业研究的方向。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新能源汽车是减少对国外石油依赖,解决快速增长的能源需求与石油资源终将枯竭矛盾的必由之路。当前我国每千人汽车拥有量仅为38辆,与139辆的世界平均水平存在很大差距,汽车消费市场还有相当大的空间。预计到2020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将达到2.5亿辆,如果全部使用化石能源,石油年消耗量将达5亿吨,约占总消耗量65%。因此,大力研究新能源汽车是缓解我国石油短缺、降低石油对外依存度的重要措施。
  (2)实施该项目是推动荆门科技进步,加快荆门经济发展的需要。新能源汽车项目的建设,将给荆门汽车行业注入新的活力,进一步满足汽车终端客户需求,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在促进汽车生产的基础上,还可带动配件销售、维修服务、信息反馈等多方面业务发展,使更多的客户受益,带动荆门市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
  2.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20.32亿元,其中工程费用9.72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09亿元、预备费用1.51亿元。建设内容主要为36万平方米标准厂房、4万平方米员工宿舍、0.3万平方米食堂、1.5万平方米服务大楼、1座污水处理站、1座直供变电站园区及道路、绿化等工程。
  (1)道路及配套工程投资9.72亿元。工业园区新建36万平方米标准厂房、4万平方米员工宿舍、0.3万平方米食堂、1.5万平方米服务大楼、1座污水处理站、1座直供变电站及厂区内道路、绿化等工程,总投资7.61亿元;配套的土地收储整理、园区道路工程、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管等项目建设投资2.11亿元。
  (2)工程建设其他投资9.09亿元。其中征地拆迁补偿费8.67亿元,包括征地拆迁成本7.33亿元、土地办证费用0.72亿元、税费0.62亿元;其他行政项目费用0.42亿元,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等。
  (3)预备费1.51亿元。考虑到工程施工中存在一些如基础、装修及收费政策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取基本预备费率为8%,估算为1.51亿元。
  3.项目资金安排。按照掇刀区人民政府与荆门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荆门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建设项目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协议书》,约定了购买服务费用年度支出计划,共计26.44亿元(贷款本金16亿元,项目资本金5.9亿元,贷款利息4亿元,代建服务费0.54亿元)。2016年5.28亿元、2017年1.28亿元、2018年2.86亿元、2019年2.75亿元、2020年2.65元、2021年2.54亿元、2022年2.43亿元、2023年2.32亿元、2024年2.22亿元、2025年2.11亿元。
  (三)荆门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背景
  (1)实施该项目是汽车产业发展的需要。汽车工业的发展带动了汽车零部件的需求,随着我国整车销量不断扩大,零部件产业也形成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势头,汽车零部件产业的需求规模也逐年扩大。荆门装备制造产业园是荆门市以生产汽车零部件为主的产业园区,聚集了长丰集团猎豹汽车、南京东宇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湖北超亿科技有限公司等汽车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涵盖小轿车、大中型客车、重卡、工程机械、农用汽车等系列零部件,项目的建设能更好的满足汽车市场零部件的需求。
  (2)实施该项目是建立荆门城市和谐发展的需要。荆门装备制造产业园是一个具有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双重特点的新型加工园区,园区的建成不仅可以形成新的产业增长点,还可以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除需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也需要普通职工、杂工等。可缓解当地就业压力,解决征地拆迁失地农民就业问题,提高城市居民收人,增强地方财力等综合社会效益,为建设和谐荆门贡献力量。
  2.项目建设内容。该项目总投资13.63亿元,其中工程费用8.72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6亿元,工程预备费0.61亿元,建设利息0.74亿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47.55万平方米标准厂房、4万平方米员工宿舍、0.3万平方米员工食堂、1.5万平方米服务大楼、1座污水处理站、1座直供变电站及园区道路、绿化等工程。
  (1)道路及配套工程投资8.72亿元。工业园区新建47.55万平方米标准厂房、4万平方米员工宿舍、0.3万平方米食堂、1.5万平方米服务大楼、1座污水处理站、1座直供变电站及配套道路、绿化等工程。
  (2)工程建设其他投资3.56亿元。其中土地费用2.99亿元,包括土地出让金2.57亿元、税费0.42亿元;其他行政项目费用0.57亿元,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等。
  (3)预备费及建设期利息1.35亿元。考虑到工程施工中存在一些如基础、装修及收费政策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取基本预备费率为5%,估算为0.61亿元;建设银行贷款9亿元在建设期(1.5年)利息为0.74亿元。
  3.项目资金安排。按照掇刀区人民政府与荆门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政府购买协议2016010号),初步约定购买服务费用总计15.81亿元(贷款本金9亿元,资本金3.9亿元,贷款利息2.91亿元),其中,2016年2.42亿元、2017年2.20亿元、2018年1.53亿元、2019年1.47亿元、2020年1.42亿元、2021年1.36亿元、2022年1.30亿元、2023年1.25亿元、2024年1.19亿元、2025年1.13亿元、2026年0.54亿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争取银行贷款是市委、市政府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大力筹措资金,加快工业园区重资产项目建设,是助推全市城市发展、产业发展、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在这一工作过程中,始终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的关注和支持,希望市人大常委会今后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监督。该议案审议通过后,市政府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督促高新区·掇刀区尽快落实贷款,加快项目建设步伐,保证项目顺利建成。同时,强化财政全程监管,由审计部门对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监督,并将贷款落实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自觉接受监督。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将漳河新区水生态环境治理等五个农业发展银行
  
  贷款项目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
  年度预算的决议
  (2016年6月28日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漳河新区水生态环境治理等五个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项目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的说明》,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漳河新区水生态环境治理等五个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项目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荆政函〔2016〕72号)。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将漳河新区水生态环境治理等五个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项目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列入2016至2035年年度财政预算。
  
  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漳河新区水生态环境
  治理等五个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项目委托代建购
  
  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为抢抓政策机遇,加快全市农田水利、城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采取委托代建购买服务方式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荆门市分行在项目融资方面进行合作,实施漳河新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荆门市竹皮河防洪排涝建设工程、荆门市城东水系连通及城市备用水源工程、荆门市泉水大道(官堰冲~陈家院)道路工程、荆门市漳河新区东南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40.98亿元,贷款31亿元。具体如下:
  漳河新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由市城投公司所属的荆门市盛业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业公司)作为承贷主体。建设内容为在漳河新区范围内新建响岭河、双喜河、金盆河、双仙河四条生态河道,并对总干渠、杨柳湖进行水环境综合整治,包括土地征收补偿、生态渠道工程、桥梁箱涵工程、拦水坝溢流堰工程、生态补水工程、沿河景观工程、清淤工程、截污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防汛通道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2.52亿元,贷款10亿元,利率4.9%(同期基准利率),期限20年。
  荆门市竹皮河防洪排涝建设工程,由荆门城建集团所属的荆门市鑫建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建公司)作为承贷主体。建设内容为征地拆迁、河道清淤、挖填土方、改建挡土墙、防汛维修通道及绿道、防护林、植草、滚水坝、截污管道及补水工程等。主要工程为竹皮河(海慧2号桥、凯龙集团——河道汇合口)综合治理工程,长6.67公里;杨树港河改造(掇刀区政府——杨树港污水处理厂)综合治理工程,长8.8公里;杨树港东侧截污干管改造(关公大道至杨树港污水处理厂)。项目总投资3.1亿元,贷款2.3亿元,利率4.9%(同期基准利率),期限15年。
  荆门市城东水系连通及城市备用水源工程,由荆门城建集团所属的鑫建公司作为承贷主体。建设内容为征地拆迁、清淤、拦水坝、箱涵、渡槽、隧洞、明渠、供水管道、水厂配套设施等。主要工程为新建荆门第四水厂、四水厂原水管道工程、配水管道工程;从沿山头引水至寨子坡水库和竹皮河;新建从寨子坡水库至四水厂原水管厂8km、新建四水厂出厂及配水管道长度63.8km。项目总投资8.92亿元,贷款6.7亿元,利率4.9%(同期基准利率),期限20年。
  荆门市泉水大道(官堰冲~陈家院)道路工程,由荆门城建集团所属的鑫建公司作为承贷主体。建设内容为征地拆迁、道路、桥涵、通道、排水、综合管廊等。主要工程为泉水大道西段(官堰冲至土地山),长3.8公里,道路红线宽50米;泉水大道东段(土地山至陈家院),长3.9公里,道路红线宽40米。项目总投资4.69亿元,贷款3亿元,利率4.9%(同期基准利率),期限15年。
  荆门市漳河新区东南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由荆门城建集团所属的鑫建公司作为承贷主体。建设内容为征地拆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工程为荆楚大道、关公大道、深圳一路、深圳二路、深圳三路等道路及道路沿线的供水、供电、排水和燃气等市政管网建设,响铃湖和金盆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回迁安置小区及公建配套建设,300床综合医院、18班小学、30班初中、25个公交车站和垃圾转运站等生活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1.75亿元,贷款9亿元,利率4.9%(同期基准利率),期限20年。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漳河新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批复》(荆政函〔2016〕34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分别与盛业公司、鑫建公司签订了《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协议》,盛业公司和鑫建公司分别作为项目承贷主体,负责项目融资、实施与建设。
  根据《漳河新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协议》,约定了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分年度支出计划,合计19.02亿元(项目资本金2.52亿元,委托代建资金15.25亿元、代建服务费1.25亿元)。
  根据《荆门市竹皮河防洪排涝建设工程项目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协议》,约定了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分年度支出计划,合计4.56亿元(项目资本金0.8亿元,委托代建资金3.14亿元、代建服务费0.62亿元)。
  根据《荆门市城东水系连通及城市备用水源工程项目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协议》,约定了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分年度支出计划,合计12.91亿元(项目资本金1.78亿元,委托代建资金10.28亿元、代建服务费0.85亿元)。
  根据《荆门市泉水大道(官堰冲—陈家院)道路工程项目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协议》,约定了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分年度支出计划,合计6.69亿元(项目资本金1.69亿元,委托代建资金4.06亿元、代建服务费0.94亿元)。
  根据《荆门市漳河新区东南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协议》,约定了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分年度支出计划,合计17.47亿元(项目资本金2.75亿元,委托代建资金13.54亿元、代建服务费1.18亿元)。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及时足额支付,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将漳河新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荆门市竹皮河防洪排涝建设工程、荆门市城东水系连通及城市备用水源工程、荆门市泉水大道(官堰冲~陈家院)道路工程、荆门市漳河新区东南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共计60.65亿元列入2016至2035年度财政预算,由市财政安排资金分年度拨付,请予审议。
  
  
  荆门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8日
  
  关于将漳河新区水生态环境治理等五个农业
  
  发展银行贷款项目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列入
  
  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的说明
  ——2016年6月28日在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作关于将漳河新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五个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项目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的说明,请予审议。
  一、项目概况
  为抢抓政策机遇,加快全市农田水利、城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采取委托代建购买服务方式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荆门市分行在项目融资方面进行合作,实施漳河新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荆门市竹皮河防洪排涝建设工程、荆门市城东水系连通及城市备用水源工程、荆门市泉水大道(官堰冲~陈家院)道路工程、荆门市漳河新区东南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五个项目。项目总投资40.98亿元,贷款本金31亿元,政府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60.65亿元。
  (一)项目政府购买服务主体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漳河新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批复》(荆政函〔2016〕34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与市城投公司所属的荆门市盛业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业公司)就实施漳河新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签订了《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协议》;与荆门城建集团所属的荆门市鑫建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建公司)就实施荆门市竹皮河防洪排涝建设工程、荆门市城东水系连通及城市备用水源工程、荆门市泉水大道(官堰冲~陈家院)道路工程、荆门市漳河新区东南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签订了《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协议》,市人民政府作为委托代建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指定市财政局按照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协议约定支付方式与额度支付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费,满足项目投资及项目贷款还本付息需求。若项目实际总投资超概算,荆门市财政局将根据核批的超概算资金情况,将项目超概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及时补足。
  (二)项目贷款情况
  漳河新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12.52亿元,贷款10亿元,利率4.9%(同期基准利率),期限20年。荆门市竹皮河防洪排涝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3.1亿元,贷款2.3亿元,利率4.9%,期限15年。荆门市城东水系连通及城市备用水源工程,项目总投资8.92亿元,贷款6.7亿元,利率4.9%,期限20年。荆门市泉水大道(官堰冲~陈家院)道路工程,项目总投资4.69亿元,贷款3亿元,利率4.9%,期限15年。荆门市漳河新区东南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11.75亿元,贷款9亿元,利率4.9%,期限20年。
  (三)项目还款方式
  此次实施的五个项目中,按照事权与财权划分原则,漳河新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漳河新区东南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还款责任主体为漳河新区管委会,由漳河新区财政局分年度安排资金并纳入预算管理;荆门市竹皮河防洪排涝建设工程、荆门市城东水系连通及城市备用水源工程事权在市本级,由市财政局分年度安排资金并纳入预算管理;荆门市泉水大道(官堰冲~陈家院)道路工程由市级和东宝区分别承担,该项目西段由东宝区承担,东段由市级承担。目前,东宝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管委会已向市政府和市财政局出具了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区级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承诺函以及购买服务支出资金分年度支付计划安排表,东宝区人大常委会已出具项目委托代建购买服务支出资金纳入区级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决议。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漳河新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1.项目实施背景。2012年8月,漳河新区建设总体方案通过省政府批复,正式确定建设“零工业”生态宜居新城的发展思路。2012年10月,湖北省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将漳河新城率先建成全省绿色、低碳示范区。2013年10月荆门市漳河新区成功申报了国家低碳生态试点城(镇)暨绿色生态城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色建筑、绿色交通、能源利用和绿色市政。漳河新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是绿色市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城市化发展和建设美丽漳河新区的现实要求。
  2.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在漳河新区范围内新建响岭河、双喜河、金盆河、双仙河四条生态河道,并对总干渠、杨柳湖进行水环境综合整治,包括土地征收补偿、生态渠道工程、桥梁箱涵工程、拦水坝溢流堰工程、生态补水工程、沿河景观工程、清淤工程、截污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防汛通道工程等。
  3.项目资金安排。根据《漳河新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协议》,约定了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分年度支出计划,合计19.02亿元(项目资本金2.52亿元,委托代建资金15.25亿元、代建服务费1.25亿元)。分年度支付计划表见附表一。
  (二)荆门市竹皮河防洪排涝建设工程
  1.项目实施背景。为恢复竹皮河水体功能,打造河道绿化景观效果,提升城市形象,保障竹皮河中下游牲畜饮水和农田灌溉的水质安全,确保竹皮河进入汉江断面的水质要求,同时通过对河道断面的整治,提高综合防洪能力,保障河道汛期行洪安全。
  2.项目建设内容。该项目涉及东宝区、掇刀区,主要工程竹皮河(海慧2号桥、凯龙集团——河道会合口)综合治理工程,长6.67公里;杨树港河改造(掇刀区政府至杨树港污水处理厂)综合治理工程,长8.8公里;杨树港东侧截污干管改造(关公大道至杨树港污水处理厂)。主要建设内容为征地拆迁、河道清淤、挖填土方、改建挡土墙、防汛维修通道及绿道、防护林、植草、滚水坝、截污管道及补水工程等。项目总投资30978.01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配套和争取银行贷款。
  3.项目资金安排。根据《荆门市竹皮河防洪排涝建设工程项目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协议》,约定了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分年度支出计划,合计4.56亿元(项目资本金0.8亿元,委托代建资金3.14亿元、代建服务费0.62亿元)。分年度支付计划表见附表二。
  (三)荆门市城东水系连通及城市备用水源工程
  1.项目实施背景。由于荆门市城区缺乏应急备用水源、水资源配置不合理、区域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荆门市经济建设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通过荆门城东水系连通工程将汉江水引至寨子坡水库,作为荆门市中心城区的备用水源,可确保市民生活饮用水不停供,亦可在大旱年漳河水库无法保障城市用水时提供备用供水水源,是当前形势下保障荆门市城市供水有力的应急备用措施,是保证供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必需举措。同时改善沿线农田供水条件、缓解寨子坡等水库灌溉范围缺水状况,保证粮食生产安全的需要。
  2.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为引汉济荆工程、备用水源引水、补水工程。包括四水厂工程、四水厂原水管道工程、配水管道工程;从沿山头引水至寨子坡水库和竹皮河,线路总长40.57km;水厂及原水管道、配水管道工程,新建荆门市第四水厂(10万吨/日)、新建从寨子坡水库至四水厂原水管长8.0km、新建四水厂出厂及配水管道长度63.8Km。项目总投资89196.96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配套和争取银行贷款。
  3.项目资金安排。根据《荆门市城东水系连通及城市备用水源工程项目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协议》,约定了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分年度支出计划,合计12.91亿元(项目资本金1.78亿元,委托代建资金10.28亿元、代建服务费0.85亿元)。分年度支付计划表见附表三。
  (四)荆门市泉水大道(官堰冲—陈家院)道路工程
  1.项目实施背景。该项目位于东宝区工业园区南侧,为引汉济荆供水管道主要通道,拉通城市与乡镇联系通道,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有利于东宝区开发建设的需要,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完善城市道路路网,实现城市交通与土地利用协调发展,提升城市竞争力,该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也是紧迫的。
  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工程为泉水大道西段西起荆襄大道,东至荆东大道,全长约3.8公里,道路红线宽50米;泉水大道东段西起荆东大道,东至东外环,全长约3.9公里,道路红线宽4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征地拆迁、道路、桥涵、通道、排水、综合管廊等。项目总投资46942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配套和争取银行贷款。
  3.项目资金安排。根据《荆门市泉水大道(官堰冲—陈家院)道路工程项目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协议》,约定了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分年度支出计划,合计6.69亿元(项目资本金1.69亿元,委托代建资金4.06亿元、代建服务费0.94亿元)。分年度支付计划表见附表四。
  (五)漳河新区东南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
  1.项目实施背景。该项目位于漳河新区东南片区,规划面积为14.05平方公里,是漳河新区近期启动的重点项目,作为生态立市战略的良好载体,通过项目的规划建设,能够把生态立市的理念结合到实际的工程中。同时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是城市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既能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市运行效率,推进城市化的发展,又能富裕农民、造福人民,全面提升生活质量。
  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征地拆迁,荆楚大道、关公大道、深圳一路、深圳二路、深圳三路等道路及道路沿线的供水、供、电、排水和燃气等市政管网建设,响铃湖和金盆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回迁安置小区及公建配套建设,300床综合医院、18班小学、30班初中、25个公交车站和垃圾转运站等生活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17508.82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配套和争取银行贷款。
  3.项目资金安排。
  根据《漳河新区东南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协议》,约定了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分年度支出计划,合计17.47亿元(项目资本金2.75亿元,委托代建资金13.54亿元、代建服务费1.18亿元)。分年度支付计划表见附表五。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争取农发行贷款,是市委、市政府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大力筹措资金,加快农田水利、城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是助推城市发展、产业发展、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在这一工作过程中,始终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的关注和支持,希望市人大常委会今后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监督。该议案审议通过后,市政府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督促市城投公司、荆门城建集团尽快落实贷款,加快项目建设步伐,保证项目顺利建成。同时,强化财政全程监管,由审计部门对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监督,并将贷款落实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自觉接受监督。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将漳河新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第一期委托代建
  
  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的决议
  (2016年6月28日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漳河新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第一期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的说明》,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漳河新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第一期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荆政函〔2016〕73号)。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将漳河新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第一期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列入2016至2033年年度财政预算。
  
  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漳河新区
  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第一期委托代建购买服务
  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为筹集城市建设资金,加大漳河新区城镇化建设力度,市政府拟采取委托代建购买服务方式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荆门市分行在项目融资方面进行合作,实施漳河新区整体城镇化建设第一期贷款项目。项目总投资52亿元,贷款38亿元,期限18年,利率5.39%(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0%)。
  该项目内容为征收拆迁7596亩,建设苏院社区、车桥社区等4个社区,总建筑面积38.6万平方米;新建道路及管网工程,其中道路95千米、雨水管网74千米、污水管网55千米;新建双喜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和龙泉中学南校区,总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新建主管网工程,其中截污干管22千米、供水主管网101千米、供热主管网96千米、供气主管网85千米;新建环卫工程,其中垃圾转运站18座、公厕42座。
  根据《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漳河新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第一期有关事项的通知》(荆政函〔2015〕124号)精神,市政府与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顺泰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泰公司)签订了《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协议》,由顺泰公司作为项目承贷主体,负责项目融资与建设。
  根据市政府与顺泰公司签订的《漳河新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第一期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协议》,需将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分年度列入财政预算管理,合计713880万元(启动资金138568万元、委托代建资金约为549384万元、代建服务费为25928万元)。具体安排如下:2016年29172万元、2017年29172万元、2018年29172万元、2019年25526万元、2020年25526万元、2021年38521万元、2022年37672万元、2023年36822万元、2024年50972万元、2025年49273万元、2026年47573万元、2027年50874万元、2028年48891万元、2029年46908万元、2030年44925万元、2031年42943万元、2032年40960万元、2033年38977万元。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及时足额支付,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将漳河新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第一期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列入2016至2033年度财政预算管理,由市财政安排资金分年度拨付,请予审议。
  
  荆门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3日
  
  关于将漳河新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第一期
  
  政府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
  
  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的说明
  ——2016年6月28日在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作关于将漳河新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第一期政府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的说明,请予审议。
  一、项目概况
  为加快漳河新区建设步伐,市政府采取政府委托代建购买服务方式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项目融资方面进行合作,实施漳河新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第一期。项目总投资521263.29万元,贷款本金380000万元,政府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713880万元。
  (一)项目实施方式
  本项目采取政府委托代建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市政府委托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下属子公司荆门市顺泰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顺泰公司”)代建,由市顺泰公司负责项目融资、实施与建设,并于2015年9月签订了《漳河新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第一期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协议》。
  (二)项目贷款情况
  本项目贷款期限18年,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0%计算为5.39%(现阶段基准利率为4.9%)。项目由市顺泰公司作为承贷主体。
  (三)项目还款方式
  本项目为漳河新区负责回购的项目,漳河新区管委会已向市政府出具了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区级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承诺函。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及农发行要求,需将本次购买服务资金713880万元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管理(包括启动资金138568万元,委托代建资金549384万元,代建服务费25928万元)。实际支付安排见附表。
  二、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根据荆门市总体规划,漳河新区将成为荆门城市的新中心,今后城市建设的重点围绕漳河新区建设展开,市委、市政府将全力支持漳河新区建设。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进程,有利于完善漳河新区的配套基础设施,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对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发挥积极作用。
  (二)项目建设内容
  1、基本人居环境
  (1)征地拆迁7596.06亩,其中:涉及收储土地3289.56亩,项目建设用地4306.5亩;涉及集体建设用地807.83亩,农用地6788.23亩;拆迁农户2776户,共计9994人;拆迁补偿建筑物275912.47平方米。
  (2)建设苏院社区、车桥社区、凤凰社区、惠民市场城中村改造等4个社区,总用地面积932.77亩,总建筑面积386400.6平方米,共安置2776户。
  2、城镇基本服务体系
  (1)道路及管网工程。主要建设深圳大道、凤袁大道、漳河防汛通道、仙杨路、爱飞客大道和漳河大道镇区段,总计94.7公里。道路配套管网工程包括雨水管网63.7公里,污水管网54.7公里。
  (2)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建设双喜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和龙泉中学南校区。其中双喜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总用地面积20亩,总建筑面积6165平方米;龙泉中学南校区总用地面积275亩,总建筑面积39690平方米。
  (3)市政设施公用工程。主要包括主管网工程和环卫工程。其中主管网工程建设截污干管21.57公里,供水主管网101.46公里,供热主管网96.47公里,供气主管网84.87公里;环卫工程建设垃圾转运站18座,公厕42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争取农发行贷款,是市委、市政府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大力筹措资金,加快漳河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是助推全市城市发展、产业发展、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在这一工作过程中,始终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的关注和支持,希望市人大常委会今后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监督。该议案审议通过后,市政府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督促市城投公司、漳河新区管委会尽快落实贷款,加快项目建设步伐,保证项目顺利建成。同时,强化财政全程监管,由审计部门对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监督,并将贷款落实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自觉接受监督。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将
  荆门市2015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等14个
  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回购资金列入
  市财政年度预算的决议
  (2016年6月28日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门市2015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等14个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回购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的说明》,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门市2015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等14个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回购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荆政函〔2016〕74号)。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将荆门市2015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等14个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回购资金列入2016至2035年年度财政预算。
  
  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门市2015年第一批
  棚户区改造项目等14个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
  项目回购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为抢抓国家发改委推出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地方发展的重大政策机遇,加快全市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我市大力推进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加快了重点项目建设步伐,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市城投公司、荆门城建集团获批了荆门市2015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等14个项目,基金总额81300万元。具体为:荆门市2015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5000万元、荆门市2015年第二批棚户区改造项目6500万元、荆门市2015年第三批棚户区改造项目5000万元、荆门市东宝产业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2000万元、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000万元、荆门市象山老工业区葛洲坝水泥厂片区老旧社区改造项目14000万元、荆门市象山老工业区葛洲坝水泥厂遗址公园项目6700万元、荆门市象山老工业区荆门市供水总公司北城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700万元、荆门市象山老工业区湖北荆门联城热能有限公司荆门市北城区集中供热管网项目1100万元、荆门市中心城区供水设施建设工程项目11000万元、胜科(荆门)水务有限公司化工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1500万元、湖北康沁制药有限公司军特药生产基地及医药研发中心项目8300万元、荆门市多辉农产品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农谷荆门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一期)5000万元、湖北金泉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车用动力电池及集成系统项目12500万元。
  根据国开行关于专项建设基金投资项目股权转让价款回购资金有关政策,以及市政府关于落实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项目资本条件的有关要求,需将14个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政府回购资金本息91396万元分年度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其中本金81300万元、利息10096万元。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政府回购资金及时足额支付,加快后续项目审批,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将荆门市2015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等14个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政府回购资金共计91396万元列入2016—2035年财政预算,由市财政安排资金分年度拨付,请予以审议。
  
  
  荆门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日
  
  关于将荆门市2015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
  等14个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回购资金
  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的说明
  ——2016年6月28日在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作关于将荆门市2015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等14个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回购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的说明,请予审议。
  一、专项建设基金实施的背景
  为应对经济下行,自去年8月份以来,按照国务院相关要求,国家发改委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启动专项建设基金支持项目建设工作。专项建设基金由国开行、农发行向项目单位提供资本金支持,推动项目加快实施,尽快形成有效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截止目前,国家已组织开展了六批项目申报工作,其中前五批项目资金已下达并落实,第六批已下达正在落实中。专项建设基金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已从国开行、农发行争取基金36.96亿元,落实26.91亿元,有力支持了全市相关项目建设。根据国开行湖北省省行的最新要求,基金回购资金需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
  二、项目基本情况
  此次14个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政府回购资金本息91396万元,其中本金81300万元、利息10096万元。
  (一)城投公司作为承接主体的项目情况
  城投公司作为承接主体的项目8个,涉及专项建设基金4.66亿元,需市财政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51969万元,其中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财政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331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荆门市第二批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包括文化宫和汉正街两个片区,涉及拆迁居民1287户,共拆除住宅1466套、商业门面385套,拆迁建筑面积175681.96㎡。项目总投资133053万元,其中资本金61053万元,2015年申请国家开发银行中长期贷款72000万元。2015年8月申请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6500万元,期限20年,其中文化宫改造使用额度3500万元,汉正街改造使用额度3000万元。目前,由于文化宫改造项目因规划调整,暂不能达到基金使用条件;汉正街改造项目专项建设基金3000万元已全部投入项目建设。文化宫改造项目为市级统筹项目,基金本息偿还列入市级财政预算。汉正街改造项目为掇刀区负责实施的项目,由掇刀区负责基金本息的偿还。
  2、荆门市象山老工业区荆门市供水总公司北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47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泉口西路、长兴大道、新台西路、新台一路、新城北路、象山一路、月亮湖路、三三O水泥厂工业区及长宁大道北延伸段9条道路供水配套管网,总长22.2km。2015年9月申请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700万元,期限15年。2015年向国开行申请了北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专项建设基金700万元、荆门市中心城区供水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专项建设基金1.1亿元。目前,市城投公司已将9000万元基金投入到市供水总公司的两个项目建设。基金投入时,市城投公司与市供水总公司签订了基金使用与偿还协议。该项目为市级统筹项目,基金本息偿还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3、荆门市象山老工业区湖北荆门联城热能有限公司荆门市北城区集中供热管网项目(换热站至双喜片区热水管道工程)。该项目建设供热干管33.24km,供热支管10km,凝结水管11.87km,工业热力站16座、民用热力站24座、商业热力站10座。项目计划在2012-2018年期间逐步完成。截至当前,联城公司已建设完成主干管网约22km。2015年9月申请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1100万元,期限15年。该项目核准文件(鄂发改能源〔2010〕993号)明确项目范围从华能向南最远端至广场路。项目核准时考虑到蒸汽有效供送距离,以华能电厂为热源的集中供热主要在北城区。为了向新建的行政新区供热,联城市公司将西线供热方式修改为将蒸汽转换为热水,并延长了有效供热距离。该项目为市级统筹项目,基金本息偿还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4、荆门市中心城区供水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10.13亿,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1)中心城区供水管网工程:包括掇刀区(含化工循环产业园、高新区)管网、东宝区(含东宝工业园),总长55.5km;(2)北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总长22.2km;(3)西城区配套管网工程:漳河大道、荆山大道、双喜大道等供水管道总长40.3km;(4)荆门市第三水厂尾水处理工程;(5)荆门市第四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新建净水厂一座,规模20万吨/日;配套管网66km;(6)漳河镇水资源优化整合工程;二水厂5万吨/日双阀滤池工艺改造、二水厂现状尾水处理工程、新建5万吨/日V型滤池及配套漳河供水管网20km。2015年12月申请专项建设基金11000万元,期限20年。该项目为市级统筹项目,基金本息偿还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5、胜科(荆门)水务有限公司化工工业污水处理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水量5万吨一座工业污水处理站及污水管网收集系统,该项目计划分期实施,一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水量1万吨。项目的建成可最大限度解决化工园区三废中的废水问题,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提升园区中水回用率,降低清洁水资源的消耗量,有利于园区循环长远发展。2015年11月申请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1500万元,期限15年。该项目为掇刀区申报项目,基金本息偿还列入掇刀区财政预算。
  6、湖北康沁制药有限公司军特药生产基地及医药研发中心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固体药品生产车间、中药前处理提取生产车间、医药原料加工车间、药品研发中心、PVC软袋生产车间及项目配套建设。2015年11月申请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8300万元,期限10年。该项目为高新区管委会申报项目,基金本息偿还列入区级财政预算。
  7、荆门市多辉农产品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农谷荆门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一期)。项目占地总面积472亩,建筑总面积38万平方米,建设蔬菜、水果、粮油、干货调味品、副食、水产品、冷冻食品、豆制品、鲜肉、小商品、物流等批发市场,以及2万吨高低温冷库、3万平方米仓储和电子结算、检验检测、监控指挥等功能配套中心。2015年12月申请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5000万元,期限10年。该项目为掇刀区政府申报项目,基金本息偿还列入区级财政预算。
  8、湖北金泉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车用动力电池及集成系统项目。总投资12.5亿元,建设地点为湖北省荆门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建新能源车用动力电池及集成系统项目,并配套规划建设生产厂房3栋、宿舍7栋、科研楼1栋。2016年3月申请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12500万元,期限10年。该项目为高新区管委会申报项目,基金本息偿还列入区级财政预算。
  (二)城建集团作为承接主体的项目情况
  城建集团作为承接主体的项目6个,涉及专项建设基金3.47亿元,需市财政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3.94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荆门市2015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涉及双仙片区、杨店片区、龙山脊片区、关坡社区、泉洼社区、周河社区、谭店社区、苏院社区、车桥社区、白云西社区、袁集片区、惠民水果市场片区等。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安置房住宅总建筑面积121万平米,共建住宅10064套。项目总投资57.41亿元。于2015年9月29日下达基金0.5亿元,贷款期限20年,利率1.2%。目前已全部投放到漳河新区双仙社区棚改项目建设上。该项目为市级统筹项目,基金本息偿还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2、荆门市2015年第三批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涉及海慧沟片区、塔影路片区、市政北门片区、核心商业岛片区、关坡片区、碧桂园东侧片区、白云西片区、周河片区等8个。主要建设内容:涉及拆迁户数4857户,新建安置房住宅总建筑面积29.59万平米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29.41亿元。于2015年9月29日下达基金0.5亿元,贷款期限20年,利率1.2%。该项目为市级统筹项目,基金本息偿还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3、屈家岭管理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主要实施长滩季河社区、何集办事处、易家岭办事处、罗汉寺办事处等4个片区改造。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安置房住宅总建筑面积21万平米,共建住宅1367套。项目总投资46074.2万元。因国开行不支持区级融资平台进行该项目申报专项基金申报,经市政府统一安排,该项目申报工作调整到荆门城建集团负责。于2015年11月27日下达基金0.2亿元。该项目为屈家岭管理区申报项目,基金本息偿还列入区级财政预算。
  4、东宝产业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主要实施幸福、新生、牌楼、城山、长兴、新安花苑、黄金坡、锦绣家园、张家湾、子陵老街、龙凤山、荆钟、革集、泗水桥、杨冲、曾庙北城新区、建泉钱家院、七桥社区、华阳、拾井、叶冲、古驿社区、三泉白果树湾、白泥等28个棚改项目。项目总投资32.28亿元。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安置房住宅总建筑面积107万平米,共建住宅8952套。2015年11月27日下达基金0.2亿元。该项目为市级统筹项目,基金本息偿还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5、荆门市象山老工业区葛洲坝水泥厂遗址公园项目。该项目规划选址于泉口路西侧葛洲坝水泥厂采矿区,占地约80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工程护坡、生态复绿、地质科普广场、岩石地质奇观、森林公园及配套基础设施等。项目估算总投资4.8亿元。于2015年10月20日下达基金0.67亿元。该项目为市级统筹项目,基金本息偿还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6、荆门市象山老工业区葛洲坝水泥厂片区老旧社区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泉口西路、长兴大道西段、长宁大道北段等32条市政道路,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110kv配电站,浏河(苏畈桥至凯龙集团)河道整治及截污干管,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管网,绿化景观,停车场,路灯,垃圾处理站等设施。项目总投资10.12亿元。于2015年10月20日下达基金1.4亿元。该项目为市级统筹项目,基金本息偿还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三、项目回购资金安排
  根据国开行关于专项建设基金投资项目股权转让价款回购资金有关政策,以及市政府关于落实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项目资本条件的有关要求,需将14个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政府回购资金本息91396万元分年度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其中本金81300万元、利息10096万元。根据市政府划分的项目事权及支出责任,14个项目中,有5个涉及荆门高新区·掇刀区事权,荆门高新区·掇刀区人大常委会已出具同意基金回购资金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决议;1个项目涉及到屈家岭管理区事权,屈家岭管理区出具了将回购资金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承诺书;其余8个项目均属市级事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争取专项建设基金是市委、市政府抢抓机遇加快项目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助推全市城市发展、产业发展、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在这一工作过程中,始终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的关注和支持,希望市人大常委会今后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监督。该议案审议通过后,市政府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尽快落实基金投放,加快项目建设步伐,保证项目顺利建成。同时,强化财政全程监管,由审计部门对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监督,并将贷款落实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自觉接受监督。
  
  
  b365官网常委会关于接受肖菊华同志
  
  辞去荆门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年6月28日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肖菊华同志辞去荆门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接受肖菊华同志辞去荆门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任命名单
  (2016年6月28日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依涛为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b365官网常委会关于张依涛同志为
  荆门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2016年6月28日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荆门市委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张依涛同志为荆门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供职发言
  张依涛
  (2016年6月28日)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现在,我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供职发言。
  我于1966年7月出生于京山县,1984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京山县、荆州市沙市区、省水利厅、孝感市、省纪委工作,历任荆州市沙市区区长,省水利厅副厅长,孝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省纪委常委、秘书长,省纪委副书记。
  这次省委安排我到荆门工作,让我有机会建设荆门、回报家乡,我体会这既是一份信任,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通过这几天参加会议活动,与同志们接触交流,我深深感受到了荆门只争朝夕、大干快上的发展气场,荆门干部群众改天换地、强市富民的美好愿景。现在,荆门发展基础好、思路明,市委领导有力,“四大家”团结和谐,全市风清气正,正是我们高举“创业旗”、奏响“跨越曲”、成就“荆门梦”的黄金时期。
  如果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倍加珍视这份信任,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带领政府一班人,坚持“发展第一、担当为要、实干托底”,努力履好职、尽好责,不辜负组织的重托和全市人民的期待。
  发展第一,就是把做大荆门、做强荆门摆在政府工作的首要位置。面向“十三五”,全省将形成“一主、两副、多级”的发展格局,荆门进则可以在“多级”中靠前、领先,退则可能被周边市州的“虹吸效应”边缘化、空心化,只能快进、不能后退,我们别无选择。我将带领政府一班人坚持把推动发展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既想方弯道超越,又设法换道超越,努力以蓬勃竞进之姿争得荆门在全省发展格局中更重的分量、更大的作为。紧密结合荆门实际,坚持量、速、效并重,既注重扶持现有企业做大、做强、升级;又注重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催生一批新的市场主体;还注重整体脱胎换骨,千方百计引进支柱型、集群型的大企业、新产业,努力推动荆门“十三五”规划目标实现。
  担当为要,就是把勇于担当作为政府责任、政府文化、政府形象的核心内涵。在政府工作,尤其要讲担当、敢担当、善担当。如果我们怕担责不敢为、不适应不会为,政府就扛不了活、成不了事。我将努力把担当作为政府形象牢牢树立起来,切实以担当促发展。一方面,自己靠前指挥、身先士卒,做到遇大事不推托、遇急事不犹豫、遇难事不退让、遇险事不畏惧。另一方面,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压缩“可办可不办”的空间,让政府系统的干部不能不干事;通过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目标导向、考核评价和行政问责,让广大公务员争先恐后干事,切实杜绝尸位素餐、为官不为。
  实干托底,就是把求实、务实、落实的要求体现到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政府工作任何时候都要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我将坚持立足荆门实际来谋划和推进政府工作,不偏颇、不盲目、不跟风,不搞形式主义、不摆“花架子”。坚持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念好衣食住行、医教保业“八字经”,多办顺民意、纾民怨、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好事,让全市人民切身感受到每年都有新变化,一年更比一年好。坚持政府工作“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理念,对定下的事情,雷厉风行、一抓到底,在“定了就干、干就干成干好”中促进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政府工作是全市工作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既离不开全市各个方面的支持和配合,也必须放在全市大局中来谋划、来推动、来落实。我将坚持政治立身、挺纪在前,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自觉接受市委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好市委威信,落实好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团结共事、合力成事,努力增进市政府班子团结,主动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民主监督,广泛听取民主党派、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依法行政、从严律己,把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层层压实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管好自己,领好队伍,约束好家人和身边人,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责重如山,行胜于言。加快荆门发展是我们的共同愿望和责任,我很荣幸能加入这项事业,也希望大家给我这样一个机会,为荆门改革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我将铭记今天的承诺,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恪尽职守,苦干实干,为早日把荆门建设成为江汉平原中心城市、湖北新兴增长极、全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而不懈努力。恳请各位监督我、帮助我、支持我!
  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别必雄杨想森李珩陈启华吴永佩张立杰
  马德明王启耀刘进华许智银阮德雄杨波
  芦荆享李军李军华李宗武李维德余永忠
  邹江张立张兴平陈传志范华儒易远洪
  赵三红唐承凤黄勇黄昌武梁实游明钦
  蔡明虎蔡维金
  
  
  请假:
  朱秋娣  杨耀  李莉丽  张江  邵兴祥  郭成洲
  黄作田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JingMenShiRenMinDaiBiaoDaHuiChangWuWeiYuanHuiGongBao
  
  
  b365官网常委会办公室编印2016年7月第5号(总92号)
  
  
  
  目录
  
  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议程
  
  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日程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b365官网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吴永佩
  
  关于《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b365官网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阮德雄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将荆门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
  
  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的决议
  
  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门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2016至2026年
  
  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将荆门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
  
  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的决议
  
  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门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2016至2025年
  
  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将荆门市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
  
  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的决议
  
  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门市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2016至2023年
  
  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
  
  关于将荆门市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荆门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建设项目、荆门装备制造
  
  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预算管理的议案的说明李涛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将漳河新区水生态环境治理等五个农业发展银行
  
  贷款项目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的决议
  
  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漳河新区水生态环境治理等五个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项目委托代建购买服务
  
  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
  
  关于将漳河新区水生态环境治理等五个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项目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列入
  
  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的说明李涛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将漳河新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第一期委托代建
  
  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的决议
  
  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漳河新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第一期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
  
  年度预算的议案
  
  关于将漳河新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第一期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的
  
  议案的说明李涛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将荆门市2015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等14个国
  
  开行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回购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的决议
  
  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门市2015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等14个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回购
  
  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
  
  关于将荆门市2015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等14个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回购资金列入
  
  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的说明李涛
  
  b365官网常委会关于接受肖菊华同志辞去荆门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任命名单
  
  b365官网常委会关于张依涛同志为荆门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供职发言张依涛
  
  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